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史-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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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措语用笔,与参军同,受者至不能别。季女某幼秉母教,习文史,年
十八。为监国世子克■夫人。克■治国,明毅果断,有乃祖风,亲贵皆惮。
及遇害,夫人欲殉,董夫人劝之,不从。兄梦纬亦劝曰:“女娠未震,盍存
孤以延夫祀,不犹愈于死乎?”夫人对曰:“他人处常,可毋死;妹所处者
变也,纵生孤,孰能容之?”遂缢于柩侧,与监国合葬洲仔尾,台人哀之。
是又从容就义,百折不移,可以贯金石而泣鬼神者矣。明亡之际,诸郑议降,
宁靖王以身殉国,五妃偕死,合葬于承天郊外桂子山,至今犹传其烈。乌乎,
东者撮土尔,而贤妇、才媛、烈女、义妃,一时并萃,谓非间灵之气,多钟
于妇人欤!夫夫妇之道,人之大伦,男子治外,女子治内,古有明训。台湾
三百年来,旌表死节,多至千数百人,虽属庸德之行,而茹苦含辛,任重致
远,固大有足取焉者。夫人至不幸而寡,家贫子幼,何以为生?而乃躬事缝
纫,心凜冰霜,日居月诸,照临下土。卒之老者有依,少者有养,以长以教,
门祚复兴,其功岂不伟欤!又或变起仓卒,不事二天,慷慨相从,甘心一殉。
贞烈之气,足励纲常,斯又求仁得仁者矣。昔子舆氏谓:“可以托六尺之孤,
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者,是为君子。”余观节妇所为,其操持
岂有异是。惜乎其不为男子,而男子之无耻者且愧死矣。是传所载,多取旧
志,及其所知,其不详者则阙访焉。
鲁王公主
明鲁王女朱氏,聪慧知书,工刺绣。适南安儒士郑哲飞,生一男三女。
哲飞没,姑挈子东入台湾,依宁靖王以居。及清军克澎湖,宁靖王将死,朱
氏欲自裁,王曰:“姑存子幼,胡可死?兴灭继绝,事固有重于死者矣。”
朱氏涕泣从命,奉姑别居,衣食不赡,勤操女红,深夜始息,含辛茹苦,垂
十余年。女嫁姑亡,子且继没,遂持斋独处,节操尤坚。卒年八十余,邑人
钦之,以为女师。
十余年。女嫁姑亡,子且继没,遂持斋独处,节操尤坚。卒年八十余,邑人
钦之,以为女师。
怀安侯沈瑞之妻郑氏,礼官斌女也。三藩之役,延平郡王经伐潮州,瑞
降,疏封怀安侯,移之东宁,居永康里,以斌女妻之。经薨,克塽幼,行人
傅为霖谋叛。侍卫冯锡范睨瑞富,谓与谋,欲籍其家,逮瑞及弟珽于理。瑞
曰:“冯虚之言,何可为狱?唯瑞生死出自藩恩,夫何言?”而锡范必欲杀
之。斌请赦其女,逆于家,告以故。女曰:“父母爱儿,深恩罔极,然儿已
为沈氏妇,非父母所得而专爱也。况当此存亡之际,夫叔被罪,姑妯在堂,
岂可安居外家,为人所笑乎?”为霖既磔,瑞亦将死,以一巾系荷包,饬人
持归。曰:“此物为夫人所绣,归以为念。生死异路,水将此辞。”遂与珽
投环死。郑氏既归,见祖姑金氏、姑满氏皆经于堂,瑞之二妹及妾于氏、崔
氏亦已死,跪哭曰:“老夫人与夫人先行,媳妇请相从也。”遂请斌乞收尸,
克塽许之。郑氏引礼治丧,停柩于堂,别市一棺。父母咸劝之,对曰:“无
