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焦点问题-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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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继有骂道:“就你鸡巴事儿多!乡政府也要种,你怕什么。退种子不行,谁给你拿钱啊!”
“我买种子掏了3万元,把钱退我不就结了吗。”
“钱已经入了帐,拿不出来了。”
经再三央求,唐维君又用车拉上技术员王兴敏到他的铁丰农场看种子,王兴敏也认为杂质确实多了些,还抓了一把带回来给高继有看。高继有骂骂咧咧地终于同意唐维君把写有“浩油11号”的11袋种子(共1100斤)退掉10袋。
时至今日,唐维君肠子都悔青了,他还是太相信高继有,太相信乡政府了。自5月24日起,唐维君分3次把所谓“青油9号”播进地里,用种量近5000斤(筛去杂质),共播种1590亩。到6月中下旬,菜苗刚长到8至10公分就全部提前开花。阳光下,远远望去,上千亩地如湖似海,黄澄澄地直晃眼。曾经种过油菜的唐维君知道,按正常生长期,油菜应长至50至60公分才开花。
太反常了,这是什么狗屁种子啊!唐维君忧心如焚。
又过一个多月,油菜结荚了,可荚里除了瘪子就是残粒。唐维君两口子瞅着这大片的油菜地,两眼血红,肝胆欲碎。两年来为在北疆乡开荒创业,在农场基本建设、资金、机械、油料、化肥、农药及人工方面,唐维君不惜血本甚至不惜举债,做了大量投入,此刻他不敢相信却又不得不信:他用的是假冒伪劣种子,他上当了!看这样子,上千亩地基本上颗粒无收,所有投入根本无法收回,他的家业就此毁于一旦!
据初步统计,唐维君损失达53万元。
是他的播种技术问题吗?不。数十天里,唐维君多次跑去看其他农户包括北疆乡政府的油菜地,凡是用同类种子的,都提早开了花,荚中无籽或只有可怜的几粒。但他们购种量都比较少,唐维君是占全乡用种量近一半的大户。他疯了似地到处找高继有,请他到地里看。高继有不肯去,说:“你都整不明白,我能整明白吗!”并让他去找主管农业的副乡长张海滨,张海滨明白这是“烫手的山芋”,碰不得,说:“种子是高乡长整来的,我不管,我也不懂。”
唐维君再三追问:“这些种子到底有没有手续?”
张副乡长被问急了,破口大骂:“操他妈的!啥都没有,连发票都没有!这事儿都是高继有一手操办的,找我有什么屁用!”
唐维君红眼了。听说高继有到县里开会,唐维君开车追到县里,一定要他给个“说法”。高继有被追急了,骂道:“就你小子多事!”无奈之中,高继有承认,这批油菜种是北疆乡政府从大兴安岭地区农委下属的科教科购进的,经办人是科长黄桂荣(女)、李光旭。而科教科是从内蒙古牙克石市种子有限责任公司购入的。高继有决定通过农委科教科,找牙克石市种子公司派人前来调查。
1998年7月25日,地区农委科教科职员李光旭陪同内蒙古牙克石市种子公司的毛庆国、孟繁武,到了唐维君的油菜地。唐维君朝他们要种子的“三证”——这是国家《种子法》明文规定的,即种子经营单位必须提供“种子质量合格证”、“种子检疫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牙克石种子公司的人支支吾吾,承认没有,只拿出一张所谓“品种简介”。
唐维君问:“你们提供的种子就一个品种吗?”
答:“是,都是‘青油9号’。”
“为什么有十几个袋子写着‘浩油11号‘,其余袋子根本没有任何注明?而且包装袋内外没有任何标签?”
牙克石种子公司的人回答:“不知道咋回事。”
第二天一大早,怒火满腔的唐维君把高继有、李光旭及牙克石种子公司的毛庆国、孟繁武等人堵在北疆乡政府会议室。他从兜里掏出一台小录音机,砰地往桌上一放,说:“我的整个家业都毁了,你们说,这事咋办吧?”
