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骗艳记-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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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她!除了高手榜排名第三的小医仙卓月,冰岚水阁的其他人我都不放在眼里。不过,她要制住老夫也不容易,打不过老夫还可以跑呢,再说有了火鸦提升修为,如今未必不是她的对手,可惜缺少一件称手得法宝,要不然上次不致落荒而逃。不说了,我们现在就去救人。”
胖子灌了口酒,挖苦道:“你可是找到个宝贝徒弟,一个星期前找你现在才到,你从美国绕过来的是不是?”
“徒儿正是筑基的紧要关头,老夫一时间哪能走的开呀?帮完忙还要着急赶回去呢。”火修不耐烦的催促。新人筑基事关重大,当然是马虎不得,指点一番也就是了,但是不需要看着。王浩尽管不解其中缘故,仍然快速的穿好衣服,带上老杂毛赶往格桑大叔家里。
白衣女子耐人寻味的笑了笑,紧随其后。
还是在那所充满药香的藏族民居里,格桑大叔虽然对儿子醒来不报指望,但是仍然不肯放弃,老人膝下只有一个独子,儿子是他所有的指望,可是要去哪找上古异兽,老人过去连火鸦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
“格桑大叔,我请来高人搭救你的儿子,这次你可要管我们喝个够呵。”王浩上次就和老人一见如故,所以第二次见面俨然称了熟人。
格桑大叔见到王浩也非常高兴,先是热情的和胖子抱在一起,然后才感激道:“让你费心了真是过意不去,不是说救我儿子要有火鸦才行吗?这~”
火修大老远被召来本身就是一肚子火气,如今看见胖子居然和寻常的藏族老人亲热,喝道:“老家伙还敢唧唧歪歪,要不是看在王兄弟的面子上,你儿子死不死关老夫鸟事?再不抓紧时间老夫可走人了。”
别看格桑大叔对待客人热情似火,在藏民中都是出了名的火爆脾气,要不然小贩们也不会畏之如虎。不过他就算在火爆,,和火修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为了儿子也要看人的脸色。幸运的是,白衣女子给出了肯定答复,虽然仅仅是眼神中的变化,但是所有人都知道是什么意思。
王浩就纳闷了,一双眼睛为什么有如此多的用途,连说话的功能也可以取代了,至少到现在,王浩看不出她用眼神交流有什么不方便。
第七十四章
听说古怪的老头能救儿子的命,格桑大叔连忙殷勤的给火修敬茶。
“茶水免了,老夫有要事在身不便逗留,快点把你儿子抬过来,老夫办完事还要赶路。”火修散人一副高高在上的德行,将修真者的高傲表露无遗,修真者确实不管常人生死。
王浩能在常人面前保持平常心非常罕见,也是因为他入道时间尚短,还没有习惯身份和地位的转换。换成别人修到练神期通常要百年光阴,有天赋和奇遇也要十年以上刻苦修炼,早就在经年累月里完成了角色的转换。
修真者在常人的眼里是高高在上的神,即便古代的帝王对修士也是礼遇有加,漫长岁月里修士也习惯了凌驾于一切的身份,骨子里的骄傲让他们不屑与常人为伍。不过这种冲突并不强烈,修士的光芒足够掩盖高傲,换句话说他们有资格高傲,而且,修士和常人虽然生存在同一个空间,却是不同的世界,碰上的时候极少,即使碰上了常人也认不出修士来。
这种奇怪的氛围连苏雪也感觉到了,所以她才动了拜师的念头,她的想法自然得到爷爷的鼎立支持。最有切身体会的人莫过于苏老头了,连续投师受挫的他对胖子敬若神明,并且想尽办法帮孙女融入修真的圈子里。
幸运的苏雪顺利挤进了修真界,并且一步登天拜在问剑长老门下,这份机遇不知道染红了多少双眼睛。有什么办法?谁叫她是胖子的人?遇见胖子就说份奇遇。
在王浩胖子的要求下,火修散人才放下架子,亲自走进病人的房间。药物的气息比上次减弱了许多,但是依旧能问剑麝香独有的味道,格桑也明白了那些东西救不了儿子,上次众人离去后他就打开了窗户,少许麝香代表他对儿子苏醒的希望。
“这小子分明中了寒毒,说不定是遭遇到异兽,身体虚弱导致了昏迷。藏族人体质够强悍的,中寒毒居然不死,仅仅是昏迷而已,有趣!有趣!”火修散人吐字如惊雷炸响,一副高手的气派。
正在喝酒的王浩被他吓了一跳,呛了口酒导致连续不断的咳嗽,咒骂道:“废话!要是普通的昏迷找你来干什么?凭你刚才那动静就给吵吵醒了。我们都知道你是高手,见识过人,不过先救醒他再卖弄也不迟呀。”
这的确是废话,人家要是不知道青年中了寒毒,找自己干什么。火修散人并不精通医道,只不过拥有火鸦能解寒毒。“帮忙可以,你儿子是生是死听天由命,你明白吗?”
