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体育电子书 > 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 >

第33章

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第33章

小说: 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实塞,故曰“鼎耳革,其行塞”,虽有雉膏,而终不能食也。雨者,阴阳交和,不偏亢者也,虽体阳爻,而统属阴卦。若不全任刚亢,务在和通,“方雨”则悔亏,终则吉也。 
  '疏'“九三鼎耳革”至“终吉”。○正义曰:“鼎耳革其行塞”者,“鼎”之为义,下实上虚,是空以待物者也。“鼎耳”之用,亦宜空以待铉。今九三处(禁止)之上,当此鼎之耳,宜居空之地,而以阳居阳,是以实处实者也。既实而不虚,则变革鼎耳之常义也。常所纳物受铉之处,今则塞矣,故曰“鼎耳革,其行塞”也。“雉膏不食”者,非有体实不受,又上九不应於己,亦无所纳,虽有其器,而无所用,虽有雉膏,而不能见食也,故曰:“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者,“雨者,阴阳交和,不偏亢者也。虽体阳爻,而统属阴卦。若不全任刚亢,务在和通”,方欲为此和通,则悔亏而终获吉,故曰“方雨亏悔,终吉”也。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疏'正义曰:“失其义也”者,失其虚中纳受之义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处上体之下而又应初,既承且施,非巳所堪,故曰“鼎折足”也。初已“出否”,至四所盛,则巳絜矣,故曰“覆公餗”也。渥,沾濡之貌也。既“覆公餗”,体为渥沾,知小谋大,不堪其任,受其至辱,灾及其身,故曰“其形渥,凶”也。 
  '疏'“九四鼎折足”至“其形渥凶“。○正义曰:“鼎折足,覆公餗”者,餗,糁也。八珍之膳,鼎之实也。初以“出否”,至四所盛,故当馨絜矣,故以“餗”言之。初处(禁止)之下,九四处上体之下,上有所承而又应初,下有所施,既承且施,非己所堪,故曰“鼎折足”。鼎足既折,则“覆公餗”也。“渥,沾濡之貌也。既覆公餗”,体则渥霑也。施之於人,知小而谋大,力薄而任重,如此必受其至辱,灾及其身也,故曰“其形渥,凶”。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不量其力,果致凶灾,信之如何? 
  '疏'正义曰:“信如何也”者,言不能治之於未乱,既败之后,乃责之云:不量其力,果致凶灾,灾既及矣,信如之何也?言信有此不可如何之事也。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居中以柔,能以通理,纳乎刚正,故曰“黄耳金铉,利贞”也。耳黄,则能纳刚正以自举也。 
  '疏'正义曰:黄,中也。金,刚也。铉所以贯鼎而举之也。五为中位,故曰“黄耳”。应在九二,以柔纳刚,故曰“金铉”。所纳刚正,故曰“利贞”也。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以中为实,所受不妄也。 
  '疏'正义曰:“中为实也”者,言六五“以中为实,所受不妄也”。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处鼎之终,鼎道之成也。居鼎之成,体刚履柔,用劲施铉,以斯处上,高不诫亢,得夫刚柔之节,能举其任者也。应不在一,则应所不举,故曰“大吉,无不利”也。 
  '疏'正义曰:“鼎玉铉”者,玉者,坚刚而有润者也。上九居鼎之终,鼎道之成,体刚处柔,则是用玉铉以自举者也,故曰“鼎玉铉”也。“大吉,无不利”者,应不在一,即靡所不举,故得“大吉”而“无不利”。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疏'正义曰“刚柔节”者,以刚履柔,虽复在上,不为《乾》之“亢龙”,故曰“刚柔节”也。
 
  震下震上。震:亨。惧以成,则是以亨。 
  '疏'正义曰:震,动也。此,由惧而获通,所以震有亨德,故曰“震亨”也。
 
  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之为义,威至而后乃惧也,故曰“震来虩虩”,恐惧之貌也。震者,惊骇怠惰以肃解慢者也,故“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疏'正义曰:“虩虩”,恐惧之貌也。“哑哑”,笑语之声也。“震”之为用,天之威怒,所以肃整怠慢,故迅雷风烈,君子为之变容,施之於人事,则是威严之教行於天下也。故震之来也,莫不恐惧,故曰“震来虩虩”也。物既恐惧,不敢为非,保安其福,遂至笑语之盛,故曰“笑言哑哑”也。
 