其实唐维君并没按下录音键,他也不认识这个键。但就这个小小录音机把在场所有人的脸都吓白了,他们面面相觑,一声不吭,大气儿都不敢喘。过后,他们以“上厕所”、“打电话”等各种借口,溜出会议室。牙克石种子公司的两人就此逃之夭夭,乡长高继有从此也甩手不管了。
曾经拥有百万资产的农民唐维君,而今家业被毁、前途被毁、希望被毁,从此被迫走上漫漫的告状之路,这是他惟一的求生之路。
决死农民的悲惨际遇官场:良知与冷漠的对撞与搏击(1)
本节,笔者将向读者披露唐维君在告状之路上的种种际遇。笔者认为,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本案的意义已经超越了唐维君的个体悲剧,令我们深思和警醒的是:在我们党宣布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在自己旗帜上的历史性时刻,唐维君所走过的某些单位和部门,在行动上真正把执政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自觉代表和维护人民的利益并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还有多么艰难的路程要走。弄权贪利、文过饰非、官场人情、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这类丑恶现象决不是尘土,拿条扫帚打扫一下就可以清除干净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是会上讲讲,喊几句口号就能够落实的。这实际上是需要全党认真对待的一场伟大而艰巨的思想斗争。正义与邪恶,良知与冷漠,人情与法律,事实与谎言,时时处处进行着激烈的对撞与搏击。
历史相信眼泪。人民看的是行动。
1
1998年7月28日,唐维君和另一受害农民吕端臣,来到呼玛县工商局投诉。刘丽华局长亲自接待了他们,那热情的态度和笑容让唐维君和吕端臣感到透心的温暖。刘丽华责成法制科王鹏、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梁白剑负责处理此案。王、梁二位立即高效率地开展工作,做笔录,到乡政府调查,随唐维君到地里拍照、取样,确认了种子为“三无”产品,并无发票,无说明书。几天后,唐维君又去县工商局问情况,正碰上工商局把县农业局局长武长富请去商量此案。武长富对唐维君说:“我听说你的事情了,你是不是本地人?”
唐维君听出他的弦外之音,有点不快:“我是冲着县里的招商政策来的,是不是本地人和假种子有什么关系?”王鹏见状,赶紧把唐维君推走了。不知内里究竟有什么奥妙,反正自此县工商局领导的态度突然模糊和冷淡下来。刘丽华局长让唐维君掏5000元,去省里有关部门做种子鉴定。王鹏明确表态:“根据《国家种子管理条例》第38条,这个种子明显是‘三无产品’(即无三证),而且什么手续都没有,凭这个就可以做出处罚,还搞什么鉴定!”刘丽华竟然一声不吭,离座而去(笔者按:2002年,刘丽华因其它原因被免职。王鹏已提前退休,他至今保留着有关唐维君一案的全部卷宗,他表示,只要他活着,愿意随时为唐维君一案出庭作证)。自此,呼玛县工商局将此案搁置,再无态度。
2
县里解决不了,唐维君、吕端臣被迫上访到地处哈尔滨市的黑龙江省农委种子管理局。
1998年8月31日,省种子局组成9人专家调查组(组长为省种子局法规办主任魏海良,成员大多为农业专家。调查组出行的全部费用由唐维君负担,总计花费近7000元)。如今真不愧是网络化的信息社会,消息传得快极了。调查组从哈尔滨出发到黑河市的路上,各成员的手机就不断地响,魏海良生气地请他们把手机全部关掉。到达呼玛县宾馆的当晚,正碰上在此恭迎的北疆乡乡长高继有、县农业局局长武长富、大兴安岭地区种子管理站站长孙兴安等人在饭厅聚餐喝酒。组长魏海良当即决定回避他们,改住县石化宾馆。
一路车马劳顿,晚8时余,调查组正在石化宾馆餐厅吃饭,门突然开了,喝得醉醺醺的武长富倒背双手晃进来,劈头就问:“谁是省调查组组长?”
魏海良答:“我就是,你是谁?”
武满不在乎地说:“我是县农业局局长武长富,你们省调查组的腿儿也太不值钱了,呼玛县有20000多垧地,唐维君那100多垧地瞎了算个啥?跑这么远来,值吗?”
魏海良愤怒已极:“你居然还是农业局长!我明确告诉你,别说100多垧地,就是两垧地的种子出了问题,我先查你!”
武长富的酒顿时吓醒了一半,悻悻说:“有那么严重吗?”
魏海良正色说:“你作为农业局长,对农民的事情和困难漠不关心,有这么当局长的吗!你还有什么事?没事就请离开,我们要休息了。”
9月1日,调查组抵达北疆乡政府,索要种子的有关手续及三证,没有。接着到唐维君的地块进行了录像、取样。此时已是初秋,地里荒草萋萋,所有油菜已经枯干萎黄,豆荚绝大多数是瘪的,有籽粒的不少还是残损粒。1590亩地几近绝产已是不争的事实。
9月2日,调查组中的6位农业专家集体做出鉴定报告,报告基本陈述了有的地块“基本绝产”,有的地块“瘪粒较多,发霉粒较多,大小不均。”等实况。其内容则聪明地吸纳了乡政府和农民代表唐维君、吕端臣、周才等人各自的陈述意见:
一、该品种未经本省审定,没经过试验,就大量购进、大面积推广种植是不科学的,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
二、按北疆乡政府的说法,本地发生长期阴雨,是“造成减产的客观原因”(笔者按:错!现状已近绝产。而且,据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权威资料显示,1998年全年降雨量比上年少4~6毫米。附近的扎兰屯马场种植的品种为“格劳柏”油菜,距唐维君地块不过5公里,同年亩产高达250斤)。
三、种植者对油菜栽培技术不够了解,加之购种者没提供技术指导(错!1994年,唐维君曾种植“格劳柏”品种油菜1050亩,获纯利近20万元),是减产的“主观原因”,等等。
奇怪的是,鉴定书没有提及这样的基本事实:按国家有关法规,北疆乡根本无权经营种子!更没有提及:这批种子没有三证、产品说明书及任何手续,把这种来路暧昧的种子卖给农民是完全违法的!
