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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502-金匮玉函要略述义-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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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白蜜一斤。煎令透润。取出焙干。捣筛。又以熟蜜丸。冷盐汤吞下二十丸如梧子。永除。又法。用煎乌头蜜 
汁。以桂枝汤五合解之。饮三合。不知加五合。其知者如醉。以为中病。 
寒疝腹中痛。逆泠手足不仁。 
按乌头煎证。寒气专盛于里。此条证。表里俱寒壅。是所以有须于桂枝。灸刺诸药不能治。是言病势之剧。套 
法不能得治。不言灸刺诸药之误措。徐氏以为是或攻其内。或攻外。邪气牵制不服。似欠稳贴。(辑义徐注。为阳 
所客。客字。宜作容字。) 
x乌头桂枝汤方x(宋本外台。秋乌头。实中大者。十枚。去皮。生用。一方五枚。) 
按此方证。最属急剧。治以单捷为妙。桂枝汤。外台引。作单桂汁。盖仲景旧面。其出五味方者。疑后人误据 
千金乌头汤(详出后。)所私搀。注家皆仍原文为说。觉未当。(周氏意似单桂汁。然语意不了。且其解欠妥。仍不 
录。又按外台。于此方后。注云范汪方同。今检宋本。大书作范汪方云。而直接桂枝汤。仍知其举桂枝汤者。是范 
汪方文。而非出仲景也。) 
圣惠。治寒疝腹中痛。手足逆冷。身体疼痛。针灸诸药。所不能任者。宜服乌头散方。川乌头。(大者十枚。) 
枝枝(二两) 上件药。捣细罗为散。每服二钱。以水一中盏。入生姜半分。煎至五分。次入蜜半合。更煎三两沸 
令熟。每以食前和滓。温服之。 
圣济。治心腹卒胀痛。桂心丸。桂二两。乌头一两。为末。炼蜜和丸。 
其脉数而紧乃弦。 
按魏氏以此条脉。为寒疝寒热杂合之候。其说似精。犹不如尤氏以为寒疝阴盛之为优。然此条。该寒实诸 
证而为结。盖不特言寒疝也。 
x附方x 
外台。乌头汤。 
按此方。千金外台所载。并与前方文有异。盖本是别方。林亿等以前有五味方。省之不录也。今从外台拈出于 
下。曰。乌头(十五枚。炮。按千金云。要略。五枚。) 芍药(四两。)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枚擘) 生 
姜(一斤○按千金。作老姜。) 桂心(六两) 上六味切。以水七升。煮五味。取三升。去滓。别取乌头。去皮 
四破。蜜二升。微火煎令减五六合。内汤中两三沸。去滓。服一合。日三。间食。 人三合。以如醉状为知。不知 
渐增。忌海藻菘菜猪肉冷水生葱。深师同。 
外台。柴胡桂枝汤(宋本外台。作疗寒疝腹中痛者。) 
医心方。范汪方。治寒疝腹中痛。小柴胡汤。(即原方。) 
外台。走马汤。 
肘后。若唯腹大。动摇水声。皮肤黑。名曰水虫。巴豆九十枚。去皮心。杏仁六十枚。去皮尖。并熬令黄。捣 
和之。服如小豆大一枚。以水下为度。勿饮酒佳。 
圣惠。治干霍乱。不吐不利。烦闷不知所为方。巴豆(一枚。去皮心。)上以熟水研服之。当快利三两行。即 
以浆水粥止。立定。 
〔余述〕按本篇先叙腹满如痛者为实条。浓朴七物汤。浓朴三物汤。大柴胡汤。大承气汤四条。此其属热实者 
也。如首条。与腹满时减复如故条。此其属寒实者也。次叙寒疝。如腹痛脉弦而紧条。与大乌头煎。当归生 
姜羊肉汤。乌头桂枝汤条。皆以寒疝目之矣。如瘦人绕脐痛。与附子粳米汤。大建中汤条。亦是寒疝已。其他诸条。 
如寸口脉弦者。即胁下拘急而痛。与大黄附子汤证。即虚寒从下上。此寒气聚着 胁者也。如病者痿黄证。其位虽 
