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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博览群书2004年第02期-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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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绩很可能是发明了一种适合于铸造活字的合金,即“活字合金”(type metal)。这种合金既容易浇铸成形,又经久耐用,它由一定比例的铅、锡和锑组成,以铅为主,所以又译作“铅字合金”。用它铸造的一个个“活字”,便是〃type”。在印刷行业,这种合金沿用了五百多年,一直到计算机技术取代活字排版技术,它才最终退出历史舞台。谷滕堡之所以能够发明这种合金,大概与他早年做过首饰匠(德语叫Goldschmied,金匠)、宝玉石工匠(Steinepolierer)和制镜工匠(Spiegelmacher)有关。金匠是制作金银首饰的,所用材料是金、银、铜的合金;视三种金属比例的不同,合金的颜色、光泽、硬度、韧性也就不同。作为制镜工匠,一项重要工作是往玻璃板上涂敷反光材料(通常是银汞齐,amalgam)。这些经历不仅使他“手巧”,而且使他具备了一定的冶金知识。
  从1927年起,英国广播公司(BBC)每晚9点准时把当天最新的消息报告给听众,这就是著名的“the Nine O’ClockNews”(9点新闻)。后来电视普及了,它也随之变成电视新闻。由于收听(后来是收看)人数众多,而且电波传播不像书报发行那样受诸多限制,这个节目的影响很大。值得注意的是,在把新闻带给广大听众的同时,它也把在语法、用词、发音、语调上都堪称“标准”的英语,带给了他们。这样,无意中“9点新闻”播音员就有了一项重要“兼职”:当英语老师,而且是有着最多学生的英语老师。与一般的英语老师不同,他们并不“言教”,只是“身教”,即通过自己的“语言行为”来“教”;而他们这样做的效果,往往是专职的英语老师也达不到的。这些兼职教师教给听众和观众的,是所谓“BBCEnglish”(BBC英语),它被看成是现在的“标准英语”(Standard English)。
  在历史上曾经被当作“标准英语”(Standard English)的有“Oxbridge English”(牛津剑桥英语),它是英国这两所最高学府所使用的语言,而这两所大学在英语规范化上都起了重要作用。曾经被当作“标准英语”的又有“London English,,(伦敦英语),那是在首都及其周围地区,在宫廷、政府、法院、学校所说的“官话”的基础上形成的语言,也是印刷术传人英国以后书面语所记录的英语。进入二十世纪,又有人提出“RP英语”的概念,“RP”指“Received Pro…nunciation”;这里的“received”,意思是“ac…cepted as standard”,所以“RP”指的就是“公认的标准发音”。具体一点,它指的是以伦敦为中心,英格兰东南部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的发音。在广播出现以前,这种发音体现在符合上述标准的众多个人身上,但那很难被公众作为一种“标准”来参照。只是到广播出现以后,“RP英语”才有了一个能够被公众参照的“标准”,即〃BBC”播音员、特别是其“9点新闻”播音员的播音。当然,一些公众人物所说的英语,仍然受到人们的关注,例如有人仔细比较过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Elizabeth 11)1952年登基以来的历次正式讲话,认为可以从中看出半个世纪英语的一些变化来。
  从上面所举“活字合金”与“9点新闻”两个例子,可以看出《为什么是英语》的一个特点:这本书虽然旨在普及英语知识,但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或者此前人们没怎么注意到的问题。“活字合金”可以作为提出新见解的例子,谷滕堡发明活字印刷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但活字印刷涉及许多具体技术问题,他主要解决了什么问题,却很少有人提及。“九点新闻”则都注意到了此前人们大多没有注意到的一个问题,那就是这套节目在〃BBC英语”成为“标准英语”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不能准确表音的表音文字,不可轻视的轻读
