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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混乱的经济学-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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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鲁格曼曾经很精确地概括说:“一个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的经营活动中总存在一些重要的往来:”如分布在不同国家的上下游不同工序间的联系,跨国的技术转移,通过管理而协调各国子公司的行为等等。“这些往来就是把跨国公司结合在一起的东西”。“但是,国际业务往来却不一定限制在一家厂商内部”。零部件可以在公司之外的开放性国际市场上购买和销售,“技术也能转让给其它厂商”(Krugman  and  Obstfeld,第7章第3节,160页)。而上边的讨论则更进一步说明了,如果在任何地方市场都是完善的,上述那些国际业务往来就必定不会限制在一家厂商内部,它们可以根本不必通过跨国公司而在开放性的国际市场上完成。
  
  当然,以克鲁格曼为代表的当代最优秀的正统经济理论家其实已经看到了市场的不完善对跨国公司存在的决定意义。克鲁格曼说:“跨国公司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实践证明在厂商内部进行”上述的国际业务往来“比在厂商之间进行更加有利”(Krugman  and  Obstfeld,第7章第3节,160页),而要理解这种相对有利性,就必须从市场的不完善出发。
  
  克鲁格曼总结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正统经济理论对跨国公司研究的新发展,把跨国企业的动机概括为“内部化”。在这种内部化动机的支配下,“扩大公司控制权是外国直接投资的基本目的”(Krugman  and  Obstfeld,第7章第3节,160、158页)。值得注意的是,自19世纪中期以来,强调资本主义企业以内部控制为目的历来是马克思主义等左派经济学的特征,而这些左翼的经济学从来就不承认市场的完善性。把跨国公司对其它国家直接投资的目的视为扩大公司控制权,就在实际上把市场不完善当成了理解跨国公司现象的基础。
  
  二、以等级制组织将不完善的市场内部化
  
  海默(S。  H。  Hymer)1960年的博士论文《国际经营:外国直接投资研究》第一个论证了外国直接投资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外国金融资产投资,开创了以外国直接投资(FDI)为对象的理论研究,标志着对外国直接投资和跨国公司理论研究的诞生。海默在其论文中首先指出,跨国公司之类的外国投资者必须具有某种垄断优势。此后对外国直接投资-跨国公司的理论研究基本上沿着3条不同的研究路线而发展:第一条路线运用产业组织理论,以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为前提;第二条路线将产业区位理论与跨国贸易理论结合起来,以完全竞争的市场为前提;第三条路线则以科斯的产权理论为基础,形成了所谓的“市场内部化”理论(朴商天,第一章第一节)。
  
  第二条研究路线显然还把说明的对象局限在完善的竞争性市场上。毫不奇怪,基于前边所说的原因,它虽然能够解释什么时候某种产品在哪一类国家生产这个“区位”问题,实际上却不能解释跨国公司为什么要把在母国之外的生产控制在自己手中。早就有学者批评这条路线上的研究不能说明企业直接在国外开发新产品并跨国组织生产的现象,当前对跨国公司的理论分析也不再重视按这条研究路线提出的理论假说。
  
  第一条研究路线强调对外国进行直接投资的企业必须拥有垄断优势,以抵销与东道国企业竞争上所遇到的不利因素,并且指出是市场的不完全导致了跨国公司拥有这种垄断优势。这种研究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市场的不完善和非竞争性是跨国公司存在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并且对20世纪最后几十年跨国公司的强劲发展作出了正确的预测。但是它的理论基础还不够深,不能进一步说明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市场的不完善,哪些因素使跨国公司具有了垄断优势。
  
  由于这个原因,可以把第三条研究路线看成是对第一条研究路线的补充和进一步发展,它也是现在正统经济理论对同一个公司在不同国家跨国组织经营的主流解释。英国经济学家巴克利(P。  J。  Buckley)和卡森(M。  Casson)以及加拿大学者拉格曼(A。  M。  Rugman)提出了这种市场内部化假说,强调企业在生产上使用的关键的中间产品和人力资本、知识、营销和管理技能等等的市场难以组织,这些物品的市场是不完善的;为了避免这些不完善的市场所造成的过高的外部成本,企业会建立内部的“市场”以替代外部市场;而这种跨越国界的内部化导致形成了国际直接投资和跨国公司(朴商天,第一章第一节)。
  
  克鲁格曼坦率地承认,“有许多理论”“解释到底是什么促进了内部化的进程”,“但它们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证据上都不如分布理论那般完备”(Krugman  andObstfeld,第7章第3节,160页)。在这些理论中,有两个比较有影响的观点分别讨论了为什么由跨国公司来从事两种特定的国际经济技术往来。
  