异。亦是寒实也。如中寒家二条。即素禀阴脏。外寒易触者也。盖此三等。既非腹满。亦不寒疝。但以其属寒。仍 
牵联及之。且以与腹满寒疝。互相发明者已。其脉数而紧一条。即系寒实诸证之诊。以为总结矣。然则二十条者。 
学人宜区类而看。如前注家。往往凑合为说。殆不免强会也。 
问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故下。原本。有知字。宜补。)伤寒缵论曰。所谓亦微而涩。亦字从上贯下。 
言浮大而按之略涩。非涩弱无力之谓。见浮大中。按之略涩。方可用大承气下之。设纯见微涩。按之不实。乃属胃 
气虚寒。冷食停滞之候。又当从枳实理中。助胃消导之药矣。岂复为大承气证乎。○按此说似精。然尺中既微。何 
能兼大。故张氏于微脉。则略而不论。殊属模糊。但其云涩非涩弱无力之谓者。是矣。然则微。亦沉滞不起之微。 
非微弱之谓也。 
下利不欲食者(俞本。赵本。欲。作饮。误。) 
宿食在上脘。当吐之。〔周〕食既云宿。决非上脘。既非上脘。何以用吐。今言上脘。又言宿食。则必有痰载 
物。不使得下。则为喘为满。不言具见。故一吐而痰与食俱出矣。 

卷中
五脏风寒积聚病脉证并治第十一
属性:x论二首x x脉证十七条x x方二首x(此三字。辑义偶脱。) 
肺中风者。(冒而肿胀。辑义。肿。讹作腹。诸本。皆作肿字。) 
肺中寒。 
按评热病论曰。劳风法在肺下。其为病也。使人强上冥视。唾出若涕。又曰。巨阳引精者三日。中年者五日。 
不精者七日。咳出青黄涕。其状如脓。大如弹丸。从口中若鼻中出。咳论久咳下曰。使人多涕唾。先教论曰。古无 
痰字。云唾出如涕。谓吐粘痰也。据此。则浊涕。即是粘痰。非鼻涕之谓也。 
肺死脏。 
先兄曰。此即浮芤之脉。 
肝死脏。 
先兄曰。此云浮之弱。尤氏以为其劲直则一也。不知何意。 
心中风者。 
按徐氏曰。饥者。火嘈也。食即呕吐。邪热不杀谷也。尤氏曰。心中饥。食则呕者。火乱于中。而热格于上也。 
二说似是。又徐氏翕翕解未确。弟子村田精一曰。文选。张平子思玄赋。温风翕其增热兮。注。良曰。翕。热儿。 
衡曰。说文曰。翕。炽也。是翕有热义。此说是。 
邪哭使魂魄不安者。(朱氏曰。哭字疑误。阳气衰。阴气衰。衰字。当作病字解。此说谬。) 
脾中风者。 
按李氏皮目解。系臆说。辑义过存之。当删。 
徐氏曰。金匮缺脾中寒。然不过如自利腹痛。腹胀不食。可类推也。 
x甘草干姜茯苓白术汤方x 
圣惠。治肾着之为病。身体冷。从腰以下痛重。甘草散方。 
于本方。加当归。 
三因。苓术汤。治冒暑遭雨。暑湿郁发。四肢不仁。半身不遂。骨节离解。缓弱不收。或入浴晕倒。口眼 斜。 
手足 曳。皆湿温类也。 
于本方。去甘草。加附子。泽泻桂心。 
又苓术汤。治脾胃感风。飧泄注下。肠鸣腹满。四肢重滞。(云云) 
于本方。加浓朴。青皮。半夏。草果。 
宣明论。肾着汤。治胞痹。小便不利。鼻出清涕者。(即本方) 
肾死脏。浮之坚。 
徐氏曰。肾脏。风寒皆缺。然观千金三黄汤。用独活细辛。治中风及肾者。而叙病状曰。烦热心乱恶寒。终曰 
不欲饮食。又叙肾中风曰。踞坐腰痛。则知金匮所缺。肾风内动之证。相去不远。至寒中肾。即是直中。当不越厥 
逆下利。欲吐不吐诸条。 
〔余述〕本篇所谓。中风中寒。与伤寒中之中风中寒不同。亦与半身不遂之中风自异。如内经五脏风。稍似相 
近。而其证未必契合。则知此别是一义。不宜彼此牵凑。且其于风与寒之旨。注家不敢辨晰。殊无可征验。 
姑阙其疑已。徐氏诸辈。于脾肾二脏。补出其遗。又于肝着脾约肾着三方。特论其趣。要皆不免臆度也。 
问曰。三焦竭部。 
〔赵〕尝考伤寒论。脉法中云。寸口脉微而涩。微者卫气不行。涩者营气不逮。营卫不能相将。三焦无所仰。 
不归其部。上焦不归者。噫而吞酢。按平脉法。作酢吞。中焦不归者。不能消谷引食。下焦不归者。则遗溺。正 
