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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202大乘广五蕴论讲记-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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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句身:这是表达完整意义的句子,用以诠释诸法的差别意义者。︽广论︾曰:
﹁谓于诸法差别增语为性,如说诸行无常等。﹂
此在︽百法纂释︾中则谓:﹁言句身者,单句为句,如菩萨等。二句为句身,如大菩萨等。三句以上为多句身,如文殊菩萨普贤菩萨等。以名诠自性,句诠差别故。﹂
十、文身:文者文字,身者聚义,一字为文,二字为文身,三字以上为多文身。︽广论︾曰:
﹁云何文身,谓即诸字,此能表了前二性故;亦名显,谓名句所依,显了义故;亦名字,谓无异转故。前二性者,谓诠自性及以差别。显谓显了。﹂
此在︽百法纂释︾中则谓:﹁言文身者,文即是字,能为名句二所依故。若不带诠只名字,如字母及等韵之类,但只训字,不能诠理。若带前名文,如经书字,能诠之文带所诠之义理故。﹂
十一、生:于色心诸法,本无今有曰生,也就是事物的生起与形成。︽广论︾曰:
﹁云何生,谓于众同分,所有诸行,本无今有为性。﹂
此在︽百法纂释︾中则谓:﹁言生者,先无今有。﹂
十二、住:已生之后,在因缘相续条件下的存在曰住。︽广论︾曰:
﹁云何住,谓彼诸行相续,随转为性。﹂
此在︽百法纂释︾中则谓:﹁言住者,有位暂停,或五十六十年间也。﹂此则专指人之寿限而言。
十三、老:有情由生到死,于念念相续存在期间,身体衰朽变化曰老。︽广论︾曰:
﹁云何为老,谓彼诸行相续,变坏为性。﹂
此在︽百法纂释︾中则曰:﹁言老者,住别前后,不同前生后死,自少而壮,壮而老,曰衰变名老。﹂
十四、无常:无常指世间事物的生灭迁流,变化无常,自有情而言,就是死。︽广论︾曰:
﹁云何无常,谓彼诸行相续,谢灭为性。﹂
此在︽百法纂释︾中则曰:﹁言无常者,今有后无,乃死之异名。盖生名为有,以有生必有死故,不如寂莫常住之无为,是恒有也。灭名为无,无非恒无。如人死此生彼,不如兔角之常无也,以不同无为之常有,不同兔角之常无,故曰无常。﹂
 流转以下十法
不相应行二十四法,︽广论︾中列名的只有以上十四法,流转以下等十法,︽广论︾中以﹁如是等﹂三字赅括了。现在以︽百法纂释︾中的顺序,参照︽瑜伽师地论︾的诠释,分别叙述流转等十法如下:
十五、流转:一切因缘和合的有为法,迁流变异,相续不断,就是流转。这在有情而言,一般称之为轮回。︽瑜伽师地论︾曰:﹁云何流转,诸行因果相续不断性,是谓流转。﹂此在︽百法纂释︾中则谓:﹁言流转者,谓因果相续,由因感果,果续于因,前后不断,故曰流转。﹂
十六、定异:定者决定,异者不同,善恶因果,决定不同而不杂乱。如瓜种不生豆苗,豆种不生瓜蔓者是。︽瑜伽师地论︾曰:﹁云何定异,谓无始时来,种种因果决定差别,无杂乱性。如来出世,若不出世,诸法法尔。﹂此在︽百法纂释︾中则谓:﹁言定异者,谓善恶因果,互相差别,以善因必感乐果,恶因必感苦果,一定永异,故曰定异。﹂
十七、相应:相应者,契合相顺之谓,由因而有果,果与因相应。︽瑜伽师地论︾曰:﹁云何相应,谓彼彼诸法,为等言说,为等建立,为等开解,诸胜方便,是为相应。﹂此在︽百法纂释︾中则谓:﹁言相应者,谓因果事业和合而起,以因能感果,果必应因,不相违故。﹂
