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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明朝宦官-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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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升太监,更加兢兢业业,没有宫中得势者那些骄横的习气,这是宦官中不可多见的。正德十六年(1521),武宗去世,降为右少监,不准再参与司房的事。但七天后,又复职。 
        
        嘉靖三年(1524),世宗知他历事勤劳谨慎,复升为太监。他大力整顿弊政,支持嘉靖新政。嘉靖十二年(1533),命掌管本司印信。当时东厂出缺,众推毕云适任,于是命他总督东厂事。毕云约束东厂校尉,大力整顿治安,京师社会秩序良好。对于奏章的出入,更是小心处理,得到世宗嘉许,不久,便选拔为乾清宫近侍。但毕云以兼职不宜,辞谢了。世宗念他在东厂多年,有劳绩,一再给予褒奖,赐以羊酒、斗牛、蟒服、玉带。嘉靖十五年(1536),又特许在宫中乘马。嘉靖十六年(1537)死于任上[69]。 
            
   
      第70节:毕云(1)       
        十三、 张诚   
        张诚(1464—1519),陕西华阴岳前里人。内官监太监。   
        张诚于弘治三年(1490)被选入宫,隶属于司礼监太监覃昌、贺能名下。弘治六年(1493),差使在左顺门接各地报上的文卷。九年(1496),以能干,有劳绩,升为甲字库管事,在任出纳清楚。十二年(1499),升奉御。十五年(1502),升印绶监左监丞,仍照旧管事。十八年(1505),转到上林苑监佥书管事。 
        
        正德元年(1506),武宗认为他办事有经验,调度有方,提升他为太监,赐蟒衣、玉带,命往镇守云南金齿腾冲地方,兼理军务。正德七年(1512),调回宫中,转任内官监太监,准在宫中乘马。又兼仁寿宫答应,管理皇庄兼督真定府宁晋县等处庄田。 
        
        张诚奉佛,弘治十六年(1503),修盖白云观,请僧德元住持,经常诵玉皇宝经[70]。   
        十四、 张永   
        张永(1465—1529),御用监太监。字德延,别号守庵。洪武初年,其曾祖父迁居至保定新城(今河北省新城县),遂成了新城人。成化十一年(1475)选入宫,在乾清宫侍候宪宗,当时年仅十岁。后升为内官监右监丞。成化二十三年(1487)宪宗去世,孝宗派他到茂陵司香。 
        
        弘治九年(1496),调到东宫侍候太子朱厚照即后来的武宗。   
        弘治十八年(1505),武宗即帝位,改任张永为御马监左监丞。不久,升御用监太监。张永奏求已故太监吴忠交还的七里海等处庄田,户部指责他违禁,应当究治。但武宗却诏令张永管业[71]。 
        
        张永与同在东宫侍候武宗的刘瑾、马永成、高凤、罗祥、魏彬、丘聚、谷大用都受到宠幸,在宫中势力很大,人们把他们统称为“八虎”。武宗先后赐给张永蟒衣、玉带,准许在宫中骑马、乘轿,每年给禄米十二石,并命督显武营兵马。 
        
        正德元年(1506)十月,命张永督十二团营兼总神机营[72]。其后又与边将江彬共同掌管四卫勇士。在宫内则掌管乾清宫、御用监诸事,兼提督尚膳、尚衣、司设、内官诸监,整容、礼仪、甜食诸房及豹房、浣衣局、混堂司、南海子事,成了兼职最多的内臣。职务众多,工作繁杂,充分反映了武宗对他的亲信。 
        
        张永原来是刘瑾的党羽,后来不满刘瑾的所作所为,有了矛盾。刘瑾亦发觉张永越来越不归附自己,于是在武宗面前挑唆,要把张永赶到南京,而且要连夜起程,不准再入宫。张永知道后,对武宗诉说刘瑾陷害自己,武宗召他们二人对质。争辩中,张永拳击刘瑾。武宗命谷大用摆酒为他们调解,这样,由于皇帝的干预,一场风波算是过去了,但两人的矛盾实际上在加速发展。 
        
