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乱的经济学-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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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中旬我已经写完了本章。但是2001年的历史似乎专门想为本章的论述作注解。就在本章的写作已经完成之后,9月27日瑞士的楚格州议会又遭到了一位名叫雷巴舍的男子的冲锋枪扫射,包括州议会议长和政府官员在内的14人身亡。行凶者又是一个象麦克维那样的“追求自由者”:雷巴舍1970年就因为猥亵儿童、破坏遗产和流氓暴露癖等被判刑18个月;这次行凶是因为他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吵后,向法院提出了对州政府官员的诉讼,而州法官拒绝受理。这次的凶杀案之后,瑞士各级政府机构纷纷加强了保安措施,数百年来瑞士传统的政府不设防时代宣告结束。
小小的瑞士可以说是欧洲联邦制自由民主制度的典范。但就是在这里,自由主义的政策也碰到了同样的危机,而且这个危机并不来源于外部,而是来源于自己本地的公民内部。正如本章第四节所指出的,现实当中的“追求自由者”利用了自由主义的政策和宣传而为所欲为。在现代的技术条件下,这种为所欲为造成了巨大的灾祸,严重地伤害了许多人的自由以致生命。这又迫使这种“自由的国家”或多或少地放弃自由主义政策:从此以后,至少普通人参观瑞士政府机构的自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了。正如本章前边所说的,是普通的“追求自由者”们的行动葬送了自由主义的制度和政策。
第五章 多种多样的经济体制
本章讨论经济体制的多样性问题,顺便驳斥经济学界的那种盲目追随美国的思潮。这种思潮实际上是认为,只有一种最优的经济体制,而美国就体现着这个最优的经济体制,它是我们唯一的学习榜样。
经济自由主义的大师米塞斯曾经断言,美国的制度就是全人类未来的制度,所有国家的经济将来都会变成美国那样的极为自由的市场经济。1989年,当东欧集团各国决定转向西方式的社会制度时,日裔美国作家福山发表了惊人的论断:“历史已经终结,全人类都将实行美国式的民主和自由经济”。福山的这一论点确实代表了20世纪90年代的世界性思潮。在这个刚刚过去的10年中,争先恐后地向美国学习已经成为全世界的潮流。不仅实行传统计划经济的国家在参照美国的制度向市场经济过渡,连与美国的模式有很大差别的其它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如北欧的各个“福利国家”)也在向美国的模式靠近,按照美国的榜样修改自己的经济体制。
在经济自由主义者们看来,米塞斯的断言有着可靠的理论根据:正统的经济理论强调完全竞争是最优的经济体制,它能够保证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效率;而经济自由主义者们认为,只要政府尽量少干预经济,给予个人以尽可能大的经济自由,整个经济中就会形成充分的竞争。而在当代,美国是个人自由最多的国家。这就使当代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把美国的经济体制说成是最优的经济体制,并且要以它为榜样来塑造所有国家的经济体制。
本章将彻底揭穿经济自由主义者的这一神话,从根本上说明,在不同的历史条件和文化传统下,最优的经济体制是不同的。由于各个国家、各个地区的历史条件和文化传统差别很大,就造成实际的经济体制的多样性。
由于篇幅所限,这一讨论只能局限于很小的历史视野。本章只讨论市场经济类型的多样性,而且涉及的市场经济类型也仅仅是当代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所具有的模式。这样作的一个原因是,我们讨论的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文化传统下最优的经济体制;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经济体制上已经相当成熟,因而可以把它们现在已有的市场经济模式就看成对它们各自来说是最优的。 ?
