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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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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语》
  “白领”这个名词不知从何时起袭击了中国大陆的每个角落。这群出色的表演者,在他们的舞台上,推出的都是二十世纪的主要剧目。刹那间,“白领意识”、“白领文化”、“白领消费”、“白领住宅”、“白领趣味”等等接踵而来,在民众的大脑中翻江倒海。而诚惶诚恐的民众被迫囫囵吞下后才来得及问白领到底是什么?它的致命诱惑到底在哪里?
  印象中的白领就是那些——穿着名牌装,有着让人嫉妒的工作,拿着丰厚的报酬,开着让人羡慕的名牌轿车——的人。就是那些在工作之余有丰富的生活情调——到星级餐厅就餐,到浪漫高档的咖啡厅休闲,时常玩着高尔夫、保龄球,偶尔歇斯底里着高档卡拉OK——的人。以前的我没有兴趣探究白领的渊源,只是一味的羡慕不已,潜意识中还有些许的愤愤不平,时常叩问上帝为什么这么眷顾他们,而冷漠黑暗角落里的我们这些无名小卒。但读了《游戏的城市》后,印象中“白领”的高大光辉形象瞬间被击成碎片。原来“今天已被许多人反复聒噪并反复引起歧义的‘白领’在1997年以前只能处在社会大厅的一侧,还只能扮演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角色”,处于非主流状态的白领受到社会和人们出于历史、现实双重需要的压抑。首先,在旧文化模式中浸浮甚深的人们无法接受这个新人群的出现,认为他们不算白领,在中国不会有西方意义的“白领”,把他们描述成“假白领”、“伪白领”。其次,对传统的社会架构而言,白领这一人群成了一种有力的颠覆,一种不安的挑衅。再次,旧日的社会文化也由于“白领”的产生而无法保持它的固定面貌。这一切的歧视和压抑将结束于何时,我们不知道,但“1997年种种的细节都表明,曾被社会架构、社会文化和社会主要人群所不屑的白领登堂入室,开始由边缘而走向主流”。此时“白领杂志”、“白领住宅”、“白领消费”、“白领文化”、“白领丽人”等等抢摊社会的边边角角。如同被突然解放了的裹脚小女子,白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扩展它的领域,“有人已经在预言她将是我们这个民族在下一世纪令世界刮目相看的要素之一”。
  俗话说“树大招风”,这个登堂入室的新人群同时也引来了很多有意的误解。无论是在消费领域还是精神领域,他们的能力或意义都被无限夸张地信仰着。我们惊奇地发现,白领正被市民部落描述成一种神话,如同神般的敬仰崇拜着。在消费领域里,白领成了商场(上海友谊商场的口号:友谊商场,白领的伊甸园)、地产商(房产商炮制的广告:成功人士的天地,白领男女的乐园)、汽车商(地产商的广告:还有谁像白领这样渴望速度的刺激?)迷恋并寄予希望的对象。此时这个充满诱惑和神话故事的人群被全社会当作了一种象征。在精神意义上,男白领被象征为“欢乐”、“成功”和“无往而不胜”,女白领被象征为“美丽”、“典雅”和“品位”。蓦然回首,发现在这个潮起潮落的商品拜物教时代里,白领已在人们无意识间被物化了,成了这一时代某种形式上的符号代言人。人们总认为他们是掌握着权力的巫师,最后却发现他们只是巫师操纵下的“瘾君子”。腰缠万贯的他们其实是一无所有。物质富足的光环无法泯灭他们的精神的突然贬值——精神匮乏得令人怵目惊心。这群被拴上枷锁的跳舞者在骚动的社会舞台上痛苦地挣扎着。他们一边“渴望吮吸物质世界中的甜美汁水”,一边在“潜意识里又向往着更为精神性的东西”,试图在浪潮中成为完美的掌舵者。可礼拜着这个虚幻的物质世界,白领是否能超越自己的人性?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马尔库塞说得好:“这是一种很好的生活方式,一种比以前好得多的生活方式。但作为一种好的生活方式,它阻碍着质的变化。由此便出现了一种单向度的思维和行为模式,在这个模式中,凡是其内容超越了已确立的话语模式和行为领域的观念、愿望和目标,不是受到排斥就是沦入已确立的话语和行为领域。”这里评价的虽是单向度的人,但看看我们的白领何尝不是这样被训导着,我们的民众在白领虚构的童话世界中何尝不是这样被套住了?
