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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美国文学简史(下)-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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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 (Isaac Bashevis Singer,1904——)是美国当代犹太小说家中仅次于贝娄的主要作家,尤其是他用古老的意第绪语写作的以犹太文明为题材的小说的成就在美国文坛独树一帜,1978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辛格出生于波兰当时为沙皇俄国所统治的拉德兹明,祖父和父亲都是犹太教教区的拉比 (主管宗教及世俗事务的法学博士和教士)。辛格四岁时,全家搬到首都华沙的犹太人居住处。他父亲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为拉比,让他从小受犹太教的正统教育,送他到犹太神学院读书,学习希伯莱语和意第绪语,他后来也用这两种文字写作。然而,辛格的兴趣却在文学方面,早在中学时代就立志要成为一名作家,偷偷阅读了俄国作家果戈理的《死魂灵》、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等小说,以及美国诗人爱伦·坡和德国浪漫主义作家霍夫曼的作品,并开始仿效它们用希伯莱语写诗和短篇小说。他哥哥伊斯雷尔·乔舒亚·辛格是作家和新闻记者,辛格受他的影响很大。1923年,辛格大学毕业后,违抗父命不去当“拉比”,脱下了犹太人穿的斜纹布上衣,剃去鬓角,进了 《伯莱特文学》杂志社当校对员和翻译。在那里,辛格一干就是十年,他为当地的意第绪语犹太人报刊撰稿,翻译了若干部文学名著,工作之余他还勤奋创作,1935年出版了模仿《圣经》中魔鬼撒旦的故事为题材的小说 《撒旦在戈莱》。

  1935年,在法西斯排犹浪潮的冲击下,辛格预感到犹太民族将遭到严重的灾难,于是他在哥哥的帮助下,来到了美国,当了纽约意第绪文报纸《犹太进步日报》的记者,并以“华绍夫斯基”的笔名发表书评、散文和小说。

  从四十年代开始,辛格就致力于以犹太社会的生活为主要题材的小说创作,迄今已出版了三十多部作品,体裁包括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剧本、回忆录、儿童故事等。辛格一般总是先用意第绪语写作,然后由他本人或亲友翻译成英语发表、出版。他写得最好的是小说,评论家一般认为他的短篇比长篇更为出色。

  辛格的长篇小说从题材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犹太社会的历史发展和它在现代文明冲击下的解体过程为基本内容的历史小说,主要采用现实主义方法,写得浑厚、丰富。另一类则以犹太人的思想、爱情、生活、命运、宗教信仰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小说,主要采用富于浪漫色彩的传奇和寓言形式,写得深刻、细腻。《莫斯特家族》(1950)、《庄园》(1967)和《产业》(1970)是他历史小说的代表作,《鲁柏林的魔术师》 (1960)是他社会小说的代表作。

  《莫斯特家族》、《庄园》和《产业》是内容上相互关联的三部作品,辛格试图以编年史的方式,通过上世纪后半期至本世纪三十年代末犹太民族命运变迁的描绘,具体地再现古老的犹太民族的价值以及它随着法西斯主义、现实主义和现代科学的产生和发展而遭到逐步毁灭的过程。在这毁灭性的过程中,犹太人古老的生活观念遭到破坏,犹太民族成了流浪者,但作品表现出他们仍然对过去社会传统的忠诚。

  《鲁柏林的魔术师》描写的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末叶,地点是波兰东部那个还保持着犹太社会稳定性的鲁柏林省,主人公雅夏·梅休尔是一个以魔术为职业的犹太人。他从小生活在一个虔诚的犹太教徒家里,由于母亲早死,他仅读了几年书就到外乡谋生。他走南闯北,刻苦学艺,好不容易当上了著名的魔术师,但他性好渔色的本质也暴露出来了。他几次抛弃妻儿与别的女人勾结,结果在行窃之中摔坏了一条腿,走投无路,回到了家乡,在禁锢的小屋里忏悔自己的罪孽,以求上帝和他妻儿的宽恕。最后,雅夏在善良的妻子埃丝苔的感化下,终于以善战胜了恶,成了虔诚的赎罪者,又重新以魔术师的身份在当地演出了。

