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骗艳记-第2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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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知道卓月和陈玄,问剑同为当世三大高手。修为应当是非常可观,但是胖子无论如何也猜不到她强到如此地步,在胖子看来,卓月即使有能力和问剑缠斗。也该是用巧妙和计谋取胜,这种硬碰硬的打法可不是她的强项,但是卓月毕竟这么做了,而且居然将老怪物逼退到十米以外。这一下要是撞在王浩身上,怕是当场就要解体了,想起以前在她面前逞强卖弄,胖子地面颊上一阵滚烫,现眼啊!
“问剑长老别来无恙,昆仑一别,你的修为又精进了。”卓月虽然穿了身随意的牛仔。仙子的风采丝毫不减,假如她在昆仑盛会上摘掉面纱,就应该是此刻地神情。
“你是小医仙?你是小医仙!”问剑不是第一次见到卓月的真容。在郑家的时候,他就留意到王浩身边有个一言不发的女人,可是现在,他能确定那个女人就是小医仙。
那个穿着牛仔的女人就是小医仙,犹如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弹。蜀山弟子个个目瞪口呆,这是小医仙第一次换掉白衣,第一次用真容示人。第一次展现实力,他们可是赚大了。
要知道,以前没有人知道小医仙长什么样,也没有人见过她出手,小医仙始终是白纱遮面,飘飘欲仙的女子,人们只知道她擅长医术,救治过许多人。要不是问剑一语道破了天机,小医仙的神秘还将保持下去。
“居然让你认出来了。不知道问剑长老如何认出我的?”卓月依旧谈笑风生,仿佛就是来蜀山游玩,和老怪物在路上偶遇,但是所有的人都知道,万妖王越跑越远了。
老怪物强他压住翻腾的气血,冷哼道:“放眼天下,能逼退老夫地人有几个?何况还是女人,除了仙子,老夫想不出第二个来。”
玄门里被称为仙子的共有三个,那都是被人吹捧的,能让老怪物叫一声仙子,那就非得是货真价实才行,老怪物才不理你有多少仰慕者,除非你地能力被他承认。
“不知仙子为何而来?”老怪物不善辞令,很快将话题转入正轨,再聊几句万妖王就没影了。
实际上明眼人都看的出来,卓月有意放走万妖王,要不然干吗阻挡问剑?老朋友见面也不是这么打招呼的。
“你都看出来了,何必再问?”卓月不想辩解,辩解也没有用,几百双眼睛盯住呢。
“仙子不想给老夫一个解释吗?”问剑面如寒霜,老家伙发起火来谁都面子都不买。
要解释清楚没什么难的,可惜现在不是时候,难道告诉问剑,九尾狐媚是妖族的公主,为了大局着想,蜀山应该忍气吞声,这等于让蜀山妥协,别说老怪物不答应,就是蜀山掌门在场也不能同意。难道告诉问剑这是个圈套,他活生生地让王浩给耍了,蜀山面临两难的境地,无论如何都要灰头土脸,妥协是最好的方法。
要是让老怪物知道事情地真相,以他的脾气就是正在渡劫,也要冲出来撕了王浩再说。
卓月当然不肯出卖胖子,所以没有解释,平静的说道:“我自有道理。”
“假如仙子说不出理由来,恕老夫无法接受,只有得罪仙子了。”眼瞅着万妖王的身影快要消失,问剑的语气越来越冷,转眼间便要翻脸了。
