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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日本关东军侵华罪恶史-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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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在严酷的劳动统制下井下矿工劳累致死。    
    日本侵略者为大量掠夺煤炭,实行“人肉开采”、“以人换煤”政策,每条巷道每车煤都凝聚着劳工的血汗。井下工人作业极为艰苦,原始的手刨肩扛,操作环境恶劣,矿工嘴叼油灯,背荷重载,要从百米甚至几百米深的坑下爬出坑口,一不小心就会连人带煤滚下坑去。每人每天必须用镐头刨二三吨煤,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完不成任务不准出坑并减少伙食供给。    
    据老人廉成山回忆:“1942年兴山二坑从关内招来1000多名18~30岁的工人,因干活时间太长,吃的全是橡子面和发霉的包米面,喝臭水沟里的水,到后来这些人只剩下90多人,其余的人都被活活累死了、饿死了。”鹤岗矿务局矿史办材料。    
    南山矿退休工人许延岭说:“康德六年(1939)为修南一东线铁路,从天津招来外包工600多人,日本人为加速对我煤炭的掠夺,不顾工人死活,逼迫加快施工进度,工人们吃不饱、穿不暖,披星戴月干着繁重的体力活,铁路尚未修好,人已累死500多,全部扔到东面的荒山坡上。”《鹤岗文史资料》第1辑。    
    二是野蛮的掠夺式开采、井下事故不断发生,导致矿工大批死亡。    
    日本侵略者为掠夺煤炭资源,采用“高落式”、“残柱式”等野蛮落后的采煤方法,塌方、冒顶、瓦斯爆炸等恶性事故使无数劳工葬身井下。据老工人姜长旺回忆:“我在兴山二坑干活,我们7个人下山(下坡的坑道)送40多米,我因去取钎子,等我回到场子时,40米无棚区全部塌方,那6个人全被埋里了。待我爬出来后,日本人硬说我偷懒没在井下干活,不容分辩就毒打一顿。”老工人卢本忠讲:1945年6月,西三槽作业场一次就冒顶18架棚子,除了在掌子面上干活的5人外,其余30多名矿工全被砸死,葬身井下。    
    恶性事故屡有发生,令人发指的是一项事故发生后,日本人竟人为地将发生事故的井口堵死,井下死难的矿工和事故后侥幸活着的人全堵在井下,生者被活活闷死。1943年1月6日鹤岗南山三坑发生瓦斯爆炸,事后日本人为保住井口,置井内工人生死于不顾,硬将井口堵死。以后清理现场时,好多人都死于井口附近,此次事故死亡矿工94人。原伪满鹤岗陆镜采炭所计划系、今鹤岗矿务局科研所退休干部,68岁的吴文海讲:“只要瓦斯爆炸,日本人都采用封住井口的办法,那年南山爆炸后,我跑去看到封住的井口,待井口重新打开后,抬出的死尸一大片。”    
    三是生活和医疗条件恶劣、瘟疫流行导致矿工大批死亡。    
    鹤岗煤矿工人生活极端贫困,吃的是玉米面、豆饼面、橡子面掺一起的“杂合面”。如果矿工有病或误工还要扣发口粮,劳工穿的是更生布或麻袋片,饥寒交迫,劳工染病又得不到治疗,死者甚多。    
    据老工人李春秋控诉:“伪满时期吃水困难,工人吃水沟里的水,水沟里经常漂着马粪和死尸。1939年霍乱病流行,哪一座房子里有人生病,鬼子和把头就用铁丝网将房子全围上,不许里面人出来,等人死了就抬出来扔到荒山坡。我们工棚就在现在万人坑下边,工棚死了人就扔进大坑里。”《黑龙江文史资料》第19辑。矿工孙永山说:“康德十年(1943)伤寒病流行,我们工棚里的工人李连义得了病,夜里把头来抬他,他还会说话,硬把他扔到工棚后边野狼出没的荒山坡上。第二天早上我去找他,只看到一只鞋。”1942年,从华北招来的劳工400余人,因天天吃橡子面,拉肚生病,最后只剩下30多人。    
