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美国文学简史(下)-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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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代初期为背景,描述了主人公的最后觉醒。曼萨特终于走出了学校,在社会的斗争实践中认识到了黑人解放斗争的必由之路不是光靠办教育和争取选举权利,而是争取作真正的人的尊严和争取使用自己所创造的财富的权利。作者以深邃的洞察力和预言家的气魄写出了这一时期美国社会政治生活的激变,指出殖民主义世界总有一天将会彻底垮台。《黑色的火焰》三部曲可以当作美国黑人斗争百年历史的教科书来读。曼萨特的形象显然带有作者的自传成分,但他不是一个个别的人物,而是作者综合了许多美国黑人进步知识分子走过的斗争道路之后归纳出来的艺术典型。
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 1908—1960)是本世纪四十年代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中产生出来的优秀黑人作家。他是家庭的弃儿,又是受社会欺凌的黑孩子,从贫困、流浪的童年开始,他就对这个社会产生了强烈的反抗情绪。赖特的创作完全靠自学,德莱塞、安德森、辛克森、刘易斯等著名现实主义小说家的作品对他影响很大。他的创作通常用现实主义的笔触,深刻挖掘生活的底蕴,揭示出生活的黑暗面,向社会提出控诉和抗议。
1938年,赖特的第一部作品集《汤姆叔叔的孩子》出版,获得好评,奠定了他的文学地位。这个中篇小说集包括内容连贯的五部中篇小说,描写了黑人青少年反抗者们从一群不懂事的孩子成长为政治运动的领导人物的过程,反映了二、三十年代美国黑人运动的形势。这些小说对反抗的黑人命运的描写虽然以死亡和不幸结局,但作品所包含的愤怒和仇恨真实地表达了新一代黑人的思想情绪。
两年后出版的长篇小说《土生子》,不仅是赖特最优秀的代表作,而且被认为是黑人文学中的里程碑。小说通过对黑人青年别格无意中杀害了一个白人姑娘后的心理状态的细致描写,指出黑人的野蛮凶残既非天性也非民族特性,而是美国社会制度所造成的。主人公是一个“土生土长”的黑人,他身上的一切都是时代和社会制度对他影响的结果。
《土生子》共分三部分:《恐惧》、《逃跑》和《命运》。主人公别格·托马斯是一个居住在芝加哥黑人区的青年,尝够了贫困的滋味,好不容易在白人达尔顿家找到当司机的工作。一天深夜,别格开车送烂醉如泥的达尔顿的女儿玛丽回家,又将她扶回卧室。正在这时,双目失明的达尔顿夫人来到女儿房中。别格担心,若玛丽醒来,自己就会因深夜闯入白种女人的卧室而被处死,不禁下意识地抓起一只枕头堵住玛丽的嘴,谁知竟把她闷死了。别格在惊慌把玛丽的尸体搬到锅炉灶里焚尸灭迹。随后在警方侦察中,别格制造伪证,把怀疑对象集中到共产党员简身上。最后真相暴露,别格受到追捕,关进监狱,被判电刑处死。
《土生子》明显地受到德莱塞《美国悲剧》的影响。它们都是以社会上真实的犯罪案件为素材,以主人公的犯罪活动为主要情节来揭示社会制度对青年犯罪活动应负的责任。所不同的是赖特从一个黑人作家的地位和心理意识出发,突出了陷入社会底层的广大黑人的精神痛苦和他们的呼声。由于赖特的《土生子》对美国社会种族问题的尖锐批判,他首创的黑人“抗议小说”在二十世纪上半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评论界甚至认为,美国黑人文学的地位是在 《土生子》出版后始获得的。“抗议小说”一改过去黑人小说的消极情绪,从社会深处去寻找种族矛盾的实质,突出了黑人对不平等的反抗意识,起到了唤醒黑人民族精神的作用。
