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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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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不得一遇面也”。同书还载有几位辛亥老人的回忆,同时提到陈其美“好嫖”,说是陈氏向光复会中仅次于章太炎的二号领袖人物陶成章提出要分用其从南洋带回的华侨捐款,陶予以拒绝,并说:“你好嫖妓,上海尽有够你用的钱,我的钱要给浙江革命同志用,不能供你嫖妓之用。”〔6〕鉴于这些说法多半出自不喜陈氏作派的人之口,其真实性还可以研究。而我感兴趣的是,在后来一些称赞陈都督政绩的著作中,对此要么讳莫如深,要么草草带过,既然要以陈都督的政绩做文章,为什么对这些明显不利自己观点的说法不予以辨正并为前人洗诬?难道他们认为这些东西对于一个主政一方的人来说根本不值一提,而只有那些和所谓反动势力抗争的“大节”才是我们必须关注的?一个历史决定论者总是用所谓几几开来评论人物,他看到的是历史的必然性,因此总能保持如水般宁静的心境,可是生活于历史现场的芸芸众生却无法超脱。也许对一个当年在陈都督治下的上海人来说,他们的“市长”和谁谁谁英勇抗争并不重要,然而如果这个“市长”好冶游、一意任用私人,那简直就等于天塌下来了。一位曾服务于中行的人回忆说:“沪军都督陈其美随向中行索取军费,宋经理以不合手续,予以拒绝。旋被车送都督府拘扣。事闻于司法总长伍廷芳,认为都督府非法拘捕,违反民主国法治精神,提出抗议。伍致陈函,曾编入《民国经世文编》,传诵一时。”查《伍廷芳集》,他与此相关的致陈函还不止这一封,如《为妄事捕逮咨陈都督文》、《与陈都督论清查与捕获之权限》、《为妄事捕逮再致陈都督书》。〔7〕另外一些当年的疑案,随着档案史料的更多披露也越来越清晰了。如商务印书馆的创办人夏瑞芳遭暗杀,斯时不了了之,而在晚近出版的《张元济年谱》中已经明确指出夏氏招祸“乃因先前出于维护商界利益,曾联合诸商抵制沪军督陈英士驻兵闸北,陈嫉恨之,嗾使人暗杀”。后世闲坐书斋的史家可以心态从容地勾划陈都督的“大节”、“主流”,然后轻描淡写地带一句“当然他也有其局限性,也犯了一些错误”云云,一般人谁会知道这几句闲闲的话里面掩藏了多少小老百姓的血泪呢?
  陈其美在沪军都督任上干过一件惊天动地的事,即指使蒋介石暗杀当时出任浙江都督呼声最高的光复会领袖陶成章,此乃举世皆知的公案,不必细表。相对而言,在陶案之前,陈其美于都督府大堂之上枪杀曾参与南京光复之役的江浙联军司令部参谋长陶骏保的事件要动静小一点,其实两案相较,后者性质要严重得多,因为前者陈氏用暗杀,虽手段卑劣,还自知为人神共愤,所以既要安排小兄弟潜逃,同时还要装模作样地“严饬缉凶”,而后者则是未经任何法律手续便公然了断了一个高级军官的性命。什么是“和尚打伞”,于兹概见矣。
  “政党政治”中的陈其美
  近代意义上的政党,是十九世纪以来立宪政治的产物。谢彬1924年著《民国政党史》开篇就说:“政党之产生,一方固须人民具有政治常识,他方尤须政府能循法治轨道。政党藉舆论为后盾,发挥监督政府指导政府之本能,政府亦惟国利民福是求,不敢滥用权力,违反民意,始相制而终相成,而政党于焉兴起。”〔8〕而杨幼炯先生于民国时期写就的《中国政党史》则给“政党”下了个定义:“政党者,即国民各以政见、主义相结合,求实现其一定政见或主义之团体也。”〔9〕准此,说中国历史上被人以党冠名的清流党、东林党等等都不是近代意义上的政党,其理自明。到了清末,从光绪中叶至宣统三年,清政府以立宪相号召,乃成为杨幼炯所称的“政党结胎时期”。但像这时的同盟会当然还只能算秘密会党,资政院内民选议员组织的宪友会要在政府的“关照”下活动,当然也不能算真正的政党了。那么民国肇建,以“共和”为体,政党政治是否形成了呢?
