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对伟大祖国的贡献-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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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带去了文化信息。而且随着回族在这些地区的定居,先进的生产技术也随之传播到边地,从而使内地与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联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各地民族经济的发展极大地活跃并繁荣了当时整个社会经济,为云南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兴起发挥了促进作用。
滇南的思普沿边十二版纳,地包车里、佛海、南峤、思芳、江城、镇越、六顺、宁江各县,其地又与缅甸、泰国、越南毗邻,是傣族、彝族、景颇族的主要集聚地。这里交通闭塞,气候炎热,疟疾流行,故有蛮瘴乡之称。近代走思普沿边的马帮中,以沙甸回回为佼佼者。
沙甸回民以善于经商闻名。由于地少人多,难以维持生活,许多人弃农经商。沙甸地处开远、蒙自、建水、个旧四县的中心,又是个碧石铁路的二个中心站,为发展工商运输业提供了优越条件。因此,利用马匹进行长途、短途的贩运的人很多。短途贩运,主要靠厂矿吃饭。
回族马帮商队深人傣族、彝族、白族等居住区后,也有留居不归的。西双版纳勐海县有两个“帕西傣”(傣族对傣区回族的称呼)居住区,就是由经商的回族居此发展起来的。他们多与当地傣族通婚,历经繁衍,乃在傣族聚居区建立了新的回族居住点和商业区域。
居于小凉山(彝族地区)宁蒗、永宁地区的回族人,也多是因经商进入的。奴隶制下戒备森严的小凉山,外族人一般很难介入,然而,当回族的马帮商队驮着他们需要的日用品和传统皮革制品到来时,却受到了彝族人的欢迎。马帮大商人与彝族头人订亲家、结老友,使回族能够得以在彝族山寨自由行商。买卖中回族商人发现了当地丰富的矿产资料,于是引来更多的回族人进入彝族区,继而建成一些回族村落,马帮生意因而一度很活跃。
回族还进一步深入到永宁摩棱人(纳西族)居住区。永宁街上回族商人专门出售摩梭人需要的铲、硝、牛羊皮褂、马笼头等商品,许多回族人甚至居于开基村,与摩棱人亲密相处,建立起婚姻和亲戚关系。德钦藏区升平镇的兴起,也与回族大量来此经商、开矿有关。这里的回族聚居区成为近代与云南藏区进行商业活动的重要据点。
云南有很长的国境线,回族行商组织成群结队的马帮驮运土特产到泰国、缅甸、越南、老挝、印度、尼泊尔、巴基斯坦等邻国,进行长途运输贸易,交换异国物品返滇,成为云南回族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渠道。例如将缅棉由腾越运至滇西一带,获利甚大。在这些邻国,还有云南回民坐商,开辟着国际市场,扩大了经营范围.回族侨商在各国扎根,并受到所在国人民的欢迎,促进了中外经济交流,也繁荣了当地的经济。
回族马帮常走的路线有十余条,其中有些路线非常艰险。如由通海至缅甸、泰国线,路上气候炎热,瘟疫流行,人畜都易染病。人畜在途中因染瘟疫而丧生的事,年年都有发生。由思茅出去,有一段路荒无人烟,还得露宿,餐风沐雨。走的是毛路,路上长满草木,还得由路熟的人做先头,用大刀劈荆斩棘,开出路来。遇到沼泽泥潭骡马过不去,还要割草砍木去铺垫。过河时,有些河道有蝎子,人马在水里走过时,会出来叮咬。有时听到虎啸,得迅速停下,下了驮子,就地打桩把骡马拴好,以防惊跑。再用树枝把骡马围成圈,在圈外烧起火堆。赶马人则荷枪实弹防守。还有,自峨山至思茅间,路上土匪多,必须自带武器保护,以防抢劫。
