经济解释-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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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发现了金矿,出现寻金热潮,当地的竞争者于是定下规例,每天以速度竞赛的方式,能较先抵达某个矿地的,就有权在那一天那一处采掘。如此一来,大家就抢着花费大量金钱,将拖雪车的狗养得又强又壮。这些行为都是浪费的。
唯一没有浪费的竞争准则,是市价。价高者得是唯一的准则会促使人们增加生产。多尽一分力以生产赚钱,取胜的机会就较大了,而这生产对社会是有贡献的。因此,市价这一准则不会引起浪费。
以上所说的“浪费”观点,是传统的,虽然是由我在七十年代初期带到竞争准则那方面去。较为正确的观点是后话。
经济解释之十三:经济学范畴多 惟不问好与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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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经济学的人要将主观与客观分辨清楚,决不可以让主观的判断影响客观的分析……很多学者批评马克思就是这一点:马克思为了要在袋子中取出白色的石块,他就不容许其他不同颜色的石块放在袋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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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缺乏与竞争
第六节:经济分析与价值观
我在前文说过:竞争的准则决定社会的经济运作。但在有关“准则”的事情上,一些是属于经济学内的分析,另一些则属于主观、伦理的问题,与客观的理论分析扯不上关系。这二者必须清楚地加以区别。
我们知道,在不同的准则下,胜或负的人各类不同。因此,一些人会喜欢或选取某一种准则,另一些会选取另一种。这些行为是属于经济学的范畴了。例如学生考试,一些学生希望老师能出文字题,大做文章,另一些则要求选择题(multiple choice),因为认为这样他们的取胜机会较高。凡是有关选择行为的,都在经济学分析之内。
但哪一种准则是好是坏,或对社会福利有何好处,则是伦理或价值观念上的事了,与客观的分析无关。例如,我在前文提及过,以市价为竞争的准则没有浪费,因为它导致增加生产,而其他的各种准则在某程度上必然会有浪费的。不过,我可没有说增加生产一定是好的,浪费一定是坏的。什么是好是坏,只有个人的价值观(value judgement)才能判断,或只有上帝才知道。
中国昔日的人民公社导致民不聊生,为什么会这样,是经济学分析的问题,但民不聊生究竟是好还是坏,则是主观的判断了。经济学可以解释人类的行为,可以解释在怎样的局限条件下民众会变得饥寒交迫,但不能说这是好事或坏事。我说“不能说”,是指经济学不能说,却并非指经济学者不能说。不要忘记,经济学者也是人,有着他自己的价值观。假若我说饥寒交迫是坏事,是不好的,我是站在人的立场,主观地说话,却并非基于客观的经济分析。当然,我有权利作这样的主观判断,因为我有人的权利,而这权利是不须有经济学的训练才能得到的。
我可以表达我的价值观,其他的人同样可以表达,但谁的价值观比较正确,比较可取,就只有天晓得。价值观的表达是不须有分析的训练的。你说蓝色好看,我却喜欢红色,谁可以作出判断而使大家心悦诚服呢?你说政府支援教育是好事,我说是坏事,你和我辩论一百年也不会得到好与坏的结论。这是因为好与坏,喜爱或厌恶,是不能以科学分析来达到客观的同意。
假若我说,饥寒交迫是不好的,是坏事,很多人会同意。但这只不过是因为大多数(甚至所有)的人都不喜欢自己饥寒交迫。大家是因为价值观相同而同意,不是因为客观的分析而同意。经济学可以解释为什么人民会饥寒交迫,可以解释为什么政府支援的教育会产生些什么效果,但不能在好坏的问题上下判断。
上文提及,经济学者也是人,有他们自己的价值观。可是,在分析问题之际,他们也可能有意或无意地表达着某些效果是好或是坏的。客观的分析与主观的喜恶可能连带在一起。这没有什么不妥,虽然有时可能使读者或听者有了混淆。重要的问题是,从事经济学的人要将主观与客观分辨清楚,决不可以让主观的判断影响客观的分析。这是说,假若一个经济学者认为政府支援教育是好事(主观的判断),他于是有意或无意地把分析拗歪了,以致分析脱离了逻辑的规格,这就犯了科学的大忌。很多学者批评马克思就是这一点:马克思为了要在袋子中取出白色的石块,他就不容许其他不同颜色的石块放在袋子中。
有时,一些经济学者没有说什么是好是坏,但却使人觉得他是作了这种判断。例如,我说以市价为准则可以增加生产,不少读者会认为我说以市价为准则是好的。但我可没有这样说。读者以为我是说过了,这是因为他们认为增加生产是好事。当然,在报章上写其他文章,为了要避免枯燥,我有时作好坏的判断,会表达自己的价值观。但这本书的重点是客观的经济解释。
很多读者认为我是信奉市场,对市场有特别的喜爱。相信市场之能是对的,因为我也深知市场之有所不能;但我个人的价值观是反对市场,也反对共产制度的,因为在这二者我都难以出人头地。我个人所喜欢的是,以读书考试的办法来决定社会财富的分配,因为我对一般考试的任何准则都颇有过人之处。但很可惜,世界上没有什么地区是以考试来分配财富的。(天晓得,旧中国的考状元,确有分配财富之效,但应该轮不到我!)
