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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新中国三十年[美]唐徳刚-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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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第一个社会形态。

  等到人类社会发展到奴隶或封建社会时,土地则属于国王和封建领主。在这块土地上工作的奴隶或半奴隶(农奴),则是和土地分不开的(在中国近现代史里面,达赖逃亡前的西藏,还是如此的)。奴隶或农奴自己本身和家属,都和土地一样,是国王或封建主财产的一部分。在这种奴隶制或封建制之下的奴隶或农奴,都是在主人的鞭子之下工作的;他们自然不会发挥出最高的生产力。

  在我国东周列国时代(公元前七七一年到二二一年),基本土是个封建时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则坚持此一时代是奴隶社会,但证据不太充足,笔者曾有专篇另论之);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动乱的时代,动乱之源则是诸侯国之间搞土地兼并的战争。这战争一打五百五十年不断,把原先的数千个(据「汉书.地理志」所记录,至少有一十八百个)大小诸侯国,「兼并」成七个。到公元前二二一年,就被秦始皇独家统一成为大秦帝国了。在这历时五五○年的长期内战中,西周封建式的土地公有制(部落公有制的延续),就被彻底的破坏了。老的制度被破坏了,必然就有新的制度出现。事实上,秦国在统一六国时的一百三十多年前,就开始试行一种新的土地制度,这就是所谓「商鞅变法」了。商君试行的这计新土地法,果然改善了这个落后的秦国的经济条件,使它一跃而为七国之首的超级强权,终于统一了东亚大陆,开创了中国通史中的帝国时代。

  秦国的新土地法,所谓「废井田,开阡陌」,我们如果用中国最新的词汇来解释,那就是秦国把个原先已经瘫痪了的同吃、同住、同劳动、土地公有制的「人民公社」废除了。改行「责任田」、「三自一包」、「包产到户」、「借土与民」、「扩大自留地」,甚或干脆卖土与民,使农民可以私有土地相互买卖,相互租佃,相互竞争,搞「农业市场经济」,鼓励农业生产。这个「秦制度」经过数百年的反复试验,几经改良,终于在汉初落实成为一个两千年没有原则性改变的土地制度的「定型」。

  毛泽东说「千载犹行秦制度」,这桩土地制度,就是这个「秦制度」主要的内容。其后两千年中,多少次,多少人,多少朝代,想改变此一制度,一个王家就出了两个重要人物,王莽(前四五-后二三)和王安石(一○二一─一○八六),尤其是王莽,要彻底恢复古制,化私为公,可是二王都以失败告终。再如隋唐之间的「均田制」,乃至自汉以后历朝的「屯田制」,尤其是占「天下土地七之一」的明朝的「军屯制」,也都没有对传统的土地私有制,作出原则性的改变,太平天国史家曾人吹过洪秀全天王的「天朝田亩制」。事实上,那从头到尾,只是一张纸而已。 

  若论真要把这宗「千载犹行」的「秦制度(土地制度)」加以原则性的改变,王莽而后,实在只有我们亲眼看到的毛主席了。毛泽东要向王莽学习(王莽原是近代中国马克思史学派的英雄),复先秦之古,化私为公,最后竟然搞起同吃、同住、同劳动的共产主义的「人民公社」来,表面看来很新奇,说起来更是玄妙无比的,「土地革命的高潮」,什么「真正实现了共产主义」,什么超越了马列主义底,「毛泽东思想」的「天才发明」,其实在熟读古书的中国历史家看来,毛氏的一切构想,皆未脱古人框架也。所以我们才敢大胆的说,毛公的政权是传统帝王政治的回光反照,小子岂敢谬评朝政哉?但是真理愈辩而愈明,我们倒竭诚欢迎各派同行史家严肃的指教。

  再看看目前的资本主义

  以上所说的传统土地制度,不是个好制度,甚至是个坏制度,但也不是左翼史家所说,是封建反动的「万恶之源」。上节已略述之,治制度史的人,不能说什么「最好的制度」或「最坏的制度」。他们只能在「较好」、「较差」、「可行」,和「不可行」之间,作其比较的评述。邓小平先生在发动他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初,有句名言叫做「让少数人先富起来」。其实,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汉之际,那批了不起的政治家像刘彻(汉武帝)、公孙弘等人,所搞的「农业市场经济」,其目的也是「让少数人先富起来」。但是这「先富起来」的「少数人」,却有个发展的极限,那就是,你不许发展到「垄断」(monopolization)的程度。

  最近两个世纪的世界经济史也告诉我们,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可怕,便是它一开始就要搞「垄断」,不垄断,哪还有什么资本主义呢?所以美国人要不断地推行他们底「反托辣斯法」(Anti…Trust Laws)。这一法令稍一放松就不得了也。君不见小毛头比尔.盖兹之窜升为当今世界的第一富豪,十数年之间事耳。对这些小毛头不加管制,那还得了?

