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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台湾通史-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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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义县番社仓  一在罗山社,一在打猫社,一在他里雾社,一在柴里社,一在萧垄社,
  一在大武垄头社,一在加麦社,一在芒仔芒社,一在哆啰啯社,一在阿里山社,一在麻
  豆社,一在湾里社。
  彰化县番社仓  未设。
  淡水厅番社仓  一在搭搭攸社,一在蜂仔峙社,一在摆接社,一在雷里社,一在武■湾
  社,一在圭柔山社,一在大浪泵社,一在八里坌社,一在毛少翁社,一在北投社,一在
  奇里岸社,一在小鸡笼社,一在金包里社,一在大鸡笼社,一在三貂社,一在南崁社,
  一在龟仑社,一在坑仔口社,一在霄里社,一在竹堑社,一在后垄社,一在中港社,一
  在猫里社,一在新港社,一在加志阁社,一在吞霄社,一在宛里社,一在房里社,一在
  猫盂社,一在德化社,一在大甲社,一在双藔社,一在南日社,一在麻糍旧社。
  
  卷二十一  乡治志
  连横曰:古之治民也,筑城郭以居之,制庐井以均之,开市肆以通之,设庠序以教之,
  士农工商,各有其业。故朝亡废官,邑亡敖民,地亡旷土。理民之道,地着为本,是故
  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乡万二千五百户也,
  邻长位下士,自此以上,稍登一级,至乡而为卿。故其政不令而举,其教不劳而齐,其
  兵不养而备,其税不敛而足,此则乡治之制也。连横曰:泰西之政,其知此道乎?故能
  强其国而富其民。台湾当郑氏之时,草昧初启,万庶偕来,广土众民,蔚为上国,此则
  乡治之效也。当是时,布屯田之法,励垦土之令,徕避难之民,拓通海之利,故能以弹
  丸之岛,收亡国,拥诸王,奏群贤,建幕府,以与清人为难,此固已得霸王之道矣。经
  立,委政勇卫陈永华,改东都为东宁,分都中为四坊,曰东安,曰西定,曰宁南,曰镇
  北。坊置签首,理民事。制鄙为三十四里,置总理,里有社,十户为牌。牌有长;十牌
  为甲,甲有首;十甲为保,保有长,理户籍之事。凡人民之迁徙职业婚嫁生死,均报于
  总理。仲春之月,总理汇报于官,考其善恶,信其赏罚。劝农工,禁淫赌,计丁庸,严
  盗贼,而又训之以诗书,申之以礼义,范之以刑法,励之以忠敬,故民皆有勇知方。此
  则郑氏乡治之效也。
  清人得台,沿用其制,而有司奉行不谨,渐就废弛。朱一贵既平之后,地方未靖,总兵
  蓝廷珍上书总督满保,请行保甲。就各县签举一干练勤谨家殷品端者,使为乡长,就其
  所辖数乡,以联守望相助之心。给之游兵,以供奔走使令之役,如有一家被盗,则前后
  左右齐出救援,堵截各处,协力获禽。又设大乡总一二人以统辖之,督率稽查,专其责
  成。乡长如有生事扰民,纵容奸匪,而大乡长不报者,则罪同。是虽无乡兵之名,而不
  啻有乡兵之实。今台湾中路,拟设乡长六名,南路凤山八名,各立大乡总一名,北路诸
  罗十二名,分立大乡总二名,以统率之。乡长准给养游兵四名,而大乡总与以外委千把
  总衔,准给养游兵十名。每兵月给银一两,米三斗,就官庄内支之,而乡长、大乡总则
  酌量给之。凡地方有窃劫之案,则饬乡长限期缉获。初限不获,比游兵。再限不获,罚