第一节 各种市场经济模式的不同之处
市场经济的不同模式之间可能有很大差异,但这并不妨碍它们具有共同的根本特征。分散的决策和再通过市场交换来协调分散的决策、主要依靠市场交换来配置资源,这是一切市场经济所共有的根本特征。如果一个经济不是主要通过市场交换来配置资源,它就不成其为市场经济了。
除此以外,当代的市场经济还表现出其它一些共同的特征:它们都以家庭为基本的消费单位,而生产和流通则主要靠由许多个人组成的企业来进行;政府至少要履行4种职责——维护基本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保证货币和金融业的稳定,提供最起码的社会保障,对垄断企业实行某种程度的管制。对于家庭、企业和政府的这些作用,本书第三章已经作了详细的论述。在这些方面,当代发达国家的各种不同的市场经济类型具有共同点。
但是,在当代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所共有的这些根本特征的基础上,仍然可以形成各种不同的市场经济模式。在当代的西方国家,不同国家的市场经济有许多互不相同甚至很不相同的地方。熟悉美国、西欧和日本情况的人都会发现,在西欧(特别是在法国),政府干预经济的领域比美国多得多,政府在许多领域对经济的管制也要严得多;日本大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方式与美国大企业有很大差别,日本人对自己所从属的企业和政府也远比美国人忠顺得多。不同国家市场经济的这些不同之处,不仅极大地影响着各个国家自身的经济状况,而且对整个世界经济的格局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为了系统地把握当代各个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之间的这些差别,我们归纳出并使用了一些“市场经济模式”。在这方面,我们确立了一套区分不同的市场经济模式的标准,依据这些标准来分析各种不同的市场经济的内部结构,并且据此得出了6种不同的市场经济模式。
当代各种市场经济模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市场交换所凭借的制度框架不同,市场交换与协调不同人的行动的其它方式有着不同的组合。而这些不同的制度框架主要体现为各种不同的社会机构和行为方式。
本书第三章已经指出,我们必须区分“市场经济”与“市场交换”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市场交换是人们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地彼此交换物品的行为,市场经济则是主要通过市场来协调不同的个人的计划与活动、来配置资源的经济。市场经济是由一个一个的市场交换行为结合而成的,但是市场经济不仅仅是由市场交换所构成。当市场交换式的经济关系在整个社会的经济关系中占了支配地位时,整个社会的经济体系就处于某种市场经济体制之下。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换在协调个人之间的经济活动上占支配地位,但是市场经济并不是完全靠市场交换来协调不同个人的活动;在任何现实的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所发生的关系都不会仅仅是市场交换关系。一方面,需要协调的不同个人的活动不仅仅是他们的经济活动,而人们的非经济活动通常都不是通过市场来协调的;另一方面,即使在协调不同个人的经济活动上,市场交换也不可能是唯一的方式。在现实存在的任何具体的市场经济中,市场经济的运转都必须凭借某些不同于市场交换的制度框架,都必须以某种方式把市场交换与其它的协调方式结合起来。
本书第三章的论述还告诉我们,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市场交换从来就不仅仅是纯粹的个人之间的事情,它往往要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机构、依照各种各样的社会习惯来进行。最经常地与市场交换发生关系的社会机构,是家庭、企业和国家政府。每一个这样的社会机构都由多个个人组成;而在每一个这样的社会机构内部,不同个人的活动通常都不是靠市场交换来协调的,而是靠其它的非市场交易的方式来协调的。许多社会习惯本质上是不同于市场交换的规则的,但是在某些现实存在的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换却常常是在不破坏这些社会习惯的条件下进行的。这些社会机构、社会习惯与市场交换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相互有机结合的整体,就是现实当中具体的市场经济。
这些社会机构、社会习惯与市场交换具有什么关系、以什么方式相结合,这构成了市场经济运转的制度框架;在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中,哪些领域不同个人的经济活动在多大程度上是由这些社会机构和社会习惯而不是由纯粹的市场交换来协调的,这些社会机构本身又以什么方式协调其内部成员的计划和活动,各种社会习惯在哪些地方协调哪些人的活动,这些也都决定着市场交换与其它的协调方式结合的形式。所有这些都决定着各种市场经济模式各自的特点,体现着各种市场经济模式的不同之处。
各种不同的市场经济模式都具有市场经济所共有的那些根本特征,又在市场交换与政府、其它社会组织和社会习惯的关系上表现出它们相互之间的不同之处。
分散地决策和再通过市场来协调分散的决策是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不允许由国家这一个中心通过行政命令来配置资源,决定每一个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为谁生产;也不允许国家的立法和执法活动过深地干预个人和企业的经济活动,由法律来决定它们生产什么、为谁生产、生产多少。也不可能由一个所有者(即使它是国家)去掌握全社会的全部资金和生产资料,因为这样的所有者为了保障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势必要控制和管制所有企业的经济活动,扼杀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没有企业之间的竞争,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存在下去。在市场经济中,不可能是人们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只听从一个人的指示,也不可能是每一个人的每一个行动都必须事先征得所有其它人的同意,因为在这样一种社会道德规范之下就不可能由个人来作出分散的决策。市场经济的运行结果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任何人都不可能事先完全预见到、完全控制得了的,因而市场经济所造成的不同个人的收入必定有相当大的差别,不可能很平等地分配收入,这种收入分配也不可能完全符合任何一种公平的标准(除了把市场运行的结果本身就当作公平这一种标准之外)。
