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古人的庭院散步-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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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以后的变化,在长安是迅速的,在地方却有透额罗网巾的出现,它又叫“遮眉勒”,作为遮面的象征,以代替胡帽。在敦煌壁画中,有唐玄宗时太原都督乐廷瓖夫人王氏行香图,画面中有三个女子戴着透额罗网巾。到宋代透额罗转化为勒子,再往后,勒子由青年女子的装饰品变为中老年妇女的御寒工具(参阅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经历了一个过程,妇女才从面障里解放出来。从到胡帽再到勒子,胡帽使用是转变中的一个关节,这是少数民族服饰影响及于汉人的一例。
唐代边疆民族服饰据欧阳修的《新唐书·五行志》记载,唐玄宗天宝年间人们好胡服胡装:“天宝初,贵族及士民好为胡服胡帽,妇人则簪步摇钗,衿袖窄小。”沈从文根据出土的大量壁画和雕塑,认为欧阳修所说的胡服胡帽是衿袖窄小的上衣,条纹卷口的裤子,软锦靴子。又认为它的流行早在武则天时代,而到了天宝年间人们的爱好已发生了变化(《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不管怎么说,文献记载与出土文物表明,唐朝前期流行过少数民族服装,妇女喜好少数民族的头饰。
唐政府规定,礼服中的骑装裤褶要以靴子配套,而靴子是少数民族的鞋子,用于戎装(《旧唐书》)。不用说唐人的靴子是从少数民族那里学来的。
“太常乐尚胡曲”(《旧唐书》),少数民族的音乐进入庙堂,在贵胄之家和民间流行。唐朝宫廷有十部乐,为燕乐,清商,西凉,龟兹,疏勒,康国,安国,扶南,高丽,高昌,这些乐大多在北朝、隋代就出现了,而且从名称上也可以知道,多来自边疆少数民族和周边邻国,如北魏的西凉乐,并且北周以来,管弦杂曲多用西凉乐,而在鼓舞方面则用龟兹乐。唐代所创造的乐舞也是这样,如《秦王破阵乐》、《庆善乐》(武功县庆善宫为唐太宗诞生地)、《大定乐》(歌颂平辽东)等,都吸收了龟兹乐的成分。与擂鼓掺杂,每一演奏,“声振万里,动荡山谷”,非常雄壮(《旧唐书·音乐志》)。武则天到玄宗之间,寒冬十二月宫中时或举行“泼寒胡戏”,表演者赤身跳跃,泼水投泥,中书令张说认为这是亵乐,不可寓目,玄宗乃罢演这种游戏(《旧唐书·张说传》)。要之,唐人赏心悦目的歌舞,实包含了大量的少数民族艺术成分。
《旧唐书》还讲玄宗时“贵人御馔,尽供胡食”。那时少数民族的饮食进入社会上层的餐厅,特别是奶酪制品为人们所珍视。唐宣宗给翰林院韦澳、孙宏“银饼馅”美食,“皆乳酪膏腴所制”(王定保《唐摭言》)。唐中期,有穆家四兄弟穆赞、穆质、穆员、穆赏,道德高尚,人们以珍品名目称赞他们:“(穆)赞少俗,然有格,为‘酪’;(穆)质美而多入,为‘酥’;(穆)员为‘醍醐’;(穆)赏为‘乳腐’云。”(《旧唐书·穆宁传》)醍醐,是所谓从乳出酪,从酪出生酥,从生酥出熟酥,从熟酥而得醍醐,是乳的最上品。这些牛羊乳制品,不是一般人所能常吃的,所以人们才用它们比喻穆氏兄弟的贤明。这一比喻反映了唐代社会上层人士以少数民族奶制品为上等食物。
