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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台湾通史-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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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而铭传去矣。安平至府之运河,例由三郊自浚,数十年后,日形淤塞。而安平港口又
  以沙汕之阻,自夏徂秋,波涛澎湃,轮船不能入口,多泊于四草湖外,一遭大风,驶避
  旗后,远或系碇澎湖,货物起落,以是困难,商务之兴,为之顿挫。
  夫台湾处大海之中,又有澎湖隔之,黑潮所经,其流甚急,澎之四围多礁石,舟触辄破。
  故自通商以来,轮船遭难者凡数十次。虽有巡洋哨船以为救护,而事起仓卒,虑有未周。
  光绪二年夏六月,福建巡抚札饬各厅县,选举沿海地甲头目,分择地段,责成保护中外
  船只在洋遭风之事。并颁行图册章程告示,委员前往各海口确查,由各厅县给发号旗,
  以为凭准,俾其督率乡民,实力救护。十年秋八月,英船某自旗后遭风,漂至草湖。时
  适法人犯台,沿海戒严,庄人见之,以为敌船也者,持械御之,跃登船上,刃伤船长,
  并夺货物。鹿港同知邹鸿渐趣往弹压,北路营游击郭发祥、署彰化知县蔡祥麟亦至,救
  其船人,追还所失。兵备道陈鸣志乃与领事霍必澜商议赔款,而船主不从。旋委凤山知
  县李嘉棠再与领事交涉,往返数次,以七兑银七千圆赔之,事始息。十一年夏六月,琉
  球渔人陈文达等十二人,遭风至基隆,庄人救之,给以路费,并修船费六元,送之归。
  十二月,复有日本驳船漂至后山高士佛,恒春知县派人救之,资遣回国。十四年十一月,
  英船威定在洋遭难,澎湖右营都司李培林率兵救起五十余人。十八年八月,澎湖大风,
  海水群飞,英船卜尔克自上海航行香港,触礁没,溺毙洋人一百三十余名。澎湖官民赴
  救,得二十三名,载至府治,知府唐赞衮礼之,水师总兵王芝生馈金三百,英人大喜。
  救护之人各有赏给。初,纽西兰海上保险公司来台开办保险事务,委瑞兴洋行理之。已
  而华洋保险公司亦分设南北,商务日兴,而航运往来亦日盛。
  邮电
  置邮传命,其来久矣。明制十里设一铺,每铺设铺长一名,铺兵要路十名,僻路四五名。
  即于附近有丁力田粮五斗以上二石以下点充,必须少壮正身。每铺设十二时晷一个,以
  验时刻。铺首置牌门一座,牌额一方,簿历二本。铺兵各备夹板一副,铃榉一副,缨枪
  一把,棍一根,回历一本。凡递送公文,照古法,以一昼夜合为一百刻,每三刻行一铺,
  昼夜须行三百里。公文一到,不问多少,随时递送,无分昼夜,鸣铃疾走,以交前铺,
  即于回历附写到铺时刻,以凭稽考。郑氏因之,南北各设铺兵,故台人谓十里为一铺。
  清代沿用明制。乾隆二十一年,乃裁驿丞。而台湾以远隔重洋,向未设立,仅置铺兵,
  以事递送,军务之时,兼用塘兵。顾此为公家之用,民间私信必觅长足以寄。市镇繁盛
  之区,或设信局,以代传命。信资之数,按道为差,而每多阻滞,或致遗失,不能朝发
  夕至也。
  同治十三年牡丹之役,钦差大臣沈葆桢治军台南,奏请架设电线,以速军情。乃由丹墨
  国人德勒耶揽办。光绪三年,巡抚丁日昌议由台南府城至凤山之旗后,先行开办。饬游
  击沈国先率福州船政电报学堂学生苏汝灼等,以七月初十日自郡起工,九月初五日告成。