  其身。三限不获,重惩之。凡三次不能获者,革之,而大乡总销其衔。其有勤谨办公,
  三年无过者,量行擢用,以示鼓励。从之。于是设大乡总四名,乡长二十有六。廷珍虑
  其未备,复请权行团练。以为今日郡治虽有协防之兵二千,足供调遣,然分派南北,所
  存无多,宜急训练乡壮,联络村庄,以补不足。无事则农,有事则兵,所谓急则治标,
  不可须臾缓者也。其后遂立为例,每有兵事,则举办之。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变,南
  北俱陷,郡治戒严,各乡多办团练,出义民,以资战守。而鹿港郊商亦募勇自卫,故无
  害。顾此为防内之事,而御外则尤烈。
  道光季年禁烟之役,英舰辄窥伺海口,台人大愤,与之开战。和成,诏开五口通商,遂
  倡攘夷之论,且公约曰:〃曩者英人犯顺,罢兵议抚,准其通商,而不通商之地,则不
  许登岸,违者送其领事治罪,此人人共知者。台湾非英人应至之地,我等知朝廷宽大,
  许其和约,不与抗拒。非畏之也,彼既俯首恭顺,我等岂敢生事。且所谓和者,但见之
  不杀尔,非听彼之使令也。彼先侮我,我岂让彼。我百姓如为所用,是逆犯也,是犬羊
  之奴也,饿死亦不肯为。我百姓自为义民报国,地方官亦不得牵制。如彼本无异心,而
  奸徒从中指引,则我等不杀其人,而杀勾通之人,于抚洋之道,固并行而不悖也。风闻
  英人欲于台地贸易,如果成事,贻祸无穷。习教惑众,是子弟罹其害也。占地盖房,是
  居民遭其殃也。霸揽货税,是商贾绝其生计也。买用男妇,是子女受其荼毒也。台地孤
  悬海外,无可徙避,亟宜及早图之。一曰勤瞭望。沿海城乡居民随时于高处探望,但见
  洋船踪影,即飞报该管文武衙门,一面探其驶入何口,再行阻截,不得专恃口岸吏胥。
  一曰联声势。洋船如来停泊,并无逞强情形,我百姓多至千人,少数百人,暗藏刀棍,
  排立港岸,阻其深入,不与斗狠,静以待之,久则自退。一曰查奸细。洋人不足虑,虑
  土匪勾结尔,如有私与交接者,公同拿送文武衙门。若查出确有勾通证据,或造谣乘间
  抢劫,应报地方官杀毙。一曰选壮丁。无事之时,各街乡除鳏寡孤独及家无次丁外,每
  家各出一人,年约在五十以下二十以上。殷实绅商各自添备,不拘定数。先造名册,存
  于各义首处,一旦有事,呼之即至,违者公罚。至有事动支口粮,或由官给,或由民捐,
  临时定议,宜从优厚。即有一二死伤,定邀褒恤。一曰筹经费。防堵军需,自有帑项,
  我百姓仍须备储,同保身家。每街乡公议以公正绅耆为义首,查明现在经商及田产较多
  者,每家每日捐钱数百文或数十文,一月一支,零星积存,俟有成数,再议生息,除却
  防洋,不准动用。一曰备器械。刀枪牌铳,家家俱有,人执一器,即成劲旅,所虑者洋
  人之炮尔。然彼炮在船,远不能及,我炮在岸,近而易攻,但令大炮不能登岸,则其技
  已穷。我不必用炮,唯御彼之炮,而其技亦穷。每家或三两家,各置遮牌一面,以木版
  高与身齐,或编竹为之,内安鼻纽,外钉牛皮铺棉纸,或加纲丝,或涂蔗糖,此台地所
  易办者。得壮士千百人,持此为前,则炮火不能伤。人人胆壮,有进无退,则一鼓而歼
  之矣。〃
  当是时,徐宗干任巡道,尤为鼓励,故敌忾愈深。宗干以欲御外侮,须清内奸,通饬各
  属总理,凡所管庄内向来为匪之人,非无畏法改悔者,许其将功折罪。如愿作线缉捕,
  即赴附近分防衙门,代为禀请。愿当差者,考其技艺,留充壮勇。愿在乡者,记其姓名,
  派守村庄,酌给口粮,俾资养赡。其有怙恶不悛者,即率众捕拿解送,自应从优奖励。
  又以书谕各社家长曰:〃查姚前道任内,给各社家长以各庄丁口万人千人,最少数百人,
  贼虽多不过数十,少仅十余人,尔族丁十倍于贼,贼虽强,焉敢伺夜深入。此必有与贼