拉尔夫·艾里森(RalPh Ellison,1914—)也是一位著名的黑人小说家。艾里森出生在美国中南部的俄克拉荷马城,家境贫寒,三岁丧父,母亲替人帮佣养家。当时他家乡的种族歧视相对来说不算严重,因此艾里森对种族问题虽很敏感,却无种族自卑感,对白人的仇恨也不象理查德·赖特等黑人作家那样深。他在家乡完成中学教育后,1933年获州里颁发的奖学金,入亚拉巴马州杜斯凯基学院攻读音乐三年。1936年,艾里林在理查德·赖特的启发下开始创作。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应征入伍。1945年复员后获得罗森瓦德研究员基金,潜心写作《看不见的人》达七年之尽,该书于1952年出版,受到评论界的高度赞扬,并获得1953年“全国图书奖”,从此奠定了他的文学地位,这部既是艾里森成名之作,也是他迄今为止唯一的小说作品发表三十多年来,仍然保持不变的盛誉,被奉为美国文学中的现代名著。
《看不见的人》主要描写一个无名无姓的黑人的经历,书中虽然也反映了黑人生活情况和当时社会上的种族矛盾,但作者只是从存在主义的观点抒写人生的盲目性,用主人公为何失去和寻找自我本质来隐喻现代社会里的个人命运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主人公“我”在二十多年前,本是个规矩的孩子,中学毕业时因为作了一次“谦恭是进步的根本”的演讲而受到白人的奖励,给了“我”一份上黑人大学的奖金;在大学里,因为开车送一位白人校董参观黑人区而得罪了黑人校长,“我”被勒令退学,流浪北方;好容易谋到一份做工差使,但黑人工头认为“我”是工会派去的密探,两人扭打起来,引起锅炉爆炸,受了重伤;在医院里被当作试验品,差点失去记忆;后来在纽约哈莱姆黑人区参加了“兄弟会”,觉得自己获得了“自由”和“自我”。谁知“兄弟会”的头头与主人公意识发生了分歧,“我”很想退出来不干;接着又受到黑人种族主义分子的追击;“我”化装了一下,却被人们叫作“莱因哈特先生”,兼有流氓、赌棍、情人、牧师等多重身份。作者明确地表明作品的主题:在美国这样的社会里,要么失去“自我”,要么屈从非法压力,成为另一个虚假的人。小说的结局就是顺着这样的思路发展下去,哈莱姆发生了暴乱,“我”在一群白人暴徒的袭击下,终于躲入地下室,从此成了“看不见的人”。
随着黑人民权的高涨,六十年代的黑人文学呈现出哈莱姆文艺复兴以来最繁荣的局面。新涌现的作家大都有比较强烈的政治倾向,更为接近理查德·赖特“抗议小说”的传统。这类作家主要有约翰·威廉斯、厄内斯·盖恩斯、约翰·凯昨和约翰。怀德曼等。
约翰·威廉斯(John A Williams, 1925—),出生于密西西比州杰克逊城的一个贫苦黑人家庭,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期参加美国海军,战后从事新闻、出版等职业。1967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大声疾呼的人》以一个身患癌症的黑人作家在临死前的一昼夜的回忆,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的斗争。《布莱克曼上尉》(1972)是作者创作的高峰。布莱克曼的原文“Blackman”即“黑人”,作者以他代表各个时代的黑人。主人公布莱克曼在越南战场受伤后失去知觉,处于昏迷状态。作者以现实与历史相结合的梦幻方式,描写主人公经历了独立战争、南北战争、美西战争和第一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侵朝战争,叙述了美国黑人士兵在美国历次战争中所起的巨大作用、他们所受到的歧视与迫害以及他们的觉醒。小说还鼓吹在非洲建立根据地、在美国展开游击战的思想,主张让黑白混血儿打入军队机要部门以掌握核武器的控制权,来发动一场注定可以胜利的种族革命。