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2-金匮玉函要略述义-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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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金匮玉函要略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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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辞
属性:先教谕金匮辑义。系于晚年定本。是以极其精核。无须赘述。惟不肖受读既尚。时有管见。又诸家方论。扩充
经旨者。其偶尔失载。亦间有之。赵以德衍义。周扬俊补之。题曰二注。近代朱光被有正义之作。俱出于先教谕下
世之后。并撷其粹。皆标记在辑义上层。不敢谓有裨学人。然窃比之鸡肋。仍整录为编。以供子弟参对云。天保壬
寅首夏。丹波元坚纂。
金匮注解。更有高世 。李 。李玮西。俱为医宗金鉴所引。又有卢之颐摩索金匮。张志聪注。黄元御金匮悬
解。戴震注。李钧注。皆是先兄医籍考所着录者。卢氏。黄氏。学颇迂僻。其存不存。不足措念。其他诸家。惜未
得见之。况戴氏硕儒。顾考证必精。而其遗书中。缺焉不收。最可憾也。又李炳字振声。号曰西垣。苦金匮无善注。
乃撰金匮要略注二十二卷。能抉其微。见焦循雕菰集。嘉庆中。陈念祖着有金匮浅注十六卷。金匮读四卷。见其神
农本草经读序。
赵开美本。辑义所引。系皇国重刊。今得其原刻勘之。间失其旧。又朝鲜国医方类聚所据。盖为宋元旧刻。亦
与今本互有异同。今并校而揭之。
卷上
属性:按广雅曰。略。要也。王念孙疏证曰。孟子滕文公篇。此其大略也。赵岐注云。略。要也。又说文曰。略。经
略
土地也。段玉裁注曰。引申之。凡举其要。而用功少者。曰略。略者。对详而言。观此诸说。则要略二字。其义更
晰矣。
卷上
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
属性:(按伤寒论每篇首。冠以辨字。今要略无之者。盖后人所删也。外台疗疟方。引张仲景伤寒论。每条首。有辨
疟病。辨疟脉等字。亦足以证。)
x论十三首x(三。当作五。) x脉证三条x(诸本。作二条。宜从。)
问曰。上工治未病。何也。
〔徐〕医中有大关目不可专指一病者。仲景于首卷。特揭数十端。以定治疗之法。此则论五行相克之理。必以
次传。而病亦当预备以防其传也。〔魏〕此条。乃仲景总揭诸病当预图于早。勿待病成方治以贻悔也。治之预。则
用力少。而成功多。所谓曲突徙薪之勋。宜加于焦头烂额之上也。先言肝者。以四时之气始乎春。五脏之气始于肝。
洪范言履端于始。序则不愆。故先引肝。以为之准云。〔朱〕甘味入脾。兼能缓肝。和调两脏。令弗相 也。
按赵氏于内经辛补。仲景酸补之理。详为之辨。盖系于尤氏所据。文繁不具录。
夫人禀五常。因风气而生长。(禀。周本。作秉。)
按礼记乐记曰。道五常之行。注。五常。五行也。礼运曰。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
之秀气也。又曰。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杨上善太素经注曰。风气一也。徐缓为气。急疾为风。人之
生也。感风气以生。其为病也。因风气为病。是以风为百病之长。集韵般字下曰。亦数别之名。无犯王法。盖谓无