所有病人推荐手术室以前,家属也会听见相同的话,或者是在免责文件上签字。不过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方仍然要承担责任,可是火修的态度更加霸道,爱治不治,不治拉倒,不管是谁的责任,都和他无关。
听起来似乎强横了些,仔细想想也无可厚非,火修散人即不是医生,也不曾收取报酬,他没有义务帮忙。若非看在王浩的面子,即便青年惨死眼前,他也未必肯出手救人。何况第一次利用火鸦救人,出手很难把握轻重,倘若失手还会折了名头。赔本买卖有谁肯做?
不过这种条件任何病人家属也很难接受,格桑犹豫着望向胖子,毕竟人是他带来的,只有他才知道火修底细。
王浩小声的说道:“除了你还有谁能救他?尽量小心点就行了,这个青年我还有用呢。”
“果然不出老夫的所料,放心,说到控制火鸦的手法,老夫半点都不弱于你。”那天看到王浩用御丹诀控制火鸦,老杂毛心里就嫉妒的要死。虽然无法像王浩一样禁锢火鸦,然后利用御丹的手法加以控制,但是经过数月的揣摩和尝试,火修终于和火鸦形成一种默契,只要将这种默契不断升华,就能达到随心所欲的地步。
赤红的烈焰犹如在火修的手掌处流转,火鸦在老杂毛手里得到了加强和进化,已经可以掩去本体的形态。不过还是能从“呀~呀~”的叫声中认出这个丑陋的家伙。说它丑陋一点也不过分,假如失去火焰的掩饰,就能发现它长着人的脸孔,但是丑陋的又不太像人,更像是一头猫头鹰,而且火鸦只有单足,不了解的人肯定以为这家伙是个残疾。另外,火鸦还是个恶名昭彰的家伙,除了闹出十个太阳的壮举,历史上造成的火灾不计其数,十足是个犯案累累的纵火犯。
赤色光芒照射在老杂毛得意洋洋的脸上,为了炫耀他故意将每个动作的步骤放慢,火光随着他手掌的转动逐渐凝练成两个光点,释放出灼人的热量。然后他缓慢的将光点按在青年双脚的涌泉穴上。火属热,侵入身体后会循着经脉上行,寒气则恰恰相反,一寒一热在青年的膝盖处遭遇。
王浩虽然不懂得医术,看白衣女子的神情,也知道火修的方法是正确的。火鸦到底是传说中的异兽,很快攻克了寒毒在膝盖处的要塞,一路上势如破竹,直冲青年百汇穴。从外表看由火鸦占据的部位,皮肤呈现赤红色,犹如充血肿胀一般,寒毒未清的部位则是青灰色,看起来像是冻僵是尸体。如今红色势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扩张,眨眼间将寒毒逼退。
论实力,火鸦远远及不上冰蚕,可是如今是对付寒毒,而且还不知是不是冰蚕留下的,火鸦的威风也就不足为奇了。
“太快了,这个速度不是正常人能够承受的。”王浩提醒老杂毛手下留情,依现在的进度,清掉寒毒肯定是不成问题,要想让青年活下来太难了,即便活下来也要脱掉层皮。
速度慢了自己多没面子,火修散人等到卖弄够了,才缓缓的降低速度。刚才是利用火鸦的能量逼退寒毒,即使成功,寒毒也会散落到青年的五脏六腑,而现在却是真正的化解寒毒了,火鸦的灼热能量慢慢注入青年身体,两股截然相反的能量必然会生死相搏,最终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只要能控制好火鸦的能量输出,就能清楚掉所有的寒毒。对治疗者来说需要的仅仅是耐心,不过那恰恰是火修散人欠缺的东西。
时间分秒的流失,就在胖子快要睡着的时候,火修终于大功告成。“寒毒清理掉了,老夫功成身退。”
老杂毛刚要跑路却被胖子拉住。“少安毋躁,等会儿还有事情找你帮忙。”
格桑大叔的儿子依旧没有醒来,不过脸色比起初的时候好多了,隐约还能看出一片红润来。
格桑大叔半喜半忧,紧张的向火修询问道:“我的儿子什么时候能醒来?”
