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2006合订本-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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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里走进一个约五六岁的小男孩,剃了个圆圆的光头,那双黑眼睛仔细地向他打量:“为什么就你自己呢?”
他笑笑,“我是大人了嘛。”
“好多大人也都有人陪。”
“你是陪谁呢?”他问。
男孩的黑眼睛一转,“嗯——陪爸爸。”
男孩又问:“你得的是什么病?”
他指了指自己的胸腹,“这里面长了个小东西,下午要开刀把它拿出来。”
“刚才你在这儿发呆,是不是害怕开刀太疼了?”孩子又问。
他笑了。他没法向这样一个小男孩解释他的苦衷。“可能是吧。”
男孩偏着头向他望,像是在费劲地想什么主意,好一会儿才说:“那你等我一下。”没等他反应,转身就跑出了病房,牵来了他的父亲。
那男人对他微笑:“龙龙说你下午要做手术,是吗?”
他点点头,不明白这父子俩要做什么。
“是这样的,”那年轻的父亲向儿子看了一眼,眼中的爱怜不加掩饰地流露出来,“他要我帮你在手上画一个娃娃。他做手术的时候,我常在他手上画个娃娃,动完手术后他看着娃娃玩,就忘了疼。他说这样很管用,让我帮你画一个。”
他一怔。怎么也没有想到,这父子两人中,得病的原来是儿子——那男孩子毫不在意地笑着,伸手拉起他的左手交给父亲,那父亲从衣袋里摸出一支原珠笔,对他稍带歉意地苦笑了一下,像是希望他能容忍这孩子气的举动。他点点头,任他在手上一笔一划地画出流畅的线条,却吃惊地注意到,那年轻父亲背向儿子的眼睛湿润了,一滴泪滚下来,落在他手里。
他和那父亲始终没有交谈。他的手掌上,那笑眉笑眼的娃娃被那滴眼泪浸得微微模糊,他把手张开再合拢,那娃娃就随着皱起鼻子或是翘翘眉毛,憨态可掬,惹人怜爱,那父亲的画画技巧显然不低。他看着手上笑着做鬼脸的娃娃,鼻子有点发酸。父子俩离去时,男孩子蹦蹦跳跳着,身边的父亲牵着儿子的手,背微微伛偻,太阳从迎面的玻璃窗外照进来,他们就那么手牵着手走进阳光。
手术很顺利。他坚持不让照顾他的护士为他擦那画着娃娃的手,并试探着打听小男孩的消息。护士看了眼他手上的娃娃,神色却有点黯然,“是个乖孩子,挺可惜,得的是脑瘤,恶性的,做了几次手术,可癌细胞还是扩散了。他父母离婚了,只父亲一个人照顾他。”
他听着,心里就渐渐涌起一阵苦涩。他想,等自己能动了,一定要去看看那个男孩。
第三天早晨,护士带来了一个让他震惊的消息。那个名叫龙龙的小男孩昨夜病危,医院抢救了几个小时,还是没能留住那条小生命。他心里一痛,忍不住低头看自己的手,手上娃娃的面孔早已淡得难以辨别了,却还隐隐留着一抹笑容。
他不顾护士的劝阻,扶着墙出了门,慢慢地顺着走廊找到了男孩子所在的病房。门开着,他一眼看见了那位年轻的父亲,静静地坐在中间那张空荡荡的病床边,身边是已经整理好的几个包裹。他站在门口,发现自己怎么也无法再挪动脚步——那父亲坐在那儿,低着头,表情沉静,正用笔一丝不苟地在自己手心上画着什么,对周围的一切,包括站在门口发愣的他,都全无反应。
那是一个微笑着的娃娃,像他手心里已经渐渐模糊了的娃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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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那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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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
罗尼因误伤他人被判入狱5年,女友因此要跟他分手,罗尼想再见她一面,于是开始暗暗琢磨逃跑计划。他用一张报纸做掩护,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终于用勺子将墙上的一块砖掏空了一半。
一天,狱警卡托例行检查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但没有揭穿此事,而是小声的对罗尼说:“你知道墙那边是什么吗?”罗尼战战兢兢地回答:“外……外面是自由……”卡托微微一笑:“傻瓜,外边是死刑室。”
很快,卡托给罗尼换了一间囚室,罗尼也没有再动过逃跑的念头。
5年后,罗尼出狱了,他开了一家小咖啡馆,日子过的也算安稳。
这天,罗尼在咖啡馆里忙活,一个穿着体面但神情沮丧的男子走了进来,要了一杯威士忌。当罗尼把威士忌端给他的时候,突然惊呼起来:“卡托警官,是你吗?”