犯王者之法律。以罹墨劓 宫等刑。白虎通曰。犯王法。使方伯诛之。先兄曰。竭乏。即内经以欲竭其精之义。又
金鉴。以为内所因中虚。外所因中实。不内外因。非中外虚实。徐氏。以为适中经络三句。应前内因一段。四肢才
觉重滞四句。应前外因一段。更能无犯王法二句。应前房室一段。并是。然更就服食节其冷热苦酸辛甘句考之。则
三者房室下。恐脱服食二字。否则彼句内。蕴有服食失节乎。如此看做。殆觉上下相应。于病理亦相叶。而更能无
犯王法以下五句。都应前房室一段。
又按喜多村直宽曰。服食。即衣服饮食之谓。灵师传篇云。饮食衣服。亦欲适寒温。可以征焉。斯说得之。(小
岛尚质曰。陈天竺三藏真谛释迦毗罗仙人金七十论云。三苦。一根据内。二根据外。三根据天。此亦论三因。与经旨略相
似。)
问曰。病患有气色见于面部。(胸上。周。作胸中。)
按魏曰。鼻为肺之开窍。而主一身之元气者也。五脏之气。莫不禀受于肺。而五脏之真色。亦必随气之出入而
发见于鼻头。此鼻头所以可验五脏之真色也。此解与尤意异。然宜备一说。痰饮篇曰。膈间支饮。其人喘满。心下
痞坚。面色黧黑。盖与本条相发。又色黄者。色白者。二证。沈魏朱属之鼻头。检千金方曰。论云。鼻头微白者亡
血。设令微赤非时者死。病患色白者。皆亡血也。又曰。凡人候鼻头色黄。法小便难也。盖是三家所本。
师曰。病患语声寂然。
按喑。当与 通。周礼典同职。微声 。郑玄注。 。声小不成也。
师曰。息摇肩者。心中坚。
按赵曰。此仲景因呼息以为察病之法。与后条吸对言。以举端耳。徐注本于此。又沈氏以为此言喘息有痰气肺
胀肺痿之别。其说似是。然不及魏之稳切。但魏唾沫解恐非。沈曰。肺热叶焦。气弱不振。津液化而为涎。上溢于
口。故吐涎沫。似是。盖古所谓沫者。即今之痰涎。不必是白沫。(宜参肺痿。及痰饮篇。)又金鉴痰嗽肺痿之辨。
欠妥。
又按徐氏注上气色条有曰。但望法贵在神气动静之间。此言甚妙。如欲候气息者。最所宜加思矣。
师曰。吸而微数。(沉。作息而微数。且曰。远。当作迟字。并误。)
按朱以上焦下焦二句。为虚者不治之注脚。谬矣。又魏注中筋脉二字。宜删。
师曰。寸口脉动者。
按此条。上文言脉不言色。下文言色不言脉。是互文见意。故结以非其时色脉句。
问曰。有未至而至。(为至而不至也上。俞本。类聚。并有此字。)
〔徐〕此论天气之至。有过不及。不言及医。然而随时制宜之意在其中。(辑义尤注中。至未得甲子下。脱而
天已温。或已得甲子。而天反未温。及已得甲子十九字。)
问曰。寸脉沉大而滑。(脉经。不设问答。卒厥下。有不知人三字。口字无。和上。有温字。)
按此条。脉经题云平卒尸厥脉证。(巢源。载之尸厥候中。)而杂疗方尸厥下原注。曰脉证见上卷者。徐 以为
此条。则殆是扁鹊所疗虢太子之病也。又素阳明脉解篇。厥逆连脏则死。连经则生。
问曰。脉脱入脏即死。
按先兄曰。此条。诸注失凿。盖是承上条。更申其理。脉。即血脉。系血气之省文。考字书。脱。或然之辞。
宜为助语看。始妥。脱本外脱之义。脱而称入。甚不相协。素方盛衰论。脉脱不具。诊无常行。吴 注云。脉或不
显也。可以相证矣。吴子励士篇。脱其不胜。取笑于诸侯。后汉书李通传。事既未然。脱可免祸。宋赵德麟侯鲭录
曰。脱者。可也尔也。谓不定之词。汉晋人多言脱如何。亦或也。胡三省通鉴注云。脱者。或也。又曰。脱者未可
必之辞也。此皆可例。
问曰。阳病十八。何谓也。( 。类聚。作饪。)
〔周〕此总内经所着之病。而为之分阴阳悉表里。合上下内外以立言。庶几经络明。腑脏着。所因显。不致散
而难稽也。如三阳在外。病头痛等六证。则各有所行之经。各显本经之证。三而六之。非十八乎。而三阴之在里者
亦然。五脏各有十八。合计为九十病。其为病。则于灵枢。论心脉为螈 。班班可考矣。若六腑则何如。腑居内而
合于经者也。故邪之在腑者。合外于经。其受患为浅。而欲散不难。不若五脏之深且甚焉。故曰微也。其为病。内