回族马帮走这条路,约始于清光绪初年,每年只通过一次。从出去到返回,都是选气候较凉而又干燥的季节,一般是阴历9月动身,到次年三四月雨水下地前回来。
近代以来,云南回族马帮中,规模大而声誉高,生意好而持续时间长的,是原信昌马帮。
原信昌是云南通海县大回村回民马同惠等在昆明创办的一个大商号。在墨江、思茅、江城等地成立分支机构及茶厂等,主要往来于泰国、缅甸、老挝等国进行对外贸易。
最初马同惠在墨江开设“源馨斋”杂货店,“从昆明驮运百货、布匹、棉纱及运销泰、缅商品到墨江销售,在墨江收购紫胶水、獭猫皮、牛羊皮运销昆明。一年后(1920年)交二哥马同宽、四弟马同恭接管(源馨斋)。(马同惠)又在思茅成立‘原信昌’杂货店,交侄儿马子明经营,在元江设一个点办理汇款。在磨黑盐井场开设‘源馨斋’分店,卖货买盐,驮到元江出售给建水商人,让商人把货物转到昆明”。马同惠“又在江城成立‘敬昌茶号’和百货店,揉制‘七子饼茶’转运越南、老挝、香港销售。于是墨江、思茅、磨黑、江城与泰、缅、越、老边境的景栋、掖市等几个基地连成一线,在原有信誉的基础上,使货物运转和资金周转非常灵活,避免了旷日持久的长途货运和资金积压。”于是,各个基地的统一调度就显得十分重要,马同惠便常驻昆明,昆明成了“原信昌”总商号,墨江、思茅、江城等地就成了分号。
原信昌商号是由经营马帮开始的。清光绪初年,马同惠的父亲赶着二十多匹骡马,驮运红、白毡子、推烟、黄蜡、花边、花线、笠帽、黄丝、土布、滇缎及铜、铁器具等到缅甸的景栋、腊戌、瓦城(曼德勒)或泰国的清迈,老挝的半沙里等地销售。返回时驮运棉花,也有代人运货。后马同惠兄弟继承了其父的事业,仍以马帮作运输工具,往来于缅甸、泰国、老挝等国进行贸易,两代人进行对外贸易,建立了良好的信誉。沿途不论商人、店主、少数民族头人乃至汉族官员都一致说马同惠兄弟是忠实可靠的人,为后来的对外贸易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原信昌”商号除了承揽转运低档货物,还经营名贵药材和当地特产,如鹿茸、犀角、水獭皮、靛精、紫胶、象牙、参类、沉香等,尤其是大宗批发,获利极多。抗战胜利时,原信昌在国内外的流动资金和货物约占60%,田地房屋等不动产约占40%,总值是黄金二万两左右。正因为“原信昌”商号规模大,生意兴隆,分(商)号较多,所以,原信昌马帮就很有名。原信昌马帮从1919年到1949年之间,是滇中、滇南最有影响的贸易团体。
此外,还有一些马帮也比较有名,如:腾冲观音塘明绍林家创办的鉴记,在保山、下关、昆明、重庆、缅甸曼德勒等地设有分号,主要经营棉花、洋纱,开有13个商号,并拥有一个百多匹骡马的马帮,往来于缅甸、云南间进行贸易。马名魁家成为滇西较有影响的对外贸易兼工商业大户之一;邱北县赛宝章家马帮,有二百多匹骡马。从邱北经广西百色到越南贸易。去时驮云南出产的茯苓等药材到越南销售,返回时驮海盐、百货到滇南一带销售。
1 (宋)周去非著《岭外代答》,卷三。
2 《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一。
3 《宋会要辑稿》高宗绍兴七年条。
1 《伊本·白图泰游记》,551页,宁夏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1 刘盛林著《北京的回族》,载《宁夏社会科学》1989年第四期。
1 虎世文著《成都回民现状》,载《禹贡(半月刊)》第七卷第四期。
2 答振益著《湖北回族》,第37页,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
第二章屯垦牧养 发展农牧
一、回族在西北的屯田垦荒
蒙元时期东来的回回人以军士、工匠、商人、官员及普通农牧民为主,而以军士、工匠为多。这些人由于元代实行的屯田政策,而与土地密切结合起来,逐渐发展起了回回人的农业,为中国农业发展增添了新的内容。据文献记载,元军自中原逐鹿以来,每“遇坚城大敌,则必屯田以守之”,“内而各卫,外而各省,皆立屯田,以资军饷。”可见在较长时期内,军士屯田都是蒙古人作为一种攻守的军事手段,为镇戍各地的军队提供军事给养服务的。