  小说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雅夏这个人物的真实性,他是作者在犹太民族的深厚感情倾注下塑造出来的一个有灵魂、有思想、有热情的人物。他虽几度荒唐,却始终没有做恶事,不敢违抗上帝的旨意,在他身上体现了一个无法摆脱本能冲动而又受到宗教观念束缚的下层犹太人的形象。

  辛格的短篇小说集已经出版了八部,有五部集子主要描写波兰犹太社会,三个集子主要描写生活在美国大城市里的犹太人。这些集子收辑了一百几十个故事,涉及的题材范围很广。作者以饱满的的激情和敏锐的洞察力努力使他的短篇小说成为反映犹太人命运、智慧和才能的园地。他笔下的人物有作家、学者、艺术家,也有屠夫、面包师和工人,甚至还有妓女、乞丐和小偷。他们大都是犹太社会的下层劳动者,具有善良的心地、纯洁的灵魂、朴实的言行,但都遇到生活不公正的捉弄。他们多数都经历过痛苦,只有少数从绝望中获得幸福。《傻瓜吉姆佩尔》和《市场街的斯宾诺莎》这两篇名作便是这两种不同结局的代表。

  吉姆佩尔是个诚实勤劳的孤儿,却一辈子被人欺侮。他有六个外号,最后一个外号“傻瓜”居然成了他终生的别名。人家把一个放荡的、专门养私生子的女人埃尔卡硬嫁给他,他从没有与她生活过,却成了埃尔卡和别的男人生的六个孩子的爸爸。后来,埃尔卡得了癌症,临死前向他作了忏悔,吉姆佩尔便将所有的积蓄分给六个孩子,然后伤心地离开家乡到各地漫游。作者通过吉姆佩尔的悲剧揭露世界上到处存在欺骗和虚伪,最后连这个“傻瓜”也醒悟到:只有坟墓里才是“没有纠纷,没有嘲弄,没有欺骗”的世界。

  《市场街的斯宾诺莎》中的老鳏夫——哲学博士菲谢尔德,经过痛苦和哀伤的磨炼之后,在同老处女黑多比的结合中尝到了人生的乐趣。作者借用老鳏夫新婚前后判若两人的喜剧性变化,赞美了人生美好感情的真正价值,讽刺和嘲弄了中世纪遗留下来的禁欲主义残余的愚昧可笑。

  在另外一些短篇小说中,辛格往往采用幻想和传说中的精灵、魔鬼、上帝等作为主人公,通过对“天堂”、“地狱”、“鬼屋”的描写表达作者对人类社会的观点。这类作品中著名的有《魔鬼的婚礼》和《泰伯利和魔鬼》等。前者描述了一个拉比的遗孤遭到魔鬼的报复而死的故事;后者描述了一个弃妇与一个冒充魔鬼的鳏夫享受人生之乐的故事。不管是真的魔鬼还是假的魔鬼,作者并不希望人们去相信天堂、地狱的谎言,他所要曲折地反映的是人对世界的认识,因而他的作品被看成是“现实主义的幻想、心理学和信仰的混合物。”

  五十年代以来,辛格多次获得美国文学界的各种荣誉和学位,1978年,辛格由于“热情洋溢的叙事艺术,不仅从波兰犹太人的文化传统中汲取了滋养,而且还栩栩如生地反映了人类的普遍处境……”而被瑞典文学院授予该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美国文坛上第八位享有这一殊荣的作家。

  辛格作为一个波兰裔的美籍犹太作家,以他独特的生活经历为基础,以濒临死亡的意第绪语为创作语言,描绘出一幅幅生动、形象的犹太社会的生动画面。由于他三十一岁才离开故园,因此他同贝娄的创作题材和风格有着很大的差别。他身上更多地表现了那个古老的犹太社会对他带来的影响,他把严肃的现实主义与理想的浪漫主义融化在一起,以朴素的白描手法显示丰富的感情色彩,形成了独具一格的艺术魅力,巧妙地、恰如其分地将古老的意第绪文学和新兴的美国文学的双重传统结合在起来,反映了一个特定的时代、特定民族的生活面貌。在他的作品中,往往是现实和虚幻并存,天真与神秘相间。他笔下有现今的生活,也有天堂、地狱等鬼魅故事,因此有学者把他看作霍桑一类的传奇作家;而他讽刺、幽默和含蓄则又有欧·亨利的遗风。