  通者,通贼者非他,即本族本庄贫乏人尔。若辈无业忍饥,富者不肯赡给,故怨而通贼。
  尔社内富家可出公费若干,将社中贫乏无业而年壮者,悉召归之,日给饭钱,使为壮丁。
  大社四十人,中社三十,小社二十,分为两班,每夜一班巡社防守。一人执锣不鸣,一
  人击梆,余执大挺,不许持刀枪鸟铳。自三更起,绕行社外,向明而止。见贼则鸣锣大
  呼,一社之人群起应之,贼必不敢入社。一社鸣锣,则邻社皆应,不逐贼者罚之。贼既
  走,不可远追击捕,恐其穷迫伤人。此法一行,则各社贫者有以自养,皆自保其社,不
  但不通贼,亦不复出而为外盗矣。姚前道任内,各社遵行,立见安谧。至隆冬以后,平
  日各须妥议章程,以期闾里益臻清静。凡子弟为非,父兄同罪。当绸缪于未雨,期任恤
  之可风。各社内一人兴讼,众人牵连,一家滋事,大家破费。官兵至则妻孥移散,壮勇
  来则鸡犬皆惊。典田鬻产,为无益之虚糜,积怨深仇,遭不测之祸患。与其为难于事后,
  何如早筹于事前。人无愚智,各具天良,境处饥寒,易成地棍。各社家道殷实者公议按
  捐地亩若干,各家分收近支族中贫苦孤独子侄若干人,或借给粮食,佣工出力,按年抵
  扣。或支付铜钱,小本营生,余利归还。或祠堂公提生息,或本社捐置赡田。幼而慧者
  设义塾以免游闲,壮而钝者习技勇以防奸宄。如怙恶不悛,公请族长责惩逐出,本支联
  名送官究处,不准回社。如改过自新,或保送衙门,充当壮勇。尔等同心协力,庶几有
  安享太平之日,其各勉■。〃宗干为治,每致意于公务,整剔利弊,循名核实,而绅民
  亦相观感,一时士气丕振,风俗纯美,至今犹称道焉。
  淡水据台之北鄙,地大物博,闽、粤分处,闽居近海,粤宅山陬,各拥一隅,素少来往。
  而闽人以先来之故,称粤籍曰客人,粤人则呼闽籍曰福老,风俗不同,语言又异,每有
  争端,辄起械斗。闽、粤斗则漳、泉合,漳、泉斗则粤人阴持其后,抢攘昏垫,蔓延数
  十村落,而有司莫能止也。道光十一年,淡水同知娄云乃立庄规四条,饬约八条,饬民
  守之。澎湖为海中群岛,居民好讼,其时亦立乡约曰,毋非时而赌,以新春六日为限,
  毋为窃盗,毋放牛蹊人之田,毋侵人渔界,毋演淫戏,毋怠公役,毋健讼,违者罚钱一
  千,其不从者请官治之。
  初,林恭之乱,宗斡以淡水林占梅办北路团练,弹压地方。及戴潮春起事,淡水同知秋
  曰觐遇害,全台俶扰,占梅又集绅士,筹守御。时宗斡已任福建巡抚,命以办理全台团
  练事务,颁发钤记,通饬所属。然镇道俱驻府治,筹兵筹饷,须设总局,乃由巡道委派
  绅士任之。划城中为五段,设总签首,东段二员,一辖六合境,一辖八协境。西段二员,
  一辖六和境,一辖六兴境。南段一员,为八结境。北段一员,为十八境。中段一员,为
  二十一境。而小西门内外亦设一员,辖四境。大西门外为商务繁盛之区,分为南北,各
  一员。而三郊别有大签首三名,理其事。三郊者,糖郊,南郊,北郊也,其办事处在水
  仙宫,曰三益堂。每有交涉,开会平断,不假于官。凡地方有大繇役,辄捐饷助军,集
  资振济,为一方之重。盖其时商务发达,贸易多利,而当事者又能急公好义,故人多尚
  之,其后乃稍凌夷焉。初,各县绅商均为义民首领,义民随军出战,则各街铺户派出壮
  丁,每境十名或二十,谓之铺民。每夜登城巡警,及旦始归,仅留一人守之。每名夜给
  点心钱六十文,油烛十文,五日一发,届期各街签首向局支领。事平之后,尚存其名。
  坊里之人每有争执,辄向总签首论其曲直,而有司亦每循其意,以兴除利弊。光绪七年,
  兵备道刘璈改为培元总局,以理一切善举。其总办由道府札委,下置绅董,凡清沟、修
  道、救恤、施医等,岁率数万圆,悉由洋药厘金项下开支,其所以整齐市政者至矣。及
  法人之役,再办团练,璈手定章程十七条以布之。既又刊渔团章程二十条,通饬绅民暨