那名男子愣了一下,显然已经认不出罗尼了。“我是罗尼啊!”罗尼兴奋地说,“谢谢你当年没有揭穿我挖砖的事,要不然我现在可能还在监狱里蹲着呢!”
卡托喝了一口酒,慢慢地说:“是吗?祝贺你获得了新生!可是,因为那块砖,我却要进监狱了。”
罗尼大吃一惊,赶紧问:“怎么回事?”
卡托面无表情地说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当年卡托给罗尼换了牢房,并没有将砖头补上。后来他因为经济上的麻烦,每次等新搬进去的犯人一动那块砖,他就暗示他们贿赂自己,不然就会背上越狱的罪名。一次、两次、三次……
“知道我今天为什么穿的这么体面吗?因为下午我就要上法庭了。”
卡托一口喝尽杯中剩下的酒,叹息道:“一块砖头,两种命运。这可真有意思,不是吗?”
卡托向门外走去,一直在发愣的罗尼突然又问道:“那么,你能告诉我墙那边究竟是什么吗,卡托警官?”
卡托奇怪地笑了笑:“这已经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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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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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DARK
我曾经在联军办公室值勤,我看到很多伊拉克家庭自发地去那里登记死亡亲人的名字,并告诉长官他们的亲人分别死在伊拉克战争前的哪个时期。
在伊拉克的时候,我有时也试图和伊拉克人说话,交流。你想象一下这个场景:我在值勤,在某个建筑下面站着,一站就是很长时间,附近还有美国兵站着。我们叼着香烟,四处张望,我身边20码的地方(约18。28米)有个伊拉克小孩,他在兜售些零碎的东西。我看了看他,他也看了看我,他继续兜售,我继续站着。对讲机里有人说,“还得继续站着,那队人还没经过,你们就在那里站到他们经过就回来。”那孩子一开始就是在兜售东西,神态自然,我主动去接触他的,我感觉那孩子就是个普通小贩。
于是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往那个小孩子身边靠拢。我移动几步,他就退几步,我再移动,他再退,我们一直保持20码的距离。不过,我看清楚了,他在兜售香烟,有三五牌,有老万牌。我又向那个男孩的方向移动,他紧张地看着我,想分析我靠拢他想干什么。
我用英文问:“你懂英文吗?”