  第一种观点涉及由跨国公司组织的国际技术转移。巴克利等人的市场内部化理论认为,跨国公司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主要采取以技术优势为依托的外国直接投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在公司内部调配资源,既可以最大限度地保守技术秘密,维护其技术垄断地位,又可以最有效地利用公司的生产能力,形成公司一体化的规模经济,从而独占创新技术的特殊利润。技术转移的内部化又可以避免和消除与公司外边的人进行交易的各种风险,还可以采取区别性定价策略,使技术转移的内部价格的确定服从公司总体利润最大化的要求。此外,以技术优势为依托的外国直接投资方式还有利于减少投资东道国政府的干预,饶开贸易保护的各种壁垒,并可利用各国税法规定的不同,提高公司总体的获利能力(转引自朴商天,第一章第二节,16页)。
  
  克鲁格曼从理论上进一步概括了跨国公司的内部化给国际技术转移带来的好处:技术有时是能够出售或转让的,但是,在技术的转让过程中却存在极大的困难。首先,技术中的许多东西是无法被记录下来的,它体现在一组个人的知识中,且无法被包装和出售。其次,对一个潜在买主来说,也很难估价某种技术值多少钱:如果他与卖主知道得一样多,他就不需购买这种技术。最后,法律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往往无法界定清晰的范围,如果一家欧洲公司允许一家美国公司使用某项技术,可能会使别的美国公司找到某种方法来合法地模仿这种技术。而如果企业不是向国外出售技术而是通过设立外国子公司来充分利用其拥有的技术获利,以上所说的问题都可以消除(Krugman  and  Obstfeld,第7章第3节,160页)。
  
  有关为什么由跨国公司来进行国际技术转移的上述解释,可以称作跨国公司的“技术转移解释”。这个解释完全是从技术交易市场的不完善性出发的。这种不完善不仅表现在技术本身不象一般的商品那样易于交易,而且表现在单个企业往往是某种技术的垄断者。由此才产生了跨国公司在进行国际技术转移时的强烈保密欲望,也才使它千方百计地要防止自己的技术在投资东道国扩散。而内部化理论实际上指明了,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其实是跨国公司保守自己的技术秘密以避免其在东道国扩散而同时又利用其在东道国获利的最好方法。
  
  解释由跨国公司从事国际经济往来的第二种比较有影响的观点,进一步发挥了威廉姆森关于企业形成原因的学说,强调跨国公司的内部化在垂直一体化上带来的好处。如果某一国家的某个“上游”厂商生产的一种产品,是另一国家某个“下游”厂商的投入,当这两个厂商在经营上相互独立时,会带来许多问题:首先,如果两个厂商各自分别在“上游”厂商产品的供给和需求上具有垄断地位,它们之间就可能产生双边垄断式的冲突——上游厂商要尽量抬高其产品价格而下游厂商则努力压低其价格;其次,如果由于外生的原因造成该产品的供给和需求不确定,上下游厂商之间的合作就有大量的麻烦;最后,该产品价格的波动也会给双方带来过度的风险。而如果上游厂商和下游厂商合并为一家“垂直一体化”的厂商,就有可能避免或至少减少这些问题(Krugman  and  Obstfeld,第7章第3节,161页)。
  
  我们可以把上述第二种观点称作对于跨国公司的“垂直一体化”解释。这一解释的基础,是上游厂商产品的供给和需求都具有高度的垄断性,这样的市场当然是极不完善的。
  
  三、跨国公司的内部化给东道国带来的损害
  
  我们中国这样的第三世界国家主要关心的,当然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在我们中国这样的东道国的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影响。
  
  在这个问题上,近年我国对经济政策有重大影响的各界人士中存在着许多错误看法。这些看法片面地夸大跨国公司的外国直接投资给东道国带来的好处,低估甚至根本抹煞它对东道国经济的有害影响。抱持这一类看法的人绝大多数都没有经济理论上的依据,但是也有一些人想为这种看法找到经济理论上的根据,并力图以统计回归或计量检验来支持这些观点。个别经济学者在一知半解地阅读和转述了有关跨国公司市场内部化理论的某些文献之后,就大力宣传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如何有利于东道国的经济发展,以为市场内部化理论已经论证了外国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必定能提高东道国的经济效率。而在实际上,这只是对市场内部化理论的误解和误用,它的根源在于不明白将“外部性内部化”的制度安排在利益分配上的特性。
  