此之谓。 
按魏氏曰。师又言不须治。久则愈者。非听其泄脱。不为援救也。言不须治其下焦。但理其中焦可也。朱氏曰。 
便溺虽属下焦。而实中焦气紊所致也。故曰。不须治。久则愈。谓不须治下焦。但调理脾胃。久当自愈耳。二说欠 
稳。亦姑存之。 
师曰。热在上焦者。因咳为肺痿。 
按小肠受胃中水谷。而分利清浊。大肠居小肠之下。主出糟粕。而其下口为肛门。因疑此条大肠小肠。系于传 
写互错。盖言小肠有寒。故泌别不职。而水粪杂下。其有热者。肠垢被迫。而下出也。大肠有寒。则阳气下坠。 
故下重便血。其有热者。毒结肛门。故为痔也。注家顺文解释。竟不免强凑。今大小易置。其义始了。但脉经 
以来诸书。皆与今本同。则姑记所疑。以俟有道论定已。 
李中梓病机沙篆曰。仲景云。小肠有寒。其人下重便血。以干姜。烧黑存性。磁碗合放冷地上。为末。每服一 
钱。 
米饮调下。神效。 
问曰。病有积。有聚。有HT 气。何谓也。(脉经。HT 气。并作系气。为谷气下。有夫病已愈。不得复发。今病 
复发。即为系气也。十七字。乃积也下。有细一作结注文。朱氏。亦以诸积以下为别条。) 
〔朱〕凡阴寒凝结。由渐而成者。俱谓之积。故曰诸积。非有一例之证象也。但有一定沉细之脉象。故知其为 
积也。病气深沉。不可不分上中下三焦以处之。脉亦必从寸关尺三部以候之。如寸口主上焦。脉细而附骨。知其积 
在胸中。如胸痹之类是也。出寸口。上竟上也。主积在喉中。如痰气相搏。咽中如有炙脔等是也。关上主中焦。关 
脉细沉。主积在脐旁。(按原文。作关部主中焦。而关有三候。关中主积在脐旁。云云。殊属无稽。今按经文改订。) 
如选脐腹痛之类是也。微上关上。积在心下。如胃寒脘痛之类是也。微下关。积在少腹。如少腹寒痛之类是也。尺 
候下焦。尺脉细沉。积在气冲。如阴寒疝症之类是也。 
按聚者为可治。则积之为难治。可推可知。至HT 气。则固属易治。然恐不得不治自愈矣。 
又按十八难。有寸关尺。主胸以上。膈以下。齐以下之言。又载诊积聚法。并与本条相发。宜参。又脉经。载诊五 
脏积条。及诊法七条。今录其诊法于左。以备对考。 
寸口脉沉而横者。胁下及腹中有横积痛。(按此素平人气象论文。)其脉弦。腹中急痛。(按此据小建中汤条。)腰背 
痛相引。腹中有寒疝瘕。脉弦紧而微细者。 也。夫寒痹 瘕积聚之脉。皆弦紧。若在心下。即寸弦紧。在胃管。即关 
弦紧。在脐下。即尺弦紧。(一曰关脉弦长。有积在脐左右上下也。) 
又脉 法。左手脉横。 在左。右手脉横。 在右。脉头大者在上。头小者在下。 
又法。横脉见左。积在左。见右积在右。偏得洪实而滑。亦为积。弦紧亦为积。为寒痹。为疝痛。内有积不见脉。 
难治。见一脉(一作胁)相应。为易治。诸不相应。为不治。 
左手脉大。右手脉小。上病在左胁。下病在左足。右手脉大。左手脉小。上病在右胁。下病在右足。 
脉弦而伏者。腹中有 。不可转也。必死不治。 
脉来细而沉。时直者。身有痈肿。若腹中有伏梁。 
脉来小沉而实者。胃中有积聚。不下食。食即吐。 

卷中
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第十二
属性:(按本篇咳嗽诸条。本为悬饮支饮而设。题目中不须有此二字。疑是后人所误添。似宜芟去。) 
问曰。夫饮有四。何也。 
按 元嵩曰。四饮。云悬。云溢。云支。皆就饮之情状。而命其名。皆是虚字。然则淡饮。不应特用实字。今据水 
走肠闲一证考之。淡者。盖是水饮摇动之名。淡。与澹通。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心下澹澹。恐人将捕之。说文云。澹。 
水摇也。从水詹声。并可以证焉(宋玉高唐赋。水淡淡而盘纡。注。淡淡。摇动貌。枚乘七发。纷屯澹淡。又湍流溯波。 