“谁说的你儿子能够醒过来?老夫可没有说过,老夫只是帮忙解掉寒毒,要救醒他除非能找到天香豆蔻,或者是回梦丹。天香豆蔻和还魂草,孟婆汤齐名,当世只有三颗而已,它可以让人沉睡不醒,也可以让人从睡梦中醒来。据老夫所知,冰澜水阁的小医仙珍藏了一枚。除此以外就只有回梦丹了,功能和天香豆蔻差不多,不过是由炼丹师炼制的。”
第七十五章
格桑大叔见到儿子得救有望,本来还有些欣喜,可是转眼间又跌进到冰窟里。什么天香豆蔻,回梦丹,饶是他和药材打了一辈子叫道,这两样东西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当世的炼丹师只有丹王一人,连老夫都不知道去哪里找他,何况人家都叫他做冷面丹王,即使你找到他也没用。”
火修散人说的倒是没错,师父绝对不肯帮普通人,何况是炼制回梦丹,那纯粹就是在做梦!回梦丹对胖子来说也是小儿科,悄悄收集边角余料炼制来的。
火修散人说出天香豆蔻,无非是给小医仙找麻烦,估计是让人家追恼了,换个方法报复。胖子不清楚冰岚水阁有没有天香豆蔻,不过,她们即使有也断然不肯拿出来送人,火修盗取玄冰三彩石都被追的走投无路,何况格桑一个普通人去求天香豆蔻?
奇怪的是神秘女子的脸色为什么越来越难看呢?
王浩等老杂老闹够了才出面制止。“天香豆蔻世间只有三粒,功能也不仅仅是让人沉睡,或者苏醒。天香豆蔻的珍贵在于可以让沉睡的人不老不死,冰岚水阁一定不肯割爱的,回梦丹我这里倒是有一粒,要我拿出来救人也不难,可是我有个小小的条件。”
接连不断的大喜大悲,格桑大叔的心脏实在够强悍,到现在依然能够支撑的住。“王兄弟,有条件你只管开口,只要是我格桑能做到,一定答应。”
“我怎么会提出为难的条件呢?我的条件对格桑大叔轻而易举,我只要格桑大叔的一颗麝香,就要放在你儿子床底的那颗。另外,等你的儿子醒来以后,我要他帮我一个小忙,这些事情稍后再说也不迟。”见格桑一时没有说话,王浩突然话锋一转。“如果格桑大叔舍不得,我绝不勉强。”
“当然是舍得。”格桑大叔那是高兴的走神了,他想不到胖子的条件如此简单。说起来青年床下的麝香也是件宝贝,据传出自一头毛色纯白的香獐,除了具有麝香的功能,还有诸多神奇功效,大致就是道家飞升的说法。格桑是一名虔诚的佛教徒,不肯相信无稽之谈,家传之宝倒是真的。如果不出意外,麝香会传给儿子,儿子再传给孙子。
不过儿子如果得不到救治,如今就要死去,还能怎么传法?在格桑看来,麝香能救回儿子的命,那便是最大的用途了,哪有不肯答应的道理。
小心奕奕的自被单下取出一个红布包,里里外外的不知道包裹了多少层,奇异的香气依旧释放出来,而且强烈无比。
神秘女子的脸色有些失望,不过一闪即逝,仿佛没什么事能叫她动容。依她的见识估计早就发现麝香的不凡,自然也动了收取的念头,苦于找不到适当的时机。用胖子的话说那是活该,谁叫你装聋作哑来着,倒霉的人是李芦,上次他也到格桑家来过,可惜活生生的走了眼呵,若是叫他知道肯定肠子都能悔成绿的。
王浩不等众人仔细端详,飞速的接过麝香收藏起来,连包裹在外面的红布也没打开。红布包一眨眼就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仅仅留下满屋子的余香沁人心脾。
“你好歹也让老夫看看呀,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宝贝?”火修是个急性子,连模样也没瞧见,能不着急吗?