根据调查组的鉴定意见,省农委种子管理局正式要求大兴安岭地区农委种子管理站对此案做出处罚决定(请注意,这批种子是同属大兴安岭农委的科教科从牙克石市购进的,这意味着,从地区农委这个层面上说,将由造成如此恶劣后果的单位自己“处罚”自己的违法行为)。
结果是可以想象得到的。地区种子管理站一直置若罔闻,顶着不办。案件拖下来了。
决死农民的悲惨际遇官场:良知与冷漠的对撞与搏击(2)
3
其他几位上访农民挺不住了,一是他们种植量比较少,损失也就小;二是同官僚们做斗争是要花费许多时间、费用和精力的。按兵书上的说法,官僚主义者们是“以逸待劳”,而且衣食无忧。而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们告状要花路费、食宿费,他们没钱,他们还得种地、活命。可唐维君不行,当初他投入太大,现在血本无归,已近倾家荡产,必须讨个公正的“说法”。于是,唐维君继续来往奔波于县、地区首府加格达奇市和省城哈尔滨之间。
一封告状信被有关部门送至省政府领导的办公桌上,副省长王宗璋做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在省领导批示的压力下,时隔半年多,1999年4月20日,大兴安岭地区种子管理站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份所谓“处罚书”颠倒黑白,充满谎言,只字不提种子是非法的“三无”产品,完全回避了这批种子是由地区农委科教科和北疆乡违法购入经营的基本事实,强词夺理地声称“当地气候异常”、“种植者不懂技术”等所谓“客观原因”,公然谎称种植“青油9号”的其他农户都有亩产几十斤的收成(笔者按:一、是否“青油9号”,存疑;二、这可怜的数量也算收成吗?三、2000年1月,据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官李海春所取的高继有询问笔录,高当时承认:“我们乡政府也种了75亩,也加强管理了,可长得不好,由于还抵不上收割费用,就弃收了”)。“处罚书”最后决定,由北疆乡农技站“赔偿”唐维君损失费24391。53元。
此案与乡农技站何干?一纸谎言,轻描淡写,就想大事化小,金蝉脱壳,滑脱地区农委和乡政府坑害农民的责任!
唐维君当然不服,于5月6日将《复议申请书》送达省种子管理局。在法规办主任魏海良主持下,6月16日,省种子局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坚决果断地决定“撤消大兴安岭地区种子管理站的《处罚决定书》”。
这是一份难得的充满正义和正气、真正体现执政为民精神的好文件,今天读来依然令人荡气回肠!文件严正指出,大兴安岭地区种子管理站的《处罚决定书》存在“主要事实不清”、“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适用依据错误”、“专家意见作为依据使用不当”等原则性错误,明确提出,“依据县政府批准调入的这批未经审定的油菜品种是非法的”,“绝大部分地块已经绝产或基本没什么产量”,“种子是造成减产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该文件要求大兴安岭地区种子管理站“重新做出处罚”。
在“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抵抗是顽强和满不在乎的,一拖又是3个月。经唐维君更为顽强的催问和省种子局的再三催办,大兴安岭地区种子管理站被迫做出《重新处罚决定》。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份“目无王法”的文件。该决定违反国家颁布的《行政复议法》中“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做出“相同行政行为”的规定,公然抗拒省种子局的《决定书》,决定“维持”原来的处罚意见。
小小的地区种子站居然敢于对抗国家法规,与省种子管理局公开“顶牛”,是何道理?容待后文分析。
农民唐维君只能依法办事,于是按规定再次向省种子管理局提出《复议申请》。
省种子管理局的权限到此为止。他们觉得很是无奈,从此没有下文。唐维君再去找,他们只能催催、问问。面对如此顽固的“地方保护主义”堡垒和带有明显“既得利益集团”色彩的违法行为,他们显然束手无策了。
4
继续抗争!万般无奈的唐维君向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寄送了一封举报信,状告北疆乡乡长高继有犯有“玩忽职守罪”。1999年11月1日,省人大司法委员会将该信批转省人民检察院,要求认真查处。
2000年1月,省检察院、大兴安岭地区检察分院、呼玛县检察分院组成联合专案组(组长为省检察院法纪局干部李海春),先后调查询问了购入种子的北疆乡政府、地区农委科教科。4月,专案组又到内蒙古牙克石市种子公司调查(此行费用又由唐维君负担,共花费7000余元)。应当说,案情自此已经暴露:同一批种子,牙克石市种子公司竟然先后提供了两份自制发票!在“0211”号发票上注明的是“浩油11号”,在“0212”号发票上又改注为“青油9号”。这批种子到底是什么品种?为什么可以随便乱改,谁能说得清?
富有侦察经验的李海春调取了此前的“0204”号发票,该发票是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市房产段农场购入所谓“浩油11号”种子的凭据。经查,这个农场买的也是“三无”产品,种了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