  可是回看我们传统的农业市场经济,就不如此了。农业不比工业,工业集中在城市里,管理问题不大;大规模生产(mass production)也易于推动;利润以等加速度递升,也不难做到(盖兹就是这样成长的)。我国传统的「农业市场经济」就不然了。它分散于农村,管理不易,农产品生产缓慢,利润不能递增;加以交通不便,运输困难,大规模生产,利润反要随业务之扩大,而作反方向的递降呢。加以农业经济中,不能实行「独子继承制」(Primogeniture),中国民间也无此传统。父死财分,三代而尽。所以中国历史上「土地集中」的问题,并不如想象中的严重。真正能搞土地集中的,历史上也只有「官僚地主」,差可为之。但这不是经济上「农业市场经济」制度的毛病,而是政治上「官僚制度」的毛病。

  「官僚制度」才是个坏制度,它侵入农业经济,就会出现「官僚地主」;入侵工商业经济,就会出现「官僚资本」。这一制度的遗尽,在台湾至今亦未能根治,所以才出现「黑金」。在毛泽东政权下的大陆,则正是「方兴未艾」,吉拉斯所谓「新阶级」是也。但是毛泽东所制造的新阶级,重点在「权」,而不「钱」。所以今日大陆有个颇为「凡是派」所乐道的顺口溜,叫做「毛泽东干部,两袖清风;邓小平干部,百万富翁」。殊不知钱与权本来是一样的东西。毛泽东干部,虽然是「两袖清风」,却掌有「生杀之权」,所以才枉杀数千万。这比钱所引起的恶政,就无法相比了。

  邓小平干部「百万富翁」,他制造了千千万万的「面团团富家翁」。至少不会杀人嘛。再者让他们「少数人先富起来」,拥有了斗大的「元宝」,我们多数人至少(且引用一句南京土语)「也可啃点元宝边」嘛。两相比较,朋友,这就叫做「较好的制度」(a better system);「较好的制度」,更可晋级为「更好的制度」嘛。这就是江朱二公今日看好的远景所在了。好自为之,全民利赖,至可嘉也。后篇再续论之,这儿暂时煞车。

  所以话说回头,历朝农民暴动,原因复杂;中国传统社会之生产力偏低,原因也不单纯。把他们一古脑儿归咎于土地集中,泰半都是于史实无据的。在中共主政以后,我们在海外也读过不少有关传统中国土地史的新着,就很少不带有政治宣传的偏见。近五十年来,大陆上社会经济史家在这一方面的研究,相当深入,但对土地集中问题,则始终还在假设的边缘打转也。所以中国传统的土地制度,纵使是个坏制度,但是并不是一个不可行的制度。因此它才能「千载犹行」,长期不衰。消灭这个制度,本是社会经济转型的问题,社会转型成功,它会自动消灭。社会转型不成,而误认为是「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或意蒂牢结的问题,那就「吠非其树」了。明乎此,我们就可以谈谈人民中国的「人民公社」的历史了。

  土改分田「完全正确」

  在中国近现代史上,主张土地革命的激烈,莫过于中国共产党了,其实中共在建党之初,那些城市小资产阶级出身的领导人,和他们背后的第三国际的决策者,沉迷于马列主义,对农民参加革命都是不太有兴趣的。马列二公都曾认为农民是保守的,甚至是反动的,不足与言「阶级革命」。共产革命是「工人阶级」(Working Class)的专业;所谓「普罗阶级」(Proletariat),原义是古罗马的「市平」或「市贫」,是不包括「农民」的。所以那一时期的中共领袖们,像周恩来、李立三、刘少奇、高语罕等人所策动的群众运动,都以「工运」为主。刘少奇就是在安源煤矿,搞工人组织起家的。只有从农村出来的极少数青年共产党员,像彭湃和毛泽东才是以组织农民为专职的,热情甚大,在党中的影响则有限。文革中刘少奇被打倒了,刘氏历史被抹黑。在安源煤矿组织工人的光荣历史,就被派给农民领袖毛泽东了。那幅有名的「毛主席在安源」油画中的青年毛泽东,多么英俊潇洒。但是与事实有违也。

  [笔者附注:文革期中大陆上还有另一幅有名的关于「井冈山会师」的油画,画中人物应该是朱德和毛泽东,却被画成林彪和毛泽东了。据说朱德初见此画时,看到画中没有朱德,却有一拉着马的马夫,便笑着说,「那个拉马的应该是我了。」因此当年在大陆上搞党史和国史的职业人士,由于个人的恩怨,和政治的压力,述史画史,都难免有曲笔。纵是心存公道,也每因身在此山中,而难于掌握其全貌,我辈流落海外,虽史料不全,见闻有限,体验不足,但有失有得,在当代史学上,旁观者清,固亦不无其致力之虚,而自觉心安理得也。]

  可是上述这个重工轻农的开始,长征以后就全面逆转了。八路军建军以后直至「进城」,以农村为基础的中国共产党,几乎就是个百分之百的农民政党了。土地革命因此也就变成中国共产党革命的主要内容。但是吃一堑,长一智。第二次国共合作初期,中共声明停止土地革命,所以在整个抗战期间,中共在其「民主根据地」中,所搞的土改只限于「减租减息」。可是日本一旦投降,毛公就立刻训令各解放区,把原先的土改,晋级为打倒地主,搞分田运动。不但「地主」与「富农」之田要分,「中农」之田,也不能保留。根据中共战后新政策,不但各级干部要忠实推动,土改还要从下向上,由「贫农」和「下中农」主动执行之。