他摇头,但又突然点头。他拿起烟对着我,说了一些我不懂的阿拉伯语,我猜意思是问我是否需要香烟。我翻了自己的兜袋,拿出我母亲给我邮寄的芙蓉王香烟。这个我一直没抽,因为我在部队学会了抽烟,而且只抽老万牌香烟,但老妈还是给我邮寄了这些国产香烟。我对那个小孩说我有这个,但他还是坚持着用手举着烟。
我说,我买吧,我要两包,我说的是英文。这下他懂了,他有点脸红地走到我面前,把烟给我,伸出了四个手指,我问是表示四美元吗?他点头,我点钱给他,末了,他还指着我手上那包香烟——芙蓉王,而且说了一大堆阿拉伯语。明白了,明白了,四美元加我这包烟,交易。这个小老弟,真够精的。我比划着手势问他,你要这个干什么?他听了半天,明白了,他又比划着自己手上木板上的烟,对我说,noyou,noyou。我明白了,他没有我这种牌子的香烟,他想要这个。
不一会,车队来了,是联合国的什么什么人,我们开始警戒四周,我对那个孩子说:“youhere,aroundme。”并指向我身后,他明白了,于是很老实地站在我身后。这个时候是最乱的,经过这种集市,谁知道会发生什么,我不希望他乱跑遇到什么倒霉事情。车队迅速地通过了,我们立刻被呼叫马上上车,事先隐蔽在附近的悍马风驰电掣地开了过来。我爬到车上,车立即就启动尾随先头车队而去,我舒了口气,爽!今天活着回去了,我一哥们戳戳我,我看看后视镜,那孩子一路跟着小跑在追我,脸上露着那种最质朴的灿烂的笑容。
后来值勤,又是到那里,这次集市里人简直多得像海洋一样,据说,有人要在那里闹事情,好像是有人在那里贩卖美军的装备。我们一下车,就警戒四周,一个头发散乱脸上有点脏又有点红扑扑的小女孩看见我就立即往集市人堆里跑。我莫名其妙,她跑到人群那里,又突然停住,回头看我,端详我,我也看着她,内心惶恐不安。头呼叫我过去,说,你看这个路口,有车来了,100码叫停。顺手给了我一个牌子,上写着100码(约91。4米)停车的阿拉伯语和英文,我就去路口,把牌子插在地上花了几分钟,我完成这个任务后,抬头就看见那个小女孩牵着那小男孩站在我面前,又是一堆阿拉伯语。
那小男孩指着我,回头对那女孩说一堆乱七八糟的话,我听不懂。那小女孩子怯生生地看着我这个比她高两倍的大个头士兵,一边听一边点头。男孩子把一个用纸包的东西(伊拉克的地下的报纸)交给我,又跳起来拍了拍我的胸脯,我估计他是想拍我的肩膀,但没有够到。他说:youyoufriend。大体就是这样。我说,你的香烟呢?我顺手做了个抽烟的姿势,他又那样笑起来,很好看。他把穿的小大衣掀开,里面挂满了手表、香烟,还有一枚破片式手雷。
我把他们领到了路边,呼叫一个哥们过来帮我看一下牌子。我蹲下去,打算认真处理这桩大买卖。我取下我的手表、一把小刀,拿出一百美元,还有一个精美的钥匙扣(我母亲送给我的)跟他换了四包香烟和一块伊拉克手表(苏联货)。最后,我小心翼翼地提出了要换那枚手雷。他拼命摇头,后来又和那小女孩子商量了一会,可能是决定了。犹豫了一下,他果断地把那枚手雷取下给了我,我把手雷放到背包里,之后一把抱住他,对着那个小女孩说,meme,hisfriend!!我看见那孩子又那样笑了。回家的路上,我掏出那报纸,翻开——原来是另一枚同样的手雷。
晚上,我在上铺睡不着,翻身下来,摸黑把老黑哥们叫醒,趴在他铺上说这件事情,并把两枚手雷给他看。老黑问我有烟没有,我点了两根,把一支插到他嘴巴上,他狠狠地抽了口,之后露出进入天堂的表情,我看着他,知道他要发表高论了。
“你知道,在伊拉克黑市,这玩意可卖到五百美元。”老黑说,“AK可能还没这个玩意贵,前段时间,有几个退役的兵打算做这个买卖呢,还没开始就被逮住了。这孩子可是把掏心的玩意给你了,你他妈就花了一百美元,看他还送你一枚呢,那天咱们不就是去搜查这个吗?”