卓月既然出面就做好了动手的准备,笑道:“没什么得罪不得罪的,能领教战神的高招,那是我的荣幸。”
老怪物没时间可以浪费,出手就是人剑合一,整个身体宛如巨剑,势不可挡。这一招地目的不是为了求胜,而是要摆脱卓月。
问剑可不想和卓月拼个两败俱伤,就算他赢了,又拿小医仙有什么办法?万妖王早就跑回妖族去了。何况刚才那一下让他伤到了元气,即便追上了万妖王,胜算也要大打折扣,所以他一定要保存实力,尽量不与小医仙纠缠。
卓月刚才侥幸将他逼退,也是打了他个措手不及,说起来还是取巧,而且状况比问剑强不了多少,此刻再也不肯和他硬碰,轻盈的兜了个圈子。将他放了过去去。
老怪物自以为得计,正要全力追赶妖王,肩膀处却突然一寒,细看之下。才发现十多条比头发丝还细,亮晶晶,闪耀寒光的细丝,不知什么时候沾到了身上。
冰蚕丝不仅坚韧,而且轻柔,毫不受力,除了少数火焰能够烧断,想用利器砍断它可太难了,
任凭老怪物疯狂的挥剑,蚕丝始终挡在他地面前。假如他一味的前冲,凭他的本事纵使不至于被大卸八块,皮开肉绽是免不了的。
冰蚕丝地另外一头就缠在卓月的戒指上。只要她不放手,老怪物就别想脱身,只有乖乖的回来缠斗,看起来,那冰蚕丝就像拴住了一头蛮牛的绳子。
胖子明白。单凭冰蚕丝困不住问剑,就是十条冰蚕丝也不行,只因那冰蚕丝是握在卓月的手里。
这冰蚕丝即使再坚韧。一旦绷紧,同样被问剑强行拉断,妙就妙在卓月不让它绷紧,无论老怪物再怎么左突右进,他始终如影随形的跟在后面,紧了,就放松点,松了,就收收线。就这么让老怪物挣不脱,也甩不掉。
目睹卓月将冰蚕丝玩的出神入化,胖子唏嘘不已,这才是高手,能够将一种战术发挥到极致,纵使对手修为再高也无从施展,真正的高手依靠的不是修为,而是与别不同的风格。
回想起来还真是不可思议,卓,从来不肯接受他地东西,但是这冰蚕丝,却是卓月主动向他讨去的。
也许,卓月早就想要冰蚕丝做法宝,她知道什么适合自己,她的争斗技巧唯有使用冰蚕丝才能彻底释放,而冰蚕丝也只有到了她地手里才是物尽其用。
老怪物最终放弃了挣脱的打算,将目标转向卓月,叹气道:“老夫还是专心领教仙子的高招好了。”
万妖王早就消失不见,卓月收掉了蚕丝,笑道:“我们不是切磋过了吗?如果非要分个你死我活,那就不叫做切磋。问剑长老,今天的事多有得罪,改日卓月定当登门解释,告辞了。”
天际微明,再过半个时辰就到聚会的时间,九尾狐却被妖族地人救走,该想想如何善后了,留难小医仙全无意义,问剑没有阻止,率领一干弟子匆匆赶回蜀山。
凭老怪物的本事,要留下万妖王并非难事,可是加上了王浩的捣乱,加上了卓月阻止,他最终功亏一篑。老怪物不需要向谁解释,不是因为他地地位遵从,而是信任,不仅是对他能力的信任,还有对门派的忠诚。
‘问剑一定会全力以赴的追捕万妖王,假如连他都无法阻止,找别的人去也无济于事。’这就是蜀山掌教的真实想法。
“出来罢。”卓月并没有走远,绕了一圈又回到远处。
王浩喘了口气,随即现出了行迹,不过只是个分身,他的真身藏在蜀山,等到老怪物等人走后,才敢悄悄摸摸的下山,兵荒马乱的不敢御剑,如今还在路上。
“拜托你件事好吗?,送我回冰岚水阁。”卓月地气色有些不妥。
王浩忙活了一个晚上,当然想看看成果,询问道:“为什么?天快亮了,再过几个小时就是聚会时间,你不想看看蜀山如何出丑?我想看看老怪物的臭脸,等聚会结束以后再走,好吗?”