蒙古人西征后,挥师东归进入西北地区,并以此为南下灭宋的基地之一。在这一过程中,被编入“探马赤军”而大量签发的回回军士在西北地区筹粮秣马,“军耕以食”,即所谓“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这种“寓兵于农”的特点,使回回人在当时的经济生活中,一开始就具有较大的农业成份。在元朝统一后,这些回回军士大部分脱离军籍,“随地人社,与编民等”,在各地落籍屯垦,成为普通农民,从而成为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因而也成为中华大地上最早以农业为生的回回。
至元中期后,由于西北诸王的叛乱。甘肃境内屯田的重心移至河西走廊。十六年,“立河西屯田,给耕具,遣官领之。”十八年,又命在“肃州、沙州、瓜州立屯田,发军于黑山子、满峪渠、泉水渠、鸭子肢'翅'等处立屯,为户二千二百九十,为田四千六十六'顷'。”为充实河西走廊屯田户,元廷从今新疆境内调入许多贫民或工匠,如至元二十三年,“遣蒲昌赤贫民垦甘肃闲田,官给牛种农具。” 至元二十五年(1288),“以忽撒马丁为管领甘肃、陕西等处屯田等户达鲁花赤,督斡端、可失合儿工匠千五十户屯田。”忽撒马丁为回回人,他在甘、陕二地负责屯田,想必下属屯户中回回人不少。二十九年,徙瓜、沙州民于甘、肃两界“画地使耕,无力者则给以牛具农器。”
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元廷又“以甘肃旷土赐回回昔宝赤合散等俾耕种之”。合散曾任甘肃行省参知政事,他既掌全省政务,又领得广阔赐田,耕种者中定有众多的回回人。
河西走廊屯田的兴起,一方面为元军西进击败叛军提供粮食;另一方面也使今新疆各族迁至甘肃、陕西进行屯田,得到与汉族等各族进行耕作技术交流的机会。蒲昌(今罗布泊)、斡端(今和田)、可失合儿(今喀什)之民中相当一部分为穆斯林,他们迁入甘肃、陕西后,使两地的回回进一步增加。
陕西地区,在浑都海、阿兰答儿叛乱平定后,于至元元年(1264年)建立陕西五路西蜀四川行中书省,以赛典赤·赡思丁为行省平章政事。赡思丁·赛典赤出任平章政事时,曾率一批回回军民来陕西屯垦,三年后使当地“增户九千五百六十五,军一万二千二百五十五,钞六千二百二十五锭,屯田粮九万七千二十一石”。
元朝政府很重视在陕西地区屯田。屯田主要集中在凤翔、京兆、延安、六盘山地区。凤翔地区早在宪宗三年(1253年),忽必烈受京兆封地后,就“立从宜府于京兆,屯田凤翔。”中统三年(1262年)十月,“诏凤翔府屯田军隶兵籍,仍屯田凤翔。”京兆府屯田则始于中统四年(1263年)正月,“以宋忽儿、灭黑及沙只回回鹰坊等兵戍商州、蓝田诸隘。”()其中有许多是回回人。以后商州屯田有所扩大。延安路屯田是至元十四年(1277年)平定宗王秃鲁叛乱后,“承制授(李忽兰吉)为京兆、延安、凤翔三路管军都尉,兼屯田守卫事”之后开始的。六盘山地区,安西王开成府(今宁夏固原北),设开成路屯田总管府。各地屯田户主要是诸色目人,有的是安西王府所管辖的编民,有的是签发的军人,包括探马赤军,其中亦不乏回回人。由于京兆、凤翔、延安、六盘山地区大力开展屯田,为当地的回回人从事农业生产、建立回回人的农业经济创造了条件。
回回人作为屯田队伍中的有力开拓者,为元初农业生产的恢复、兵饷粮运的解决及边疆开发作出了重大成绩。至元代中期,农业已成为回回主要的社会经济。
明清两朝仍有不少回回人致力于治理荒芜、开垦贫瘠的边疆屯田。
移民垦荒是明代回族农业发展的另一重要原因。洪武十三年(1380年),“拨河州民至西宁贵德开垦守城。帝命于河州拨民四十八户来贵德开垦守城,自耕自食,不纳丁粮”。