    四是政治压迫、日伪把头随意残害矿工。    
    日伪法西斯统治机构遍布整个矿山,工人毫无人身安全保障,随时都有被抓、被打甚至坐牢丧生的危险。几个人小声说话是思想犯,谈论时事是国事犯,走路低头是嫌疑犯……军警把头看到劳工不顺眼抬脚便踢,挥手就打。山东劳工李根生因病卧床不起,催工的把头挥镐,雨点似的落在他的身上,他只好支撑病弱的身子爬到井下,最后死在作业场上。矿工李道立病卧板铺,日本把头举镐便打,李头部被打破两个窟窿,脑浆迸裂,顷刻身亡。    
    据老工人陈学增回忆:1943年我在南山五坑七片当维修木匠。一天,开压风机的矿工老张来到坑口,日本监工小野见到他,就让他快点给风,小野恶狠狠地将老张推到压风机旁,随即给了电;老张被绞进压风机内。当我们赶到现场时,只见老张全身挤在压风机皮带的大轮之间,仅露出一个血淋淋、被挤偏了的头,他痛苦地发出救命的微弱呼声,五官被挤扭曲,脸完全变了型,嘴里淌着血……《鹤岗文史资料》第2辑。    
    在鹤岗东山“万人坑”展览馆内堆堆白骨中,有带手铐脚镣的尸骨数十具,其中有的躯体被铁丝捆绑着,有的尸骨上留下刀痕,日伪把头像恶狼吞噬着矿工的骨肉,似毒蛇吸吮着矿工的血汗,真可谓:    
    腥风惨惨天日暗,恶狼野狗绕骨堆,    
    乌鸦老鹰噙人肉,荒山枯树也伤悲。摘自鹤岗东山“万人坑”展览馆简介。    
    日本帝国主义驱使中国劳工,掠夺东北资源,造成大量中国劳工死亡,这种情况以矿产业最为突出。鹤岗煤矿的东山万人坑就是这种罪恶的真实写照。    
    三无人区    
    村庄本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劳动中自然形成的人群居住地,然而在日本侵占东北时期,许多自然村落被人为地除掉了,原住民被强行搬迁,原住地变成了荒凉的原野。这就是日本法西斯制造的无人区。其过程是,首先破坏原有自然村屯,然后归屯并户,建立“集团部落”,结果使原住地变成无人区。按时期划分,自1933年提出建立“集团部落”方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33~1935年,为初期建立阶段。第二阶段,1936~1941年,为建立“集团部落”高峰阶段。第三阶段,1941~1945年,为次高峰阶段。无人区形成的基本特征是:“集团部落”的实施、转移,以及时间高峰的出现,与军事围剿紧密联系。即随着“治标”工作的实行,“治本”工作亦随之展开。    
    日本侵略者侵占东北以后,中国人民进行英勇不屈的斗争。日本侵略者便动用大量军队和各种镇压工具,进行了疯狂的军事围剿和暴力镇压。但是中国人民并没有屈服,武装斗争此起彼伏,从未间断,给日伪统治以沉重打击。这种情况迫使侵略者感到,仅仅依靠武力围剿这种“治标”方法是无法彻底剿灭抗日武装力量的,还必须采取综合性的“治本”措施。“归屯并户”,建立“集团部落”就是所谓“治本”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日本侵略者镇压抗日武装斗争,巩固伪满政权的一项重要措施。    
    建设“集团部落”的构想,最早是由伪吉林省磐石县参事官前岛升于1933年11月提出的。有的著作如《苦难与斗争》(上)第363页、《暴行》(辽)第343页;指出:磐石县参事官荒谷千次和额穆县参事官蛸井元义最早提出建议“集团部落”的方案。而《满洲国史·分论》(上),第3编“地方”部分指出;是前岛先提出来的。当时该地区的抗日武装斗争十分活跃,日伪当局虽经多次武力讨伐,收效甚微。因此,前岛认为:“若将分散于山林地区的农户集中于一地,可以截断匪贼(日伪当局对抗日武装的称呼——笔者)的粮道,切断敌人的情报网,而对我方来说,则可成为讨伐队的据点,进行部落的联合防卫。”《满洲国史·分论》(上),中文本,第316页。