  随着国际交往的发展,被说不同母语的民族“通用”的语言,所谓“lingua fran…ca”,也就应运而生。从公元前希腊语率先成为地中海、黑海以及中东地区的国际通用语以来,拉丁语、意大利语、法语、德语、阿拉伯语和俄语先后都在一定范围内被用作这种语言,而在东亚,汉语也起过这种作用。然而,今天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国际通用语,却是英语。人们也曾提出过不用某种“自然语言”(natural language)、而用一种“人造语言”(artificial language)来做国际通用语的设想,并设计出了简明合理、易学易用的“世界语”(Esperanto)。但是它最终没能成为国际通用语,说明没有人以之作为母语的语言,生命力是不强的。
  英语成为今天的国际通用语,有语言以外的政治、经济、科技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也有语言本身的原因,即英语自身的特点。《为什么是英语》专辟一章讨论现代英语的基本特点,指出:作为“外语”,它是最容易学习的一种语言。关于现代英语的基本特点,我在书中提出了五条;而在这五条中,对学习英语的中国人来说,最重要的又是两条:一是认识英文是一种不能准确表音的表音文字,二是知道区分轻读与重读非常重要。
  现在所有欧洲文字虽然都是“字母文字”(alphabetic writing),但它们都是按“音位原则”(phoneme principle)制订的,字母表示的并非“音素”(phones)而是“音位”(phonemes),而且字母与音位已经不一一对应,这样,它们虽然是表音文字,却不能准确表音。这一特点表现得最突出的就是英文,因为它不像其他许多欧洲文字那样,在字母之外,还用加注“语音区别符号”(diacritics)的办法来说明字母发音。例如,法语有开音符(accent grave)、闭音符(ac…cent aigu)、长音符(accent circonflexe)、变音符(cedille,)、分音符(trema)等多种符号,有了它们,人们就比较容易知道单词里这个字母该发什么样的音了。打个也许不太确切的比方,英语单词有一点像汉语形声字,见而可大致判断其读音,但如果想知道准确的读音,就还不得不依靠注音。
  汉语有“轻声”,最常见的便是“说话儿”、“做伴儿”、“那才值几个子儿”里的“儿”,但总的说来,轻读与重读的区别不算太重要,而且主要表现在声音强度上,“音质”(sound quality)并没有多大不同。在欧洲语言里,轻读与重读的区别就很重要了。在意大利语里,重音有区别词义的作用,拼写形式相同但重音不同,词义就完全不同。例如,同样拼写作“principi”,重音在第一个音节是“王子”,重音在倒数第二个音节则是“原则”。不过意大利语元音没有弱化现象,单词再长,音节再多,包括非重读音
                             节在内的每一个音节都要清楚地读出来,不能“吃音”;  非重读音节只是读得轻一点,通常也短一点,音质并无明显变化。在欧洲语言里,非重读音节元音弱化最明显的便是英语,不但读得轻、短、不清晰,而且音质也变子;大体上说,原来舌位较高、舌头最高点靠前的元音,如单元音'i'和双元音'er',都弱化成'1';其他元音,特别是原来舌位较低、舌头最高点靠后的元音,如'a'和'e',都弱化成'e'。这样,英语弱化元音便只有两个:'1)和'e'。后者在语音学上有一个专门名字,叫做“schwa”(或“shwa”),来源于希伯来语“schewa”,词典上对它的解释是:“an indistinct vowelsound shown in Hebrew by two dots”(一个在希伯来语里用双点来表示的模糊元音),我们这里不妨翻译作“模糊元音”。很多人都注意到它有多种发音方式,大体上说,除了能听得出是'1'的轻元音以外,其他所有读得轻而模糊的元音都是'e'。所以,严格说来它并不是一个单一的音。