  沿海渔户遵行,颇收指臂之助,语在《军备志》。
  时福建巡抚刘铭传驻台北,亦办团练,奏简林维源为团练大臣。十二年,奏办清赋,饬
  属先办保甲,查造户口。十户为牌,牌有长;十牌为甲,甲有长;十甲为保,保有正,
  均隶于保甲局。总局在台北,以候补知府为总办,各厅县皆设分局,札委丞倅任之。按
  季汇报,先送按察使司查核,乃详巡抚汇题,登其民于户部,以知户口之盈虚。而铭传
  尤励精图治,欲置台湾于富强,然以经费之故,未能竟行其志,惜哉!乙未之役,复办
  团练,以进士邱逢甲为团练使。先是,台南府治每年应办冬防,以诘盗贼,严水火。光
  绪十年,知县俞鸿详请道府,以抄封公款库平六千圆,发各当铺生息,每千圆月利十圆,
  岁收七百二十圆,又以外新丰里鱼潭贌租二百圆,以充其费,尚有不足,则由盐课盈余
  拨用。
  夫保甲之制,所以卫民,使之相安而无事。然而民不能永安也,水旱之不时,疫疠之间
  作,鳏寡孤独之无告,则必为之尽心力,先事而防之,后事而循之,而后得遂其生。夫
  均是人也,均是一乡一县之人也,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是
  故建义仓以平之,开医局以治之,设养济以恤之,而后可以收乡治之实,而后可以为治
  国平天下之道。台人重宗法,敬祖先,故族大者必立家庙,岁时伏腊,聚饮联欢,公置
  义田,以供祭祀,又为育才婚嫁恤孤振乏之资。其大者则联全台之子姓,建立大宗,追
  祀始祖,深得亲亲之义。台湾戍兵多来自福建,瓜期而代,各建公厅,以为集议之所。
  故郡城之中,有福州公厅,有诏安公厅,有云霄公厅,均在镇北方,纠其党羽,肆为不
  法。道光间,巡道徐宗斡移镇禁毁,其风始息。而外省之居台者,有两广会馆,有浙江
  会馆,亦为仕商集议之所,联乡谊,萃众志。其有流落不归者,则资遣之,故无穷途困
  苦之悲,是亦枌榆之义也。南郡大西门外,有五大姓,蔡为众,郭次之,黄、许、卢又
  次之,各踞一街,以相凭陵,莫敢侵犯。盖以其地为郊商屯集之处,货物出入,资之输
  运,故争拥其利。夫以一郡之中,而族自为族,党自为党,能不仳离,且因之而生私斗。
  然能善用之,亦足以资其力。朱一贵之变,粤人不附者,以省界也。林爽文之变,泉人
  不应者,以府分也。若夫蔡牵之乱,协力同袍,争趣杀敌,即以寇自外至也。《诗曰》:
  〃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为此诗者,其知乡治之义乎?故曰,日月食于外,而贼在
  其内。
  台湾善堂表
  台北官医局  在台北城内考棚,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设,以候补知县为总理,招聘
  西人为医生,以医人民之病,不收其费,并设官药局于内。
  台北病院  亦在考棚,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设,以医兵勇之病。
  台湾养济院  在县治镇北坊,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沈朝聘建。
  台湾普济堂  在县治县城隍庙内,乾隆十一年,巡台御史六十七范咸命台湾县李阊权建,
  凡十二间,拨公款千余圆充用,以收养穷民。
  台湾栖流所  在县治圣公庙街,光绪十二年,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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