“有什么好看的?反正你不认识。”王浩说话间取出一颗金色的丹丸,悄悄打出古怪的印诀,然后才给青年服用,别小看这两个印诀,假如缺少这个步骤,青年不但现在无法醒来,只怕一生也别指望能苏醒过来。
施展印诀的时候动作非常小,非常隐秘,甚至瞒过了大名鼎鼎的火修散人,可惜却无法逃出白衣女子的眼睛,那双清澈若水的眼睛,能让一切掩饰都无所遁形。
胖子假惺惺的青年揉了揉胸口,说是要将丹顺下去,实际上却是施展了化丹的手法。因为是对症下葯,效果自然立竿见影,不消片刻的功夫青年就眉头轻皱,指尖也稍微动弹了两下,犹如抽搐。
喜悦的神情毫不掩饰的挂在脸上,格桑大叔内心里有说不出的激动,尽管从来不曾放弃过努力,可是他也知道儿子很难苏醒,尤其是女子写出火鸦的时候,老人几乎绝望。如今儿子却真实的回来了,正如二十多年前那样,带来了所有的希望和幸福。
青年毕竟沉睡了三年多,而且身体受到寒毒侵蚀,失去行动能力也是正常,不过却是真实的苏醒,两个小时后,青年才艰难的张开眼睛,用藏语问候自己的父亲,虽然仅仅是简单的问候,实际上只是叫了声父亲,任谁也看的出格桑的眼睛闪动着泪光。
白衣女子依旧是出尘的模样,等到青年醒转便飘然离去,不过临走前给留下张药方,药方上不乏珍惜昂贵的药材,行医的人都会考虑患者实际条件,对病下药的同时,也会对人下药。考虑到格桑得天独厚的条件,实在没必要帮他节省。
王浩作为贵客被格桑留在家里,这时候他当然不肯放走火修,两个人一起留在格桑家中做客,实际上,火修也看出了些端倪,正如他所猜测的那样,胖子不会做折本的买卖,光是那枚麝香就有的赚,至于说让青年帮的忙,多半是奔着异兽去的。所以老杂毛虽然心里惦记着徒儿,仍然陪他留下来。
等待青年复原需要时间,两人苦守了一周时间,终于盼来了上路的一天,临行前王浩不负诺言,找来了李芦一同上路。
好端端的为何要扯上个普通人,火修则对他的做法极为不解,在老杂毛的眼中,修真者就该和普通人划清界限,利用藏族青年也属多余。贡嘎山纵使再神奇,不过也是一座山而已,凭修真者的能力还怕搜不出冰蚕来?
不过他很快就发觉胖子的选择是正确的,要在贡嘎山找到冰蚕还真需要青年不可,贡嘎山在藏语里是“至高无上,洁白无瑕的山”的意思,坐落在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位于四川省康定、泸定两县分界处,是横断山脉大雪山的主峰,海拔7556米,东临大渡河,西傍雅砻江,是登山爱好者向往的圣地,不过,攀登难度超过珠穆朗玛峰。
当然,这些在修真者的眼中不值一提,重要的是,靠近贡嘎山就无法施展法力,失去真元的帮助要征服雪山,那简直比登天还难,更别说是寻找冰蚕,找到冰蚕也很难收取?贡嘎山简直就是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