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对伟大祖国的贡献-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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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回族人学理念
回族人学观是回族对人的根本看法,也就是对人类产生、人的本质、生存价值和意义以及未来命运的看法。它试图揭示人类的起源及其存在的价值与奥妙,探讨在今世生活和后世生活中与人相关的一切问题,体现出对人及其生命价值的高度重视。
回族几乎是一个全民族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其思想、伦理、心理、生活方式等方面都深受伊斯兰教影响。回族人学观作为回族群体的社会意识,不仅与伊斯兰文化和回族民族传统文化的沉积和演变相联系,而且这种观念具有相对独立性、稳定性和继承性,成为维系回族民族主体的重要精神力量。
一 、关于人的本质
人们从不同的层面对“人”作了种种解释。如:哲学家认为:“人”是会说话或者会思维的动物。语言学家认为:“人”是能够使用符号尤其语言符号的动物。宗教学家解释说:“人”是具有信仰幽玄趋向,或者具有意志行为的动物。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认为:“人”是具有社会倾向或具有群居、建立社会关系和他人互助创造文明倾向的动物。
回族人学观则认为,人是一种特殊的存在物,他(她)能使用语言来表达思想、互相联系和沟通,能创造出各种术语、名称来称呼各种事物,以便区别和使用;人能独立自主地思维;能把其周围的现实世界当作感觉、思考和分析并加以改造的对象;能通过学习而获取种种新的知识和技能;能未见而信,能分辨善恶,能自我克制,能为了理想而超越现实;能和他人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和谐的社会;能适应各种不同的社会环境;能工作、生产、创造文化和文明;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宇宙的种种现象和奥秘并努力去利用它。
从回族人学观对“人”的解释看,人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一)语言特征。语言是客观事物在人的大脑中形成的表象、概念和思想的外部表现,是人类表达思想和情感所使用的工具和符号。人类借助这些有意义的语言符号来彼此传达信息,交流思想,并能自觉地、有意识地进行思考。心理学家们曾试图训练黑猩猩等高智能动物掌握人类语言,但实验证明没有一种动物能达到人类使用语言的水平。另外,人类能够借助语言符号来继承他人或前人的知识财富和文化遗产,从而能积累精神财富,迅速扩大自己的信息量。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语言是人类个体社会化的基本物质条件。人们的大量的社会互动是凭借语言来实现,人们借助语言理解他人的思想和要求,同时也向他人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情。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著名穆斯林学者卡西尔把人称为符号的动物。
与“语言是人在其发展前期从自然界的声音学来的”这一观点不同,回族穆斯林认为语言是安拉所创造的事物之一,他通过直接启示或赋予人类创造语言的能力而将它赐予人类,使其成为人类相互理解与沟通的工具,超越万物、履行代治者职责的媒介。这种解释虽然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但将语言提升到宗教层次并赋予它神圣地位无疑在强调人类平等和人类生活方式的多样化,有其独特的价值。我们听不懂的语言不再是“胡言”、“胡话”或“胡说”,也不再是“八道”,而是五彩缤纷世界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着“世界是丰富多彩的”这一名言所揭示的客观规律。故,在回族人学观看来,既然所有的语言都源于一个神圣源泉,那么就没有高低之分,使用语言者本身也就不存在先进或后进之别,人类又一次平等地站在造物主面前。与此同时,语言是思想的载体并与使用者的生活环境密切相关,语言的多样性反映了人类思想、社会生活的多样化,而这正是造物主智慧的体现。于是,在回族穆斯林的理解中,尊重其他语言群体并与之相互了解和沟通不仅是“代治者”使命之使然,而且是用心感悟造物主智慧的具体表现。
回族人学观认为,人以知识和智慧而优越于其他任何动物。众所周知,与人类语言特征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是人类的思维能力,这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特征。人的大脑及高级神经系统使人具有能动地反映客观外部世界的特殊思维活动能力,其中包括形象思维、抽象思维和逻辑思维。人正是借助这一特有的思维能力,对所接受的各种有关外部事物的信息加以分析、归纳,形成判断和进行推理;将所学到的知识、技能通过记忆存储在大脑中,并根据需要,随时提取这些信息。