卓月轻笑到:“你就不怕到时候当众出丑的人是我,刚才和老怪物硬碰,伤到了元气,我怕我支持不到聚会结束,要是我在聚会上倒下,一定会成为玄门最大的新闻。”
“伤的这么重?”王浩紧张的蹲下,抓住他的手腕,诊断伤势。
“非常重,要不然,我不用让你送我回去。”卓月虽然好强,可是并不愚蠢,她没有遮掩伤势,任凭胖子为自己把脉,尽管那种诊断的手法在她看来实在拙劣,但是仍然能知道她伤得有多重。
修真者拥有骇人的破坏力,相比之下,本身的体质脆弱的可怜,所以争斗时大多采用法宝,飞剑,而不是用真元硬碰,尤其是旗鼓相当的对手,冲撞之下必有损伤。
“逞什么强,老怪物你也敢硬碰,不想活了?就算你要帮助万妖王救人,用冰蚕丝困住问剑不就行了?我们本来就是来瞧热闹的,玩什么命啊?”王浩心疼的嘟哝道。
卓月突然调皮的笑笑,解释道:“要不是先伤了问剑的元气,一条冰蚕丝哪困的住他?再说了,老怪物性格固执,要是不让他挂点彩,他是不肯鸣金收兵的。”
这一次也是兵行险招,假如问剑一意孤行,非拼个鱼死网破,她都不知道该如何收场?
“问剑也受了伤?”王浩还以为他们顾及身份,因此点到即使,想不到却是如此的凶险。
“问剑被我打了个措手不及,首先就吃了暗亏,加上急火攻心,他的伤势应该比我还重,所以你即使去了聚会,也看不到他那张臭脸。蜀山该如何解释,你猜也能猜测到,去不去也就没什么意义了。”小医仙每说一句话,中途都要停顿两三次,情形让人担忧。万幸她是暗中出手,撞击前先行护住内丹,因此,过仅仅是伤及真元,而不是内丹,假如有个良好的环境调养生息,再加上丹药的帮助,有个三年两载也就复原了,凭修真者体质尚且要调养这么久,伤势有多重就可想而知。老怪物就没这么走运了,事发仓促来不及防护,及有可能伤及了内丹,在很长的时间里都无法彻底复原,本来早些,迟些也没什么关系,要命的是问剑即将渡劫。
高手受到重创,通常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找一个安全
的地方疗伤。卓月让胖子送他回水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她伤得很重,需要别人的照顾,第二是因为她信任胖子。
王浩自然不能辜负她的信任,但是也耍了个小小的花样,不肯将他送回冰岚水阁,非要让他到草庐养伤。
其实卓月也非常清楚,要疗伤的话,草庐的灵气比水阁充沛的多,她要回草庐只是习惯,任谁受了伤都想回家,而且她不想麻烦别人,不想让别人看到她落难,她当然不肯到草庐去。
王浩久劝无效,索性威胁道:“要不然就到我家去,我家就住在德阳,离这不远,我父母看到你肯定很高兴,呵呵。”
可惜,在卓月无力的目光下,胖子很快又心软了:“好罢,好罢,我们去找李芦,这样行不?李芦你也是见过的,人挺厚道,他那儿药材不少,正好给你调理伤势。”
这已经是胖子的底线了,反正卓月无力抵抗,只能由他抱着前往云南。
正文 第三百三十四章 乱来
本来,王浩选择李芦家是图个清净。小医仙需要安心疗伤,而他也不喜欢有人打扰,可惜事以愿违,才不过数月的光景,李芦家已经今非昔比。
小小的一家药铺,还是地处篇荒,生意比同仁堂还要火爆,只是粗略的看了一眼,王浩就确定门外等候的都是玄门的人。
显然,他们不是来瞧病的,而是来换丹的。
王浩这才想起委托李芦换丹的事,顿时苦笑不已。
可以想象,李芦打出用丹交换材料的旗号,消息是何等的轰动,丹王虽然在最后的十年里大开方便之门,受益者也只有少数高手。玄门经历了太久没有炼丹师的日子,没有炼丹师,材料就用不出去。可是玄门中人从来就没用停止过寻找材料,日积月累,玄门收藏的材料越来越多,只要有丹可以交换,他们完全不计较划算不划算,有价无市,他们很自然的玩起了竞价。