  “白领(white…collar)”这个彻头彻尾的舶来品,是指“不从事体力劳动者”。在《现代汉语大词典》解释为:“某些国家或地区指从事脑力劳动的职员,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政府公务人员等白领阶层。”虽然国内的白领阶层发展尚未成熟,但西方白领趣味已先期而至,如同蝗灾时的蝗虫黑压压一片笼罩着整个国内的白领阶层。国内的白领扮演的只不过是一个谄媚的文化乞丐。但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他们致力于自己的精神修养的提高,可到头来总是有些力不从心,检讨自己的精神框架,却发现在这里充满的是“西方白领阶层”的情趣。国内白领们的大脑变成了别人的跑马场,生活变成了别人想象欲望满足的载体。这些生活在民众“理想国”中的白领已被上了紧箍咒,深陷囹圄。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在《ing
  up for air》一书中感叹白领,说“盒子里的人是可怜的,其程度有甚于无产者,他们除了睡觉时以外没有自由”。当这些看上去时尚而高雅的社会弄潮儿拿着精致的烟枪吞吐着前卫的烟雾时,却透着他们精神上的瘦骨嶙峋。物质的丰足并不等于精神的丰收,今天的白领存在着严重的精神贫血症。在当代中国,这一象征着优雅、富足、教养、身份、消费、时尚似乎已与底层拉开了距离的阶层在诱导一种趣味和消费欲望的同时,也激发了一种享乐的极端个人主义倾向。懵懂的民众在白领文化的蛊惑下,谄媚而又温情脉脉地艳羡着吹捧着白领意识,心驰神往地舔舐着幻想中的白领乌托邦。白领如同潘多拉的盒子,致命地诱惑着民众的欲望和好奇。就在民众如痴如醉地俯首称臣时,白领却是在想象中游戏着他们的满足感。
  作为一个试图寻求自我完善的阶层,一个以自己的智能和付出获取相应报酬的阶层,白领的审美趋向和生活情趣在现代化过程中像隐形之手牵制了整个社会的风气和文化追求。可他们的依附性,又使这个群体不再有抗争、批判的要求。职业化的面孔使白领在疲倦、飘忽、不安定感与冷漠症间游荡。看看今天被民众羡慕的“白领”是如何在痛苦地透支着自己的明天,是如何在自我欺骗中获得喘息的机会,你也许会真正地明白我们每天都在朝拜的白领只不过是现代消费仪式中的走了神儿的祭祀者,也许会真正的明白在这个得了饥渴症的社会里白领的生活是被揠苗助长了。白领作为一个被社会塑造起来的群体,在被人注目的同时,也渗透着万般的无奈。在这个放肆的世界里,在这个不惜用血腥的自焚来发展经济的世界里,我们是不是都有勇气胆敢用思想的谋杀来完成我们所需要的物质的凤凰涅槃呢?在你真诚地回答上帝的提问时,你如果稍有犹豫,那就是你退缩了。就像耶稣一样,在他成为万人信仰者前的时刻,他也不过是世间的一个木匠,而且是专门做钉犯人的十字架的木匠。如果他在被钉在十字架上的那一刻接受了撒旦诱惑的话,就会永远活在世俗中。如同《The
  Last Temptation of Christ》(《基督最后的诱惑》)影片中的耶稣的下场一样,得不到众人的信仰,得不到精神的永生。我们虽然没有耶稣的神圣,但是我们在这个世界里可以得到自己精神的凤凰涅槃。