第七节:经济学的范畴
经济学既然不可以判断什么是好是坏,那么其范畴是包括些什么呢?答案是,经济学的范畴包括三部分。
第一,在知道有关的局限条件(constraints)或游戏规则(这就是产权制度或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划分)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推断所用的竞争准则是什么。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处理上往往不容易,但高手若愿意付出代价,他总有办法做得到。说起来,这是实证经济学上最容易分辨高手与低手的地方。
世事如棋局局新,局限条件千变万化,任何分析都不可能包罗万有。有关的而重要的局限条件是要抽选出来而使之简化的。但什么算是“有关”,什么算是“重要”,分析者却不能妄作判断,随意取舍,因为这样做,分析者就可以随意得到他所希望得到的结论了。换言之,局限条件的取舍,是要有约束的,而这约束需要一个理论。这个比较深入的有关方法论的问题,我会在分析价格管制时详述的。
第二——这是经济学最容易的一部分了——是有了竞争的准则,经济学可以推断人的行为会怎样,资源的使用会怎样,财富或收入的分配会怎样。上文说过,准则的不同会导致行为的不同,而胜负的人(收入的分配)也会跟着不同的。上文所说房屋分配及排队购物等例子,就属于这一部分。
事实上,撇开近三十多年来的发展不谈,有二百多年历史的西方经济学,可取的(非价值观而又有解释能力的)都是这一部分。那所谓收入分配(ine distribution)与资源使用(resource allocation或resource use)这两大项目的划分,是经济学的传统。就是在今天,经济学的教科书还是这样处理的。
但在传统的经济学上,关于收入分配与资源使用的分析,大都是基于自由市场以市价定胜负的准则。这准则只能在私有产权的制度下出现。换言之,传统的经济分析,虽然可解释收入的分配与人类的行为,但其范围很狭窄。私有产权所约束着的游戏规则,只不过是千变万化的规则中的一部分。假若我们熟读一般经济学教科书,不管是怎样高程度的,我们能以之解释世事方面的,范围极小。墨守成规地学经济,将课本念得滚瓜烂熟,并不一定稍知门径,登堂入室更谈不上了。科学要活学活用,经济学更是如此。
传统的经济学分析大都是以市价为准则,很狭窄,但这并非是说不同的竞争准则,经济分析就无能为力。正相反,近三十多年来,那所谓新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不断地以基本的经济学原理,扩展到五花八门的准则上。不同的竞争准则当然会有不同的效果,但却可用同样的理论基础来处理。只要我们能肯定地指出竞争的准则是什么,推断收入分配与资源使用的行为并不困难。那是说,一旦弄清楚有关的游戏规则(局限条件),断定了竞争的准则是什么,一个高手花不上几天的工夫就可以将竞争的行为推断,而其准确性甚高。
经济学范畴的第三部分,是最困难的了。那就是,要解释游戏规则是怎样形成的。为什么世界上有共产制度?为什么香港有租务管制?又因为游戏规则与竞争准则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这部分也就要解释竞争准则是怎样决定的。为什么香港大学教师的居住单位要以分数配给?为什么共产中国要论资排辈?