唐人吸收的这类少数民族文化,丰富自己的物质与精神生活,但这些大多是北方和西北少数民族创造的,与此同时,也吸收了活跃在西南的吐蕃人文化,其中吐蕃人赭面曾风靡中原,为汉人女子所乐从。赭面是吐蕃人把脸染成赤色。吐蕃人生活在西藏高原,脸色本来就红黑,女子染红色,也近于本色。唐初文成公主入藏,看不惯这种化妆,弃宗弄赞就令吐蕃女子暂不赭面(《旧唐书·吐蕃传》)。没有多久,吐蕃人复旧,不仅如此,随着吐蕃势力的发展,唐蕃联系的增多,唐朝妇女倒以赭面为美观,使它流行起来。白居易诗云:“圆发无鬓堆髻样,斜红不晕赭面状。”(《全唐诗》卷四二七)就是讲的中唐时期仕女赭面的状况。
唐太宗的废太子李承乾是一个极端崇尚突厥生活方式的人,我们录《通鉴纪事本末》上的一段话,读者就可深知了:“(太子)又好效突厥及其装饰,选左右貌类突厥者五人为一落,辫发羊裘而牧羊,作五狼头纛及幡旗,设穹庐,太子自处其中,敛羊而烹之,抽佩刀割肉相啖。又尝谓左右曰:‘我试作可汗死,汝曹效其丧仪。’因僵卧于地,众悉号哭,跨马环走,临其身,嫠面,良久,太子倏起,曰:‘一朝有天下,当率数万骑猎于金城西,然后解发为突厥,委身(突厥可汗)思摩。’”(卷二十八《太宗易太子》)辽朝兴起,北宋在与它的斗争中总处于劣势,上层人士里不乏患有“恐辽病”者,也有人对契丹人的衣食用具很感兴趣,加以效法。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诏令:“禁士庶效契丹服及乘骑鞍辔、妇人衣铜绿兔褐之类。”(《宋史·舆服志》)“契丹故俗,便于鞍马”(《辽史·仪卫志》),马上服装和坐骑用具有独到之处,故而宋朝官民中都有人仿效制造,日常使用。宋仁宗的禁止诏令表明,汉人采用契丹人器具的已不是个别现象,这才引起仁宗的关注。
元人服饰发式元朝统一中国,强迫汉人遵从蒙古人的一些生活习俗,待到朱元璋推翻元朝,迭发诏令,恢复汉人生活方式,由此我们获知元代汉人蒙古化的严重情况了。
朱元璋建立明朝的第二月(洪武元年二月)下令,“复衣冠,如唐制”。据《明太祖实录》记载:“初,元世祖起自溯漠,以有天下,悉以胡俗变异中国之制,士庶咸辫发椎髻,深襜胡帽,衣服则为裤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无复中国衣冠之旧。甚至易其姓氏为胡名,习胡语。俗化既久,恬不为怪,上久厌之,至是悉命复衣冠如唐制:士民皆束发于顶,官则乌纱帽、圆领袍、束带、黑靴;士庶则服四带巾,杂色盘领衣,不得用黄玄;乐工冠青云纹字项,巾系红绿帛带;士庶妻首饰许用银镀金,耳环用银珠,钏镯用银,服浅色团衫,用纻丝绫罗绸绢;其乐妓则戴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庶民妻同;不得服两截胡衣;其辫发椎髻胡服胡语胡姓一切禁止,斟酌损益,皆断自圣心,于是百有余年胡俗,悉复中国之旧矣。”由此我们看到民族生活习俗的改变主要表现在:(1)发式上,是束发,还是被发,辫发,椎髻;(2)与发式相联系,在冠帽上,是汉冠巾,还是胡帽;(3)衣服方面,是博大衣裳,还是短衣狭袖,是右衽,还是左衽;(4)语言方面,是汉语,还是少数民族语;(5)姓名,是汉姓,还是少数民族姓名;(6)丧葬方面,这个诏书没有提到,往下看我们就知道了。
同年十二月辛未,监察御史高原侃上言:“京师人民循习元氏旧俗,凡有丧葬,设宴会亲友,作乐娱尸,惟较酒肴厚薄,无哀戚之情,流俗之坏至此,甚非所以为治。”朱元璋因而令礼官制定官民丧礼(《明太祖实录》卷三十七)。江南丧葬尚且如此遵从蒙古人的礼俗,在北方流行得应更加厉害了。
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壬寅,朱元璋鉴于“军民行礼,尚循胡俗,饮宴行酒,多以跪拜为礼”,乃令中书省和礼部定官民揖拜礼。主管官员遵令定出相应制度,于是“一切胡礼悉禁勿用”(《明太祖实录》卷七十)。这种人生的通常礼节的不同,也是不同民族生活习惯的一个内容。
