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古人的庭院散步-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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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朱了,但更感激朱元璋(《明书·沐英传》)。
收养义子的习惯,历史上早就存在,不待朱元璋创造。曹操的父亲曹嵩,原来是夏侯氏之子,为宦官曹腾的养子,才改姓曹氏,这个养子故事是大家所熟知的。创业者收养子,盛行于唐末五代,如后梁太祖朱温养康勤为子,易姓名为朱友文,封为博王,官东京留守(《旧五代史·朱友文传》)。后唐明宗李嗣源,是太祖李克用的养子,唐庄宗被害,乃入宫即皇帝位。他的义男李从珂起兵反对他的亲子唐闵帝,做了皇帝,成为唐末帝。有意思的是李从珂登基前,用皇太后的名义下令说:“皇长子潞王从珂,位居冢嗣,德茂冲天,乃武乃文,惟忠惟孝。”(《旧五代史·唐末帝纪》)居然以明宗嫡长子自视,用以说明他继位的合法性,在此倒不分真假子男了。其他如周太祖郭威养子柴荣,后来嗣位为周世宗。李昪以吴国大丞相、东海王徐温养子的身份而继义父之后执掌吴国政事,终于取代吴政权而建立南唐,尊徐温为义祖。大体上讲,历史上宦官和军人爱收养义男,平民中也有这样的人,但不像宦官、军人那样显著。宦官不能生育,又有财产要传递,只好养义子,同时在能干政的时候,需要帮手,广收假子,帮手就有了来路。平民收养义子,多半是因没有子嗣,或者希望有个子息,先抱养一个假子以图吉利。
创业者养义子的现象,清代学者赵翼早注意到了,他在《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二特写了《明初多养异姓为子》一条。他讲养假子的原因是:“盖群雄角立时,部下多易于去就,惟抚之为家人父子,则有名分以相维,恩谊以相浃,久之亦遂成骨肉之亲,以之守边御敌,较诸将帅尤可信也。”他说得很对,创业者就是用家人亲属的感情联络人,用父子的名分约束人,故能起到增加政治势力的作用。
不过我们也应看到,养子与义父母长期相处,能够建立融洽的深厚的感情。家人父子之情的产生,不一定要有血缘关系,人们共同生活,相互关照,相互了解,就会产生感情,会为对方的美德、成就而高兴而自豪,对对方的弱点、失误,知道发生的原因,容易谅解,这就是感情起的作用。义父子关系有时比亲父子关系还好,义父对义子的抚育,并非是分内的事情,义父子关系确立后,对义子原来的生活或者有所改善,或者有所抬举——提高社会地位,义子对此会产生感恩思想,希望加以报答,这样双方会感情笃厚,以至超过父子的血缘亲情。有的亲生儿子会认为父亲的抚养是应当的,倒难于产生深厚的感情,这就是血缘亲情抵不过恩养感情了。所以我们说异姓家人相处得好,胜于亲骨肉。一个家庭,如果是异姓人的聚合,应当在增进血缘感情的同时,有意识地培养人和人之间的相互照顾、尊重、爱护的感情,建立美满幸福的生活。社会应当鼓励异姓亲情的发展,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
第二部分 婚姻家庭(二)第九节 朱元璋之妻马皇后