威廉斯以坚持创作黑人抗议小说而著名,但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政治小说家和作家”,他明确表示要使艺术为“政治目的”服务。但从他以后创作的小说《年轻单身汉协会》(1976)来看,思想内容就不如他以前的作品,反抗意识大大削弱了。小说以倒叙法描写了九个成员的生活经历,经过三十年沧桑,协会成员变化很大,有富有穷,有的迁居国外,有的成了杀人犯。作品回避了种族矛盾、转向描写黑人家庭生活。
约翰·基伦斯(Johen Killens, 1916—)出生于纽约哈莱姆区黑人家庭,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曾在美军中服役。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扬布拉德一家》(1955)以一个美国普通黑人家庭两代人的生活遭遇为主线,集中反映了二十世纪前三十年中南方黑人的痛苦命运,同时也揭示了黑人的觉醒以及团结起来进行斗争的意识。作品以丰富的人物形象和深沉的感感情色彩受到好评。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 《于是我们听到了雷声》(1963)根据作者服役时的亲身经历写成,揭露了美国军队内部的种族歧视,塑造了黑人知识青年沙利的形象,生动地反映了在严酷的现实生活教育下逐渐觉醒的过程。
詹姆斯·亚瑟·鲍德温 (James Arthur Baldwin, 1924—)是当代美国黑人小说家杰出的代表之一,他不仅是有才华的黑人作家,而且是一位有强烈政治见解的著名人物。他的小说、散文、戏剧在当代美国黑人阶层中一直保持着重大影响。
鲍德温出生在纽约哈莱姆黑人区的一个牧师家庭,祖上曾为黑奴,弟妹众多,家境十分贫寒。他受教育不多,主要靠自学。1944年鲍德温同理查德·赖特相识,由于赖特的影响,他走上了一条以反映黑人真实的思想感情为己任的文学道路。1948年,追随先期赴欧的赖特,也到巴黎侨居,在那里完成了长篇小说《向苍天呼吁》(1953)。小说以哈莱姆区一个教堂为背影,描写了在那里作弥撒的各式各样的黑人的思想活动,然后又用倒叙的形式追述了他们各自的生活经历,表达了这样一个主题:黑人在美国的出路只有两条,一是教堂,二是监狱。小说是在赖特的《土生子》影响下写成的,是一部严肃的现实主义作品,带有明显的自传色彩。次年该书获“古根海姆奖。”
1957年,美国阿肯色州爆发了州长调动国民警卫队制止九名黑人学生注册入学的小石城事件,发生了种族流血冲突。鲍德温认为他是美国黑人作家,“责任就在美国”,回到了美国,参加了黑人民权运动。他曾称美国为“第四帝国”,与希特勒的第三帝国相提并论,并针对美国的种族歧视、黑人自我解放斗争道路等重大问题发表了许多文章。著名的散文杂记集《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字》 (1961)作为五十年代前半期散文、杂记集《土生子的札记》(1955)的续集出版。 1963年当“解放宣言”发表一百周年之际,他出版了《下一次将是烈火》,该书连续四十一周成为最畅销的非小说作品。鲍德温的散文犀利有力,愤怒雄辩,充满道德力量和战斗气息,在美国很有影响,评论界认为他是本世纪美国杰出的散文家之一。
1961年,鲍德温的长篇小说《另一个国家》出版,在美国畅销,他一跃成为美国著名小说家之一。小说的主要人物是黑人爵士音乐家鲁弗斯·司各特和他的妹妹艾达。鲁弗斯一方面憎恨白人社会,另一方面又与白人妇女利昂娜私通,最后由于失业和精神痛苦而自杀。艾达在丧兄的悲痛中受白人作家维凡杜·摩尔的摆布与他同居,但因对种族问题的不同看法而陷入矛盾之中。后来维凡杜终于抛弃了她,艾达也成了另一个白人史蒂夫·埃利斯的情人,并重操歌女旧业。小说试图通过几对白人与黑人男女青年之间错综复杂的两性关系达到反映当时种族矛盾的目的,但作者夸大了所谓性的自然属性,因此带有明显自然主义色彩。
