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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108.骗艳记-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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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是玄冰三彩石溶化释放能量,冰焰吸收到能量后燃烧的更猛,再次加速晶石的溶化速度,同时也加速了能量释放,周而复始,形成了恐怖的恶性循环,最终将自己推到生死边缘。实际上当时只要压制冰焰就可以减缓晶石释放能量的速度,自己也用不着那么辛苦,虽然风险依然存在,比起昨天要安全的多。

    如今体内的经脉经过改造,承载激流的能力显著加强,只要小心谨慎的引导就可以渡过难关。幻蝶在一阵疯狂后逐渐恢复平静,虽然仍然在吸取真元,不过此刻已经收敛了不少。所有的寄生动物都是吸血鬼,它们在寿终正寝前绝不肯榨干主人,这就是寄生动物的本能。

    胖子恨的牙齿痒痒,却无法否认事实,昨天幻蝶确实救了自己。还有破天之痕,经过昨天的洗礼仿佛恢复了生机,胖子能感受到它的脉搏,不过它比幻蝶要狠的多,到现在仍然在疯狂的抽取真元,正好平衡冰焰承载不了的能量。事实上此刻冰焰正在完成气动期到练神期的提升,转变的过程需要时间。

    王浩凭借丰富的经验再次做出判断,要彻底炼化玄冰三彩石的能量,至少还需要三个月时间。不过,后期不会有现在的风险和痛苦,但是不能移动身体,当然也不能吃东西。

    如今胖子终于懂得辟谷能力对修真者的重要性了,这不吃不喝的一坐就是三个月,要是没有辟谷的能力非饿死不可。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平时没怎么花心思引气,如今一次性补上了。

    索性不再理会时间,对进入无我状态的人来说,三天,三月,或者是三年分别都不大,动作要领是闭上眼睛,然后再张开眼睛,其中的奥妙就只有修炼者自己才知道了。

    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突然,胸口的部位跳动了一次,那不是幻蝶,也并非心脏,而是一直作为黑洞存在的裂天之痕,丑陋的家伙也不知抽走了多少真元,简直就是个无底的黑洞,此刻才不紧不慢的冒个泡泡,即便如还是让胖子喜出望外,好东西多花点代价也没有关系,换成垃圾就算白送胖子还懒得收呢。

    三个月的时间里,王浩不仅炼化了玄冰三彩石,境界也稳稳的突破了气动期,如今已经跻身于练神期的高手行列,而且还是练神的后期,距离心动期仅有一步之遥。

    通常来说修真者如果不发生奇遇,修到这个境界至少要百年以上,也许更久。同时,王浩还顺带着炼化了破天之痕,假如不是破天之痕事先遭受重创,以胖子的实力永远别指望能得到它的认可,更加别说是炼化。

    必须承认胖子的好运,而且多亏云逸想到两全齐美的方法,借着宝物受损严重的时机趁虚而入,在修补的过程中悄悄完成炼化。

    裂天之痕在修补中使用胖子的真元,如今剑和主人早就心息相通,胖子能察觉出它重伤未愈,

    连一层往昔的风采都不曾恢复,同时能感受到它的蠢蠢欲动,作为一柄顶级的飞剑,它实在沉寂的太久了。

    王浩敏捷的从地面上弹起来,口中轻唤一声“出鞘!”所有的飞剑都没有剑鞘,主人就是剑鞘,黑色的弹丸脱体而出,眨眼幻化成黑色的阔剑,比起陈玄的大衍剑更宽,更长,只不过样式稍微有些古怪。凡是飞剑大多追求美感,砸进了大把的钞票和精力,谁不想把飞剑做的漂亮点,裂天之痕偏偏简单的离谱,起码的装饰花纹和护手都没有,只不过初具一柄剑的雏形而已,此外黑色剑身泛出奇异的光泽。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熟读武侠小说的胖子随口安慰自己,也许裂天之痕的情形正好是他的写照,有能力的人无需用锋芒装点自己,隐藏还来不及呢。“黑吃我四个月的真元,让小爷试试你的威力,看看你到底值不值?破军!”