之后,继任前岛的参事官荒谷千次,经与额穆县参事官蛸井元义等人研讨,制订出建设“集团部落”的计划,报告给伪满中央政府和关东军。关东军认为这一方法对强化“治安肃正”是切实可行的,决定先在伪间岛省的延吉、和龙、珲春3县进行试点。伪间岛省在朝鲜总督府的协助下,在上述三县以毁房、枪杀等残酷手段强制实行“归屯并户”,将原地居民强行迁入8个“集团部落”。由此,日本侵略者推行“归屯并户”、“集团部落”政策,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和人们的习惯生活,制造了大量无人区。    
    经过在伪间岛省进行建设“集团部落”试点后,日伪当局认为,这措施对于治安肃正卓有成效,在全东北各地进行推广。1934年12月,伪民政部以第969号训令下达了《关于建设集团部落之件》《东北“大讨伐”》第174页。;规定“将星散住户加以整理,使之结成互相联络之集团部落”,并配以强有力的防卫设施和警备力量。通过这种集团化和半军事化的行政形式,以实现彻底的“匪民分离”,断绝抗日武装赖以生存的生活补给之路,“使其欲穿无衣,欲食无粮,欲住无屋,杜绝其活动之根源,使其穷困达于极点,俾陷于自行消灭之境”。《日本帝国主义在华暴行》第544页。    
    在《关于建设集团部落之件》颁布之后,日伪当局加快建设“集团部落”。伪间岛省当年建成36个“集团部落”。从1935年开始,便从个别省份,逐步向抗日武装斗争活跃的伪奉天、安东、滨江等省推开。至是年底共建成1524个。1936~1937年两年,日伪当局将建设“集团部落”推向高潮,范围扩大到东北全境,总计建成10646个。之后几年,建设“集团部落”有所减缓,1938年新建886个。至此,共建成“集团部落”13451个,强制收容农民群众350万人《满洲国警察史》第383页。;1940年以后,日伪当局又将建设“集团部落”的矛头指向东北西部的伪热河省和北部的伪北安省,从1939年冬至1941年秋,日伪当局在热河西部进行了两次小规模的建设“集团部落”的试行工作。1941年,日伪当局开始强化西南地区治安肃正,制订了三年肃正计划。为此,日伪当局在长城沿线大搞“集团部落”(即“人圈”)掀起了制造无人区的又一次高潮。至1943年,日伪当局仅在承德、平泉、宽城等地区设置“人圈”667个,被驱赶至“人圈”的人数达百万之多。《日本帝国主义在华暴行》第544页。    
    日伪当局建设“集团部落”的样式,参照了日本陆军《野战筑城规范》,据关东军第2独立守备队《关于集团部落建设》资料《东北“大讨伐”》第183~186页。;部落的形式“避免多角形,原则上以正方形为准,作为防卫设施修筑炮台、壕沟、土墙、铁丝网”。炮台设于围城四角,壕沟标准深10尺。土墙标准高10尺,“围城”南北开两个大门,东西开两个小门。防卫十分严密。每个部落的规模,小的40~50户,大的以100~200户为准,其面积以边长200~400米的正方形或长方形为准。实际上有的部落大大超过这一标准。    
    日伪当局在进行“归屯并户”,建立“集团部落”,制造无人区的过程中,残酷迫害和屠杀中国百姓,犯下了极大罪恶。    
    首先,“归屯并户”完全违背原住民的意志,破坏了原住民的正常生活和自然生态。散居东北各地的农民在原居住地靠自己的血汗开荒种地,从事农耕,维持着生活上的温饱。“集团部落”建设强迫他们放弃原有的家园,迁入新的陌生的地域,是每个中国农民所不愿接受的。在牡丹江宪兵队长中井转给关东宪兵队司令官东条英机的报告中(1936年6月3日牡宪高第91号)有如下记载:    
    东宁县当局为确立治安,计划在县内23个地方建设集团部落,指令偏僻地区居民于本年4月末前迁移到集团部落。但山区偏僻地区一部分居民认为如果到集团部落,对农民生活有威胁,故皆不愿迁移,或者请求延期。《东北“大讨伐”》第201页。    
    报告中列举了数名农民反对迁入“集团部落”的起因,并附有民众请愿书一分。    