又澹淡之。注。澹淡。摇荡貌。马融长笛赋。颐淡滂流。注。水摇荡貌。搜神后记。二月中蕨始生。有一甲士。折食一 
茎。即觉心中淡淡欲吐。皆淡澹相通之征也。)以其居四饮之首。故取以题篇目。从来注家。不知痰之为淡。又不知其 
本水摇之谓。而转为津液为病之总称。故其所解释。皆与经旨不协矣。此说有理。伊芳泽信恬亦有说。其意相同。且曰。 
澹。淡。诸书多相通用。而痰用澹字绝少。但医心方。引短剧云。白微 
汤。治寒食药发。胸中澹(外台。作痰。)酢干呕烦。又引效验方云。断膈丸。治胸间有澹水。并是淡痰之正字。 
此言亦是。(嵩又曰。初月帖。淡闷。与干呕对言。盖虚烦之谓。) 
又按悬饮。据巢源。悬字似悬痛之谓。(巢源。又有悬癖候。曰。咳唾则引胁下悬痛。所以谓之悬癖。)然以他三饮 
例之。则犹宜从前注。为悬挂之义为稳。又成氏注平脉法。沉潜水蓄。支饮急弦曰。蓄积于内者。谓之水蓄。故脉沉潜。 
支散于外者。 
谓之支饮。故脉急弦。程氏盖袭此误。 
又按篇中支饮。自有二证。其一上迫胸中。其一壅聚心下。其胸中证。多实结宜疏荡。而亦有泛漫宜消导者。 
其心下证。多泛漫宜消导。而亦有实结宜疏荡者。学人须熟审经旨。勿敢混看焉。 
水在心。 
先兄曰。坚者。心下坚实也。筑者。筑筑然悸动也。千金可证。短气者。饮抑往来之气故也。 
尤注似迂。 
水在肺。 
先兄曰。涎沫。即咳而吐痰也。 
水在肾。(医碥曰。心。当作脐。) 
夫心下有留饮。 
按此支饮之类证已。盖初非四饮外。别有留饮伏饮也。 
留饮者。胁下痛引缺盆。 
按已。亦甚也。辄已。即辄甚。经典中往往有此义。胸中有留饮。 
〔沈〕此明支饮甚则变为溢饮矣。盖留饮乃气郁水积。故谓脉沉者。有留饮也。 
膈上病痰。满喘咳吐(先兄曰。满喘二字。疑倒置。) 
〔魏〕诸症。皆伏饮内寒。逼阳在外之候。 
按病痰二字。当作之病为是。此条亦是支饮之类证。其人振振身 剧。即与苓桂术甘汤之身为振振摇。真武汤之身 
动。振振欲擗地。其机相同。 
夫病患饮水多。必暴喘满。(朱本。亦无喜字。) 
〔朱〕此明饮邪有实有虚。而所致异途。脉亦迥殊也。饮水多二句。是言饮之骤致者。食少饮多四句。是言饮之积 
渐者。如两手皆见弦脉。夫弦则为减。当以正气虚寒论治。设一手独弦。明是病气有偏着。偏着者为实邪。则又当以攻 
邪论治矣。皆大下后虚五字。疑属衍文。(节录)按喘短气。是支饮所有。悸。是痰饮支饮所俱有。又太阳中篇曰。发 
汗后饮水多。必喘。又曰。太阳病。小便利者。以饮水多。必心下悸。伤寒例。亦论饮水多为喘。稻叶元熙曰。脉双弦 
者寒也二句。是客。脉偏弦者饮也句。是主。主客对举。为以脉断病之法。朱氏谓为衍文者谬。此说为是。 
肺饮不弦。 
焦循雕菰集。罗浩医经余论序曰。其论金匮。以咳则其脉弦。与弦则卫气不行。如肺饮不弦。肺饮二字句。谓肺饮 
之轻者有不弦。但短气而不咳。其弦则卫气不行而咳矣。则重矣。非谓肺饮无弦脉也。 
心下有痰饮。 
〔程〕心下有痰饮。即支饮也。 
病患脉伏。其人欲自利。 
按此证。亦是心下支饮。而病邪盘结者。与木防己汤。十枣汤证。其机稍近。而其位不均。 
x甘遂半夏汤方x(宋本外台。芍药一两。又云。三枚。) 
按赵氏曰。甘草缓甘遂之性。使不急速。徘徊逐其所留。入蜜。亦此意也。此程氏所本。又按此方四味。都以枚称。 
径长之品。恐难以附子乌头之枚例之。岂甘遂芍药。亦以如指大准之乎。考医心方。引短剧方云。人参一枚者。以重二 
分为准。此似宜以为率。盖二分。即古秤之十二铢。今之二厘九豪也。但半夏在别例耳。 
脉沉而弦者。悬饮内痛。 
按内痛。诸家无解。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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