    王浩目前的能力还无法灵活的控制飞剑,说白了就是将飞剑关注真元砸过去,这一剑除了借助裂天之痕本身的速度优势,毫无巧妙可言,与其说是打人,不如说是吓人来的准确。同等级的高手轻易就能避过,但是,万一对方托大敢于硬接的话,难免落个灰头土脸的下场了,传说中的飞剑并非闹着玩的。

    第五十四章

    裂天之痕极速砸向峡谷的峭壁,夸张的速度让光影连成了一线,当真如同云逸所说的那样,犹如一条撕裂虚空的黑色闪电。

    冰雪覆盖的峡谷被切下一角,在震耳欲聋的轰鸣中坍塌,碎冰夹杂着积雪自数百尺高处奔袭而来,发出雷鸣般的怒吼,声势也越来越大惊人,王浩终于意识到刚才的尝试引发了一场雪崩,连忙唤回飞剑逃离险地,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虽然不担心被雪崩掩埋,让昆仑派发现毕竟不好,偷偷到人家地盘修炼,在修真界可是大忌来的。

    御剑飞行是王浩的初衷,为了这个梦想甘心烧了十年丹炉,如今得偿所愿还不是欣喜若狂?一路上忘乎所以的催动真元,在天空中滑出一道幽暗闪电,残影倒真像是把天撕开了一道口子。

    反正练神后期的修为足够挥霍了,而且吸收了玄冰三彩石的能量,也迫切需要释放一下。

    练神期比气动期要平稳的多,这个时候对真元控制已经成熟,能力上也得到前所未有的突破。一路上马不停蹄的赶回家中,还没等他开口说话,立即被老妈劈头盖脸的数落。原来答应好每个周末带苏雪回家吃饭,后来因为有事只能不断推托,到最近的四个月连消息也断了,眼巴巴盼着儿媳的老妈不发火才怪。

    “苏雪没来过咱们家?我们买了很多礼物,她说要给你们带回来的。”胖子顺手抓起桌子上的剩菜,晃眼间四个多月没吃过东西,由于辟谷的关系倒是并不太饿,馋了啊!

    “我和你爸苦等了半年,哪有苏雪的影子?你说她答应来却没有来?该不说发生了什么意外?还是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不行,你现在就去她家里找找看。”老妈不由分说将胖子推出了家门。

    人家现在是问剑长老的爱徒,用的着二老跟着瞎操心妈?胖子嘀咕着赶往成都,

    苏雪失踪了!就在赶往德阳的路上,她是给父母送东西去的。苏老头的答复异常肯定,以苏家的财富和势力,有人动歪脑筋并不奇怪,但是选在高速公路下手,而且还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这不像寻常绑匪的风格。而且苏老头即没有报警,也不肯悬赏找人处理,分明是有难言的苦衷。

    “到底发生了什么?你知道是谁干的,对不对?苏雪可是你的孙女,难道你就一点也不着急?”胖子觉得胸口一阵发闷,无论对方是谁都要付出代价。

    苏老头发出一阵苦笑,解释道:“我当然知道是谁干的,他们就是苏雪的未婚夫,那个逆子不知道答应过什么,对方的人不肯善罢甘休,追到了中国来绑走了苏雪。”

    具体的苦衷是人家的家务事,王浩也不便过问,想到苏雪被人抓走四个月,胸口仍然绝对烦闷,起初的好心情一扫而空。“什么,你就眼睁睁让他们抢走苏雪,像你这么软弱修真还有什么用?”

    苏老头痛苦的摇摇头,解释道:“孙女被人抓走我能不着急吗?如果能救的回来我早就做了,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他们是血族的人。以我的能力不是对手,激怒他们反而对苏雪不利,我只能等您回来再做计较,您看我们是不是该通知蜀山的人。问剑先生既然答应收苏雪为徒,发生这种事情应该会帮忙的。”

    听说血族的名字胖子心头一震,西方血族拥有种种奇妙的传说,比如说拥有不老不死的生命,血液中流淌着神秘和高贵的力量,传说中他们害怕阳光,轻微的阳光就足以灼伤她们,甚至是化成飞灰。