不同的产权制度是怎样形成的?法律为什么因时因地而变?香港的立法程序为什么与台湾的不同?什么是国家?为什么要有国家?为什么有些国家有宪法,另一些没有?为什么中国大陆要搞统战?这些都是深奥的问题。
但很奇怪,有时经济学者认为是高深莫测的经济问题,不懂经济学的却会认为是浅显之极。他们喜欢在这些问题上滔滔不绝地大发议论,过瘾之至,但他们的“解释”与科学无关。若问香港的立法会议员:为什么某法例被通过了?他们总不免雄辩地议论一番。但假若我们细心地分析一下他们的“理论”,我们通常只得出四个结果:(一)他们所说的是特殊理论(ad hoc theory),毫无一般性的解释能力;(二)他们说的是套套逻辑(tautology),完全没有内容;(三)他们说的是他们自己的价值观(value judgement),与科学无关;(四)他们说的是谬论(nonsense)。
海耶克(F。Hayek)曾经花了不少时间解释这经济学范畴内的第三部分的问题,没有什么大收获。近二十年来,政制理论(Theory of the State)渐成为经济的一门热门学问,参与的高手如云,包括布格南(J。Buchanan)、史德拉(G。Stigler)、贝加(G。Becker)、德塞姆茨(H。Demsetz)等人,但都没有重大的收获。当然,他们其他的研究,收获是多而重要的。我自己曾在《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那小书内创立了一个政制理论,自觉满意,但重视这理论的就只有高斯一人!虽然这理论准确地推测了中国的体制转变,但可靠的验证,还需更长的时间。
《经济解释》应该是我认真地写的最后一本经济学的书了。关于制度或政制的形成这个湛深的问题——上文所说的经济学范畴的第三部分——若要有大收获,我认为必须从合约的选择那方面做起。这是关于交易费用与合约的关系、公司的本质、组织的结构等问题了。这些应该可以扩展到国家、制度那方面去——齐家、治国、平天下。一九八一年我走这条路,以理论准确地推测了中国的制度转变。虽然只这一次,不够说服力,但还是比所有的行家多了一次。
经济解释之十四:功用非快乐 解释行为难
第四章功用的理念
西方经济学常用的Utility一词,国内译为“功效”,但我认为“功用”比较恰当。问题不是谁对谁错,而是中国的文化传统从来没有Utility这个概念。文化不同,你有我没有,翻译就只能如瞎子过河,胡乱地摸索。有些因为文化不同而很难译得恰当的字——例如Cost——我们要设法译得好。但Utility这词译得不好不重要。
我说Utility译得不好不重要,是因为曾经有百多年的时间,西方经济学者也不清楚Utility是什么。故老相传,他们只是以为自己知道,自己明白,但其实大家都不清楚。西方经济学要到二十世纪中叶才能给Utility一个明确的定义。话虽如此,到今天,好些经济学者还不明白Utility(功用)的正确定义。这些学者中不乏聪明才智之士,所以不可能是因为生得蠢而不明白。他们是不愿意明白:要是他们明白而又同意本章内所说的“功用”理念,他们就会失却了改进社会之能,变得像我一样,成为小人物了。
第一节:悲哀的发展
一七八九及一八○二年,英国经济哲学大师边沁(J。Bentham,1748…1832)提出了功用(Utility)的概念,对后人影响甚广。边沁的原意是有三方面的。其一是功用代表快乐或享受的指数;其二是每个人都争取这指数愈高愈好。这后者给自私的假设数学化,一百年后微积分被引用到经济学时,功用函数就变得大行其道了。今天,功用函数在经济学上还是极为普及。这可不是因为功用的理念有不可或缺的解释用途,而是适用于数学。不懂经济但善于数学的,可以容易地大做文章。
边沁的第三个原意,是一个人的收入增加,其收入在边际上的功用就减少了。他跟着假设每个人对收入的多少有相同的享受,那么富人的边际收入功用低,穷人的边际收入功用高,社会整体最高的福利,是人与人之间的边际收入相等。这是平均主义的理论基础,也是今天还存在的福利经济学的前身。
一个人的收入增加是否会导致收入在边际上的功用下降,大有疑问,而今天经济学者一致同意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功用指数不能相比。一个大富的人对一元的看法,可能比一个街头乞丐重要得多。单是这一点,福利经济(Welfare economics)就大有问题。一九五○年,森穆逊(P。Samuelson,1915…)在一篇湛深的文章内指出,若一个社会的总国民收入增加,不管增加多少,只要有一些人(甚至一个人)的收入减少了,经济学就不能证实社会福利有所长进。
森穆逊是福利经济学的一个首要人物,连他自己也那样说,为什么福利经济在今天还有那么多的从事者呢?我认为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上文提到的经济学者认为自己有改进社会之能。其二是经济学者要改进他们自己的福利:可以改进社会,作个政府经济顾问是会增加收入的。事实上,政府也乐于慷他人之慨,送给经济学者纳税人的钱:政府官员为自己的利益要推行某项政策,总要找些经济学者附和才来得顺理成章。
从科学上看,最重要的功用问题是边沁的第一点:功用是快乐指数。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怎可以知道我是快乐还是不快乐,又或是我今天比昨天快乐一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好些经济学者老是认为自己有超凡的本领,有上帝之能。功用被认为是一个快乐指数,今天在某程度上还是存在的。
一九一五年,一个无师自通的俄国经济学者——E。E。Slusky(1880…1948)——用意大利文发表一篇举足轻重的文章,后来在一九五二年被译成英语。这篇伟大作品的一个要点,是指出如果我们要用功用的理论去解释人的行为,那么功用的理念要与主观的快乐或享受脱离关系。可不是吗?要解释行为,我们需要的是推断人的选择,或在什么情况下人的选择会怎样改变。至于人的选择是否以增加快乐为依归,是无关宏旨,完全不重要的。
边沁之后,参与功用理论研究的,差不多包括所有重要的经济学者,天才辈出,好不热闹。很不幸,屈指难算的理论天才的工作,只赢得一篇血泪史。一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