    从该请愿书上我们看到“集团部落”之建设影响了民众的正常生活,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    
    “集团部落”建设不仅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便,造成巨大损失,同时也给抗日武装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其结果隔离了抗日武装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断绝了抗日武装对人民的保护和群众对抗日武装的支援,使抗日武装在给养、宿营、兵员补充、情报等方面均遭受到极大的困难;尤其是在冰天雪地、密营被烧、储粮被毁的情况下,饥饿和寒冷严重威胁着抗日武装的生存,使他们不得不离开游击区另辟新区。    
    日本侵略者为彻底切断抗日武装的经济来源,实行经济封锁。对居住在部落内的农户,耕种土地限制在部落周围,4公里以外禁止种植粮食,4公里以内也不得种植可以直接食用的农作物,如土豆、玉米等。秋收时必须查实地田,颗粒归仓,严防农民藏匿送给抗日武装。秋季庄稼尚未成熟就强迫农民早割,唯恐抗日武装获得地里的粮食,由此造成粮食严重减产。收割后的庄稼也由伪警察统一看管。    
    其次,对不满和反抗的群众和地区,推行“三光”政策,制造无人区。    
    如前所述,“归屯并户”是在日本侵略者残酷的烧杀政策下进行的。他们以武力强迫民众离开世代居住的土地和家园,迁到指定的“部落”。凡是拒绝搬迁的,都遭到残杀。日本侵略者又将原来的村庄烧毁,惨死在他们屠刀下的居民和被焚毁的民房、土地、财物不计其数。    
    “无人区”里的土地大片荒芜,仅据日伪统计,自1934~1936年,伪通化县拆毁民房14万间,放弃耕地33万亩。《历史教训——“九·一八”纪实》第419页。伪汪清县罗子沟一带的“集团部落”,归屯前有7500垧熟耕地;归屯后,由于大片土地与村庄变成“无人区”,荒弃耕地高达3800余垧,占原有耕地的517%。《伪皇宫陈列馆年鉴》1984年,第111页。伪柳河县,自1936年8月28日全县实施了并户法,设立了199处“集团部落”,强制12万户居民迁入部落,并将其房屋全部烧毁。在伪汤原县,日伪在太平川地区大搞归屯并户,1936~1937年两次圈屯,杀害110余名无辜百姓,有12个自然村落被毁掉,烧毁或扒掉的民房1668所,4490间,还烧毁了民众大批粮食和财物。279户被赶入“集团部落”,574户的农民被迫流落他乡。《不能忘记的历史》;第195页。在伪桦南县,1937~1938年,日伪建立170个“集团部落”,烧毁村屯120多个,烧毁或拆掉民房24万多间,被杀害或冻饿而死的群众13万人,荒芜或放弃耕地2100多垧,伤害耕畜4800多头(匹)。《不能忘记的历史》,第198页。流落他乡的人家,除少数投靠亲友,绝大多数既无住处,又无土地耕作,难以维持生活。    
    再次,被驱赶到“集团部落”的民众,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    
    “集团部落”里的民众,不仅丧失了自由和权利,人身经常受到威胁和摧残,而且还陷入了饥寒交迫、徭役繁重、疾病缠身的苦难深渊。由于土地荒废,粮食奇缺,常常以挖野菜、草根、剥树皮充饥。日伪也不得不承认:在伪通化县,“本年(1936年)夏季缺乏包米,居民竟以苞米核做粥充饥,将苞米核食尽后又以草根树皮填腹。更严重的是,素不悲观自杀的满洲人,亦竟由于生活穷困而缢死者时有所闻”。《历史教训——“九·一八”纪实》;第419页。“康德三年(1936)末,通化县已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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