朱元璋皇后马氏,生于元至顺三年(1332),宿州人。母亲郑媪,早死,父亲马公。朱元璋称帝,他们作为已故椒房贵戚,也没有留下名字,可见是极普通的人家,不为人所知。马公与濠州人郭子兴友善,把女儿托给他,马公死,马氏成为郭子兴养女。马氏人很聪明,又好学,在子兴家识字读书,尤其喜好诗。又会做人,与养母张夫人处得非常融洽,为养母所喜爱。至正十二年(1352)朱元璋投到郭子兴麾下当亲兵,子兴赏识元璋,将马氏许配给他。这对新人,男25岁,女21岁,年龄、身世都很般配。马氏婚后,对家庭生活的安排,对于各种人际关系处理都很得当,深得丈夫的欢心和敬重。
清上官周《明太祖功臣图》中马皇后画像朱元璋雄才大略,很快在濠州红巾军中崭露头角,不免遭人侧目,郭子兴亦对他有疑忌。诸将出征,掳获物都要贡奉郭子兴,元璋不猎取私财,无从进纳,更容易引起郭子兴的不快。马氏见此情形,就把自家财产送给养母张夫人和郭子兴妾张氏,请她们在义父前给干女婿说点好话,以弥缝裂痕。有一次,郭子兴把元璋关了禁闭,不给饭吃,马氏心痛丈夫,把刚烙得的烧饼放在怀中偷偷送去,等到事后才发现胸前的皮肤都烫焦了(《明史·高皇后传》),可见这对青年伉俪感情的深厚。平时马氏对元璋生活的关照之好自不必说了。当时因战乱缺乏食粮,马氏在家省吃俭用,把粮食和好的食品留给丈夫,以至有时自己饿肚子。这些事朱元璋铭感五内,当皇帝后还向大臣讲述,把它比作刘秀困在河北得到冯异豆粥麦饭的美事。据《明书》记载,朱元璋与陈友谅对垒时,曾被对方追击,马氏背着元璋逃跑,太子朱标为此绘有图像,放在怀中。后来朱标与乃父政见不合,元璋追打他,他故意把图像遗落在地,元璋见到,痛哭一场,也不打儿子了(《明书·懿文皇太子纪》)。这个记载未必是真实的,不过马氏不像当时的其他妇女缠足,是天足者,背丈夫是有可能的。马氏自奉节俭,衣服穿破了还要补了穿,听女史讲元世祖昭睿顺圣皇后用旧弓弦织成绸,做衣服穿,马后就命用旧料织治,做成盖被、巾褥,送给孤寡老人。
马皇后对子女仁爱,勉励他们学习,要求他们生活简朴,有比穿衣、用物的,加以教诲,又把宫中利用旧料织成的被褥送给他们,并解释说:你们生长在富贵家庭,不知纺织的难处,要爱惜财物。她对待养子如同亲生的,而且始终如一。
和朱元璋血缘最近的亲戚是侄儿朱文正,文正在对陈友谅战争中立功,因叔父未及时赏赐而不满,元璋因此杀了文正身边的亲信,还要治他的罪。马后也把文正当儿子看,这时劝元璋:这孩子立了好多战功,守南昌尤其不易,况且只是性急要强,并不是反叛,不要追究了,元璋这才将文正免官了事。这一事例说明马后保护了亲属正当权益。
马后对娘家人极为怀念,每当说到父母早逝就痛哭流涕,朱元璋也因关心她而及于外家,要为马后访察亲属,以便封赏。马后认为封外戚容易乱政,不是好事,不让访找。事实上马后是孤儿,娘家已没有人了。元璋只好追封马公为徐王,郑媪为王夫人,在宿州为他们设立祠祭署,以邻居王姓主持奉祀的事。
马后与身边的妃子和宫人也是和睦相处,是比较慈惠的。妃嫔中有人生儿子,一定厚待他们母子。马后以皇后的身份,还要管丈夫的饮食,宫女认为她不必这样做,她说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尽做妻子的责任,再一是怕皇帝饮食有不中意处,怪罪下来,宫人担当不起,她好承受着。她也设法保护宫女,有一次元璋盛怒要立即惩罚一个宫中下人,马后也假作发怒,命把那人捆绑起来,交给宫正司议罪。元璋不满地责问她:这是你皇后处理的事情,为什么要交给宫正司?马后回答:赏罚公平才可以服人,治理天下的君主,哪能亲自处理每一个人,有犯法的应当交给有关部门去办。元璋又问,那你为什么也发火?她回答说,当皇上愤怒时,我故意也发怒,把这事推出去,消释你的烦恼,也为有司能持平执法。这一事表明她对丈夫、宫女双方都是关怀的。
