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群书2006年第05期-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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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表述方式的背后所隐藏的是对“五四”运动的“命名”与“命运”的实际担忧。从一开始就作为“正面人物”塑造的五四运动,八十多年来,被无数立场观点迥异的政客与文人所谈论,几乎从未断绝过;其间,各种意识形态的干扰,使得在这场争夺五四、解释五四的“命名”斗争中,五四被后世读者所接受的“命运”也是扑朔迷离、一波三折;而当事人及见证者在回忆和解释过程中的无心遗忘与有意“污染”,更使得五四的形象变得真伪驳杂,难以辨认。因而,如何复原清晰、实感的五四面貌正是著者的用心所在。
面对在解释五四的过程中所创造的一个个似是而非的精彩故事,著者采取考订与“并置”并用的方法:对于能够利用历史文献考订清楚的问题,则不遗余力地爬梳抉择,力求还其本来面目;对于那些无法复原的重要细节,则尽量“并置”不同说法,既保留丰富的史料,又提醒读者注意,并非所有的“第一手资料”都可靠。比如对于五四那天谁是第一个跳进曹宅的学生这一问题,当事人中北京高等师范学校的学生俞劲、夏明钢、张石樵等人一致认为是高师的学生匡互生,证据看来已经确凿无疑。但著者引用了另外两条材料——高师学生陈荩民和北大学生许德珩的回忆,他们都认为匡互生当时是让其他人踩着肩膀爬上墙头的那个,由此对俞劲、夏明钢、张石樵等人的说法构成了挑战。而来自高师另一位学生初大告的回忆材料则显示,匡互生是踏着别人肩膀从门房后窗爬进的,陈荩民则是越墙而人。对于初大告这种“分开突破”的说法,著者认为其“表面解决了高师内部说法的矛盾,可还有北大学生许德珩的脚下到底何人,有待进一步考证”。在对为常人所忽略的细节的环环追问中,著者对当事人的证词一直保持着相当的警惕,并不急于下判断,而是使多种说法各如其分,使各种细节、断片尽量保持原初的状态。
就表述方式看,这样的现场“还原”和深入描述与新历史主义学者们借鉴自人类学的“厚描”(thick description,也译作“厚重描述”、“深描”)方法颇为相似。所谓“厚描”,即是在处理历史文献资料时,“从以极其扩展的方式摸透极端细小的事情这样一种角度出发,最后达到那种更为广泛的解释和更为抽象的分析。”(克利福德·吉尔兹:《厚描说:迈向解释的文化理论》)虽然陈平原强调自己的述学方式主要得自钱锤书、金克木、陈寅恪等学者的启示,却并不否认读过史蒂芬·格林伯雷(S.Greenbltt)、海登·怀特(Hayden White)、布罗代尔(P.Bruadel)、勒高夫(J.1e Goff)等人的著作。因而,就其表述方式与当代西方新历史主义学派(或年鉴学派)的关系看,虽不能说“渊源有自”,但也并非空无依傍。关键一点是,这种深入描述与细致考辨的方式,在“还原”历史事件的原初面貌的同时,也在引导读者进入“观察者”的位置,直面纷纭复杂的五四图景,以此丰富乃至修正读者对于五四的想象。其独得之处,正如著者所说,“这些注重细节的追忆,对于帮助我们‘触摸历史’,比起从新文化运动或巴黎和会讲起的高头讲章,一点也不逊色。”因而,陈平原所描述的“五四”,其意义就不只在于设置一种新的五四教育的故事场景,而是在考辨各种细节、娓娓叙说的同时,建立起一种关于“五四”运动的另类叙述,由此复原一个生气淋漓的五四形象,努力还历史一个本来面目,也展现了史家的“别识心裁”。
二
作为一个整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其思想层面上的变革是以新文学的发生和发展为依托的。因而,建构一个完整的五四新文化的形象,就离不开对新文学运动的实际考察。与以往文学史家不同的是,陈平原并不局限于从文学创作方面描述新文学发生与发展的整体进程,而是以其中的一份杂志、一部白话演讲稿和一部诗集为个案,结合自己近年来在报刊史、学术史、大学教育史研究方面的心得以及相关文献资料的“新得”,从多侧面、多角度着手进行对五四新文化形象的历史重构。
在对《新青年》的考察中,著者显然并不满足于单方面厘定《新青年》在思想史或者文学史的意义,而是通过对其在新文化运动中的运作程序、论战功能和历史实绩的综合考察,探讨作为一代名刊的《新青年》“思想史视野中的文学”所可能潜藏的历史价值及现实意义。首先,著者尤其注重从杂志与新文化运动发生关联的具体环节来考察《新青年》在思想史中的意义。关于《新青年》作者群的形成过程,著者认定“蔡元培之礼聘陈独秀与北大教授之参加《新青年》,乃现代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性质的大事。正是这一校一刊的完美结合,使新文化运动得以迅速展开。”其次,著者深入考察了这个同人杂志“有大致的路向,而无具体的目标”的运作特色,以及“济世目标一致、实施手段各异”的作战风格在新文化运动中发挥的整体作用,由此认为《新青年》的意义“首