汉族统治者对汉人的接受少数民族生活方式,大体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唐朝式的,比较开明,干预较少。唐初统治者富有政治气魄,武功强盛,敢于大量启用少数民族成员,对被它打败的突厥人给予信任,贞观间突厥人被封为将军及在中央的五品以上官员一百多人,同汉人朝臣几乎相等(《通典·边防》)。唐太宗用突厥贵族阿史那忠为右骁卫大将军,宿卫宫禁,人们把他们的相得比作汉武帝与金日的关系(《新唐书·阿史那忠传》)。太宗任用左骁卫大将军阿史那社尔检校北门左屯营,即典兵于宫苑内,太宗死,他要求殉葬,可见君臣关系之深(《新唐书·阿史那社尔传》)。太宗又用契苾何力为左领军将军,命他宿卫北门,检校屯营事,太宗死他也请求身殉(《新唐书》)。他们死后都陪葬太宗昭陵。
笔者曾于1977年秋天去昭陵参观,获知阿史那忠墓已发掘,欣赏了他墓中出土的壁画。昭陵前有十四君长石像,象征着各个少数民族拥戴这位“天可汗”。唐太宗受到尊崇是理所当然的,敢于任用敌对的“异类”为自己的侍卫,可以想见他有多大的政治胆量了。有此胆识,对于少数民族文明、生活方式何惧之有!所以唐初这样的君主及其开放性政策,就促进了汉人吸收少数民族文明。这种吸收是必要的,它丰富汉人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提高人们的生活情趣,发展中国各民族文化,增强中国民族活力,有利于社会进步。唐太宗这些君主有自信力,相信汉人文化的高水平,相信自己的政治力量,不怕被别人同化,因而敢于采取相应的对待少数民族或外国的政策。
另一种类型,如宋仁宗式的,害怕汉人接触、接受其他民族的文明。其实,越怕越不行,北宋地大人多而国势虚弱,打不过强敌辽朝,对西夏也不能取胜,最终亡于新兴的女真人之手。所以北宋保守本民族固有文明,并没有长期保住自己的政权。相反,我们看到北宋初年对手辽朝却是比较开放的,在保持本民族特点的同时,允许契丹人学习汉人生活方式,并且从皇室做起。辽朝根据国情,实行南、北两面官制,南面官治理汉人,北面官治理契丹人和其他北方少数民族,与此相适应,官员采取与其所治理的民族人民相同的生活方式,而不管官员本身是哪一个民族的人。辽太宗会同(937~945)间规定朝服,太后、北面官穿契丹服,皇帝、南面官着汉服,若契丹人做南面官,也用汉服;辽景宗乾亨(979~982)以后,举行大典时,三品以上北面官也穿汉装;兴宗重熙(1032~1054)以后,凡举行大典,所有的人都着汉装(《辽史·仪卫志》、《辽史·太宗纪》)。辽朝并不那么怕汉化,北宋何必那样惧怕辽朝的文明,这是弱者的心理反映。有恐惧感的弱者,只有摆脱自身的心理负担,奋发图强,才会赶上强者,使自身也成为强者。
各个民族都有其优秀文化,都有可供他民族吸取的东西,汉族从少数民族文化中补充养料,少数民族汲取汉族文明,互相取长补短,这种民族文化的融合,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文化水平。我们今天的中国文化,是汉族与各少数民族文化互相交融的结果,包涵了各民族的文化。在我国历史上,各民族文化的发展不尽相同,水平也不一致,因而使一些汉人形成一种错觉,以为少数民族缺乏文明,其实是不了解历史,不知道古代就有民族文化融合的事实,就有汉人积极接受少数民族文明的事实。只看到少数民族文明中落后的成分,不作全面认识,是缺乏知识的表现,切勿以己之无知误认他人为愚昧!中国各民族文化融合的传统,需要很好地发扬。
第四部分 民俗世风(二)第八节 会稽公主与刘裕纳衣
会稽公主,名刘兴弟,父南朝宋高祖刘裕,母刘裕嫡妻武敬臧皇后。她是长女,刘裕建宋后封她为会稽公主。