  首先必须明白,有关跨国公司的市场内部化理论并不能为我们提供一个明白无误的认识基础。克鲁格曼就明确指出,解释跨国公司内部化原因的那些观点“绝对没有象”正统经济理论对国际贸易的分析“那样严谨”,“这是因为组织经济学理论(即我们在试图发展跨国公司理论时所谈到的)尚处于‘婴儿’阶段”(Krugman  andObstfeld,第7章第3节,161页)。不仅如此,正如马库森(Markusen)所说,正统经济理论直到今日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分析体系和具体的结构形式来全面地说明外国直接投资行为(朴商天,第一章第一节,第6页)。匆匆忙忙地根据这样的理论假说来作出结论,就不可能不犯根本性的错误。
  
  更重要的是,即使完全依据现有的市场内部化理论,也不可能得出跨国公司的外国直接投资必定有利于东道国的结论。仔细地考察跨国公司内部化的上述那些理由,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跨国公司运营方式对上述那几方面问题的解决,是在增进跨国公司利益的前提下,而跨国公司之所以有动力以外国直接投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更是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没有人否认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的外国直接投资最大化了跨国公司自己的利益,但是,要据此得出结论,说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也必然最大化了东道国的经济利益,那就必须再加进一个前提,即跨国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必定会使其东道国的利益最大化。任何有逻辑头脑的人都知道,这样一个前提本身并不必然成立。而那些依据市场内部化理论来论证跨国公司必定有利于其东道国的人,实际上是陷入了这样一种立场上的错位,简单地把跨国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与东道国的利益最大化划了等号。
  
  因此,要正确地评价外国跨国公司的经营对东道国经济的影响,我们必须站在东道国的角度,直接根据衡量东道国利益的各种经济指标,如东道国居民的收入增长率、就业率、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的速度等等,来对跨国公司与其它的国际经济往来方式进行评价和比较。在这里,光看跨国公司本身的效益是立场的错位,就是光看GDP的增长率可能也是立场的错位,因为GDP的增长有可能只是反映了跨国公司利润的增加。
  
  在评价外国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经济的影响时,还要注意的一个方面是:拿什么国际经济往来方式与跨国公司投资相比。
  
  这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根本就不作比较。现在流行的论证跨国公司好处的方法,是搜集一些事例和统计资料,说明跨国公司为东道国投入了多少资金,转移了多少技术,创造了多少GDP。这种论证方法的片面几乎一望可知。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生产可能抢占了其本国企业的市场和资源,从而减少其本国企业的产出,使其本国的资金丧失了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减少了其本国企业从外国转移的和自主开发的技术。理论上这后一方面的消极作用完全可能超过前一方面的积极作用,那时跨国公司的经营对东道国就弊大于利。而只讲跨国公司本身的活动不讲其对东道国企业消极作用的作法,却必然会把弊大于利的东西说成是只有好处没有害处。
  
  还有一种作法是简单地把有跨国公司投资与没有跨国公司的状况作对比。许多经验研究甚至统计回归的思想基础其实在此。但是没有跨国公司投资的状况不是简单地无差别的同一种状况;由于国情、政策和人的行为的差别,没有跨国公司的状况可以分为相互不同的许许多多种状况。日本和韩国二战后的高速经济增长时期极少有外国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这可以看作是政策和人的行为造成的一种极“好”的没有跨国公司的状况;某个非洲或拉美国家的经济陷于停滞,它也可能根本就没有外国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这就是由国情和政府政策造成的“坏”的没有跨国公司的状况。
  
  我们研究的目的是为发展中国家找出最好的对外经济往来方式,不分好坏地把一切没有跨国公司的状况放在一起与有跨国公司的状况相比,甚至专门找最差的没有跨国公司的状况来与有跨国公司的状况相比,都是不合适的。合适的作法是把有跨国公司的状况与可能作到的最好的没有跨国公司的状况作对比。
  
  在这样的一些角度下来研究外国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经济的影响,我们仍然可以运用跨国公司的市场内部化理论。前边已经指出,这种理论确实已经说明了,可能有哪些原因使得对东道国进行直接投资更有利于外国的跨国公司。但是在作这种分析时,内部化理论往往给人留下一种印象,似乎它讨论的是如何解决跨国技术转移和生产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衔接之类的难题,这种难题的解决对跨国公司和东道国双方都有利;有的分析干脆让人觉得,由跨国公司把跨国技术转移之类的有外部性的业务内部化,就在跨国公司和其东道国之间达到了一种资源配置上的“帕累托效率”。
  
  市场内部化理论的这种论述方法,使许多人错误地相信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确实最有利于其东道国。给人留下这样一种印象,恰恰证明了内部化理论的不成熟,它没有清楚地说明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对经济利益分配格局所带来的变化。但是对内部化理论的这种错误理解也有另一方面的原因,那就是没有正确地认识“具有帕累托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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