先在于思想史,而后才是文学史、政治史等,换句话说,《新青年》的主导倾向,是在思想史的视野中,从事文学革命与政治参与。”最后,就《新青年》本身的文学价值而言,著者避开以往论者就主要的文学样式谈文学成就的思路,从《新青年》所使用的对话文体——“通信”与“随感”人手,不仅关注其表达内容,而且强调其作为独立思考的“思想草稿”和自由表达的话语方式,从文学史而非文学成就的角度,凸现《新青年》在继承晚清以来的文学变革和开启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新体式方面的意义。这样的论述思路,在把《新青年》还原为一份文学性杂志的同时,也使得其思想史的意义得以内在地确认,真正实现对其“思想史视野中的文学”的理论预设与实际考量。
如果说,著作的第二章对《新青年》文学体式的考察是从正面建构五四新文化的形象,那么,第四章则试图通过《章太炎的白话文》这一部为多数史家所忽略的“演讲稿”,从侧面挖掘五四白话文运动的另一重要来源:晚清蔚然成风的“演讲”以及“纪录”。在一般人看来,章太炎作为博雅和古奥的古文名家,似乎与白话文运动没什么直接的关联。但著者却从《章太炎的白话文》所透露出来的文化理想、学术思路与述学体式人手,由此探讨章太炎与白话文运动的关系。由章太炎的白话文实践出发,著者关注的问题在于:晚清学者演讲与著述的差异,是否会交叉影响,导致报刊文字风格的变易,并由此催生出新的文章体式?这种推测最终被证实。实际上,从《新青年》研究中对“论说文”语言形式变革的初步关注,到对古文名家章太炎作为演讲稿或拟演讲稿的述学文体的辨析,陈平原由此挖掘出五四白话文运动的另一个渊源;在提醒研究者注意现代书面语产生的另一途径的同时,为二十世纪中国语言书写形式的变革找到了新的源头。这就从语言书写与述学形式这两个面向建构起五四白话文运动的另一种图景,在某种意义上丰富乃至重塑了五四新文化的形象。
谈论新文化运动的成就,显然无法绕开新文学创作的实绩。因而,在论著的第五章,著者把目光对准新文学运动的第一部创作——《尝试集》。对于《尝试集》,以往文学史家主要看重的是其作为白话诗创作和白话文运动之滥觞的“尝试”意义。陈平原的思考则与众不同。著者既不勾画《尝试集》最初的诞生过程,也不晶评其作为新诗开山之作的艺术得失,而是直接从《尝试集》的修改人手,展示其成为新诗“经典”的内在的历史过程。利用北京大学图书馆发现的胡适《尝试集》删改本,并结合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删诗事件,著者从不同文学阵营中作者理论主张之间的对立,同一阵营中的不同作者审美标准的差异等方面来描述作为“新文学”经典的《尝试集》的产生过程,实际上是“新文学”作家的审美意识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和发展历程,也是新文化运动内在的成熟过程。这种与固有的文学史叙述迥然有别的内在描摹,使五四新文化形象的“血肉”更为饱满,同时也显示了著者在把握具体历史课题时的独特识力。
三
作为一部学术专著,《触摸历史与进入五四》在展现著者对具体历史课题的把握方式的同时,也透露出其对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和文化的学术理念与整体思路。强调二十世纪的大学教育与文学生产和文化传播之间的密切关系,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陈平原“文学史”研究的一大特色。正如著者在其另外两部著作——《北大精神及其他》和《文学史的形成与建构》中所强调的,“大学制度的建立,包括其蕴含的学术思想和文化精神,对于传统中国的改造,更是带根本性的”。“在二十世纪中国学界,‘文学史’作为一种想象,其确立及变形,始终与大学教育(包括五十年代以前的中学教育)密不可分。不只将其作为文学观念和知识体系来描述,更作为一种教育体制来把握,方能理解这一百年中国的‘文学史’教育。”因而,着眼于文学史、教育史、学术史三者之间的互动,以此反观现代中国百年“文学史”乃至学术史的发展,就成为陈平原重构五四新文化形象的另一个思考面向。
该书的第三章“扣问大学的意义——作为教育家的蔡元培”、第六章“写在‘新文化’边上——旧纸堆中的新发现”就是这一整体思路的体现。前者通过蔡元培的办学方针、个人风范、“艺术教育”理念与新文化运动前后北京大学学术氛围之间关系的探讨,在“阐释北大传统中久被遮蔽的另一面”的同时,也描绘了五四时期中国大学艺术教育体制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抉择与嬗变的艰难过程,从另一个侧面展现了五四新文化运动在文学领域外的另一个鲜活的场景;后者则借助著者在海外讲学时发现的《国故论衡》批注本和五四时期老北大的讲义,以及新出现的梁启超谈中学国文教育的演讲手稿等“旧纸堆里的新发现”,重新审视我们原先的文学史/文化史想象。这样,通过这两章有关五四时期大学教育的论述,在为读者提供返回新文化运动时期的艺术教育、学术承传、文学史课程设定和国文教育的历史“现场”的同时,著者就从教育史、文学史和学术史互为交叉的独特而开阔的视野中展现被以往的文学史/文化史所忽略或遮蔽的五四新文化的层面,由此建构起一种内蕴丰盈、面貌崭新的五四新文化的形象。