十八、势速:一切因缘和合的有为法,生灭变化,迅速流转,剎那不住,假立势速之名。︽瑜伽师地论︾曰:﹁云何势速,谓诸行生灭相应速运转性,是谓势速。﹂
此在︽百法纂释︾中则谓:﹁言势速者,谓有为法上游行迅疾之义,如日月往来,无情变坏,有情迁谢,自少而壮,壮而老,心念生灭,鸟之飞,兽之走,月运电奔,皆此所摄故。﹂
十九、次第:次第即顺序,诸法因果流转,有一定的顺序。︽瑜伽师地论︾曰:﹁云何次第,谓于各别行相续中前后次第一一随转,是谓次第。﹂此在︽百法纂释︾中则谓:﹁言次第者,为编列有叙,如甲乙丙丁令不紊乱,君则尊、臣则卑,父则上、子则下,而有左右前后之类。﹂
二十、时:时即时间,是诸法相续的分位。︽瑜伽师地论︾曰:﹁云何时,谓由日轮出没增上力故,安立显示时节差别;又由诸行生灭增上力故,安立显示世位差别,总说名时。﹂此在︽百法纂释︾中则谓:﹁言时者,谓过现未来,成住坏空,年月日夜之类。﹂
二十一、方:方是空间分位,如东南西北,前后左右等。︽瑜伽师地论︾曰:﹁问:依何分位建立方,此复几种,答:依所摄受诸色分位建立方,此复三种,谓上下傍。﹂此在︽百法纂释︾中则谓:﹁言方者,谓色之分齐,在东方则曰东方之色等,故曰色之分齐。如四方六合,十方上下之类。﹂
二十二、数:数即数目,如一二三四、个十百千等。︽瑜伽师地论︾曰:﹁云何数,安立显示各别事物,计算数量差别,是名为数。﹂此在︽百法纂释︾中则谓:﹁﹁言数者,度量诸法之名,如权衡升斗丈尺等,或一、十、百、千之类。﹂
和合性:诸法因缘和合,不相乖背。如水土之相和,涵盖之相合。︽瑜伽师地论︾曰:﹁问:依何分位建立和合,此复几种,答:依所作支无阙分位,建立和合,此复三种,谓集会和合,一义和合,圆满和合。﹂此在︽百法纂释︾中则谓:﹁言和合性者,谓于诸法不相乖反。和如水乳和,合如函盖合也。﹂
二十四、不和合性:诸法因缘乖离,不相和合。如冰炭不可同炉,熏莸不可同器。︽瑜伽师地论︾曰:﹁问:依何分位建立不和合,此复几种。答:与和合相违,应知不和合,若分位,若差别。﹂此在︽百法纂释︾则谓:﹁不和合者,谓于诸法相乖反故。如眼与耳了不相触。﹂

第十讲、识蕴||前六识

 云何识蕴
在五蕴中,列为第五位蕴的是识蕴。︽大乘广五蕴论︾曰:
﹁云何识蕴,谓于所缘,了别为性,亦名心,能采集故。亦名意,意所摄故。若最胜心,即阿赖耶识,此能采集诸行种子故。又此行相不可分别,前后一类相续转故。又由此识从灭尽定、无想定、无想天起者,了别境界转识,复生待所缘缘差别转故。数数间断还复生起,又令生死流转回还故。
阿赖耶识者,谓能摄藏一切种子,又摄藏我慢相故,又能缘身为境界故。又此亦名阿陀那识,执持身故。
最胜意者,谓缘藏识为境之识,恒与我痴、我见、我慢、我爱相应,前后一类相续随转。除阿罗汉圣道,灭定现在前位。
如是六转识,及染污意,阿赖耶识,此八名识蕴。﹂
关于对识蕴的诠释,在无着菩萨所造的︽阿毘达磨集论︾中,说的更明白一点:﹁云何建立识蕴,谓心、意、识差别。何等为心,谓蕴界处习所熏一切种子阿赖耶识。亦名异熟识,亦名阿陀那识,以能积集诸习气故。
何等为意,谓一切缘阿赖耶识,思度为性,与四烦恼相应,谓我见、我爱、我慢、无明,此意遍行一切善不善无记位,唯除圣道现前,若处灭尽定,及在无学地,又六识以无间灭识为意。
何等为识,谓六识身,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何等眼识?谓依眼、缘色、了别为性。何等耳识?谓依耳、缘声、了别为性。何等鼻识?谓依鼻、缘香、了别为性。何等舌识?谓依舌、缘味、了别为性。何等身识?谓依身、缘触、了别为性。何等意识?谓依意、缘法、了别为性。﹂