  凡二线,一自郡治达安平,一达旗后,计长九十五里。是为南路电线之始。十年,法人
  来犯,军书旁午,巡抚刘铭传以南北电报未通,不足以辅戎机。十二年,饬通商局委员
  李彤恩与上海德商泰东洋行立约揽办。凡两线,一自台北郡治分歧而至沪尾、基隆,一
  至台南,与旧线接,计长八百里,而于新竹、苗栗、彰化、云林、嘉义各设局办理。十
  四年四月竣工,以候补道张维卿为总办。是为南北交通之线。十三年八月,又自淡水沈
  设至福州之芭蕉岛,而安平亦接至澎湖。是月二十一日,轮船飞捷自福州起工,翌日达
  沪尾,与陆线连,乃赴澎湖,以接安平。海陆两线既成,自台湾可通福州,远而至于东
  西各国,莫不瞬息万里,而台湾不至孤立矣。
  当是时,铭传既筑铁路,以利交通,又以铺递迟缓,奏请改设邮政。十四年,置邮政局
  于台北,各地皆设分局。邮票两种,一为官用,不征其费;一为民用,按站计费。每站
  长百里,凡信一函重二钱以内者征钱二十,付邮之时交纳。自台南至台北凡十三站,每
  函须二百六十文。邮路以外之地,别加其费。其发中国外洋者,则以轮船代递。又有邮
  船两艘,曰南通,曰飞捷,按期往来于上海、福州及台之各港,以递送之。唯邮票之式,
  雕印颇粗,上绘一龙,国徽也,下绘一马,驿也,所以示中国之邮传也。十五年十一月,
  奏颁台湾邮政章程,归巡抚管理,以候补道任其事。每年入款达一万两,而民间信局仍
  开设,颇夺公家之利,使得逐渐更改,臻于至善,必有可观。是年又设电报学堂,聘西
  洋教习,以授台人子弟。而英国医士梅威令既在旗后,自设医馆,传授医术。十六年九
  月,复请架设电话,以广学业。通商局不从。及邵友濂至,而电报学堂亦废矣。乙未之
  役,刘永福驻台南,安平税务司麦嘉林请设邮政,其制略同前时,半取欧洲成法,以税
  务司兼办之。票印一虎,民主国之章也,凡三种,分为三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以兵
  递之。当是时,戎马倥偬,私信断绝,故民间多用。乃未几而台南亦陷,其制遂止。
  灯台
  台湾为南海之邦,而东西洋交通之道也,船舶往来,以是为的。然而礁石隐现,风涛澎
  湃,稍一不慎,舟辄破碎。往时船舶自厦来南,过澎湖后,遥望王城之老榕,以取航程,
  渐近渐现。城在安平海隅,址高而望远,荷人所建也。然当天昏月黑时,四顾茫茫,东
  西莫辨。则于巡道署内立一灯竿,高可三丈余,每夜燃灯,用以照远,是为灯台之滥觞。
  旧例船舶出入,巡道管之,故以是为航路之准。雍、干之间,商务大盛,帆樯相接,北
  至天津、牛庄,南至暹罗、吕宋,皆以澎湖为门户,而澎湖错立大海,群岛相望,沈舟
  之祸,时有所闻。乾隆三十四年,台湾府知府蒋元枢檄澎湖通判谢维祺,择地于西屿之
  杙仔尾,建造石塔七级,座约五丈,每夜燃灯,光照海上。是为灯塔之始。道光八年,
  修之。光绪元年,乃仿洋式为灯台。先是,同治六年三月,美国商船那威号遭风,至凤
  山之鹅鸾鼻,触礁而没。事后美领事请建造灯台,以利航海,政府许之而未设也。已而
  日本来讨牡丹社番,驻军琅■,亦请速建。八年,聘英人为工师,费款七万两,规模宏
  大,光照二十余海里。台成,照会各国,以地迩番界,驻兵守之。
  安平灯台  在安平海之侧,以砖建之,形圆而色白。距水面七丈七尺,烛光三百五十烛,
  可照远十四海里。每四秒发光一次,为第六等闪光白色。光绪十七年建。
  打鼓灯台  在凤山县打鼓哨船头,以石造之,为四角形。距水面十六丈四尺,烛光三百
  五十烛,可照远十海里,为不动白色。光绪十八年建。