  伯纳德·马拉默德 (Bernard Malamud, 1914—1986)出生在纽约市布鲁克林区一个犹太人家庭,父母是二十世纪初迁来美国的俄国移民。马拉默德的童年是在贫困和家庭的不断迁徙中度过的,对布鲁克林区贫民窟的生活非常熟悉。他自幼爱好文学,1936年从纽约市立学院毕业后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英国文学硕士学位。他先后当过工人、店员、夜校教员和大学教师,业余时间从事创作。迄今已出版了六部长篇小说和四部短篇小说集。他的小说对犹太人的道德信念作了最细致、最真实的描绘,在美国当代犹太小说家中,他的作品犹太味最浓。

  《店员》(1957)是马拉默德的代表作,小说以三十年代经济危机时期的犹太贫民区里一家小杂货店为背景,描写了一个意大利浪荡青年弗兰克最后皈依犹太教、改邪归正的故事。店主莫里斯是个勤劳、善良的犹太移民,他的生活信条是“做老实人,觉才醒得安稳”,“做个犹太人,就得有副好心肠”。有一天却遭到两个暴徒的殴打抢劫,其中一个就是弗兰克。后来弗兰克看到莫里斯很穷,受到了良心的遣责,为了赎罪,他来到小店里替莫里斯照料生意,辛辛苦苦地干。他虽同情莫里斯,却继续偷钱,同时爱上了莫里斯的女儿海伦。这个善与恶交织在一起的青年渐渐被莫里斯善良、诚实、勤劳的品德所感化,终于改邪归正,施行割礼,成了一个犹太教民。小说反映了犹太社会一个角落的生活画面,塑造了一个为人类赎罪而受苦一生的犹太人典型,同时也写出了邪恶的非犹太人如何在“圣者”的净化下脱胎再生为犹太人的经过,应验了作者所说的“人人都是犹太人”的名言。

  《装配工》(1966)的故事背景是在本世纪初俄国的基辅,以当时发生的一桩真人真事为蓝本,是一部具有现实意义的犹太民族的苦难史。作者以极大的同情描述了生活在帝俄时代的犹太人雅可夫·波克的不幸遭遇。雅可夫为人正派,但生活总是不断地捉弄他,他没有孩子,老婆又跟别人走了。他先当房屋装配工,后来又在一家砖厂干活,却无端遭人诬陷,说他杀死了一个孩子。在排犹主义的迫害下,他被说成是耍弄犹太巫术的“妖人”,最后被押往法院受审。该小说获1967年“普利策小说奖。”

  马拉默德的短篇小说也很出色,其中最享盛誉的是1959年获全国图书奖的短篇小说集《魔桶》。作为这个集子名称的短篇被公认为美国现代短篇小说的珍品,成为美国文学教材的必读篇目。

  马拉默德以精通犹太和美国人的语言而著称,他善于把犹太民族的历史与现实生活的描写完美地结合起来。他的文风颇受意第绪语口头文学的影响,语言简洁明快,文字幽默风趣,故事娓娓动听,很有自己的特色。

  菲利普·罗思(Philip Roth,1933—)是新一代犹太小说家的代表。他出生在新泽西州的纽瓦克市一个犹太家庭,祖父母是来自东欧的移民。罗思自幼在纽瓦克市犹太人聚居区长大,1954年毕业于巴克内尔大学,次年在芝加哥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      1959年出版短篇小说集《再见吧,哥伦布》一举成名,1960年获全国图书奖和“欧·亨利小说奖”,成为一时争相传颂的畅销书。迄今已出版了十部长篇小说和两部短篇小说集。