什么叫做识呢?︽大乘义章︾曰:﹁识者心之异名﹂,是了别的意思。心对所缘之境的了别,名之为识。︽成唯识论︾卷一曰:﹁识谓了别﹂。︽大乘止观︾卷二曰:﹁对境觉智,异乎木石名为心,次心筹量名为意,了了别知名为识。﹂心为集起之义,意为思量之义,识为了别之义,在唯识学上,这三个名词虽可互相通用,然其实体各别,如次第配之于八识,则集起之心是第八识,思量之意是第七识,了别之识是前六识。
唯识宗立八识心王之名。此八识,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唯识宗不说心而说识,佛法上谓之方便。事实上,识即是心,亦即是意,心、意、识三者,同体而异名。小乘佛教建立六识,没有第七、八识,但在文字中已有七、八二识的含义,如印度僧伽跋陀罗︵众贤︶造︽顺正理论︾,卷十一谓:﹁心、意、识体虽是一,而训词等义类有异,谓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别故名识。﹂集起故名心者,即是第八阿赖耶识;思量故名意者,即是第七识末那识;而了别故名识者,即是前六识||眼、耳鼻、舌、身、意六识。
唯识宗将一心析为八识者,无非是破遣我人﹁实我﹂的执着。原来我人通常执着于实我实法,把宇宙万有视为实体,因此我人说到﹁心﹂时,把心视为一个整体的东西存在。唯识家为对治此等观念,乃以分析的方法,解析此心为八,以此心不是一个整体的东西,来破遣﹁实我﹂的执着。现在依前五识、第六识、第七识、第八识的次第诠释如下。
 前五识
前五识,是眼、耳、鼻、舌、身的总称。这是我人的五种感觉器官,是依于眼、耳、鼻、舌、身五根,而生出的五种认识作用。这五识的作用是:
一、眼识﹕依于眼根,缘色境所生起的了别认识作用
二、耳识﹕依于耳根,缘声境所生起的了别认识作用。
三、鼻识﹕依于鼻根,缘香境所生起的了别认识作用。
四、舌识﹕依于舌根,缘味境所生起的了别认识作用。
五、身识﹕依于身根,缘触境所生起的了别认识作用。
前五识之名称,有随根立名与随境立名两种方式。随根立名者,是随所依之根,而立五识之名。即依于眼、耳、鼻、舌、身五根,而立五识之名。随境立名者,是随其所缘之境,而立五识之名。前五识所缘之境是色、声、香、味、触五境,以其了别的尘境之名,而立色、声、香、味、触五识之名。识之生起,必有所依,前五识之生起有四种依,若缺任何一种,识则不生,此四种依为:
一、同境依:谓依于眼、耳、鼻、舌、身五根,此五根与五识共取现境,曰同境依。
二、分别依:谓依于第六识,前五识任何一识生起,意识与之同时俱起,与前五识同缘色声等境,而起了解分别作用,曰分别依。
三、染净依:谓依于第七识,第七识与﹁四烦恼常俱﹂,是染污识。前五识本来无染,但以无始以来受第七识影响,亦成有漏,故此第七识是前五识的染净依。
四、根本依:谓依于第八识,第八识是根本识,前五识依第八识而得生起,故以第八识为根本依。
五识缘境,各不相同,眼识所缘者为色境,耳识所缘者为声境,鼻识所缘者香境,舌识所缘者为味境,身识所缘者为触境。关于﹁五境﹂,在本文第三章已予叙述。前五识是心王,心王生起,必有心所相应。与前五识相应的心所,各各有三十四个,即遍行心所五个、别境心所五个、善心所十一个、中随烦恼心所二个,大随烦恼心所八个,及根本烦恼中的贪、瞋、痴三心所,共为三十四个,︽八识规矩颂︾曰:﹁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贪瞋瞋。﹂即指此而言。
 第六识
第六识又名意识,这是我人心识活动的综合中心,也就是我们攀缘外境的缘虑心。此识是依于意根、即第七末那识,所生起的了别认识作用。其认识的作用有二方面,即五俱意识与独头意识。五俱意识是配合前五识,认识色、声、香、味、触的作用;独头意识是单独生起,其认识的对象是抽象的概念、即所谓﹁法境﹂。在其认识作用中包括着推理、思考、判断在内,且不受时间的限制,而通于过去、未来、现在。