  经是这么写的,佛也是这么念的,可民众为什么仍然止不住对“白领”崇拜的脚步?究竟是什么在摇旗呐喊驱动他们前进?起初对“白领”的怒目而视如今为什么却变成了奴颜婢膝?至此不由得想起网上和现实中到处传颂着的《等咱有了钱》的段子。这笑话受到人们的热烈欢迎,不时有人拿出来炫耀,俨然自己已梦想成真。但偷窥其背后,你会发现某种东西在投其所好。拉康说,“欲望是人的本质”,“欲望是对他人的欲望的欲望”。被无限制压抑在黑暗角落里的欲望无时无刻不在抗争自己的命运,试图在现实中投射自己。“等咱有了钱”的笑话和“白领意识”恰好契合了民众无意识中的(无论是拉康说的由于欠缺而引起的还是德勒兹说得那种生产性的、积极的、主动的、创造性的、非中心性的、非整体化的)欲望。他们沉浸在幻想世界中,纵容着欲望肆无忌惮的发散,一心向往着白领式的驰骋疆场叱咤风云的生活,想象地勾织着自己的“中产崇拜”的情结,在虚幻的世界里重塑着“理想自我”,进行着一种想象性的认同,同时又得到了想象性的满足,就像镜像阶段的婴儿一样。就这样,他们成了“白领”的虔诚的信徒。
  在崇信的过程中,民众真的是白痴?一时间想起三毛的追随者对马中欣和李敖的指责。马中欣在《三毛真相》中披露了三毛描述的故事的虚假性,认为三毛演绎的是一个自己的神话,太多的是自我陶醉与自恋,使其最终沉湎于自己虚幻的世界不能自拔。李敖则认为三毛是伪善的,说“她的言行,无非白虎星式的克夫,白云乡式的逃世,白血病式的国际路线和白开水式的泛滥感情而已”。此些言论发出后引起很多喜欢三毛的读者的愤慨。反驳的言语多如牛毛。但可看出他们反驳的无力感——他们在事实考据的面前不得不承认马中欣和李敖的合理性。既然承认了,那为什么还要极力的维护这种“虚假”的存在?仔细追究不难看出,无论是三毛的追随者还是“白领”的爱慕者,都可以从三毛或白领的身上得到一种想象的满足感。三毛或白领用实际行动虚构了一个想象中的真实的世界。他们的追随者不约而同地驰骋在这个世界里,全心全意地挖掘着自己想象中的欲望的满足感。如同望梅止渴。当你相信看着梅子能解渴,它就能。反之亦然。而欲望对象(三毛、白领)受到批驳被人怀疑时,追随者的欲望同时也被阉割了。阉割意味着快感必须被拒绝,这时民众就要作最后的挣扎,结果却掉进“犬儒主义者”知行相悖的陷阱里。某种程度言,这时民众都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就像俄底普斯情结里,男孩既把父亲当作自己的敌人,又把父亲当成自己的偶像一样。
  可众生平等,佛也不例外,我们为何还要如此迷恋白领围墙里的梦?你活在你的圆点上,你的存在就是你的幸福。风靡欧洲的存在主义注重的就是存在,注重的就是人生。这种存在虽然不是指人的现实存在,而是指精神的存在,即把那种人的心理意识(往往是焦虑、绝望、恐惧等低觉的、病态的心理意识)同社会存在与个人的现实存在对立起来,把它当作惟一的真实的存在,并且通体散发着消极颓废、悲观失望的情绪。但后来的掌门人萨特抛弃了克尔凯戈尔的宗教神秘主义,继承并发展了胡塞尔的非理性主义,形成了自己的观点——无神论的存在主义,提出了“存在先于本质”、“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自由选择——人即自由”的观点,标榜个人的生活、自由和存在。当然存在主义的“存在”和我的“存在”所指大相径庭。作为社会的存在主体,无论扮演着什么角色,挂的什么脸谱,我们都要做出自己的“自由选择”,让自己成为自己的上帝。例如海子,一个受着千万人膜拜的诗国王者,他希望自己从明天起开始“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开始“关心粮食和蔬菜”;从明天起和家里所有的人通信,告诉他们自己的幸福,并且希望自己有一所面朝大海的房子,可以感受春暖花开,在自己有生的日子里祝福每一个朋友和陌生的人。在诗里,不管海子表达的是对尘世幸福生活的渴望,还是对“结庐在人间,而无车马喧”的一方净土的幸福生活的向往,在现实中,他恪守的仍然是自己所拥有的东西,虔诚得如拉萨布达拉宫朝圣路上的叩拜者,怀抱着自己的青春卧倒在山海关的铁轨上,至死不渝。换言之,“白领”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像郁金香般娇艳,有时它仅仅只是一管致幻剂。在脱掉了文化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做就的外衣之后,在超级白领的身上看到的是人的虚荣、矫情和两面性,即在虚构的白领童话里,也许正在出现“庄生晓梦迷蝴蝶”呢。