回族穆斯林的圣典《古兰经》中有个故事,讲述造物主安拉最初从泥土创造世界上的第一个人阿丹(即亚当),然后,命令诸天使向阿丹顶礼膜拜,诸天使顺从地向阿丹叩拜。这一故事旨在强调人类地位高于天使,其中原因就是安拉给人类祖先阿丹教授了万物的名称,而天使们却对此一无所知。(2:30…33)。这个故事首先表达了对知识——一种认识成果的赞美,并暗示造物主给阿丹的赐予意味着对整个人类的恩赐,并预示着知识将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不存在国界、民族、种族等人为界限和对知识的垄断。所以在回族人中流传着这样的警句:“智慧犹如丢失的骆驼,一旦发现就应将它牵回来”,“知识的天课是将它教授于人”。显然,这对树立人类共同进步和发展的观念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其次,故事在强调人类有别于其他动物的某种特征,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事物的阐述与说明能力,二是赋予事物名称、意义的能力。前者指的是人语言能力,后者则指的是人的思维能力,二者的关系极其密切。假若人类语言只是对作用于各种感觉器官的具体刺激的机械反应,而不是思维结果的表达,那么人类就不可能理解万物。这就提醒人们,无论作为主体还是客体,在他们的交往中应牢记语言的最大功能——沟通与交流,也是说明与阐释的结果,并将它建立在理性思维之上。这才是人类超越万物的奥秘。
(二)宗教倾向特征。人能使用语言符号,进行有意识的思维,有能力探究世界的奥秘和规律,并使其服务于自己。但这一切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无法解决人类的内心深处的焦虑和不安,也无法满足心灵对宁静的渴望。于是人总有一种深沉的宗教情感或倾向于信仰一种超然力量和信仰幽玄事物。回族穆斯林认为这种倾向是人的天性,与生俱来,也是人最基本的需求之一。尤其当人处于逆境时,这种倾向更会自然流露出来。因此人们会常常听到一些发自内心的呐喊:“天啊!……”。同样,当人开始思考以下问题时,这种倾向也许变得更加明显:什么是世界?什么是人?他们从哪里来?谁创造并管理着他们?他们的目标是什么?是怎样产生的,又怎样结束呢?什么是生?什么是死?在今世生活结束后,我们的将来又是什么?在这逝去的生命之后,还有别的东西吗?如果有的话,我们和它又是什么关系?……。从每个民族和社会对这些问题所作的必要解释中可以看出这些问题对人类生活的重要性。
从人类现实生活情况看,人类生活在一个变化无常的环境之中,人无论如何精心策划或巧妙实施,其所有活动都无法排除失败的可能,而这些活动由于常常伴有喜怒哀乐等强烈的感情,令人失望的结局会给人们的精神带来深刻的创伤。另外,人们实际上无法真正完全控制和影响自己生活。客观地说,人对此的能力极为有限,将命运和生活紧紧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只是人类一个美好的愿望。许多时候,环境与人们需求之间的和谐总是一件可望却不可及的事,人们所期望的东西总是得不到,而不希望的东西却接踵而至,如死亡、病魔、痛苦、失意……,这是在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而人们对此却无能为力。正如人们所说:“尽管随着科技进步和文明发展,人类已获得了许多他梦寐以求的东西,但是他依然无法真正改变宇宙规律。他无法摆脱大地的恩惠,天上的雨水,他还是像祖辈一样从大地中获得食物,从天上获得饮料,象可怜的苍蝇一样死去……”。
公平与平等虽然是人类世代追求的目标,但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巨大差异。压迫、歧视、支配、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等是社会中经常发生的现象,而现实生活中的因果报应并不是与人们的期望一致。正如谚语所说:好人活不长,坏人一千年。因此对类似的问题和残酷的现实做出合理的解释,是个人行为或社会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的基本保证。在回族穆斯林看来,宗教除了其趋善、求真的特性外,它还可以发挥支撑、慰籍和调节的功能,在情感上为人们提供重要帮助。因为面对无常的变化,人们需要情感上的支撑;在遭受失望之际,需要心灵上的慰籍,需要重新点燃希望之火。也许是因为同样的理由,著名的社会学家亨尔·比尔格松说:“我们的确已发现部分人类群体不拥有现代科技、艺术和哲学,却没有发现一个人类群体没有宗教。”。
(三)伦理特征。人能分辨善恶,辨别是非,理解美丑,知耻识羞,能控制自己的种种欲望等,这意味着他有被称为人性的伦理倾向。在回族所尊崇的《古兰经》中有一个故事,说阿丹(亚当)与夏娃在恶魔的诱惑下尝了禁果的时侯,他俩的阴部便对自己显露出来了。他俩只好用园里的树叶遮盖自己的阴部。显然,用叶子遮住阴部的举动表明人的伦理天性的觉醒,也说明人性的本质—伦理,它也是“人”有别于其他动物的特征之一。人若失去伦理秩序,就失去了人的本质,与动物无异。因此有人说:“人是具有伦理天性和分辨善恶能力的动物,他集本能和伦理道德于一身,让现实和最高理想相结合,为了理想而能超越现实。”对回族穆斯林来说,伦理是与宗教联系在一起的。宗教的功能之一就是唤醒人的包括伦理道德在内的某些天性,从而使人的灵魂得到升华,使他趋向于完美,提升他的人性。而人性支配着人的行为,使人能够对自己的欲望有所克制,对善恶有所选择。