经有分属。仲景括为一百八病。盖因腑之六。以为数也。凡此共二百三十四病。统内外而言之也。人之一身。上下
表里尽之矣。而所谓清浊大小邪者。一为雾露。一为地浊。本天者亲上。本地者亲下。百病之长。伤人之阳。肃杀
之气。伤人之阴者。是也。从口入者为内伤。亦足使人发热腹痛。喘呕胀满。不去其陈而致新。不足以为功。〔魏〕
大约阳病皆躯壳以外之病。而阴病皆躯壳以里之病耳。
按此条分为两段。前段。是就经络脏腑。而举疾证数目。(程注错算。周氏为是。○后汉书郭玉传。方诊六微
之技。亦不审其义。)后段。说五邪而分三节。先就其性立名。(风善行而数变其性。见千金。)更反复示其所中。
余义结以极寒极热。可谓尽矣。但注家于大邪小邪。迂曲费说。甚失经旨。不知三节互相照应。大邪言风。小邪言
寒。其义了然。周氏所解殊卓。盖风则泛散。故称之大。寒则紧迫。故称之小。且风之伤人为最多。寒则稍逊。亦
其所以得名欤。风性轻扬。故先中表。而令脉浮。寒性 悍。故直中里。而令脉急。
又按素太阴阳明论曰。故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灵百病始生篇曰。风雨则伤上。清湿则
伤下。辨脉法曰。寸口脉阴阳俱紧者。法当清邪中于上焦。浊邪中于下焦。皆文异旨近。又陶氏本草序例曰。夫病
之所由来虽多端。而皆关于邪。邪者。不正之目。谓非人身之常理。风寒暑湿。饥饱劳逸。皆各是邪。非独鬼气疫
疠者矣。本条邪字。得此言而始明矣。
先兄曰。卢文 钟山札记。详辨 字。宜参。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
按说文。痼。久病也。(汲古阁刊宋本。作HT 。讹。)又金鉴所引赵注。二注本以为周氏。师曰。五脏病各
有得者愈。
按尤氏引藏气法时论。宣明五气篇。五味篇为征。宜参。又成氏注厥阴篇除中条曰。若胃气绝。得面则必发热。
若不发热者。胃气尚在也。恐是寒极变热。因暴热来而复去。使之能食。非除中也。金匮要略云。病患素不能食。
而反暴思之。必发热。是成氏既以思字作食义看。
夫诸病在脏。
按此条猪苓汤。不过姑假之以备隅反。徐沈朱附出其方。深误。
〔余述〕此篇。仲景揭示辨证处治之总例。而其最紧要。在首章与第二章。今深绎其意。则寓有三义。盖人之
有身。以脏腑为之主宰。故论理疾病。必始自脏腑。实为轩岐相传之学。故仲景举之于首。以为后人模范。其义一
也。病之大体。不过二端。曰内伤。曰外感。是已。首章所主在内伤。次章所主在外感。两相对列。使人知病之不
出二端。其义二也。治病之要。不过防微。渴穿斗铸。先圣所戒。是以首章举治未病。而次条亦曰。未流传脏。即
医治之。曰。勿令九窍闭塞。皆示见微得过之意。其义三也。此三义者。岂可不谓非医家入学之门径乎。其他诸条。
辨色。辨声。辨气息。辨色脉应否。辨脉之先后。诊察之法尽矣。病有起于急遽者。吉凶不可不察。内因之病。皆
有数目。外感之疾。各有法度。五脏之病。有所得。有所恶。亦辨证之纲领也。如夫天气消长。人身亦应之。则其
理不得不讲也。施治之法。先示防微。又示浅深之有别。又论病之表里新久。必有先后之序。而篇末一章。发攻导
诸剂之秘焉。夫然后辨证处治之例。无出于此篇范围之外。则此篇者。真医家之大经大法也。
卷上
湿病脉证第二
属性:(俞本。证下。有治字。是。)
x论一首x x脉证十二条x(当作十六条。) x方十一首x
太阳病。发热无汗。
太阳病。发热汗出。
按反恶寒。钱注竟属牵强。盖反。是而字讹。千金翼可以征焉。(千金翼。作而反恶寒。窃想反字。后人从本
经所补入。)不恶寒。诸注亦不确。巢源无不字。林亿等校伤寒论。及总病论。并既引证之。为是。要之此二证俱
有恶寒。惟须以无汗与汗出。为表实表虚之分。不系恶寒不恶寒也。栝蒌桂枝汤条曰。太阳病其证备。亦可以征。