  诗人李元胜最新诗集《重庆生活》开篇作中写得好:“细长的草叶,是一根绿线/排着队的蚂蚁,是一根黑线/喘着粗气的马,是一根白线/我呢,也是一根有些温暖的线/所有仍在呼吸的生命/都被纳入神秘的编织之中/我没有其他的一线明亮/也并不比它们更重要。”“白领”和我们都是生命形式中最普通、最平凡的一种,与草叶、蚂蚁等线条,勾织成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们要“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在祝福“白领”越过越好之时,神游在自己平凡世界里,没事偷着乐吧。
  (王唯铭:《游戏的城市》,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马克斯·韦伯读什么书

  
  ——读《马克斯·韦伯传》
  ? 段 炼
  在马克斯·韦伯的遗孀玛丽安妮·韦伯的《马克斯·韦伯传》里,关于这位思想巨子读书的篇什虽然内容无多,却弥足珍贵——仿佛思想的折光,照亮了韦伯迷宫一般的灵魂。
  (一)
  韦伯很早就开始研读他所能弄到手的书籍,尤其是历史、古典和哲学著作。他的母亲在谈到九岁的韦伯时曾说:“马克斯非常喜欢历史与家谱。”而他的外祖母则说:“马克斯已经在追求更高的知识。他非常喜欢拉丁语。……不过他现在对于书法没有什么耐心。”
  无疑,过早地与书籍接触,体现的是一种早慧而独立的精神活动。在中学六七年级的时候,韦伯读过斯宾诺莎和叔本华,在高中高年级,他专门读了康德。十二岁时,韦伯告诉母亲,有人给他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而且自己还准备去读《反马基雅维里》,并要看一看路德的著作。
  也就在那一年,他曾询问海德堡的外祖母,他的表兄豪斯特拉愿不愿意用家里做的Merovingians和Carolingians家谱来换他的蝴蝶标本。他告诉外祖母,他正在忙于制作1360年的德国历史地图。
  这似乎印证了九岁时母亲的观察。后来,在给母亲的信中,十四岁的韦伯极有个性地写道:“我不幻想,我不写诗,除了读书,别的我还应当干什么?所以我正在一丝不苟地做这件事情。”
  十四岁,在韦伯的心智成熟期上,无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与吉尔吉奥·瓦萨里笔下十四岁就才气逼人的米开朗基罗有着惊人的类似之处。其实,每一个读书人都不难体验到,早年爱书的倾向,常常具有很大的盲目性;但这种盲目,带来的却是终生对书的热爱。随着年龄的增长,这过早的、像低浅的流水一般的读书热情,将被引到更深的沟壑中去,为成年后思想的奔涌蓄积能量。
  这样的心路历程,也恰恰可以借用另一位欧洲人对自己中学时代读书生活的回忆来描述:“我对我中学时代的那种狂热、那种只用眼睛和脑子的生活从未后悔过。它曾把一种我永远不愿失去的求知热情注入我的血液之中。我在之后所读的书和所学到的一切,都是建立在那几年的坚实的基础之上。一个人的肌肉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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