  鹅鸾鼻灯台在恒春县鹅鸾鼻庄土名船帆石之南,以石造之,形圆而色白。距水面十八丈,
  烛光二万六千烛,可照远二十余海里,为第一等不动白色。
  淡水灯台在淡水海关之侧,以石建之,为四角形色白。距水面三丈三尺,烛光一百烛,
  可照远九海里,或红或绿,以分别之。而沪尾街上别建灯竿,火用瓦斯,色白,每二秒
  间发一闪光。灯高三丈五尺,距水面十四丈二尺,烛光三百五十烛,可照十五海里。均
  为光绪十四年建。
  西屿灯台  在澎湖厅西屿,则渔翁岛也,厦门航行台湾之船,均以此为标帜。乾隆三十
  四年,始建灯塔。道光八年修之。光绪元年,改灯台。其灯为第四等不动白色,距水面
  十五丈八尺。烛光五百烛,可照远十五海里。
  
  卷二十  粮运志
  连横曰:台湾为宇内奥区,土沃宜稻。初辟之时,一岁三熟,故民无饥患。郑氏养兵七
  十有二镇,咨议参军陈永华乃申屯田之制,以足兵食,又能以其有余,供给漳、泉,以
  取其利,故国用无匮。清人得台,分驻戍兵,皆调自福建,三年一换,乃赋其谷曰正供,
  以备福建兵糈。凡商船赴台贸易者,须领照,准其梁头,配载米谷,谓之台运,其事由
  厦门海防同知司之。福建水陆官兵五十营,与驻防旗兵不下十万,岁征粮米。唯延平、
  建宁、邵武、汀州、兴化五府产米之区,足给兵食,而福州、福宁、泉州、漳州四府则
  兵多米少,协济犹不足,半给折色,督标、金厦、漳镇、铜山、云霄、龙岩、南澳诸营,
  且有全折者。雍正间,先后奏请半支本色,以台湾额征供粟内拨运,谓之兵米。嗣增戍
  台兵眷米,亦以台谷运给,于是台湾岁运福建兵眷米谷八万五千二百九十七石,遇闰加
  运四千二百九十八石。乾隆十一年,巡抚周学健奏定分配商船,运赴各仓。此台运之由
  来也。台湾商船皆漳、泉富民所造,渡海贸易,以博赢利,一时商务繁盛,故皆急公乐
  运。自五十九年水灾之后,械斗又起,续以蔡牵之乱,骚扰海上,军兴几二十载,漳、
  泉之民困焉。台湾亦然,百货萧条,泛海日少,于是台谷不能时运,而福建兵糈孔亟,
  厅县皆借用备储,而仓谷空矣。商船大者载货六七千石,小亦二三千石。定例梁头宽二
  丈以上者,配运一百八十石,一丈六尺以上者,一百三十石,石给运费六分六厘,初无
  所苦。既而仓吏多方挑剔,迁延时日,而民货一石运费三钱,或至六钱,多于官运者数
  十倍,夫谁肯乐为哉?且台船载货,多赴宁波、上海、胶州、天津,远至盛京,然后还
  闽。往返数月,官谷在舱久,惧海气蒸变,仓吏不收,故多私易银买货。其还也亦折色
  交仓,不可,乃买谷以应。官吏持以为利,久之遂成陋规,如江浙之漕焉。
  嘉庆十四年,总督方维甸以台谷积滞,奏开八里坌港,与鹿耳门港一律配运,于是鹿耳
  门应运四万九千余石,鹿港二万二千余石,八里坌一万四千余石。初,部议按照梁头,
  每船配运自一百石至三百石而止。乾隆三十七年,详定糖船应配百六十石,横洋船八十
  石。四十八年,又奉部议逢闰加运。及开二口之后,议定鹿耳门糖船配三百六十石,横
  洋船百八十石,鹿港之厦船亦百八十石,蚶江船百四十石。盖以蚶船较小,而八里坌渔
  船之渡海者,亦令配运,自三十石以至八十石。然有司奉行不谨,商人又巧为规避,而
  台谷之积滞犹故也。
  十六年,总督汪志伊奏请自运,饬厦门、蚶江两厅封雇商船二十艘,每艘各载一二千石,
  照例给费,每石别给银二分,派丞悴、游守各一员监运,以三回运归十万石。二十二年,
  复雇运七万,商人虽勉强应命,而台湾一闻专运,米价跃贵,民食被害。彰化知县杨桂
  森议请改征折色,奏罢台运。省议不可。鹿港卢允霞闻之曰,此奇货也,谓所善商人,