        正德三年(1508),当时由于弘治以来的关税都是折银收入承运库的,所以钱钞缺乏,不足供给。张永提出发天财库及户部布政司库钱,关给征收,并再次宣布禁止私铸钱,这意见被采纳了[73]。 
        
        正德五年(1510)四月,安化王朱在宁夏出告示,以讨刘瑾为名,起兵谋反,杀了巡抚都御史安惟学,受钦命前往度宁夏屯田的大理少卿周东,总兵官姜汉以及都指挥杨忠;调集各路兵马,封其党羽为大将军等职,准备渡河进军北京。武宗下诏起用致仕居江南的右都御史杨一清总制陕西各路军务、兼提督西征师旅,与总兵官神英前往讨伐;命张永监军,统京营兵三万暨各镇军马前往。张永出征时,武宗戎服到东安门送行。按惯例,文武官员领敕行事,都是发给铜印,而总督军务太监并无印,但这次武宗却赐给张永特铸的金印,并配以金瓜、钢剑,以壮行色,还许便宜行事。对于这些,刘瑾十分嫉忌,但也无可奈何。 
        
        朱谋反仅十八天,杨一清等西征军尚未到,便被宁夏守臣平定了。张永将京营兵等遣返,自己带五百骑前往安抚。当时宁夏人心惶乱,一些胁从者更是心怀疑惧,四散逃跑,官府无法控制。张永便会同杨一清出榜安民,谕官、兵、农、贾各安职业。逮捕杀死官吏、伪造伪符伪命、借机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的人,而置被胁从者不问。又以庆王在变故时曾率宗亲向朱行朝谒礼,而奏请朝廷革其护卫,削减其岁禄三分之一。又禁诸王府交通宾客等,这些均得到武宗钦准。 
            
  
      第71节:毕云(2)       
        当时刘瑾在朝内外势焰甚盛,屡屡更改法制,摧残不归附自己的朝臣,鱼肉百姓,有“立的皇帝”之称,中外士大夫侧目垂足,噤不敢作声。杨一清知张永与刘瑾积怨甚深,意欲除掉刘瑾,于是借机为之献策,促成他除去刘瑾的决心和行动。 
        
        张永报捷的奏疏到,准备在八月十五日献俘,但刘瑾让他缓期。当时京师纷纷传言,说刘瑾将于八月十五日,借百官给其兄都督同知刘景祥送葬的机会作乱,并逮捕张永。张永恐怕真发生变故,便提前献俘。献俘后,武宗置酒慰劳张永,刘瑾等都在一旁侍候。晚上,刘瑾走了,张永抓紧时机,赶快拿出已准备好的奏疏,奏刘瑾忘恩负义,并列举了他十七条大罪。又拿出上面开列着刘瑾罪行的朱讨刘瑾的檄文,说宁夏官员曾将此上报,但被刘瑾扣下了。 
        
        当时武宗已经微醉,低着头说:“刘瑾辜负了我。”张永立即说:“这是大事,必须马上处理,不可拖拉。”“八虎”中一些与刘瑾有矛盾的人亦同声附和,于是武宗立即命逮捕刘瑾,把他关在菜厂,并分别派遣官校查封他在宫内外的住宅。 
        
        次日,武宗把张永的奏疏出示内阁,下令降刘瑾为奉御,发放到凤阳。刘瑾力图挽回败局,于是给武宗上白帖,哀诉自己赤身被绑,乞赐给一二件敝衣盖体。武宗心软了,立刻下令给刘瑾百件旧衣服。张永大惊,便极力怂恿武宗亲自去抄刘瑾的家。在刘瑾家,武宗亲见搜出的皇帝印、穿宫牌、龙袍及衣甲武器等等违禁品,还发现刘瑾常拿在手的扇里,藏有两把锋利的匕首,这才勃然大怒,立刻下令把刘瑾关到诏狱。各有关部门会审刘瑾后,将之凌迟处死。而经刘瑾改变了的法制,被全部恢复过来。 
        