伦理是调整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手段,回族穆斯林将其视为人之天性可谓意味深长。首先,在社会成员相互交往关系这个重大问题上,他们没有满足于外部力量(如法律、规章等)对人行为的约束,而是突出伦理的自觉性,从人的内心深处加强人性的价值,从而对外部行为产生约束力。其次,强调伦理的社会意义,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全体社会成员都以其人性(它的本质是伦理)行事,每个人懂得自己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不侵犯他人权利,其结果是实现个人幸福与社会福祉的双赢。第三,人们对某些伦理规范的破坏,或许是由于这些规范本身违背了人类的天性,从而使其难以遵循,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并做出相应的调整;或许是某种因素导致人失去淳朴的天性而使人性扭曲并丧失价值判断的能力。所以,可以说保持与培养天性的纯洁是使人自觉遵守伦理规范的基础。第四、回族穆斯林认为伦理虽为人之天性,但每个人所信奉的伦理的具体内容与其生活环境有着密切关系。也就是说,人之初,其本性犹如一张白纸,非纯粹的恶或者善,外部环境将直接影响人性的价值取向,而人则以这种价值观反过来影响外部环境。因此,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比如教育环境和生活环境对个体身心健康发展和人类社会系统的正常运行显得非常重要。基于这一点,回族穆斯林十分关注外部环境与人性之间的相互关系。仅从回族穆斯林注重给孩子起经名就能看出他们在培养人性过程中对创造外因条件的高度重视。对回族人而言,婴儿出生后,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请阿訇举行特定仪式,为婴儿取经名,一般都会起一些先知的名字。这除了是一个宗教习惯外,其中蕴含的教育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正如有学者指出,这是在强调社会文化心理环境对子女成长的影响。起经名不仅表达的是父辈对孩子的祈愿,祈盼孩子能像叫此名字的圣人那样,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更重要的是通过起经名,将培养孩子成长的环境从外部移植到人的内心深处,在内心深处为孩子营造一个能对其品行成长起潜移默化的陶冶作用的心理环境。因为当他或她懂事之后,知道自己的经名的意义后,就会从心理上产生一种自我认同感,并在潜意识层次上去效仿这位圣贤,从而获得终身伴随他(她)的人生榜样,成为他的精神上的导师。
(四)社会或群居天性。人无法远离社会或群体而单独生活,所以,他一直努力使自己融入其所生活的社会,与社会成员或群体建立各种关系。社会学家甚至说,人的本性趋向于社会(群体)或文明。也就是说,个体的人无法单独获得其生存所需的一切,因此与同类的密切合作是其生存的保证。比如,一个人每天靠吃一斤面维持生命,那末,这就需要借助许多不同的工具进行磨面、和面和烹调等诸多工序,而制造这些工具也需要人们的不同分工才能完成。不仅如此,就是保证个体的人身安全也需要同类的相互帮助才能得以实现。因为人若不借助武器,就无法抵御野兽的侵袭,而制造武器却需要社会个体的合作'1'。显然,人的社会性对人类的繁衍与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充分有效地利用和培养人的这一天性,对建立一个关系和谐的社会显得至关重要。
在回族人看来,既然人离开社会或无同类的互助就无法生存,那末,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应是平等的。换言之,不同的社会分工反映的是社会成员间的平等关系,而非阶级或等级之标识,这就首先为理顺复杂的社会关系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培养人的社会性(社会意识或群体意识)是协调社会个体利益关系和个体与社会利益关系的主要手段之一,因为只有在社会个体具有群体意识的情况下,他才能放弃与社会或其他个体发生冲突的某些利益。因此,回族传统不仅强调天下人皆为兄弟和职业不分贵贱的观念,而且非常注重社会学中所说的人的社会化过程,即由“生物人”向“社会人”转变并内化社会标准、学习角色技能、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因为它关系到个体人格的健全和完善,社会文化的传承和延续,以及社会结构的维系和发展。比如,回族对经商务农、婚丧嫁娶、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等社会问题有一整套较为详细的规范,以保证个体社会化的顺利进行。仅以回族择偶传统为例,它强调男女共同信仰基础、重视内在美,突出责任和义务等。在回族人中流传着这样的警句:“贪图财产或美色的婚姻不会长久。”“爱就是义务和责任”。显而易见,所有这一切其目的是塑造某种理想的社会成员——个体社会化过程,从而保证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值得指出的是,回族注重培养人的社会性,但没有忽视其独立性。因为他们认为肯定社会个体的个性才会使他感到自己具有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意志,这不仅是人被称之为人的基本要求,而且是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所以他们在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领域格外强调这种适中的个人主义。比如回族人所说:“人只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五)人是肉体、灵魂和理性的综合体。
在回族人学观看来,肉体、灵魂和理智,对于一个人而言,如同等角三角形,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