乱人意。儿已许之矣,岂可负于地下?”遂绝粒,布奠三日,谢别眷属,从
容自缢。台人闻之,莫不感叹。闽、浙总督姚启圣上其事,诰封一品夫人,
归诸柩于北京,以礼葬之。
傅璇妻
黄氏弃娘天兴州人。堂壮之女。年十九,适傅璇。璇父为霖为行人,以
叛被逮,父子俱受极刑,家属发配。弃娘兄铨为之营救,获免。当璇系狱时,
弃娘犹望其生,及正刑,决意以殉。铨多方慰之,泣对曰:“今日之事,子
为父死,妻为夫亡,不再计矣。”遂自缢。
谢灿妻
郑氏宜娘天兴州人。年十八,适谢灿。灿远贾三载始归,寻病卒,宜娘
旦夕哭,将以身殉。邻妪慰之曰:“姑老家贫,且无兄弟,何可死?不如自
计。”宜娘曰:“未亡人唯知从一而已。”遂投环死。天兴知州嘉其节,建
坊于禾藔港街。
王曾儒妻
郑月娘,泉之南安人。年十九,适万年县儒士王曾儒,逾年而曾儒卒。
翁以贫,欲速葬,月娘请稍缓。越数日,告其翁,请附葬。翁劝止之,对曰:
“吾夫病剧时,吾既以死许之,义不可易。”遂自经,翁从其言。同县王寻
妻阮氏名荫娘,籍漳州。年十六来归。寻隶行伍,常在外,未几病没。仲兄
至,荫娘请以侄为嗣。仲微知其意,防之甚密。越数日,从容自缢,时永历
三十七年也。归清之后,有司上其事,奉旨旌表,均祀节孝祠。
辜汤纯妻
林氏逸其名,台湾县治人。年二十适辜汤纯,居东安坊。结褵未久,而
汤纯卒,无出。抚其妾两子为己子,以至成人,事姑孝,宗党称之。没后,
有司疏请旌表。雍正五年,入祀节孝祠。里人念其德,建庙于所居附近,曰
辜孝妇庙,其后以黄宝姑附。宝姑亦东安坊人,字邑人某,未嫁。某贾于嘉
义,戴潮春之役,不得归,遂客死。讣至,家人秘勿知。宝姑微闻之,起居
如常,越数日凌晨,易衣出,至法华寺,稽首佛前,默祝亲寿,乃自投于寺
外半月池,尸浮水上,颜色如生。城中官绅多往吊,以旌其烈。
林氏逸其名,台湾县治人。年二十适辜汤纯,居东安坊。结褵未久,而
汤纯卒,无出。抚其妾两子为己子,以至成人,事姑孝,宗党称之。没后,
有司疏请旌表。雍正五年,入祀节孝祠。里人念其德,建庙于所居附近,曰
辜孝妇庙,其后以黄宝姑附。宝姑亦东安坊人,字邑人某,未嫁。某贾于嘉
义,戴潮春之役,不得归,遂客死。讣至,家人秘勿知。宝姑微闻之,起居
如常,越数日凌晨,易衣出,至法华寺,稽首佛前,默祝亲寿,乃自投于寺
外半月池,尸浮水上,颜色如生。城中官绅多往吊,以旌其烈。
余氏台湾县治人。嫁杨茂仁,生三子。夫卒,年二十有二,痛绝复苏,
环顾三子在侧,呱呱泣,长者甫离襁褓,幼未满二旬,乃抚尸而哭曰:“与
其舍生以殉死,毋宁抚孤以存祀。”然家甚贫,衣食不给,织纫为活。茹苦
自甘。越二十余年,诸子俱长授室,有孙五人,皆入泮。卒年六十有三。雍
正五年,与林氏俱受旌表。是时入祀节孝祠者八人:曰张氏,洪之廷之妻;
曰陈氏,郑斌升之妻,均县治人,守节抚孤。曰袁氏顺娘,鲁定甫妻,年十
六;曰郭氏益娘,曾国妻,年十八;曰赵氏,李宋妻,年二十二,皆夫死身
殉。曰纪氏险娘,惠之女,许字吴使,未嫁夫死,自缢以殉,年十八。
陈守娘
陈守娘台湾府治经厅口人也。嫁张氏,夫死守节。而夫妹少艾,作倚门
妆,县署某客时至其家,见守娘而艳之,嘱通款曲。姑利客多金,诱之不从,
胁之亦不从,百端凌辱,任其冻馁,而守娘矢志靡他,操持益坚。一夕,母
女共缚守娘于凳,以锥刺其阴,大号而毙。守娘之弟来临,见而异之,里人