  震惊百里,不丧匕鬯。威震惊乎百里,则是可以不丧七鬯矣。匕,所以载鼎实;鬯,香酒,奉宗庙之盛也。 
  '疏'“震惊百里,不丧七鬯”。○正义曰:匕,所以载鼎实;鬯,香酒也。奉宗庙之盛者也。震卦施之於人,又为长子,长子则正体於上,将所传重,出则抚军,守则监国,威震惊於百里,可以奉承宗庙,彝器粢盛,守而不失也,故曰“震惊百里,不丧七鬯”。○注“威震惊乎百里”至“宗庙之盛也”。○正义曰:先儒皆云:雷之发声,闻乎百里。故古帝王制国,公侯地方百里,故以象焉。窃谓天之震雷,不应止闻百里,盖以古之启土,百里为极。文王作《繇》在殷时,明长子威震於一国,故以“百里”言之也。“匕所以载鼎实,鬯香酒”者,陆绩云:“匕者棘匕,桡鼎之器。”先儒皆云:匕形似毕,但不两岐耳。以棘木为之,长三尺,刊柄与末。《诗》云“有捄棘匕”是也。用棘者,取其赤心之义。祭祀之礼,先烹牢於镬,既纳诸鼎而加幂焉。将荐乃举幂,而以匕出之,升于俎上,故曰“匕所以载鼎实”也。鬯者,郑玄之义,则为秬黍之酒,其气调畅,故谓之“鬯”。《诗传》则为鬯是香草。案:王度《记》云:“天子鬯,诸侯薰,大夫兰。”以例而言之,则鬯是草明矣。今特言“匕鬯”者,郑玄云:“人君於祭祀之礼,尚牲荐鬯而巳,其馀不足观也。”
 
  《彖》曰:“《震》,亨。”“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威灵惊乎百里,则惰者惧於近也。 
  '疏'“《彖》曰震亨”至“惧迩也”。○正义曰:“震亨”者,卦之名德。但举《经》而不释名德所由者,正明由惧得通,故曰“震亨”,更无他义。或本无此二字。“震来虩虩,恐致福也”者,威震之来,初虽恐惧,能因惧自修,所以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者,因前恐惧自修,未敢宽逸,致福之后,方有“笑言”。以曾经戒惧,不敢失则,必时然后言,乐然后笑,故曰“笑言哑哑,后有则也”。“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者,言威震惊於百里之远,则惰者恐惧於近也。
 
  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明所以堪长子之义也。“不丧匕鬯”,则巳“出可以守宗庙”。 
  '疏'“出可以守宗庙”至“为祭主也”。○正义曰:释“不丧匕鬯”之义也。出,谓君出巡狩等事也。君出,则长子留守宗庙社稷,摄祭主之礼事也。○注“巳出”。○正义曰:“巳出”谓君也。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脩省。 
  '疏'正义曰:洊者,重也,因仍也。雷相因仍,乃为威震也。此是重震之卦,故曰“洊雷震”也。“君子以恐惧修省”者,君子恒自战战兢兢,不敢懈惰,今见天之怒,畏雷之威,弥自脩身省察己过,故曰“君子以恐惧脩省”也。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体夫刚德,为卦之先,能以恐惧脩其德也。 
  '疏'正义曰:初九刚阳之德,为一卦之先,刚则不闇於几,先则能有前识。故处震惊之始,能以恐惧自脩,而获其吉,故曰“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此爻辞两句,既与卦同,《象》辞释之,又与《彖》不异者,盖卦主威震之功,令物恐惧致福,爻论遇震而惧、脩省致福之人,卦则自震言人,爻则据人威震,所说虽殊,其事一也。所以爻卦二辞,本未俱等,其犹《屯卦》初九,与卦俱称“利建侯”。然卦则凡举屯时,宜其有所封建,爻则“以贵下贱”,则是堪建之人,此《震》之初九,亦其类也。
 
  《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震”之为义,威骇怠懈,肃整惰慢者也。初幹其任而二乘之,“震来”则危,丧其资货,亡其所处矣,故曰“震来厉,亿丧贝”。亿,辞也。贝,资货、粮用之属也。犯逆受戮,无应而行,行无所舍。威严大行,物莫之纳,无粮而走。虽复超越陵险,必困于穷匮,不过七日,故曰“勿逐,七日得”也。 
  '疏'“六二震来厉亿”至“勿逐七日得”。○正义曰:“震来厉,亿丧贝”者,“亿,辞也。贝,资货粮用之属”。震之为用,本威惰慢者也。初九以刚处下,闻震而惧,恐而致福,即是有德之人。六二以阴贱之体,不能敬於刚阳,尊其有得,而反乘之,是傲尊陵贵,为天所诛。震来则有危亡,丧其资货,故曰“震来厉,亿丧贝”也。“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者,跻,升也。“犯逆受戮,无应而行,行无所舍。威严大行,物莫之纳”。既丧资货,“无粮而走,虽复超越陵险,必困於穷匮,不过七日”,为有司所获矣,故曰“跻於九陵,勿逐,七日得”。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疏'正义曰:“乘刚也”者,只为乘於刚阳,所以犯逆受戮也。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不当其位,位非所处,故惧“苏苏”也。而无乘刚之逆,故可以惧行而“无眚”也。 
  '疏'“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正义曰:苏苏,畏惧不安之貌。六三居不当位,故震惧而“苏苏”然也。虽不当位,而无乘刚之逆,故可以惧行而无灾眚也。故曰“震苏苏,震行无眚”也。○注“故惧”。○正义曰:验《注》以训震为惧,盖惧不自为惧,由震故惧也。自下爻辞,皆以震言惧也。
 