  进入民国后,同盟会一变而为国民党,再变而为中华革命党,最后以“国民党”而定型,但考察其在大陆活动的前后历史,可以说国民党始终是畸形的“政党政治”中的“畸形政党”,始终不脱秘密会党的阴影。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就要说到谢彬先生所揭示的政党产生的两个前提条件,除此之外,窃以为一个政党的组织者、领袖人物是否具备现代政党政治中的宪政民主意识也是至关重要的。同盟会诸雄起事之初从事的是掉脑袋的勾当,采取秘密会党的形式自无可非议,考察其是否具备宪政民主意识应该放在局势稳定的时候以及他们能够控制局势的地方。武昌首义成功,革命党和袁世凯达成妥协后,临时政府究竟应建都于何处是双方一大角力点,孙中山、黄兴等人出于制约即将出任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的目的,坚持袁氏在革命党势力范围内的南京宣誓就职,而袁世凯深悉“虎不可离山鱼不可脱渊”的奥妙,不愿离开北京这个北洋军阀的大本营。南京临时政府参议院曾就此问题进行表决,“经过激烈辩论,竟以多数票通过临时政府设于北京。孙中山、黄兴闻讯震怒……黄兴尤怒不可遏,两手插入军服口袋中,踱来踱去……黄兴遽曰:‘政府决不为此委屈之手续,议院自动翻案,尽于今日;否则吾将派宪兵入院,缚所有同盟会员去!’”〔10〕。吴玉章在其回忆中也说:“我急着去找黄兴,他也正在穿军装,准备起身到明孝陵去。我请他延缓时间,他说:‘过了十二点如果还没有把决议改正过来,我就派兵来!’说完就走了。这怎么办呢?……通知所有的革命党人,必须按照孙中山先生的意见投票。经过我们一天紧张的努力,当日召开的参议院会议终于把十四日的决议纠正过来了。”〔11〕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当后来临时政府以纠正过来的这个决议为名派蔡元培、宋教仁等人赴北京敦请袁世凯南下就职时,袁世凯却嗾使部下兵变,并利用列强使团施压,给人一副非袁不能稳定北方的印象,这个时候,南京临时参议院又通过了一个新决议,即“袁大总统允其在北京就职!”后人读史至此,不能不生无限之感慨,袁世凯、段祺瑞等反动军阀多次兵迫国会,孰知孙、黄等革命伟人也曾用“带兵来”威胁议员呢?近代中国,那些用手投票的议员先生们通过的决议向来是没有什么权威的,一句“带兵来”让一纸决议显得非常可笑,但如果有人带更多的兵来,这决议会马上有了约束力也未可知。这就是民国“政党政治”的大的背景。
  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在一个以政党自况的团体之内,陈其美和孙中山的关系不像现代政党中党徒和党魁的关系,便可以理解了。前面说过,在陈其美留学日本从事革命期间,他并未进入孙中山的视野,可是在孙中山先生发动二次革命失败流亡日本后,从《孙中山年谱长编》可以看出,孙、陈几乎无日不在一起商讨大计。陈死后,孙许之为“吾党惟一柱石”,亲自为他撰写祭文,在和唐绍仪联名发表要求给陈国葬的呼吁书中更说陈“勋烈媲于黄君(黄兴),而死义之烈过之”,俨然是孙氏眼中最重要的党内干部了。除了陈氏死难之惨的刺激,似乎更应从陈其美在党内分歧中对孙的竭力拥戴考虑。讨袁事败后,孙中山进行了反省,他的答案是:“一,革命必须有惟一崇高伟大之领袖,然后才能提挈得起,如身使臂,臂使指,成为强有力之团体人格”;“二,革命党不能群龙无首,或互争雄长,必须在惟一领袖之下,绝对服从”;“三,我是推翻专制、建立共和、首倡而实行之者,如离开我而讲共和、讲民主,则是南辕而北其辙”;“四,再举革命非我不行,同志要再举革命非服从我不行”〔12〕,并据此筹建中华革命党,手订了入党之誓约。