        诛了刘瑾,大快人心,客观上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所以廷臣皆上表称贺,而颂张永功者“多溢美”[74]。英国公张懋、兵部尚书王敞等,奏张永辑宁中外,两建奇功。于是封张永兄张富为泰安伯,弟张容为安定伯。赐给张永金牌、银币,岁禄加至三百石,并再三赐敕褒谕。又改任为司礼监掌印太监,掌管司礼监事,而过去管理的监、局照旧兼管。 
        
        涿州有个男子叫王豸,曾在足上刺龙纹及“人王”两字,张永侦得这情况,将之逮捕。于是兵部尚书何鉴请晋升张永的封爵。武宗将这提议交付廷议。张永企图自己得到封侯,便借郑和、刘永诚的事例,向廷臣发出暗示,但内阁认为这不合制度,没有同意,张永的气焰受到挫折。 
        
        正德七年(1512),丘聚揭发了张永指挥库官吴纪偷出银七千余两,抬入私宅,制造玩好诸物的事,张永被免职闲住。   
        正德九年(1514),因为乾清宫遭了火灾,要营建,这才起用张永为御用监掌印太监,总管营建工程,同时兼督京营事务。   
        也是正德九年(1514),蒙古小王子部进犯宣府、大同。武宗命都督白玉充总兵官,张永提督宣府、大同、延绥等处军务,帅京营兵前往。张永请求“凡军前机务,悉听便宜行事,违者先处以军法,然后奏闻。”又“请给勘合三百道,银牌五百面,彩缎五百匹以赏有功”,武宗均一一照准。此外,张永还奏带了参随数百人。时吏部侍郎孟春巡抚宣府,有军功,但因和张永有矛盾,被罢官回老家[75]。 
        
        十一年(1516),小王子部分道入侵,张永在老营坡与之相遇。十二年(1517),又和彭泽西征肃州。   
        十四年(1519),宁王朱宸濠在江西谋反,武宗亲征,命张永率边兵两千人为前锋。但大军未到,而提督南赣汀漳军务的副都御史王守仁已经擒获朱宸濠,正把他押送京师。张永为了讨武宗的欢心,所以在途中拦住了王守仁,让他把朱宸濠放到鄱阳湖,等武宗来和他交战。王守仁不答应,亲自到杭州见张永,张永不肯相见。王守仁叱开了守门者,直闯入内,大呼“我是王守仁,来和你商议公事,为什么不见?”张永被他的气势镇住,只好走出来。王守仁于是对他说:“江西已经遭战乱,损失很大,大部队到来,恐怕会出乱子。”张永这才假惺惺地说:“我来只是为了保护皇上,并非要抢功。”并指着囚着朱宸濠的槛车说:“这要归我。”王守仁立即把槛车给了他,并和张永一同返江西。这时太监张忠等已经到了南昌,正在以追查朱宸濠余党为名,大肆骚扰地方。张永到后安抚了地方,盘查了仓库,搜得了朱宸濠和吏部尚书陆完勾结的罪证[76],并催张忠和自己一同回京,江西这才免了一场灾难。张忠等曾屡次诬告王守仁,亦多亏张永化解,王守仁才得以免遭陷害[77]。 
            
      
      第72节:杜甫、王玉、孙彬       
        正德十五年(1520),江彬手握边镇重兵,驻于通州,把武宗留在那里四十多天,召文武百官前往会集;又假传圣旨,改团练营为威武团练营,由自己提督。于是谣言四起,群臣都担心江彬谋反。 
        
        十六年(1521),武宗病逝时,由张永提督京师九门,防止发生变乱。大学士杨廷和遵照遗诏,解散威武团练营,遣还各边镇的军队。又征得太后同意,作好缜密的安排,借坤宁宫安装兽吻的机会,命江彬与工部尚书李入宫祭祀。祭毕,江彬要出宫,张永留他们吃饭,太后便下旨立即逮捕了江彬[78]。 
        
        世宗即位后,御史萧淮奏谷大用等党恶为奸,牵涉到张永,于是诏令张永闲住。后来萧淮等又弹劾张永在江西违法乱纪,于是降为奏御,发到孝陵司香。但实际上张永在江西并无大的违法行为。 
        