  《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疏'正义曰:“位不当”者,其犹窃位者,遇威严之世,不能自安也。
 
  九四:震遂泥。处四阴之中,居恐惧之时,为众阴之主,宜勇其身,以安於众。若其震也。遂困难矣。履夫不正不能除恐,使物安已,德未光也。 
  '疏'正义曰:九四处四阴之中,“为众阴之主”,当恐惧之时,“宜勇其身,以安於众”。若其自怀震惧,则遂滞溺而困难矣,故曰“震遂泥”也。然四失位违中,则是有罪自惧,遂沈泥者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疏'正义曰:“未光也”者,身既不正,不能除恐,使物安己,是道德未能光大也。
 
  六五:震往来厉,意无丧,有事。往则无应,来则乘刚,恐而往来,不免於危。夫处震之时,而得尊位,斯乃有事之机也。而惧往来,将丧其事,故曰“亿无丧,有事也”。 
  '疏'正义曰:“震往来厉”者,六五“往则无应,来则乘刚,恐而往来,不免於咎”,故曰“震往来厉”也。“亿无丧有事”者,“夫处震之时,而得尊位,斯乃有事之机”,而惧以往来,“将丧其事”,故戒之曰“亿无丧,有事”也。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大则无丧,往来乃危也。 
  '疏'正义曰:“危行也”者,怀惧往来,是致危之行。“其事在中,大无丧也”者,六五居尊,当有其事,在於中位,得建大功。若守中建大,则“无丧有事”。若恐惧往来,则致危无功也。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处震之极,极震者也。居震之极,求中未得,故惧而“索索”,视而“矍矍”,无所安亲也。已处动极而复征焉,凶其宜也。若恐非已造,彼动故惧,惧邻而戒,合於备预,故“无咎”也。极惧相疑,故虽“婚媾”而“有言”也。 
  '疏'“上六震索索”至“婚媾有言”。○正义曰:“震索索,视矍矍”者,索索,心不安之貌,矍矍,视不专之容。上六处震之极,极震者也。既居震位,欲求中理以自安而未能得,“故惧而索索,视而矍矍,无所安亲”。“征凶”者,夫“处动惧之极而复征焉,凶其宜也”,故曰“征凶”也。“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者,若恐非己造,彼动故惧,惧邻而戒,合於备豫,则得无咎,故曰“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也。“婚媾有言”者,居极惧之地,虽复婚媾相结,亦不能无相疑之言,故曰“婚媾有言”也。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疏'正义曰:“中未得也”者,犹言未得中也。“畏邻戒也”者,畏邻之动,惧而自戒,乃得“无咎”。
 
  艮下艮上。艮:其背,目无患也。 
  '疏'正义曰:目者,能见之物,施止於面,则抑割所见,强隔其欲,是目见之所患。今施止於背,则“目无患也”。
 
  不获其身,所止在后,故不得其身也。行其庭,不见其人,相背故也。无咎。凡物对面而不相通,“否”之道也。艮者,止而不相交通之卦也。各止而不相与,何得无咎?唯不相见乃可也。施止於背,不隔物欲,得其所止也。背者,无见之物也。无见则自然静止,静止而无见,则“不获其身”矣。“相背”者,虽近而不相见,故“行其庭,不见其人”也。夫施止不於无见,令物自然而止,而强止之,则奸邪并兴,近而不相得则凶。其得“无咎”,“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故也。 
  '疏'“艮其背不获其身”至“无咎”。○正义曰:“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者,“艮,止也”,静止之义,此是象山之卦,其以“艮”为名。施之於人,则是止物之情,防其动欲,故谓之止。“艮其背”者,此明施止之所也。施止得所,则其道易成,施止不得其所,则其功难成,故《老子》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也。”“背者,无见之物也。”夫“无见则自然静止”。夫欲防止之法,宜防其未兆。既兆而止,则伤物情,故施止於无见之所,则不隔物欲,得其所止也。若“施止於面”,则“对面而不相通”,强止其情,则“奸邪并兴”,而有凶咎。止而无见,则所止在后,不与而相对。言有物对面而来,则情欲有私於己。既止在后,则是施止无见。所止无见,何见其身,故“不获其身”。既“不获其身”,则相背矣。相背者,虽近而不相见,故“行其庭,不见其人”。如此乃得“无咎”,故曰“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又若能止於未兆,则是治之於未萌,若对面不相交通,则是“否”之道也。但止其背,可得“无咎”也。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正道不可常用,必施於不可以行。適於其时,道乃光明也。 
  '疏'“《彖》曰艮止也”至“其道光明”。○正义曰:“艮,止也”者,训其名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者,将释施止有所光明,施止有时,凡物之动息,自各有时运。用止之法,不可为常,必须应时行止,然后其道乃得光明也。
 
  艮其止,止其所也。易背曰止,以明背即止也。施止不可於面,施背乃可也。施止於止,不施止於行,得其所矣,故曰“艮其止,止其所”也。 
  '疏'正义曰:此释施止之所也。“艮其止”者,叠《经》文“艮其背”也。“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