此外,明代将西域归附回回多安置于甘肃河西走廊“草场田土可以旷闲之地”留屯。据《重修肃州新志》云:“哈密夷人,于故明时,徙居肃州卫东关厢居住者三族,畏兀儿族,其人与汉俗微同;哈剌灰族,其人与夷同;一曰西面回回,则回族也。今皆男耕女织为边氓矣,士商营伍,咸有其人。”
明仁宗洪熙元年(1425年)九月乙未,“上谕行在户部尚书夏原吉:哈密卫指挥佥事母撒、副千户麻黑麻久寓甘州,今言愿求居于彼,凡草场之地给之”。
有明一代,甘宁青地区聚居的回族人数众多,他们无论是从事军屯,还是从事民屯,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庄浪、河州、洮州、凉州等地原为荒凉贫瘠的边地,到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时却变成米多价贱的富裕地区。
明代垦田取得很大成就,首先是耕地面积数量显著增加,先进的农耕技术得以广泛传播,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粮价稳中有降,国家税粮收益也相当可观。据不完全统计,从洪武元年至十六年(1368—1383年),各地新垦田共达1805216顷,约占当时全国土地数额的一半,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全国耕地已达8507623顷,比元末增长了四倍多。永乐、宣德时,屯田面积又有扩大,形成了“东自辽左,北抵宣大,西至甘肃,南尽滇蜀,极于交阯,中原则大河南北,在在兴矣”。这些成绩的取得,固然以汉族的出力最多,但回族农民也作出了重大贡献。
清代回族在边疆屯垦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新疆,乾隆年间就有大批内地回民随清军进疆平定准噶尔叛乱,之后又有不少内地回族陆续迁至新疆,他们大多分布在乌鲁木齐、昌吉、焉耆、伊犁等大中城市及周围农村,参与了新疆的农业开发和农业生产。如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由云南、甘肃等地迁居新疆的回民有二千余户,其中仅一次迁居昌吉地区所属吉木萨尔、阜康两县的回民屯户就达1150户。
内地回民迁居新疆后更大规模地参与了垦荒屯田活动,如今乌鲁木齐、昌吉一带的头屯、三屯、阜康、呼图壁一带的左营、右营就是当年回族从事军事屯田留下的地名,而在昌吉更有大量的由回族军屯转化而来的回族民屯,来自甘、宁、青的回族落籍昌吉后,以“工”(民屯开渠引灌及耕种劳作的地段工区)字相称,日久成为地名,如米泉县的协标工,乌鲁木齐的中营工等。
就垦荒而言,清代回族农业已远远超过了元明时代。在西北地区,清初因丁国栋、米喇印起义失败后由河西逃往西宁府各地的大批回民,在白塔儿(今大通)等地与当地各族人民一道“开田立舍”,建立了许多新垦区。清代中后期,民和米拉沟冶土司辖区的回族人民在开发米拉沟的农业活动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们在沟壑纵横的山区开挖出层层梯田,在山沟河谷采用“淤泥澄地”的办法,把荒凉的山岔河谷开发成良田沃土,使米拉沟一带成为民和境内的农业区。
民国时期回族的农业生产,从总体来说,回族农民使用的生产工具、农作物品种、耕作技术、田间管理、产量等,大体上与当地汉族农民的水平相当。但由于回族农民进入各地的时间较晚,大都聚居于当地自然条件较差的穷乡僻壤,因而给回族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时带来的困难更多。
在西北地区,咸同年间回民起义被镇压后,金积堡、灵州、宁夏府(今银川)、河州、西宁等地的回民被强行迁徙,大部分迁至今宁夏南部的山区和今甘肃的平凉、会宁、静宁、定西一带,生活于山边、滩边、湖边、渠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