亦啧啧不平,遂鸣之官。知县王廷干以客故,欲寝其事。见者大哗,噪而起,
磔石以投,廷干踉跄走。乃上其案于府道,母女论罪死。初,守娘藁葬于昭
忠祠后,众钦其节,多往祭,屡著灵异。官以其惑民,为改葬之。
李时灿妻
王贾娘,凤山人。嫁李时灿,五载而寡。时灿无昆弟,而姑已老,■■
无依。贾娘勤操女工,克尽其孝,守节五十余年,邑人称之。乾隆间旌表。
又有李凤妻董氏,黄忠妻成氏,黄奖妻李氏,卢从妻曾氏,张元魁妻黄氏,
均县人,守节奉姑,照烈旌表
金仁妻
黄明娘,凤山人。年十七适金仁,越三年,仁率。无子,夫弟尚幼,而
翁姑老,忍死以养。七载姑亡,而翁又病,明娘奉事备至,久而不懈。及翁
没,夫弟稍长,丧葬既毕,病且笃,母家欲延医,不从。曰:“吾忍死十余
年,为翁姑尔,今大事已毕,吾可无憾。”遂不药而卒。同县黄研妻王氏,
夫亡无子,持丧至大祥,自缢以殉,年方十六。黄尚妻吴氏,年十八,夫没
无出,殡殓方毕,赴水而死。陈某妻颜氏,为强暴所逼,不从而死,人以为
烈。其后均蒙旌表。
无出,殡殓方毕,赴水而死。陈某妻颜氏,为强暴所逼,不从而死,人以为
烈。其后均蒙旌表。
大南蛮,诸罗目加溜湾社番大治之妻也。嫁后,治家勤俭,事姑相夫,
克尽厥职。年二十,夫死,社番闻其美,争议婚。大南蛮欲变番俗,誓不再
适,引刀而语曰:“妇发可刲,妇臂可断,妇节不可移也。”躬耕食贫,以
养其子,守节三十七年。有司上其事,奉旨旌表。
连横曰:嗟乎!大南蛮一番妇尔,而守节不嫁,以全其身,谓非空谷之
幽兰也欤?其志洁,其行芳,嚼然而不可浼,夷也而进于道矣。
陈清水妻
李氏嘉义元长庄人。年十八,适陈清水,生三子,越三载而清水没,守
节抚孤。长子绍华入庠,犹勉以砥行立名,人称其德。卒年五十有四。同县
王氏下洋厝庄人,年十八,适陈必快,数岁而寡。抚育遗孤,翁姑贤之,委
以家政,王氏善处理,内外整然。卒年七十有五。又有吴庆荣妻高氏,刘源
由妻江氏,萧世华妻李氏,蔡天照妻吴氏,陈仲卿妾王氏,均以守节抚孤,
奉旨旌表。
汪刘氏
刘氏彰化汪某之妻也。雍正九年,大甲西番乱。焚杀居民,众多走避。
事急,告其妇余氏曰:“义不可辱,各自为计。”遂自刎。余氏方抱尸哭,
番猝至,亦触垣死。乾隆三年,奉旨旌表,树碑东门,题曰:“汪门双节”。
傅氏
傅氏,彰化水沙连堡车輄藔庄人。年二十六失偶,子泉基方五岁,悉心
抚育,众钦其节。庄近林圯埔,俗强悍,睚眦必报。而傅氏以德感人,乡里
有事,辄听曲直,几无讼,盗贼未有入其庄者。同治四年九月三日卒,年五
十有七。众念其德,立碑纪事,举人林凤屯题曰:“贤德可嘉”。
杨邦重妻
李氏彰化人。年二十,适杨邦重,越四载夫没,矢志守节。家贫子幼,
勤操女红,以为衣食。含辛茹苦,四十余年,始终不渝,邻里称之。同治元
年卒,年六十有九。十二年,绅士蔡德芳禀请旌表,有司据以入告,诏可。
是年彰化请旌节妇凡百二十人,皆祀节孝祠。
陈玉花妻
郑氏彰化人,崇本之女也。适陈玉花,赋性柔婉,伉俪甚笃。玉花入邑
庠,未久病没,郑氏大恸,遂以身殉。邑人士咸钦其烈,出殡之日,衣冠而
送者百数十人。同治十二年,与鹿港施林氏,犁头居庄徐九宣妻林氏,布屿
堡张廷焕妻沈氏,林圯埔街李捷三妻张氏,布屿堡张源忠妾黄氏,均题准旌
表,皆烈妇也。又有贞妇黄氏,鹿港施衍忠妻,吕氏,县治李妈基妻,方氏,
上坂庄杨舒益妻,亦蒙旌表。