        嘉靖五年(1525),杨一清出任首辅,为张永平了反,又肯定用计诛杀了刘瑾是立了大功,因此张永得以官复原职,在家养病。六年(1526),世宗召见张永,仍命他掌御用监印;提督神机营并十二团营兵马;供事乾清宫;岁增禄米三十六石。七年(1527)冬,张永死于任上[79]。 
        
        张永死后,谕祭三坛,予棺椁,由有关部门办理丧事,建造享堂。大学士杨一清为他撰墓志铭。其后又追录遗功,升其弟锦衣千户容为指挥佥事,本卫堂上管事;其兄富为锦衣副千户。 
        
        十五、 杜甫   
        杜甫(1468—1527),神宫监右少监。保定府涞水县人。身材魁伟,成化十八年(1482)被选入宫,在御用监服役。不久,改调侍从太子朱佑樘(后来的孝宗),不到一年便升为长随。弘治十六年(1503),升奉御。十八年(1505),升御马监左监丞,负责佥押。不到一年,再升为太监,准许在宫中骑马,赐给蟒衣、玉带。 
        
        武宗即位,命他往陕西王府等府送敕符。正德二年(1507),调到尚衣监为掌印太监,并掌显武营军务。正德七年(1512),每年加禄米至二十四石。命到福建地方挂袍织造。正德九年(1514),命总督亲师、通州等处仓场。正德十年(1515),转为御马监太监,钦差总镇湖广等地方,由于地方对他反映良好,赐给坐龙袍。武宗因为他老成练达,而命他转任福建镇守太监。正德十六年(1521),武宗病逝,按惯例,降职为右少监,调到康陵(武宗陵墓)司香。 
        
        嘉靖六年(1527)去世,兵部尚书王时中为撰墓志铭[80]。   
        十六、 王玉   
        王玉(1473—1538),祖籍是河南开封府人。其祖先以武功,得升为小旗,占籍府军卫,于是落户京师。神宫监太监。   
        弘治六年(1493),王玉被选入宫中,在御用监学艺。十一年(1498),除长随。十六年(1503),派往侍候太子朱厚照(后来的武宗),由于处事小心缜密,得以除奉御乾清宫。不久,转针工局升右副使。四个月后,调御马监升左监丞。正德元年(1506),佥书本监事。二年(1507),佥针工局事。三年(1508),升右少监。五年(1510),升左少监。八年(1513),升太监,赐给蟒衣。 
        
        正德十六年(1521),武宗去世,王玉受命统兵德胜门防御。又简侍清宁宫答应。仍然赐给蟒衣,仍旧在御马监佥书管事。   
        嘉靖元年(1522),随侍神宫监,升太监,佥押管事,赐蟒衣。嘉靖十七年(1538)病逝[81]。   
        十七、 孙彬   
        孙彬(1487—1538),内官监太监。字尚中,号质庵,直隶保定府蠡县人。弘治十四年(1501)被选入宫,隶司礼监太监萧公名下,萧姓太监见他聪明,便送他入内书堂读书。弘治十六年(1503),成了司礼监写字。正德二年(1507),改为乾清宫近侍,其后屡升至内官监太监,多次受赐蟒衣、玉带,并代理惜薪司事。武宗去世,按惯例,他应该革职去康陵烧香。但嘉靖帝欣赏他的勤劳和忠诚,所以又把他进为乾清宫近侍。不久,升内官监太监,一再赐给蟒衣、玉带。不久,又命请剑随朝,并增加他的禄米,准在宫内骑马。 
            
     
      第73节: 萧平、陈奉(1)       
        孙彬好学,善于楷书。在其名下的宦官有孙经、车钦、马荩、乔德、何道、齐忠、郭朝、蒋堂、何奉等九人,孙辈的有张才、胡英、王保等三人[82]。   
        (按:高级太监名下均有宦官,但这样清楚记下来的,仅见于此。孙经系内织染局副使。)   
        十八、 萧平   
        萧平(1495—1544),字以衡,号友松,河南开封府陈州沈丘县人。尚膳监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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