李芦不得不提高交换标准,即使如此,不出半个月的时间,他手中的丹还是被争抢一空。
李芦当时就宣布停止交换,等有了丹再另行通知,可是求丹的人依旧有增无减,许多门派都专门派人留守,以便下次开放换丹的时候能捷足先登,顺便也可以和李芦拉拉关系。
这些人对李芦都是出奇的宽容,出奇的客气,但是对别人就不那么友善。
见到胖子抱了个女人走来,还以为他的求医的,一条汉子没好气的说道:“快走,快走。这里不是看病地地方。”
卓月受伤后非常虚弱,在路上居然睡着了,胖子不愿意吵醒她,瞟了眼门口的招牌。装傻道:“这里不是写着医馆吗?哪有医馆不给看病的道理?我老婆病的很重,这人命关天啊。”
“李先生最近很忙,没时间给人看病,要看病到医院去,别在这捣乱。”原来这些人以为是李芦炼地丹,害怕李芦给人治病耽误时间,所以才拦下病人。
王浩当然不能让他们赶走,吱吱唔唔的说道:“这附近村子的人都知道,李医生的医术是最好的,而且……那个。他给人治病从来不收钱,你你凭啥不让我进去。”
对方不信道:“没钱!没钱你还吃的肥头大耳?看你红光满面,脑满肠肥的样子。哪像是穷人。算了,算了,我这里还有点钱,拿去,带你老婆上医院吧。”
胖子强压住扁人的冲动说道:“本来我家也不穷的。为了给老婆看病把积蓄都花完了,可是病还是没有见好,我听人家说这里有位神医。就带上妻子赶来了,这可是我最后的希望了呀。”
那人将信将疑,看了看卓月,地确是一脸的病容,又看看四下无人,心软道:“看不出你还像个男人,宁可倾家荡产也要给老婆看病,嗯,都病成这幅德行了。换个心狠的地家伙,早就扔下不管了,这样好了,我做主让你进去,别去告诉人家!知道吗?他们可没有我好说话。”
妈的!什么叫像个男人?小爷本来就是男人。王浩恼火的骂道,当然是在心里,为了低调的见到李芦,为了不吵醒卓月,忍了。那家伙尽管说话不好听,心地不赖,有机会不妨帮他一把,至少让他插个队什么的。王浩做人还是讲究原则地,恩怨分明。
李芦起初也认为他们阻拦病人不妥,但是他渐渐地发现,前来看病的人少有疑难杂症,很多就是图个免费,这要是都给他们看病,哪有时间陪伴爱妻,哪有时间为恩公办事,后来也就随他们去了。
这种改变倒是让他老婆开心了许久,一个劲的夸他终于开窍了。两夫妻正在药房里说话,就看见胖子抱了个昏迷地女人,风风火火的跑进来。
“恩公!”李芦连忙迎了上去,本来想接过病患,可惜直接被胖子无视了,就是在抱上两个月,胖子也不觉得累。
李芦尴尬的抽回双手,询问道:“恩公,她得了什么病?要不让我看看?”几个月没给人瞧病,这会儿碰到个横着的,李芦的职业病当场发作。
“你还是省省吧,她的病不用你看,帮忙准备个房间,我们要住段日子。”王浩到是一点也不客气,因为他将李芦当成了朋友。
李芦家里空房倒是不少,但是长时间没有人住,蜘蛛网都结成了门帘子,哪好意思让王浩凑合,连忙说道:“恩公先等等,我这就去打扫。”
“你还打扫什么呀?让恩公住小玉的房间不就行啦!”妻子在一旁提醒。
李芦一拍脑袋。“对,对,瞧我这记性,你们住小玉的房间,我这就带你们去。”
小玉就是星语,李芦疼爱女儿,房间虽然没人住,他还是按时清扫,换成别人,别说是住进去,看一眼他都不准。
“你又胡说!孤男寡女的能住在一起?”妻子不满地瞪了丈夫一眼,很明显,她是为了女儿的将来考虑。
在她的安排下,胖子住进了星语的闺房,卓月则是和她住在一起,理由非常简单,方便照顾病人。
王浩本来也没有不良的企图,也认为她的安排比较合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