    西方喜欢将血族和黑夜联系起来,基本上在所有的小说和电影中,血族都被描述成高雅的贵族,拥有绝世的容貌。但是,教廷却总是将血族和魔鬼联系起来,也许是因为两者都具有强大的力量,而且都受到教廷的排斥。

    见不得光的东西往往是最美的!血族作为硕果仅存的群居稀有动物,自然会出现在炼丹师的词典里,而且从炼丹的角度审视,血族的价值不逊于有些异兽。

    他们地血虽然无法炼制顶级灵丹,仅仅能炼出廉价的续命丹,但是胜在储量有够充沛,而且炼制方法并不复杂,以胖子的能力说不定能实现量产。

    掌握了这样的秘密,血族就是群微不足道的可怜虫,还有什么可怕?胖子不会做损人不利己的事,至少在血族惹毛他之前一定不会。冷哼了一声,说道:“有的时候求人不如求己,不过是修理几个血族而已,用不着叫帮手。你肯定知道他们在哪里,对不对?不然你也不可能这么放心,明天我们就去会会他们。”

    苏老头还是有些担心,提醒道:“我确实知道他们住的地方,他们没有能力将苏雪带出国,只能在成都找了所别墅住下,我找人监视了那里。”

    修真者的自信永远是建立在实力之上,胖子进入炼神期以后比以前更加自信,对苏老头的毕恭毕敬心安理得地接受,仅仅是稍微点了点头,何曾听说过英雄救美还要假手于人?刚到练神期的他难免有些跃跃欲试,对送上门的靶子当然来者不拒。

    血族到现在为止仍然保持着家族的结构,血管里流淌的血液除了代表实力,也代表着荣誉,血族的社会便是由若干个家族组成,尼古拉家族作为嫡系在其中占有尊崇地位。不仅是在血族内部,尼古拉家族在欧洲上流社会声名显赫,名下的财团几乎涉猎所有赚钱的行业,包括烟草,酿酒,钢铁,石油,并且通过资金渗透的方式,将生意拓展到全球各个领域。

    苏父选择的佳婿赫然是尼古拉家族的第六位公子,凯奇。按照身份来说配上苏雪绰绰有余了,对方的条件显然不需要用龌龊的方式获取爱情,接受苏家的提议多半是出于生意方面的考虑,毕竟,中国是他们不愿放过的市场,而且恰好凯奇和苏雪是哈佛的同学,倾慕之心还是有的,这才顺利的答应下来。出于结盟考虑的联姻在商场上屡见不鲜。

    第五十五章

    苏父中途退婚让尼古拉家族颜面扫地,凯奇赌气追到中国策划了绑人的事件,当然以他的身份倒不会做出出格的事情来,血族向来以贵族,绅士自居,绝对不会做出自贬身价的事情来,事实上比起这桩婚姻的本身,尼古拉家族更在意失去面子,那注定会沦位血族内部的笑柄,简直是奇耻大辱。

    餐桌边,矗立着一个俊俏的不太真实的青年,皮肤白的吓人,金黄色的头发,瞳孔散放出大海的湛蓝。青年手中轻轻晃动着鲜红的液体,远远看去分不出是血液还是红酒。

    “苏雪小姐,联姻是你父亲找上尼古拉家族,我们并非有意为难你们,更没有落井下石的意思,但是你父亲提出退婚的理由,尼古拉家族无法接收。另外,我个人也对你的态度非常奇怪,准确的说是你的固执让我产生好奇,是什么让你义无反顾的抛弃家族,跑回中国。我们都非常清楚,你父亲的生意面临空前的危机,当然,这种小小的麻烦微不足道,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轻松度过,可惜现在开罪了尼古拉家族,即使他有通天的本领,在欧洲也是寸步难行。事实上,现在的他不单生意上一塌糊涂,连基本的人身安全也无法保证。要不是我在这里中国绑架了你,家族的人也许早就对他下手了。”

    苏雪冷哼一声将头转到旁边,被抓来别墅后享受着贵宾的待遇,除了身份有些尴尬,基本上没受过什么委屈。准确来说她就是人质,而交换的筹码却不是钱,而是对尼古拉家族的补偿。