尽管如此,在上述五个方面,现代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之间仍然可能有很大的差别。这五个方面是:国家的行政措施在多大程度上干预资源的配置;国家的立法和执法活动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作用的范围;由某一个社会集团公共所有的公有制的生产资料占全部生产资料的比例;在多大范围内在市场之外集体协调人们的经济行为;国家的经济政策在多大程度上以收入分配的均等化为目标。我们就是根据这些方面的差别来划分现代市场经济的不同模式的。
国家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来影响当代的市场经济。
国家可以通过其行政措施来在很大的程度上干预资源配置。这当然会弱化市场交换在资源配置上的主宰地位。但是,只要行政干预不超过一定限度,整个国家的经济体制就可以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市场经济,因为不同的市场经济依靠市场交换来配置资源的程度可以很不相同。
国家影响市场经济的另一个更重要的途径是它的立法和司法。现代的市场经济都处于法制国家之下,个人之间的争执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来解决。在这种法制国家的治理下,国家的法律调节什么、调节的范围有多大,国家有什么样的法律,法律上作了怎样的规定,都对市场经济的运行状况有着深远的影响。
掌握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社会集团的不同性质会造成不同的市场经济模式。市场经济分散决策的特性决定了直接支配生产资料的合法权利必须分散在许多个人中间,这些人中的每个人都在很大程度上享有自由支配他掌管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权利。但是这种直接支配生产资料的合法权力并不就是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法律上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体现的是某个人或某些人对生产资料的某些最高权利。在不同的市场经济中,掌握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社会集团可以具有不同的性质:迄今为止的市场经济通常都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绝大部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都掌握在私人手中。但是,也可以有相当大一部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掌握在某些社会集团手中,归这些社会集团公共所有。国家也可以是这样一种掌握公共所有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的社会集团。在现代的市场经济中,常常有很大一部分生产资料是归某些社会集团公共所有的。而归公共所有的生产资料在全部生产资料中占多大比重,这是决定一国的市场经济模式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社会习惯起着很大的作用。不同的社会习惯往往使个人的经济行为、个人之间的关系、个人与企业的关系在不同的市场经济中也很不相同。日本人至今仍然很重视建立长期的比较固定的关系,日本企业与员工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也存在着长期固定的关系。日本企业的经理与普通员工之间在收入分配上的差距比较小,对企业的经理的激励较多地是职务的提升而不是货币收入的增加,企业也轻易不解雇其员工。而美国的企业与员工、个人与个人之间则较多地是短期的金钱关系,这与日本的人际关系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日本人的行为与美国人的行为之间的这种差别,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于大陆欧洲人与美国人之间。
为了突出强调个人行为和人际关系上的这种差别,我们将日本式的市场经济归入“集体协调的市场经济”一类,而将美国式的市场经济称作“自由的市场经济”。在“自由的市场经济”中,社会集团对个人自由的强制性约束最小,这也反映在由各种社会集团公共所有的生产资料占全部生产资料的比重在这种经济中最低。由各种社会集团公共所有的生产资料占全部生产资料的比重很高的经济,则构成“公有制的市场经济”。在国家的干预和管理方面,美国式的市场经济也是国家对市场经济影响最小的,因而也名符其实地是相对“自由的市场经济”。在政府对市场经济影响较大的那些国家中,国家的影响有的主要是通过其立法和执法活动,这就形成了“法律规制的市场经济”;其它国家的政府则主要是通过其对资源配置的行政干预来影响市场经济。在后一种国家,如果政府干预资源配置主要是为了以行政手段来引导企业生产一定的产品,这就是所谓的“行政市场体制”;如果政府的干预主要是为了扩大低收入者所享受的社会福利,就会形成“福利国家”。
综上所述,可以把当代市场经济国家所采用的市场经济模式归纳为:
行政市场体制 如果在主要通过市场交换配置资源的同时,国家通过其行政措施在很大程度上干预资源的配置,弱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主宰地位,使国家的行政措施在某种程度上计划并调节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这就是“行政市场体制”或“计划指导的市场经济”。行政市场体制的一个主要标志是国家的指导性计划,另一个标志则是国有企业在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法国是工业化国家中实行“行政市场体制”的典型,东亚实行市场经济的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