魏晋劳动者装束刘裕,丹徒人,青年时家境清贫,打芦草,捕鱼,以维持生活,欠人家社钱还不起,穿的是妻子臧氏做的“纳布袄”。
他在东晋富贵之后以及做了皇帝后,生活上清简寡欲,官员给他做脚蹬子,要用镀银的钉子,他不允许,说用铁钉就很好了。他的女儿们出嫁,送钱不多,也没有锦绣金玉的妆奁。他的整个生活是“未尝视珠玉舆马之饰,后庭无纨绮丝竹之音”(《宋书·武帝纪》)。侍中袁赞扬他节俭,他却说:“田舍公得此,以为过矣。”非常满足他的物质生活了。臧氏当了贵妇人之后,也是“器服粗素”(《宋书·后妃传》)。刘裕地位变化,怕后人不知省俭和谨慎,特意把旧的纳布衫袄交给会稽公主保存,同时说:“后世若有骄奢不节者,可以此衣示之。”(《宋书·徐湛之传》)给长女教导弟妹的权力,并以往日的贫苦作为家训的资料。会稽公主于是将纳布衣珍藏起来。
会稽公主出嫁徐逵之。徐逵之是秘书监徐钦之的儿子,东晋末年任彭城、沛二郡太守,晋安帝义熙十一年(415),掌握东晋实权的太傅、扬州牧刘裕进攻晋宗室平西将军、荆州刺史司马休之,徐逵之率领精兵作为前部先锋,但不幸阵亡。战争胜利后,刘裕命太傅府内直督护丁濬主持徐逵之的丧事,会稽公主把丁濬叫到阁下,询问丧葬安排,每问一事,就叹息叫一声“丁督护”,声音异常悲哀,后人根据她的悲鸣,谱成曲子,她的侄子宋孝武帝刘骏配了歌词,这首乐曲名叫《督护》,到唐朝还流行(《唐书·音乐志》)。就此一事,充分反映会稽公主与徐逵之是对恩爱夫妇,她对丈夫的永逝怀念不已。无可改变的事情是她成了年轻的孀妇,儿子徐湛之还幼小,不过这倒使她有精力照顾娘家的家务。
刘裕称帝三年就亡故,继立的少帝只一年被废,由文帝刘义隆继位。在皇室中,会稽公主居于嫡长女地位,文帝很尊敬她,宫中的大小事情都要征求她的意见,然后才能实行。元嘉三年(426),文帝亲征荆州刺史谢晦,请会稽公主入居宫中,总管宫内事务。公主在家务事里,或有不如意的地方,就号啕大哭,文帝也畏惧她。
公主子徐湛之,因年幼丧父,特为外公刘裕所钟爱,封为枝江县侯,文帝任用他为散骑常侍、骁骑将军、秘书监,并受到舅舅、彭城王、司徒、大将军刘义康的喜爱。
刘义康总揽朝政,不顾文帝的权威,又同他原来的长史、欲为宰相的领军将军刘湛等结党,党人中有的人以给刘义康谋取帝位为政治目标。元嘉十七年(440),文帝先发制人,杀死刘湛等人,贬刘义康为江州刺史。徐湛之与刘湛关系密切,在刘义康被拘留时又去看望他,因此在审理这个集团时,牵连到他。宋文帝发怒,将要处他以极刑,湛之害怕,毫无办法,只好告诉母亲。会稽公主爱子心切,听了这话,立即翻腾出她父亲的纳布衣,带到宫中,见到文帝,也不行臣子之礼,放声痛哭,随手把纳布衣扔在地上,指着它对文帝说:“汝家本贫贱,此是我母为汝父作此纳衣。今日有一顿饱饭,便欲残害我儿子!”这里说“汝家”如何,“我”如何,是把自己与娘家分开,好像是站在客观立场看问题。她以父亲旧日贫贱时的遗物,教训做了皇帝的弟弟,让他富贵了不要忘掉贫贱,不要不认亲戚,反对杀害徐湛之。文帝处理兄弟刘义康,本是骨肉相残,姐姐提出父亲的事,于是也悲哀起来,决定不再处分外甥了,并任用湛之为太子詹事(《宋书》)。会稽公主干预这件事情还没有终止。刘义康被遣出京城,去了江州,过一段时间,文帝到会稽公主家,在宴会非常高兴的时候,公主离席,不停地行以脑门碰地礼,悲伤得不能自制。文帝不知她要干什么,只得亲自来扶她,她于是叫着刘义康的小名“车子”说:“车子岁暮,必不为陛下所容,今特请其生命。”说了又痛哭,文帝也感动得流泪,告诉她不必有这个忧虑,又指着埋葬刘裕的蒋山发誓,绝不加害刘义康,如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