    凯奇叹气道:“你不说我也能知道,那个人叫做王浩,是个胖子。你们才认识不到半年的时间,恕我直言,那个人是个不学无术的胖子,无论身份,学识,地位都无法和我相提并论,他不值得你付出如此大的代价。”

    苏雪若无其事的转过头,挖苦道:“暗地里道人是非可不是绅士所为哦,也不是尼古拉家族六公子该说的话,凯奇,你在学校风光无限,连我都挺喜欢你的,千万别丢掉你的修养,那是你身上最珍贵的东西。”

    “我承认,我确实丧失了绅士该有的风度,不过那也是因为爱你的缘故,你的笑容像郁金香一样迷人,声音比小鸟还要悦耳,你知道吗,在学校的时候我就爱上了你,可是家族执意要我娶一名贵族女子为妻。你们中国人不是喜欢说缘分吗?老天派遣你父亲来我家提亲,我费了多少唇舌才说服家里接受了婚事,谁知道你的父亲出尔反尔,这件事连我的祖父也惊动了,尼古拉家族绝不可能善罢甘休。”凯奇说话间将杯子放在鼻子下面,血腥的气息让他舒服的闭上眼睛。

    他的动作看在苏雪的眼里止不住一阵恶心,她是被抓来以后才知道凯奇的身份,父亲为了完成婚事隐瞒了一切。

    “凯奇,别让我讨厌你。如果你将爱情看作是一种交易,我也没有办法。我就是喜欢你说的那个胖子,他确实读书不多,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会非常开心,这就足够了。重要的是他比你更爱我,事实上你爱的并非我,而是你自己,或者是尼古拉家族的脸面。可是王浩完全不同,他肯无偿的帮助我,即使以为我是个小偷,而且他并不是你说的那么不堪,我相信他会踩着飞剑来救我。”

    凯奇怒极反笑:“飞剑!你是在说东方的修士,据我所知,他们都是修炼百年的人,而你说的胖子今年不过二十岁,即使出了娘胎就开始修炼,到现在能有多少本事?你还没有明白我的意思,你知道后果的严重吗?尼古拉家族不会善罢甘休!”

    突然,一阵霹雳打断了两人的交谈,黑色的闪电犹如暗夜的幽灵,将建筑撕开触目惊心的伤痕,尺宽的裂痕延伸到脚下,黑漆漆的望不见底。裂天之痕不但能划破长空,更加能撕裂大地。

    胖子从裂口处探出个脑袋,讥笑道:“不肯善罢甘休有能怎么样?不如你说来听听。血族在欧洲风光无限是因为教廷无能,敢到中国来撒野保管你们有来无回,在我的眼中你们血族至多算是一票蚊子,说蝙蝠实在抬举你们了。”尾随在后面的还有苏老头。两人没费多少手脚就解决了外面的守卫,此刻已经是自信满满。

    “你就是王浩?”凯奇惊讶的瞪大眼睛,裂天之痕的恐怖威力超越了他的理解范畴,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东方修士的力量?血族对于科技的威力不屑一顾,对个人力量的崇拜却近乎疯狂,传说中吸血鬼的始祖,尼古拉伯爵就具有毁灭性的力量。

    临行前祖父再三嘱咐不可招惹东方的修士,各方势力都有各自地盘,跨过界就必须懂得收敛,就好比教廷的势力不会蔓延到东方,修者的势力也不会辐射到西方一样,正是因为这些约定俗成的规矩才给了血族生存的空间。

    凯奇即使有天大的怒火也只能忍住,至少也要先搞清楚胖子的身份,强行挤出一丝笑容说道:“我们来中国并非有意挑衅,而是为了我的未婚妻苏雪来的,苏家和尼古拉家族可是有婚约在先,如今间便要反悔只怕让人难以心服。王浩先生,你们中国自称为礼仪之邦,不至于怠慢客人是不是?”

    一番话说的有礼有节,但是未婚妻三个字说不出的刺耳,王浩脸色一变,冷言说道:“礼仪之邦不是中国自称的,而是别的国家叫出来的,你们的绅士才是自称的,八国联军的进北京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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