  罗斯的小说注重对新一代犹太人心理状态的刻画,他往往采用幽默、讽刺甚至荒诞不经的手法达到艺术效果。他常常以冷眼旁观的态度和细致入微的描写来表现当代犹太人的思想冲突和矛盾性格,特别是那些出身寒微的新兴中产阶级的真实面目反映得尤为深刻。

  长篇小说《波特诺的诉苦》(1969)写一个名叫亚历山大·波特诺的犹太青年在宗教和犹太传统束缚下,用无节制的手淫和纵欲来发泄内心的的苦闷。他的那段自白正是对危机中的犹太信仰的讽刺:“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的唯一的生活,然而我却在一个犹太笑话里度过。我是犹太笑话里的儿子——只是它并不是什么笑话!”

  长篇小说《乳房》(1972)以荒诞的构思描写了一个中年色情狂犹太教授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重一百五十磅的女性乳房,主人公在变形十五个月后通过乳头向他的年轻女友叙述自己变形的经历。

  1979年出版的长篇小说《鬼作家》以犹太小说家内森·苏克曼对二十年前的往事回忆为线索,写出了上一辈著名犹太作家伊·艾·朗诺夫的创作和生活经历。作品中另一个主要人物是朗诺夫的弟子兼情人艾梅·伯蕾特。小说通过对伯蕾特一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悲惨遭遇的描写,揭露了反动势力对犹太民族的迫害和歧视。小说还通过朗诺夫因家庭关系和个人道德拒绝了艾梅·伯蕾特正式结婚的描写,反映了犹太社会的婚姻,家庭和道德观念。苏克曼揭露犹太家庭内部的丑闻,代表了新一代犹太青年的反叛精神。

  罗思小说的主要缺点是缺乏深度,性描写也过于突出。

  心理现实主义小说

  心理现实主义小说主要是通过对人物心理描写反映社会精神演变的现实的小说流派。从十九世纪末亨利·詹姆斯开创这一流派以来,它的描写形式经久不衰,到了本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莫里斯、厄普代克、欧茨等人的创作,把这一小说流派推向了新的高峰。从现实主义的角度来说,可以把它看作是上一世纪传统的继承;从心理描写的手法看,则是创作上的新发展。

  赖特·莫里斯 (Wright Moris 1910——)出生在内布拉斯加州塞特拉尔城,中学毕业后进入加利福尼亚州波莫纳学院读书,1933年离开该校,1944年去欧洲,在巴黎受到法国艺术流派的重大影响。四十年代返回美国,定居于加利福尼亚州,并开始从事小说创作。

  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第一代小说家,莫里斯的作品提供了连接小说的两个时代的环节。他返回到了辛莱·刘易斯和舍伍德·安德森的道路上去,同时也预示了比他自己更年轻的一代的深奥的幽默和忧虑。莫里斯的处女作《我的达得利叔叔》(1942)以美国中西部平原为背景,通过家庭与个人所经历的那些容易引起波动的关系的诙谐描写,反映了三、四十年代小村镇和大城市之间、城里人与乡下人之间的微妙关系,显示出美国生活中敏感的基本因素。这部自传体的小说表现出作者对人物性格的敏锐洞察和对社会生活的精细理解,无论是家庭关系的纠缠还是小镇生活的各种事件,无论是对爱情成败的描写还是对乡下人内心世界的叙述,都反映出他充分的创造力和对美国小说传统的继承。以后,莫里斯创作了近二十部长篇小说。莫里斯试图把在他内心幻想领域中的东西,强加到实际经验的片断上去。

  《在孤树林举行的葬礼》(1960)是一部描写内布拉斯加州生活的亲切的挽歌。疯狂的现代生活方式闯入了住在草原上僻远的矿山街上的斯坎龙一家四代人的生活中来,掩盖在亲属间的幽默和平凡琐事下面的是:男人、女人们为了生存而相互欺骗,罪恶潜入孩子们所在的地方。

  约翰·契弗(John Cheever, 1912—1982)在当代美国文坛上以描写城市中产阶级内心世界的小说而著名。他的作品从一个侧面揭露了美国社会的本质,反映了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们物质富裕和精神贫乏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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