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中世纪经济史-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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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书论述了世界中世纪社会经济发展的历程。其中重点突出了西欧中世
纪庄园经济、中国隋、唐、宋、元封建经济的发展及东欧拜占庭帝国与斯拉
夫人的经济生活。
本书通过对西欧庄园制度、土地制度及行会制度的分述,揭示了封建经
济在西欧的成熟与演变史;通过对中国土地制度、赋役制度的剖析,揭示了
中国封建经济的曲折发展历程;通过对东欧拜占庭与斯拉夫人的经济生活的
描述,反映了帝国的封建化进程。同时,本书还分类概述了当时农业的发展、
手工技术的进步及商业的繁荣,并分析了西亚经济的几度兴衰,南亚次大陆
经济的独特风格及非洲、美洲经济的多层次发展。本书力求扼要反映世界中
世纪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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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西欧封建经济
西欧中世纪的经济也就是西欧封建时代的经济。在西欧,封建经济关系
的成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渡时期。5至6世纪,统治西欧大部分地区的法
兰克人主要按地域关系组成农村公社,称为马尔克。马尔克的土地制度是从
公有到私有的过渡。绝大部分土地归马尔克所有,村社成员对分给他们的耕
地仅拥有世袭使用权。这种土地制度直到8世纪前期,始终是法兰克社会的
经济基础。从8世纪下半期开始,一种新的土地制度——封建采邑制开始成
为西欧主要的土地制度。采邑是承担一定义务的封地,受封者必须服骑兵兵
役。采邑制以土地为纽带,在国王和封建贵族之间确定了领主和附庸的关系。
后来,各级封建贵族纷纷仿效,把土地作为采邑,层层分封。这样,到9世
纪时,以土地分封为基础的封建经济关系及相应的封建等级制度在西欧最终
确立。西欧土地制度的演变和封建经济关系的成长过程,也就是作为村社成
员的自由农民逐渐沦为农奴的过程,特别是在采邑制度下,农民连同土地被
层层分封,从而大大加强了农民对封建领主的依附性。因此,封建经济关系
在西欧最终确立的时候,村社农民也就完全陷于农奴的境地,成为封建等级
制度中被压在最底层的一个社会阶层。
封建庄园是西欧中世纪的基层经济组织。庄园制度是西欧封建经济关系
中最重要的一项制度,是封建领主以经营庄园的方式在其领地上剥削依附农
奴的制度。庄园土地属于封建领主,但除部分土地由其直接经营之外,大部
分土地以份地形式分给农奴使用。农奴必须定期在领主土地上耕种,或把份
地上的部分产品以实物或货币形式交给领主,还要服许多杂役和交纳贡税。
领主还拥有超经济特权,可以审判、惩罚农奴。庄园基本上是一个自给自足
的经济单位,与外界很少发生经济联系。庄园内除生产农产品外,还附设一
些手工业作坊,生产大部分日用手工业品。大约从13世纪开始,由于商品货
币经济的发展,庄园制度日益走向瓦解,到16世纪,西欧大部分地区的庄园
都为小土地持有所代替。
行会制度是西欧中世纪的封建经济关系中又一项重要制度。所谓行会,
是中世纪城市中手工业者或商人的同业组织。它们是随着中世纪城市的兴起
和工商业的发展而出现的。手工业行会按不同的行业加以组织,会员称“行
东”。为了消除外来产品的竞争以及同行业内部工匠间的竞争,行会一面排
斥外来产品,一面对行会内部各“行东”的生产规模、价格、工作时间、工
资以及销售方式等作出详尽规定。工匠们必须严格遵守行会的规定并接受监
督。商人的行会在西欧一般称“同业公会”,其性质和手工业行会是一致的,
不同之处在于它不是按行业组织,一个城市的商人往往组织在一个统一的“同
业公会”里。
在西欧中世纪的一千多年里,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有很大的发展。从
7—8世纪开始,斯拉夫人发明的一种带轮的重犁在西欧各地特别是西欧北部
的平原地带传播开来。这种重犁很适合在北部平原地区由河流冲积而成的粘
质土壤上使用。因此,重犁的传播有力地促进了西欧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
也为新的土地耕作制度——轮作制度在西欧形成提供了条件。轮作制度的最
初形式是二圃制,这种制度要求把全村的土地分成两大块,一块秋季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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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块休耕一年以便恢复地力。随后,三圃制取代二圃制成为主要的轮作制
度。它把土地分成三块:一块秋播地,主要种麦类作物;一块春播地,主要
种燕麦和豆科植物;一块休耕地。16世纪中期以后,不少地区在畜牧业发展