而就是这一誓约中关于“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一词、入党人须于署名下盖指模以及按党员入党时间不同享有不同权利的规定引爆了不满,对立面是以黄兴、李烈钧为代表的老同志,认为“前者不够平等,后者迹近侮辱”。党内同志多方设法弥缝分歧未果,黄兴远避美国,而“中华革命党成立,开总理选举会时,到者仅得八省,这和同盟会成立时有十七省人士参加相差甚远。可见当时中山先生所谓服从个人的要求只有少数人士能够接受,曾任都督而参加中华革命党者,只胡汉民、陈其美两人……”“后来中山先生亦自动地无形中取消了两项入党规定,后来且明令附从他的人不再以中华革命党党员身份活动。”〔13〕
  这场争论的是非不必浪费笔墨了。我所关心的是陈其美于其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有些著作中说陈为孙、黄的矛盾添火加油,可是却又未提供原始的证据,不能不让人疑虑。不过,如果细细披寻,即使从一些公开的资料中也还是能看出孙、黄、陈关系变化的蛛丝马迹的。黄兴到美国后,陈其美曾有一封著名的《致黄克强劝一致服从中山先生继续革命书》〔14〕,从信的内容看,虽然其中孙是黄非的种种说法肯定会让黄兴不满,但在检讨“错误”时,陈其美是主张包括黄兴和自己等党内同志共任其咎的,而且从全书用词看,堪称披肝沥胆,同志之情跃然纸上。然而黄兴对这样一封信却未予理睬,这很不符合黄兴光明磊落的赤诚男儿个性,也许只能有一个合乎情理的解释,即黄兴认定陈其美应该对他和孙中山之间的裂痕负相当的责任。我们再看看孙、黄。1914年6月,黄兴为免纷争离开日本之前,曾于寓所宴请孙中山等人叙别,中山先生于席上集古句“安危他日终须仗,甘苦来时要共尝”并书联以赠。告别宴的气氛是融洽的,从孙山中的书联看也体现了他在不久前致黄兴函中所说的“彼此可不谈公事,但私交上兄实为我良友”的态度。然而几乎没有任何征兆,在黄兴到达纽约后,孙中山突然给黄兴发了封措辞激烈的信,其中不仅严辞追问讨袁失败“文之非欤?公之咎欤?”而且指责黄兴“以徘徊为知机,以观望为识时,以缓进为稳健,以万全为商榷”,孙、黄裂痕在黄兴远避后竟然有扩大之势,这中间肯定是有原因的,有人居中杯葛抑或是重要因素。结合多方面考量,如果有人,这个人只能是陈其美。实际上在1914年中华革命党组建争执中,陈其美的作用已经显露,当时有人提议将誓约中的“服从中山先生”改为“服从中华革命党之总理”,本来是调和分歧的好办法,据说“因陈其美反对最力,不果”;还有一种说法,造谣攻击黄兴在东京大兴土木的风波中也有陈的活动……
  关于陈其美在孙、黄关系中的作用,有人以“权欲思想作祟”论之并无确实证据。黄兴远避后,陈是始终谦辞中华革命党二把手——协理一职的。也许在致黄兴书中所反映的是他真实的思想亦未可知。无论怎样,这封长信都堪称近代史上的重要文件,对作为政党的国民党的影响尤其不能低估,因为我们在其后国民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中都可以看到这封信的影子。陈氏创造性地把一个政党划分为两个群体,一个是先知先觉一贯正确的党魁,一个是包括黄兴和他自己在内的后知后觉的众多党徒。回顾同盟会组织以来的历史,陈氏的总结几乎是两个凡是:凡是按党魁意见去做的,就一定成功,凡是未按党魁意见去做的,则必归失败,职是之故,党员对党魁绝对服从为“当然天职”。孙中山先生对此信非常珍视,专门把此信作为附录收入了自己所著的《建国方略》,可见陈氏的主张和他自己的思想十分契合。他后来手定国民党党章不是也明确规定“总理有全权总揽本党一切事务”,“总理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有最后决定之权”吗?