清上官周《明太祖功臣图》中宋濂画像命妇入宫朝见,马后以家人礼来接待,给人以温暖,对朝臣的家庭也给以关心。有人告发和州知州郭景祥的儿子要杀乃父,朱元璋欲以不孝罪处郭子死刑,马后知道了,说这是传闻之词,不一定真实,何况郭景祥就这么一个儿子,处决了他就绝后了。朱元璋一调查,果然是传闻不实,不是马后的劝说,郭家就家破人亡了。洪武十三年(1380),知制诰宋濂因长孙宋慎陷入胡惟庸党而获罪,元璋要处他极刑。宋濂是明朝开国“文学之首臣”(朱元璋《高皇帝御制文集·赠翰林承旨宋濂祖父诰》),又是太子的师傅,这时他已告老还乡,与胡党毫无牵涉。元璋搞胡党扩大化,宋濂眼看要遭殃,马后及时出面救援,她说:老百姓请一位先生,还知道终生不忘尊师的礼节;再说他致仕回籍,京中的事必定不知道,可别冤枉了他。但是元璋一心惩办胡党,不听马后的劝告。一次马后陪丈夫吃饭,她不喝酒,也不吃肉,元璋问为什么不吃不饮,她说:听说宋先生获咎,我不近荤酒,为他祈福,希望他免祸。听了这番话,元璋动了恻隐之心,饭也不吃了,第二天赦免了宋濂的死罪。
马后对士庶的生活也有所关心。明朝太学建成,朱元璋临幸回宫,马后问有多少学生,回答有几千名。当时有些太学生携带眷属在京,他们没有薪俸,无法养家,马后建议按月发给口粮,元璋接受了,专门设立“红板仓”,存储粮食,发给太学生。此后,“月粮”成为明代学校的一项制度。
明初有个商人沈万三,是“赀钜万万,田产遍吴下”的江南第一大财主(董谷《碧里文存》),据说朱元璋建设南京城,洪武门至水西门一段城墙由他出资修筑。又据说沈万三要求出钱犒赏军队,元璋问他,我有百万军士,你能普遍犒劳吗?他不知收敛,满有把握地说可以每人发给一两银子。这样的人,富可敌国,敢同天子抗衡,激恼了君主,要以乱民的罪名杀掉他。对此,马皇后劝解道:沈万三富是富得出奇,但他没有犯法,也没有谋图造反,杀他没有道理,也不符合法令,还是不杀的好。元璋听了她的话,免沈万三一死,把他流放到云南。
对于太医院的医生,马后也照顾他们的利益。马后最后一场病是严重的,元璋命太医诊治,但马后不服药,元璋强要她吃药,她说:如果我吃药无效,你就会杀死那些医师,那不等于我害了他们吗!我太不忍心了。元璋希望她医好,就说不要紧,你吃药,就是治不好,我因为你,也不会惩治医生。但是马后还是不用药,以致死亡。马后替医生着想竟至不顾自身的治疗。她死于洪武十五年(1382),享年51岁。
马皇后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很得体。当朱元璋在甥馆时,与义父母及其家人;独立成家后,与义子,与丈夫的子女;做皇后以后,与妃嫔,与宫人,与命妇,与朝臣,与娘家,种种关系,料理得妥切,与人关系融洽。
她能做到这种程度,重要的在于她按“待人以宽,责己以严”的原则去办事,与他人的矛盾就易于化解。
马皇后的所作所为,赢得了丈夫的尊敬与爱护。她生前,朱元璋褒奖她,比诸历史上的贤后唐太宗长孙皇后,为她父亲起坟立庙;她死后,朱元璋不再册立皇后,表示对她的敬重和怀念。这一对同甘苦共患难的夫妇,互相眷恋,互相体贴,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丈夫多妻妾,她的生活还是完满的。
《明史》赞扬马皇后,“母仪天下,慈德昭彰”。的确,在封建时代,她是贤妻良母的典范,是“母仪天下”者中的佼佼者。她帮助丈夫成就帝业,谏止丈夫的败政,料理好家中、宫中事务,造成家庭和睦的局面,她对于朱明王朝、对于朱元璋的家庭都作出了贡献。封建时代称颂她,有其道理,但是我们从马皇后身上,也看到古代女子悲惨的一面:她生活的一切就是为着丈夫,丈夫也就是她的生存价值;她没有个人的意志、爱好,没有男人那样的事业,没有个性,没有独立的人格。在那个时代,贤妻良母与女子做独立的人绝然对立,而且只能是前者,社会不允许她与丈夫做对等的人。那时,贤妻良母就意味着妇女为丈夫、儿子牺牲自己,生活失去了多少意义!?时代变了,再宣扬封建式的贤妻良母,用那个标准要求妇女,与妇女的解放背道而驰,至少是容忍摧残妇女的封建道德的存在,对现代妇女就太残忍了。