又按赵氏曰。所谓柔痉者。非不强也。但刚痉强而有力。柔痉强而无力为异尔。此金鉴所本。又圣惠方曰。阳
痉即易瘥。阴痉即难瘥。又曰。柴胡散。治伤寒阴痉。闭目仰面。石膏散。治伤寒阳痉。通身热仰目。此解惑论所
本。先兄曰。曲礼刚日柔日。即阴阳之义。
太阳病。发热脉沉而细者。
按脉沉而细。徐钱以为痉病正脉。(然则细是紧细之细。非微细之细。)而痉之必难治。程鉴等以为痉见此脉者。
气少之候。故难治。
夫风病。下之则 。
按风病。犹言风家。不过与前条均言太阳病。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
按疮家。谓金疮家。(疮。古作创。说详于伤寒论述义中。)盖身疼痛。本麻黄汤所主。如金疮家。躯壳血乏。
纵得伤寒。倘发其汗。则筋脉益燥。遂为痉病也。此与破伤风之邪入自疮口者。其机稍异。
又按以上三条。言痉病所由。医通每处一方。非是。
病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原注 字。赵本不复。)
张锡驹曰。颈项强急。则不能转舒而动摇。故独头面摇也。成氏曰。卒口噤。皆不常噤也。有时而缓。
按此条诸证。皆是系于邪着筋脉。风热上扇之所致。诸注强为解事。不必然。又轩村宁熙曰。若发其汗以下十
七字。盖湿病中之文。今错在此也。此说似是。
暴腹胀大者。为欲解。
〔徐〕 家之脉。总不离于沉紧。今之伏弦。亦沉紧类耳。
按如故二字难解。王肯堂曰。此痉字。恐当作死字。非是。
夫 脉。按之紧如弦。
按转筋篇。转筋之为病。其人臂脚直。脉上下行微弦。
太阳病其证备。身体强KT KT 然。
〔徐〕太阳病其证备者。身热头痛汗出也。〔程〕太阳病其证备。言头痛项强。发热恶风寒具见也。
按太阳证备。尤引赵氏。其说近迂。徐程为稳。脉反沉迟者。与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证。殆同其辙。
又按栝蒌桂枝汤。为柔痉初治之方。先教谕别有痉病论。曰。刚痉表证。与葛根汤。入胃者。承气汤。柔痉表
证。与栝蒌桂枝汤。倘里气亦虚者。桂枝加附子汤。芍药甘草附子汤。真武汤。活人附术散。圣济附子散之属。理
所宜然。亡血产后。阳盛阴虚。或有不中与附子者。乃参归汤。人参建中汤。及景岳滋补数方。当采择而用焉。
又沈氏曰。有竹叶汤加附子。以治产后颈项强。乃阳虚湿盛之痉。此言不核。然其方可借为柔痉里虚之治。
x栝蒌桂枝汤方x(按三升下。似脱去滓二字。)
太阳病。无汗而小便反少。
按无汗则津液内多。小盒饭利。而反少者。以其人津燥之故。尤注谬矣。
为病。胸满口噤。卧不着席。
按千金方曰。诸反张。大人脊下容侧手。小儿容三指者。不可复治也。此庞氏所据。沈氏曰。大承气汤。或见
内实。原有疏解。非为攻下而设。尤氏曰。此痉病之属阳明瘀热者。然无燥实见证。自宜涤热。而勿荡实。乃不用
调胃。而用大承气者。岂病深热极。非此不能治欤。然曰可与。则犹有斟酌之意。用者慎之。朱氏曰。急与大承气。
以下其热实。则枳朴硝黄。未始非涤热生津除热之神品也。并与金鉴相发。
又按汪机医学原理曰。痉病。方书皆谓感受风湿而致。多用风药。予细详之。恐仍未备。当作气血内虚。外邪
干之所致。盖人百骸九窍。必本气血荣养。始能运动。观内经云。足得血而能步。掌得血而能握。目得血而能视等
文可见。盖筋脉无血荣养。则强直不能运动。痉病之证是也。但因有数者不同。是以有气虚不能引导津血。以养筋
脉而致者。有津血不足。无以荣养筋脉而致者。有因痰火塞窒经隧。以致津血不荣者。有因真元本虚。六淫之邪乘
袭。致血不荣养者。虽有数因不同。其于津血有亏。无以滋荣经脉则一。详先哲谓汗下过多。及病后产后。与大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