蒋介石依托陈其美进入革命党的精英圈,二人惺惺相惜,蒋的作风和陈其美颇为神似——史学家陈鼓应称之为“上海滩”帮会心态、作风。后来蒋介石政府把陈其美捧到武昌首义功臣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显然有树典型的意义,即让众多党员明白只有像陈氏这样对党魁绝对服从的才是好同志,试图用这样的典范的陶铸和熏染,以此实现“一个政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
  一个现代的政党,最重要的是有无共同的政见,它以政见相维系,而绝非靠神化党魁、靠党魁对党徒的绝对控制相维系。纵观国民党1949年前的历史,即使是独掌权柄,也仍然喜欢搞些鬼蜮伎俩,党内斗争如此,和其他政党间的竞争中更如此。梁漱溟等民主人士多次摇头说国民党作为执政党“太无风度”,其实它原本就非一现代政党,求其有风度岂非缘木求鱼?
  “不怕死”的是是非非
  陈其美有一口头禅:“丈夫不怕死,怕在事不成。”除此之外,他为人题词书赠还爱写以下一类壮词:“死不畏死,生不偷生。男儿大节,光与日争。道之苟直,不惮鼎烹。渺然一身,万里长城。”“有万夫不当之慨,无一事自足于怀。”看他的遗墨,都是笔墨淋漓之作,霸气、豪气跃然纸上。国民党元老邵元冲评价说:“他生平不知道有所谓艰难挫折,总是前进,总是奋斗。”广东社科院一位学者在《近代中国》杂志上撰文,则以“浪尖谷底总风流”概括其人格特质。的确,陈其美是一个一旦认准目标便毫不放松勇猛精进不惧牺牲的革命者。
  然而,革命光破坏颠覆是不够的,革命者仅仅“不怕死”还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面对陈其美,我常常困惑,这位近世豪强究竟要的是什么?个人的荣华富贵?绝对不是,袁世凯几次重金收买他都未得逞;他一再标举的“民主共和”?可是这位被史学家定位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的人显然对“民主”还知之甚少,不仅是在志向无由得申的地下秘密活动时期,即便一日飞龙在天坐镇一方,所行所施仍然和“民主”南辕北辙。广东社科院的学者在《近代中国》杂志发表的文章中对此给出过一个解释,他先引述了宋庆龄女士的一段话:“孙先生生平但知目的,不问手段;但知是非,不顾利害,尤反对调和”,认为中山先生关于目的与手段互动的范式,可以借用来解答陈其美,用这种范式观照,陈其美制造的“陶案”,在该先生的笔下就是“除陶以定革命大局”的必需之举,成了“辛亥革命成败最大关键”〔15〕。所谓目的手段的互动范式是一贴解答历史难题的万应良药,可是在笔者这样的笨伯看来,没有手段,目的何从体现?一个显而易见的判断是:手段的正义容易检测,而目的是否正义却很难预期。
  阅读中国近代史,我们也许能够发现许多标举“民主共和”的人所要的其实仅仅是一个符号,至于这一符号在各人心目中的轻重则可能各各不同,有的也许仅仅是装装门面,有的也可能会为之头颅轻掷。不敢说陈其美就属这一流亚,但他的英雄气概、舍身就死和暴戾恣睢的纠缠不清却让人感慨百端。他本人有知,也许不会在意这些矛盾的,“惟大英雄能活人杀人”,他向来是以大英雄自期的,当然具有使人活、使人死的权力了。
  称赞陈其美“英雄事业自堂堂”的于右任先生后来在1924年写下了《读史三首》,有一诗专为历史上的大英雄而发,诗曰:“风虎云龙亦偶然,欺人青史话连篇。中原代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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