庠,未久病没,郑氏大恸,遂以身殉。邑人士咸钦其烈,出殡之日,衣冠而
送者百数十人。同治十二年,与鹿港施林氏,犁头居庄徐九宣妻林氏,布屿
堡张廷焕妻沈氏,林圯埔街李捷三妻张氏,布屿堡张源忠妾黄氏,均题准旌
表,皆烈妇也。又有贞妇黄氏,鹿港施衍忠妻,吕氏,县治李妈基妻,方氏,
上坂庄杨舒益妻,亦蒙旌表。
洪氏彰化县治人。八岁,为杨舒祖养媳,及笄合卺,克谐克顺。已而夫
没,翁姑亦逝,抚育幼子,备尝困苦,幸有妯娌相依,得藉女红以活。及子
长授室,家亦稍康,人以为苦节之报。光绪十二年,邑人访采其行事,与王
陈氏等百五十有九人,均题请旌表。
吴茂水妻
石锦娘,彰化沙连堡林圯埔街人。年十四,为里人吴茂水养媳。性和顺,
克孝翁姑,翁姑爱之。俟其及笄,将卜吉成婚,而茂水急病没,锦娘年方十
六也,恸不欲生。翁姑劝之,乃勉强治丧,旦夕哭,闻者坠泪。一日归宁,
母念其少,欲嫁之。锦娘慨然对曰:“生为吴氏之人,死为吴氏之鬼。何嫁
为?”不辞而返。同治元年,戴潮春之役,各地俶扰,有贼入其家,见锦娘
美,欲犯之。同行叱之曰:“是贞妇也,胡可侮?”贼乃掠其物而去,未几
交绥,即中弹毙,人以为报。群贼相戒不敢再入其门,一家无害。光绪十二
年,乡绅陈上治等上其事,奉旨旌表,入祀节孝祠。其后云林知县谢寿泉亦
表其闾。是年烈妇陈氏并蒙旌表。陈氏大肚西堡人,年十七,许字牛骂头庄
蔡怀选,未聘而没。讣至,家人秘莫知,陈氏微闻之,一恸而绝。家人救之,
誓不欲生,入夜,即仰药死。
郭荣水妻
洪阿娇彰化县治人。许字郭荣水,未聘而没,阿娇闻讣哭,绝粒三日,
遂以身殉。彰人士嘉其贞烈,为作诗歌,以示于世。光绪十五年,题请旌表,
入祀节孝祠。县人施氏,生员林锦裳之妻也,夫死之后,亦以身殉。十六年,
题请旌表。
吴氏女
吴氏女彰化人,为韩妪嗣子康论养媳。妪故娼家,得女美,将居为奇货,
女不从,辄箠之。归家泣告,母刘氏亦再醮妇,遂以迫媳作娼讼于官,而妪
亦以嫌贫夺婚诉之。官集两造,仍以女属妪,妪益无忌惮。有差夥吴水者与
妪通,时宿其家,见女少艾,屡挑之,不从。一夕闯入女室,女号救,众至
始得脱。水自是恨女,与妪谋所以虐之之法。夜持刑具来,妪以铁梏女手,
褫其衣裤,系发于桩,各持棍击,女抵死不从。水怒,以棍椓入阴中,又以
■■其腹,女遂死,时道光七年春正月二十有一日亥刻也。是夜刘氏梦女被
发流血来告,觉而异之,昧爽奔视,果见尸。请官诣验,拔其椓,喷血数尺,
见者惨目。事闻,知府邓传安为白其冤,并请旌。而水弃市,妪论绞,闻者
称快。
见者惨目。事闻,知府邓传安为白其冤,并请旌。而水弃市,妪论绞,闻者
称快。
林氏福建侯官人。性端庄,姿容妙曼。年二十,适何子静。子静来台,
为栋军前营司会计,遂居彰化,年少好色,出入勾阑中,林氏婉谏,不听。
已而果病,侍奉汤药,不稍懈。子静遂死,抚尸大恸,即饮阿芙蓉膏以殉,
年二十有四,时光绪十五年八月某日也。栋军统领林朝栋上其事于巡抚,题
请旌表。十九年,奉旨入祀节孝祠。
林杨氏
杨氏彰化县治人,岁贡生春华之女也。性端庄,读书习礼。年十六,许
字台邑阿罩雾庄林资锽,栋军统领朝栋之长子也。未聘而卒,杨氏闻讣,大
恸。春华率以奔丧,遂不归。翁姑悯之,为择静室以居。问省之外,未尝一
出阃门,裙布荆钗,不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