1974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假如比尔街能够说话》描写一对黑人青年男女受到一个白人流氓警察的迫害,男的被诬告犯了强奸罪关进监狱,女的怀孕即将分娩,男女两家都为营救被捕的男青年奔走。这部小说无论在主题的表现上还是人物形象的塑造上较前更为严肃、深刻。
鲍德温迄今已出版了五部散文集,一部儿童文学作品,两部戏剧,一部电影剧本,一部短篇小说集和五部长篇小说。他在创作方法上受西方现代派作家戴·赫·劳伦斯、詹姆斯·乔伊斯和弗洛依德的心理分析学说的影响较大,因此他的小说反映黑人与白人之间的种族矛盾往往是通过两性关系来揭示的,小说中猥亵的描写往往也比较突出。
厄内斯特·盖恩斯(Ernest J。Gaines,1933—)生长在美国南方路易斯安娜州的一个种植园里,九岁开始作童工,1957年在旧金山州立学院毕业,六十年代开始写作,迄今已出版了长篇小说四部、短篇小说集两部。他的代表作《简·皮特曼小姐自传》(1971),作者摹拟自传形式,通过一位活了一百一十岁的南方黑人老妇的回忆,绘声绘色地叙述和反映了从南北战争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美国黑人的生活和斗争。小说共分四卷,前两卷《战争岁月》和《重建时期》写美国黑人在南北战争后所谓“获得了自由”的真相。后两卷《种植园》和《黑人区》着重描写了南方种植园黑人的生活和斗争,隐喻美国黑人如火如荼的抗暴斗争迟早要爆发。小说篇幅不长,只有十多万字,却把南北战争后美国黑人近百年的生活描绘得淋漓尽致。小说在 1974年拍成电影后被评为“优秀电影”。“黑人意识运动”标志着黑人民权运动引起了观念上的巨大变革。与“黑人权力”相呼应,他们提出“黑人美学”,在文学上自立一套审美标准■以黑为美,以黑为荣。他们自称“新黑人”或“非洲血统美国人”,不少人还取了非洲名字。他们要从黑人自己的经验、角度、标准来重新认识自己,重新理解美国社会和美国历史。他们认为黑人作家要为黑人而写,不必为获奖而写,更不必接受白人的评判。在六、七十年代兴起的描写美国黑人家史小说的热潮中,最为轰动的是阿历克斯·哈利的长篇小说《根》(1976),它的出版进一步激起了黑人的民族意识。
阿历克斯·哈利(Alex klaley, 1921—)出生在纽约州依查克的一个黑人家庭,早年主要在南方田纳西州度过,从抚养他的老祖母口中听到有关这个黑人家庭繁衍和发展的许多传说故事。从 1939年起,哈利在美国海岸警卫队服役,其间自学写作。1959年退伍后成为职业作家和记者,他的第一本有影响的作品是关于黑人穆斯林运动领袖的传记:《马尔科姆·艾克斯自传》(1965)。从六十年代中期开始,哈利着手研究自己的家史,查阅了大量档案材料,并多次去他祖先的发源地——非洲西海岸的冈比亚进行实地考察,花费了整整十二年时间,终于写成了长篇家史小说《根》,19746年出版,并立即获得普利策奖,成为轰动一时之作。
《根》以编年史的方式,从第一代被掠的冈比亚黑人青年昆塔·肯特写到他的第七代子孙即作者本人,通过血淋淋的事实系统地反映和描绘了美国黑人的苦难生活,揭露了奴隶贩子和奴隶主的残暴。书中材料丰富,描写生动,富于艺术感染力。作品表明了在白人社会中感到没有根基的黑人终于获得了归属感和民族自豪感。美国目前已有二百七十多所大学把 《根》列入历史课程的必读书。
从七十年代后期到八十年代,美国黑人文学进入了托尼·莫瑞森所谓的“对世界持更广搏的看法”阶段。不少作品否定了四十年代“抗议小说”的传统和写实主义手法,走上了艾里森——莫瑞森这条“超越了社会现实主义”的道路。颇有名气的伊希曼尔·里德(Ishmeal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