我后来躺在床上,吧嗒吧嗒地抽烟。想着,想了很远很远,对,是敌人,我们需要冒着什么危险去搜查;是朋友,他居然送给了我,还做赔本买卖。我忘不了那笑容,也忘不了那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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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柿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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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宇夫
番茄大师
1897年,美国金宝公司的一位新人,化学专业毕业的约翰·多伦斯,通过一个技术上的革新,将一种曾与人类非常陌生的蔬菜,推广成20世纪消费最多的商品之一。这种蔬菜,就是西红柿,又名番茄。他利用新技术将西红柿汤的水分含量降到原来的1/3,发明了浓缩西红柿汤,并大大降低了包装、储存和运输的成本。金宝公司的业绩开始增长,到今天,已经成为了世界食品领域最重要的公司有数字显示,如今金宝公司每天卖出约24万罐西红柿汤。在美国平均每个家庭都有8罐。
安迪·沃霍尔,波普艺术之父,因为从婴儿到成人的20年中,他的母亲每天都逼他喝这种金宝公司的西红柿汤,弄得他后来对西红柿胃口全无,并在20世纪60年代用丝网印刷的方法在画布上画出了超过100个金宝西红柿汤罐头图,试图阐明西红柿与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的人的关系。这位大师的作品一向毫无感情色彩,浓重的商业气息在同一种形象冷漠而又枯燥的重复中,获得一种强大的机械力量,让你观看之后,只会感受到一种在强大商业力量的围剿下无处可逃的绝望。
现代生活里有几件物品被这位大师反复使用:可口可乐、蒙娜丽莎、玛丽莲·梦露头像、美元钞票和西红柿汤罐头。为纪念这位艺术家,金宝公司在2004年4月将一批限量版的带有标签的西红柿汤罐头推向市场。这些标签分别有4种不同的颜色,打破了该公司自1898年来产品一贯保持的传统特色。
比比皆是
西红柿,一种普普通通的蔬菜,只不过因为给波普大师的童年和青年时期带来一些不甚快乐的记忆,便一举跻身于后现代艺术的经典绘画之中了。看来,这种原产于美洲的植物,真是一种天生就很有争议性的“个性”植物。它不像别的蔬菜那样本本分分,却老爱打扮成水果模样,满面红光,衣着鲜艳,充满活力,来历可疑,到处招致流言蜚语,以及各种离奇古怪的传闻。
比如,有一则很多人都挂在嘴边的故事:1820年,一位名叫罗伯特·吉本·约翰逊的家伙站在法庭前的台阶上当着一百多名围观者的面,吃了一个西红柿,打那以后西红柿才成了食品家族中的一员。很多国内中学生写作文也会引用这个范例,微言大义地说明勇者无敌或者人需要克服认识局限性之类的理论。这完全是子虚之人的乌有之事。不过也怨不了国内媒体,因为1949年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也曾经正)LA经地提及此事。
又比如,所谓的愚人节发生的“牛西红柿”事件,说英国《新科学家》报道牛和西红柿“happy”了一次,便生出一种新的物种,叫牛西红柿。不仅讲述的东西不存在,连新闻的来源也是胡编出来的—英国《新科学家》杂志在1982年4月1日根本没有刊登过这则消息。
再比如,美国科学家在西红柿中发现了尼古丁,说生吃一个西红柿等于抽10根烟,这就是纯粹的伪科学了。西红柿中的尼古丁含量微乎其微,只能以微克计量,少到可以忽略。不过青西红柿含有生物碱甙(龙葵碱),吃了未熟的青西红柿,人常感到不适,轻则口腔苦涩,严重的时候还会出现中毒现象。而青西红柿变红以后,就不含生物碱甙了。
还比如,关于转基因食品,这一向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上千种蔬菜、水果以及各类农作物都有牵连,只有倒霉的西红柿再次首当其冲地遭到所有人的一致痛骂,乃至形象被丑化成一个龇牙咧嘴的大怪物,绘在气球上,在2003年年底,像一个幽灵一样,在欧洲人的众目睽睽之下,从波兰开始,行经克罗地亚、匈牙利、丹麦,然后飘到西班牙、法国、德国,最后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像个大瘪茄子一样一头栽到地上,前所未有地被人类侮辱了一把。
好了好了,说到这里,也许你很想彻底了解一下,这个招来无数传言与是非的家伙到底是怎么一个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