的基础上,把饲草纳入了轮作周期中,从而产生了四圃制、六圃制或更多圃
的轮作制。轮作制有效地维持了土壤肥力。从9世纪开始,由于套马法的改
进以及马蹄铁和车前横木的发明,马被广泛用于农业生产。此外,在兴修水
利和围海造田方面,也达到较高的水平。所有这一切,都为西欧农业生产的
繁荣提供了保障。因此,在中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西欧的农业生产都保持
增长势头。粮食产量不断提高,许多作物被从世界各地引种到西欧,荒地不
断被开垦出来,畜牧业也日益发达。
手工业是在10世纪以后随着中世纪城市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随着交换
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一些拥有熟练手艺的农奴纷纷逃出庄园,在交通便利
而又较安全的地方聚居下来从事手工业生产。以此为开端,独立的城市手工
业在西欧各地发展起来。大约 11世纪开始,人们把水力作为动力运用到纺
织、冶金、金属制造、木材加工等手工业生产的各个行业中。在机械设计方
面也不断取得进步:曲柄和复式曲柄被广泛运用于手工业生产的过程中;机
械时钟的原理在14世纪时已为人们所掌握;效率较高的织布机和纺纱机被逐
渐推广开来。15世纪时德意志人开始掌握活字印刷技术。16世纪以后,西欧
的手工业技术继续取得新的进步。11—15世纪,从尼德兰的佛兰德尔到意大
利北部和德意志南部一带是手工业最发达的地区。这里的呢绒业、毛织业、
亚麻业、造船业、金属制造业等都达到很高水平。14—15世纪时,这里出现
了最早的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形成了众多资本主义性质的手工工场。16世
纪以后,荷兰和英国成为手工业生产最发达的地区。荷兰的造船业规模巨大,
分工发达。毛纺织业、亚麻业、陶瓷业、印刷业等享有国际声誉。英国的毛
纺织业开始在西欧占有最重要的地位,采矿业、冶金业以及造船、造纸、建
筑等行业部获得迅速发展。西欧中世纪的手工业生产与城市的成长联系在一
起。城市手工业者完全与农业相脱离,而成为专门的手工业生产者。尽管在
庄园制瓦解后,西欧的广大农村也出现了兼营农业的小手工业者,但专门的
手工业者始终居支配地位。西欧中世纪的商人阶层是在11—12世纪从城市手
工业者中分离出来的。他们以经商为独立职业。12世纪以后,城市商业日益
发达,国际贸易的发展更为迅猛。发达的国际贸易可以说是西欧中世纪商业
的最大特色。12—13世纪,西欧就形成具有国际贸易色彩的大型定期集市。
在众多定期集市中,法国香槟集市最为有名。到 14—15世纪,西欧出现4
个区域性贸易区,即地中海贸易区、北海和波罗的海贸易区、汉萨同盟、不
列颠贸易区。东西方贸易也达到相当大的规模。16世纪以后,由于新航路的
开辟和重商主义思潮的弥漫,西欧的国际贸易进一步发展,进入了一个空前
发展时期。地中海沿岸、中欧地区、波罗的海沿岸和大西洋沿岸出现活跃的
国际贸易活动。在西欧和美洲、亚洲之间,伴随着殖民活动的开展,不公正
的国际贸易使大量财富流入欧洲。这一时期,西欧还产生了诸如合伙公司、
特许公司、股份公司等具有近代意义的商业组织。
在商业和国际贸易得到发展的基础上,商业信用和银行业在西欧逐渐成
长起来。12世纪时,货币借贷在意大利已占有一定地位,还出现了海上保险
业务。一种具有票据色彩的债务证券也产生了。与此同时,银行业开始兴起,
但早期银行业主要掌握在意大利人手中。从 13世纪末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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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意大利人垄断着全欧洲的银行业务。1587年,威尼斯诞生了第一家较为
正规的“公立银行”。1609年在阿姆斯特丹开业的汇兑银行,其业务活动已
具有“中央银行”性质。在信用工具和手段方面,从14世纪开始,汇票、支
票、本票等信用票据相继产生。到16世纪中期,票据贴现已成为一项重要的
银行业务。
14—15世纪,在意大利北部、尼德兰南部以及其他一些地区出现了手工
工场。手工工场的出现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萌芽的产生。手工工场一部分是
由行会手工业转化而来,一部分是商人用资本控制小生产者,把他们变为雇
佣工人的条件下出现的。16世纪以后,在商品货币经济和对外贸易的推动
下,资本主义生产进一步发展起来,手工工场的数目大量增加,生产规模迅
速扩大,分工日益发达。手工工场有分散和集中两种形式。14—15世纪,分
散的手工工场占绝大部分;16世纪以后,集中手工工场日益成为主要形式。
除手工工场的出现和发展之外,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和发展也深入到商业活
动和土地制度之中。如英国的圈地运动,它是资本主义生产在土地经营中发
展的表现,又反过来促进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资本主义生产日益发展的结果,