第二部分 婚姻家庭(二)第十节 明中叶四位庶吉士的读书生活
明代中期有四个庶吉士出身的官员,官至尚书、大学士,为一时名相。他们青少年时代都有刻苦学习的生活经历,也以所读经书对人的规范立身行事,有的一度以写作维持生计,这四个人是丘濬、刘健、李东阳和刘大夏。
丘濬(1420~1495),字仲深,谥文庄,广东琼山人,幼年没了父亲,跟从母亲李氏学文化,由于用心读书和天资聪明,凡过目的书就能背诵出来。在求学时家庭经济状况不好,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向人家借阅,有时为了要读某一种书,行走几百里去借书,不达到目的决不罢休。功夫不负苦心人,终于学有所成,考中广东第一名举人。景泰五年(1454)成进士,入翰林院为庶吉士,经过三年的学习,留在院里为编修,从事文字工作,等于是边工作边学习,于是对明朝的历史与政事非常熟悉(《明史·丘濬传》)。
刘健(1433~1526),字希贤,谥文正,河南洛阳人,父亲刘亮是县教谕,有学识,刘健好学有家传的因素。他在年轻时与同乡阎禹锡等交游,阎是明代著名理学家薛瑄的弟子,所以在思想上受到薛瑄的影响。天顺四年(1460)中进士,选为庶吉士,学成为翰林院编修。刘健为了多读书,珍惜时间,不同人作无谓的往来,由于不懂得社交,被人看作是不随和的人(《明史》)。
李东阳(1447~1516),字宾之,谥文正。幼小学习,四岁就能写出一尺大的字,明景帝听说这个奇事,召他进宫,见他写得好,很高兴地把他抱着坐在膝上。后来景帝又两次召见他,听他讲《尚书》的大意,很合景帝的意思,让他进国子监学习。李东阳早学早熟,天顺八年(1464)18岁时中进士,点为庶吉士,散馆后与丘濬、刘健一样成为翰林院编修(《明史》)。
刘大夏(1436~1516),字时雍,谥忠宣,湖南华容人,父亲刘仁宅是举人。大夏20岁中解元,与李东阳是同年进士,选庶吉士,学习结束,经考核,也应该留在翰林院为编修,但他乐意从事行政事务,经过再试合格,出任兵部职方司主事(《明史·刘大夏传》)。
这几位庶吉士不仅在青年时代,而且做官以后,直到晚年,读书生活都始终不变。丘濬阅读用目力太勤,到老年依旧嗜学如命,致使右眼失明,但也没有停止阅览。
李东阳善于写篆书、隶书,诗文也做得好,作品流传到域外。暮年致仕家居,经济也不宽裕,请他写字的、作诗文的接踵而至,他遂以润笔补助生活。每当写作,他的夫人帮助铺纸、研墨,一天夫人已拿好纸笔,李东阳表示疲倦,不想写了,夫人说:假使今日请客,桌上没有鱼肉可以吗?李东阳想到生活,于是愉快地写起来。
四位学人读儒家的书,以其观点作为自己的世界观,作为做人、做臣的准则。刘健、刘大夏都经历了明武宗荒唐、刘瑾用事的时代,他们都忠于臣职,规谏武宗,反对刘瑾。如刘健上书,引朱熹的话:“一日立乎其位,则一日业乎其官;一日不得乎其官,则不敢一日立乎其位。”表示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因此就要反对刘瑾专擅,且不怕丢官去职。刘大夏曾经说:“居官以正己为先,不当独戒利,亦当远名。”又说:“人生盖棺定论,一日未死,即一日忧责未已。”正己不仅不图利,连名也不枉图,而且要一贯如此。他们为公事,往往把自身利害置于度外,敢作敢为,不谋私利,看下述数事即可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