五俱意识是在前五识任何一识生起时,即与之俱时而起,发生其了解分别的作用,故称为五俱意识。此又称为明了意识,以其能够明了缘取相应的外境故。五俱不是同时五俱,而是或一俱,或二俱,或三、五俱,视缘而定。五俱意识即:
一、意识与眼识同起,发生其分别作用,称眼俱意识。
二、意识与耳识同起,发生其分别作用,称耳俱意识。
三、意识与鼻识同起,发生其分别作用,称鼻俱意识。
四、意识与舌识同起,发生其分别作用,称舌俱意识。
五、意识与身识同起,发生其分别作用,称身俱意识。
意识与前五识任何一识俱起,同缘外境时,有五种心念次第生起,以发生其了解分别的作用,此称为﹁五心﹂。五心即是:
一、率尔心﹕意识初对外境,于剎那间的轻率了别。
二、寻求心﹕于率尔了别之后,进而生起寻求作用。
三、决定心﹕意识寻到目标,进而决心了别。
四、染净心﹕意识于了别外境后,对于怨亲顺违等境界,所生起的染净之心。
五、等流心﹕染净之心相续,即叫做等流心。
以上五心,顺次生起,而前五识之染净,必定由意识为之引导。意识的染净心虽是一剎那,而前五识的染净是多剎那。
另一类独头意识,又名不俱意识,是不与前五识同时俱起,而单独生起的意识。此复有四种,称为散位独头意识,梦中独头意识,定中独头意识,狂乱独头意识。分释如下:
一、散位独头意识:此又称独散意识,即不与前五识俱起,而单独发生作用的意识。此识生起时,或追忆过去,或筹计未来,或比较推度种种想象分别,或意念游走东想西想,称之为独散意识。这在佛法中叫做﹁打妄想﹂。
二、梦中独头意识:这是在睡梦中,缘梦中境界而生起的意识。
三、定中独头意识:这是在禅定中,缘定中境界所生起的意识。
四、狂乱独头意识:狂是颠狂,乱是杂乱,如精神病患者,他独言独语,或辅以肢体动作,别人不知所以,事实上他的意识、也是缘着他自己幻想的境界而活动。
前六识生起,对外攀缘六尘境,是受着四种力量的驱使。此四种力量是欲力、念力、境界力、数习力。︽瑜伽师地论︾曰:﹁六识取境,由四因故,能令作意,警觉趣境。﹂此四种因力为:
一、欲力﹕欲是希望,如果心于彼境,生起爱着,则于彼处生起作意力。
二、念力﹕念是记忆,如果心于彼境,生起记忆,则于彼处生起作意力。
三、境界力﹕谓识所缘境界,或极可意,或极特殊,则心于彼境,生起作意力。
四、数习力﹕就是习惯力,如果识于某种境界,已极谙悉,则于彼处生起作意力。如穿越马路,听到汽车声,自然提高警觉。
意识恒时现起,发生其了别外境的作用,它有如一具马达,通上电流后即一直转动不停。但在五种特殊情况下,意识功能隐没,成为﹁无意识状态﹂,此称为﹁五位无心﹂。
︽唯识三十颂︾曰:﹁意识常现起,除生无想天,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此五位无心的情况是:
一、生于无想天:外道修行,生于无想天,寿命五百大劫,在此期间意识不起。
二、入无想定;外道修行,入无想定,前六识不起现行。
三、灭尽定:修此定者,前六识不起现行,第七识染心所亦不起现行。
四、睡眠:深度熟睡而无梦者,意识不起现行。
五、闷绝;俗称昏迷,医学上谓﹁无意识状态﹂,这是由于大惊怖、大剌激,或剧痛昏晕的情况下,前六识不起现行。但第七、八识仍恒时相续,故闷绝并非死亡。
心识的思考模式有三种,称为三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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