综观全书,以个案考察为基础,深入描述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内在层面,并从多个面向和角度建构五四新文化的形象,正是这部专著的最大特色,也是其整体的表述风格;而由此所建构的五四新文化形象也得以与以往诸多轮廓庞大却神韵渺茫,或者思想精深却体态单薄的面貌区别开来。或许有人会担忧,作为一种历史叙述,这种近乎“拼图”式的表述方式,是否有违史家“剪裁”史料的家法?此种担忧看似有理,实则没有必要。著者“剪裁”史料亦即选择材料的标准,自然由其著述理念和实际动因决定。其实,在“导言”部分,著者已自报鹄的:乃是希望从“边缘”人手,“借助若干自以为意味深长的细节、断片、个案,来钩稽并重现历史”,由此重新体认那个可能已经被弄得模糊和支离的五四新文化的形象。因而,就“剪裁”史料看,正如克罗齐(Benedetto Croce)所说,“……其实,标准就是选择本身。”(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历史》)再者,在具体的论述过程中,著者尤其擅长科林伍德(Collingwood RobinGeorge)所说的“建构的想象力”——对于任何支离破碎和不完整的历史材料,著者都能驾驭自如,使各就其位,各施其用;同时,对于具体个案的抉择与考量,都紧紧围绕着五四新文化这一核心命题而展开,从而发挥其建构整体的功能。由此,各章节与全书主旨之间的内在关联,并非真如著者所自谦的会“散落成一地鸡毛”。正所谓“杂于体而不杂于旨”,其叙述之间的逻辑统一性并不仅仅存在于一个问题中,而是存在于一个事物中,或者说是存在于一个形象——五四新文化的形象中。
最后,行文上的轻松笔调与十分“厚重”的研究课题相比,似乎显得有点“突兀”。或者这正是著者的追求所在。研究对象本身的“厚重”并不能制约著述者的论述视角与行文风格,何况自承是以“边缘”的姿态撰述。卸下全面论述“新文化”的重任,自然使著者在自足于这些“琐琐碎碎”的考辨的同时,得以“轻轻松松”地为文。然而,透过著者所津津乐道的那些小小的故事与片断,读者还是可以感受到著述中压在纸背的心情,包括学术史眼光以及关注现实的情怀,验证了著者独沽一味的“当代史”观——今人之谈论五四,不仅仅是在与“过去的历史”对话。
(《触摸历史与进入五四》,陈平原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32.00元)
西方的法治观与法治体制
■ 刘绪贻
毛泽东曾经说过: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邓小平文选》(1975~1982),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98页)。由此可见,毛泽东是肯定英、法、美这些西方国家的法治体制的,至少是认为这些国家的法治体制优于前苏联的政法体制。事实上,近代以来,英、法、美等国也的确在政治上比较稳定,在经济上比较富强。它们的法治观与法治体制是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就一再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近20年来,我国虽然在法治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遇到相当严重的困难。有一个典型的事例说明,党和政府历年来积极提倡的法治思想和法治体制还未在我国干部和人民群众中普遍站稳脚跟。虽然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但全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于2005年初还说:“司法活动常常受到干扰,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查权还欠缺制度和程序上的保障”(肖扬:“坚持依法执政,提高执政能力”,《求是》杂志2005年第1期)。由此观之,虽然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党和政府的不断努力,当今中国离真正法治国家还有一段相当大的距离。在此情形下,我们研究一下英、美、法这些西方国家的法治观和法治体制及其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看看是否有可借鉴之处,应该不无裨益。
研究西方法治史的学者大都认为,近代以来西方的法治观和法治体制,其渊源可追溯至希腊的雅典城邦时期。希腊城邦建立了古代公民权利最发达的民主政治。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在所著《政治学》中说:“城邦不论是哪种类型,它的最高治权一定寄托于‘公民团体’,公民团体实际上就是城邦制度”;“凡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的多数决议,无论在寡头、贵族或平民政体中,总是最后的裁判,具有最高的权威。”雅典城邦自公元前594年梭伦带有立宪意义的改革开始以后,民主政治日益发展。到公元前449年希波战争结束时,雅典城邦的政治已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