最终导致了封建时代的结束和资本主义时代的降临。
2。中国封建经济
中华民族是最早进入文明社会的民族之一。早在战国秦汉时期(公元前
221年至公元220年),以农业为核心的封建经济结构基本形成并稳定地延
续了二千多年。在隋、唐、宋、元时代社会经济经历了曲折变化,兴盛和衰
落。其间小农制经济成为社会经济结构的基本核心。小农制经济的形成,是
土地兼并的必然结果,是随着土地私有制度的确立而确立的。土地兼并本是
土地私有制度的一种必然相随而至的占有形式,而这种占有方式所决定的土
地经营方式,又必然是小土地经营,马克思称之为:“小块土地所有制”。
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小农制经济。这种经济结构的形成和长期存在,决定了中
国封建经济的发展方向,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隋、唐、宋、元的
土地制度为小农制经济结构奠定了坚定的基础。秦汉以来,封建土地关系中
的地主大土地私有制(私田),已取得了主导地位,国有土地(官田)已降
为次要,不成其为制度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纷纷,土地荒芜,官田数在
总耕地面积中比例增加,但并未改变大土地私有制的基本形式。隋颁布均田
新令,延用到唐。唐中叶后,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均田制彻底崩溃。从
此,封建大土地私有制向单一化方向发展。宋、元时期,土地形态分为官田
和私田两类。民田即私田,官田名为国有,实际多转化为私田。当时的官田,
一般采取佃农制。由于官田的租佃没有任何数量的限制,贵官、地主便借机
大量包租,转佃给佃户耕种,以此从事中间剥削。包租者变成二地主、便构
成封建国家、二地主,佃农三重关系。二地主不仅居中间剥削,而且在国有
土地转化为私有的发展过程中,把官田据为私田,至此,国有土地便逐渐转
化为私有土地了。随着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农民在土地兼并中不断破产,
流亡,流动性极强;不可能被永久地固定在土地上,客观上消弱了农民对地
主的封建依赖关系。同时,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个体农民的经济独立化
加强,社会地位提高。于是,佃农制代替了佃奴制。佃农制在宋律中被规定
为唯一法定的制度。土地兼并本是土地集中过程,通过土地兼并,把分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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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手里的小块土地合并为大地产。但随着土地私有化的发展,地权很分
散。即集中起来的“田连阡陌”的大地产,并不能保持长久不变,尽管拥有
大量地产的大地主,也常常不断地将地产分割、转让、出卖。佃农成为土地
的主要经营者。佃农生活条件都非常贫困。佃农没有佃耕大片土地的能力,
加上极端残酷的剥削,又使得他们有能力也不敢多佃,只能是小规模地经营。
所以中国历代都因土地兼并的猛烈进行,而形成了数量巨大甚至跨州越县的
大地产,但却永远不可能出现对土地进行投资和以租地经营的农业企业家。
亦即土地虽然不停地集中,而经营单位则在不停地分散,并且土地愈集中,
丧失土地的农民愈多,农民生活越贫困,则土地的经营单位便愈分散,愈缩
小。所以,小农制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严重障碍,严重妨碍了商品经
济的发展。在以小农制经济为社会经济基本结构的前提下,手工业经历了曲
折的发展历程。隋、唐统一以后,国内环境相对安定,生产逐渐发展,刺激
了手工业的发展,尤其是行会手工业的产生和发展,使我国手工业进入了一
个新的阶段。唐代手工业、商业的行会已经存在。最早的“行”似乎是指街
巷上贩卖摊和商店的行列。此外街巷也可以称为“行”,在一条街上往往开
设的都是同类的店铺,因此一种职业也称为“行”。故同职业的店铺间产生
一种组织,所以“行”也是同类店铺的组织,也就是行会的起源。
中国的行会与欧洲中世纪基尔特型的行会完全不同。当然也就不存在对
工商业的那种行会式的约束力量,因而工商业的发展是自由的,每一个同行
业的营业者,可以根据各自的能力——资力和才力,选择自己认为最适合的
生产和营运方法,把经营规模扩大到自己的能力可以胜任的程度,以攫取自
己可能获得的最大利润,而不必担心有来自同行的干预或阻挠,不会遇到由
行会设置的规章条件的限制。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手工业迅速发展起来。中
世纪手工业的基本格局,就是官营手工业和民营手工业双层结构共同发展。
官营手工业技术先进,装备精良,垄断了许多重要部门,如:冶炼业、创造
业、采矿业等。随着民营手工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逐渐取代了官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