  我能革陋规。众信之,以为谋主,设馆。征各船户钱为讼费。然郡中及泉、厦商船未从
  也。
  二十五年,巡道叶世倬至鹿港,谂商困,归欲革之,议造官船自运,以语台湾县姚莹。
  莹曰:〃未可。台谷岁十万石,舟以二千为率,当用五十艘,一艘以五千为率,当费二
  十五万圆,弁兵、管驾、舵工、水手每舟不下数十人,岁费又数万圆。海舟驾驶,三年
  一修,费又数万。而重洋风涛不测,一有沈失,舟谷两亡,是漕艘之外,又增国家一病
  也。〃世倬疑其有私,及为巡抚,力持前说,未及改制而去。已而赵慎轸、孙尔准为督
  抚,患商运不前,命台湾府方传穟筹之。传穟以鹿港口门淤浅,商舶不至,道光四年,
  乃开五条港以利出入。而是年奉旨运米十四万石至天津,免配兵谷者六十艘,配运之船
  益少。传穟曰:〃今虽极力疏通,不足运本年之额,计来岁积欠当十万以上,势又必需
  雇运,然非善策也。重洋险阻,岁有漂沈,平时配运只百余石,糖市倍之,失水责偿,
  为数无多,故行之可久。若雇船专运,每船何止十倍,设有不虞,官商难赔,虽前已三
  次行之,而未可恃也。昔时商本丰厚,船料坚固,今则商船薄小,沈碎较多,民间买货
  千石,犹必分寄数船,以防意外,而官谷岂可不重乎?积谷十三万,用船六七十艘,厦、
  坩二厅雇拨,当为四起,或五六起,每起必有文武正副委员护送,弁兵供应犒赏,取诸
  四县,赔累已甚。而内地各仓,既失商运之利,则必多所挑驳。此累之在官谷也。官谷
  运费,每石六分六厘,较之民货,仅为十分之二。每船以二千石为率,船户仅得运银一
  百余两,不敷费用,其船本及修整篷索桅碇之需,皆于何出?每逢雇运,行商及通港之
  船,皆科派津贴,而商户仍不免赔。此累之在商也。台湾三口,来往商船只有此数,既
  运积谷,则明年新谷必有短配。是疏积欠,反增新欠,亦非计之得者。况台地近年米贵,
  一闻专运,市价忽腾,是官商既病,复以病民。计唯有渐停新谷,折色支放。请饬厅县
  查明积谷,照旧配运,其新谷悉易银,按中平市价,每石折番银一圆三角,分四季解至
  内地,有谷厅县领回,折放兵食。内地番银一圆可易制钱八百余文,以二谷一米计之,
  每米一斗可折放制钱二百文。俟积谷运竣,仍配新谷,再有屯积,亦可仿此而行。则免
  雇运之害,而台之积谷可清,内地之仓储可补矣。〃慎轸韪之,而水师提督许松年以为
  不可。适卢允霞入京上控,求罢商运。事下督抚议,司道乃采杨桂森之说,停止商运,
  请台地供粟,半折本色,以给台营,半收折色,每谷一石,征银一两二钱,以给内营。
  即全数划抵台湾兵饷,可免一领一解之烦,每年又可省运费六千余两。慎轸曰:〃闽省
  漳、泉诸府,负山环海,田少民多,出米不敷民食。台地产米之区,故令征收本色,运
  给内营兵糈。原以台地之有余,济内营之不足,今如改解折色,已失立法之意。台郡各
  属征收供粟,向无半本半折之例,方守所议暂解折色一年,犹属一时权宜之计,尚可由
  官酌办,若改征半折,则台民有谷之家较多,纷纷粜谷完银,必有平水火耗之加,更滋
  流弊,是利商以病民也。更易旧章,未可草率,其再议之。〃于是台湾道孔昭虔、台湾
  府方传穟、台防同知杜邵祁、鹿港同知邓传安、淡水同知吴性诚、台湾县李慎彝、嘉义
  县王衍庆会议,皆谓商运不可罢。台人闻将改折,大哗。绅士咸曰,民间完纳正供,已
  百余年,虽今昔情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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