  可怜的中国,二战后的中贫农和中农,根据人民政府后来的官方统计,要占全农村人口的百分之九十【见「历史全鉴」,一九九六年北京团结出版社出版。卷一,页一八】,也就是全国人口百分之七十上下,经毛主席这一号召,地下消息不胫而走,大家摩拳擦掌,全民百分之七十的人口,就倒向共产党了。执政的国民党原来也有它自己的工农政策和土地政策嘛。不幸自蒋以下的派系,这时都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只顾在收复的都市里,搞其「五子登科」和派系倾轧,农民,尤其是贫下中农,是不在他们兴趣之内了……。老实说,国民党在大陆的溃败,便是从失去这百分之七十的人口开始的,不算胡说吧?相反的,共产党在大陆的胜利,也就是从掌握这百分之七十的人口开始的。朋友,刘少奇在中共七大中说,毛主席「完全正确」,你怎能说他不是?

  「高级化前土改后」

  不过刘少奇所说的「正确」,实在只是从两党斗争的政略和战略出发的。可是要真正解决中国农村的实际问题,那就自当别论了。因此中共建国之后,为着完成其土地革命,并把农村建设纳入正轨,乃于一九五○年六月颁布土改新条例,而推行之于全国。

  深入研究人民政权的土改史,那将是一本巨着,三言两语概括之,我们可以说,全国农民在分田之后,所得到的平均地产,根据中外经济学家的统计,在中国的东南和华南的「鱼米之乡」,人烟稠密之区,则一家五口,只能分到可耕之地约三市亩(半英亩)。在华北西北一带贫瘠地区,或可多分若干,而产量则递减也。不论江南水乡,膏腴之地,物产是何等的丰盛,以半英亩土地的农业产品,来养活五口之家,在一个先进国家,乃至联合国所认定的生活标准上,都只能算是在「饥饿线以下」(below poverty line)。在一个有数亿人口的大国,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民,生存在饥饿线之下,则这个国家只能算是个乞丐国家,在这种国度里搞「农民暴动」,确可帮助农民领袖们,打天下,做皇帝,但是他不能解决真正的「农民问题」。

  记得就在中国农民分地、热火朝天的五十年代之初,纽约有位华裔朋友,在郊外住宅区购置一小屋,并招待亲友,作诗自娱曰:「购得美洲半亩地,移来中国数株桃……」笔者当时敬陪末座,曾向同席的美国朋友和学生们说:「主人这块半亩地,数株桃,在中国一家五口要赖以为生呢。」这一铁的事实,曾说得举座皆惊,认为不可想象也。

  可是纵使如此,中国农民那时对中国共产党的拥护,还是火热的。理由很简单,中国农村自鸦片战争以后已破产百余年。对一般贫下中农来说,他们已三代五代,上无片瓦,下无立锥。如今毛主席能给与三亩荒田,也往往是三代五代始第一次拥有土地,也算是耕者有其田了,能不对共产党毛主席感恩戴德?

  不特此也。为着耕种这数亩恩田,你得购买耕牛,置办农具(如水车、犁耙等物),三亩小农,如何能购买得起?为农民着想,两袖清风的毛主席干部,乃劝导农民组织「互助组」,集资买牛,购犁,轮流使用,互助合作。这一德政,真是引得农村欢声雷动,「毛主席万岁」之声不绝于耳。三年之后,在「一五计划」发轫之时,「互助组」更奉命扩大为「初级合作社」。盖在互助组中,互助合作者不过数家。欲集体使用化肥,学习驾驶拖拉机,则非数十家合作不为功。这样则「初级合作社」之组织,就在所不免了。

  可是中国农民正如马克思所说是保守成性的。做个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单干户,本是农村的传统。为着购牛积肥,互助合作一下,还可勉强,真搞起合作社来,胆小的农户,就有点怕怕了。因此初级社之组合,曾偶有阻力,稍久终能相安。加以历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真是百年所寡有。因此人民中国开国初期的七个年头,对中国农村本身而言,也可算是一段,为其后数十年受尽折磨的苦难人民,所怀念不置的,所谓「高级化前土改后」的黄金时代啊,可惜为时太短。一九五六年实行「高级化」之后,多难的中国农村便再度坠入深渊,几至于万劫不复了。[这句「高级化前土改后」,形容「黄金时代」的顺口溜,原为一九五八年冬毛主席在郑州会议所引的当时农民的语言。足见毛公其时并非不通下情也。见丁抒着前书,页四一,引自清华大学「学习数据」。]

  一九五六年是个难关

  一九五六年后的中国农村,为什么又再度遭劫呢?这就说来话长,原因复杂了。我们大致可分为三项,来试作解释:

  第一,五十年后,我们回看「历史三峡」中的潮流,可以大胆的说,人民政权原只是转型期中的过渡阶段之一,它对重大的政治社会问题,也只能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处理,后来所谓「黑猫白猫」是也。搞不出个「定型」来,则老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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