  没有把应该轻读的元音读“轻”,特别是没有读模糊,是中国人说英语常犯的一个毛病。其结果,听起来不像是一个词一个词地说(word by word),而像是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读(syllable by syllable)——汉语一个字就是一个音节,那正是中国人的习惯。
  不但多音节词各个音节有重读、轻读的区别,一些单音节词也有类似的区别。实际上,许多单音节词只在单独读的时候才重读,在句子里常常是要轻读的。像we、me、he、she、be这些词,单独读的时候“e”发长音'i:',但在句子里却常常轻读成'I'。会把该轻读的单音节词轻读,听起来才像是一句句(sentence by sentence或phraseby phrase)“说话”,不是一字字“念词”,才让人觉得“流利”。许多人英语说得相当快而仍然让人觉得“不流利”,重要原因之一便是没有掌握好“轻读”;该轻的不轻,该模糊的不模糊。吕叔湘先生说:“这就叫‘过犹不及’。英语之有重音轻音,等于汉语之有四声。”外国人学汉语如果没学好,听起来让人觉得“洋腔洋调”,多半就由于四声不对。同理,我们说英语如果不注意重音轻音,英国人或者美国人听了也会觉得那是“Chinese English”。
  但愿不是“画蛇添足”
  书末有四个附录,分别介绍英国的王室与贵族,英国历代国王(有一点像我们的“朝代表”),英语国家货币和英诗格律。它们大多属比较实用的资料,可供读者翻检。这里想罗嗦几句的是英诗格律。
  近年来我国学英语的人多了,对英语文学有兴趣的人也随之多起来。在当代英语文学作品里,诗歌大概算不得大宗,但英语古典文学作品,大量却是诗体。以莎士比亚为例,不但他写的十四行诗、叙事诗是诗,他的剧本也全部是诗体。由于这个原因,我国翻译莎士比亚剧作的第一人朱生豪先生,便用了散文诗体裁;而前两年出版的方平先生等人的“全译本”(包括全部38个剧本),更改用了诗体,以便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艺术形式上也忠实于原著。一般读者当然并不需要都具备直接读原著的能力,但知道一点英诗格律(Versification ofEnglish poetry)常识,大概还是有好处的。遗憾的是,我国现在谈英语诗歌的文章、书籍虽然不少,但对英诗格律几乎完全没作介绍。即使是一些专门“比较”中西诗歌的著作,虽然就“语言特点与诗的艺术”、“诗与音乐”以及“诗歌的翻译”等发了不少宏论,却也不谈英诗格律。这确属“难能”,但恐怕并不“可贵”。
  有的读者也许会诟病这篇附录“以汉诗格律律英诗”。应该承认,我写这篇附录,确实受到王力先生《诗词格律十讲》的影响,引用了先生的话:“(汉语)诗词的格律主要就是声律,而所谓声律只有两件事:第一是韵,第二是平仄。其中尤以平仄的规则最为重要;可以说没有平仄规则就没有诗词格律。”我认为,英诗格律主要也是声律,可以说它也只有两件事;而那两件事与汉诗的两件事,颇有类似之处。欧洲诗歌的格律,不管是长短交替还是轻重交替,大概都与汉诗的“平仄”规则有点类似。汉语“平声”不升也不降,是一种可以“拖长”、实际上也多半读得比较长的声调(tone),其余三声则有升有降,一般都不大容易长读(汉语普通话里已经没有“人声”,更不可能发长音)。
  除汉英诗歌格律本身确有相通之处外,我这样写还有一点小小的别的原因。我到北京,常住北京大学燕南园我小妹家,西邻便是王力先生的小楼。楼前花草失去先生的照拂已经多年,仍然年年吐艳;我觉得这恰似先生的大著小作,仍让人常读常新。
  (《为什么是英语》,戴问天著,东方出版社2003年3月版,25.00元)


  我是一口气读完奈杰尔·巴利(NigelBarley)的《天真的人类学家——小泥屋笔记》的,但却并非仅仅因为它是一本“超级好笑的书”,尽管这种评价可能对一般读者极具煽动性。在我看来,这本书实际上是关于人类学田野作业的思考,而这才是它真正的吸引人之处。虽然巴利本人声称,“我将侧重一般人类学专论嗤之为‘非人类学’、‘无关宏旨’、‘不重要’的部分”,因此,“对做过田野工作的人而言,本书殊无新意”,但是,这并不能遮蔽其隐藏在讥讽与自嘲背后的真正意图,即通过以笔记的方式抖出近乎全部的田野经历,来质疑曾经一直被视为人类学看家本领的田野作业理论。
  巴利最初就对田野作业理论持有怀疑态度,并对以田野经历炫耀自己的人类学者充满反感。在他看来,田野作业的重要性被夸大了,甚至成了作为行业祭司的老教授们“神祗崇拜”的对象;田野经验在回忆中变成了浪漫的旅游和探险,实际上却是乏味的证书;其惟一的好处,或许就是能利用根据田野经验炮制出的曲折故事让学生安静十分钟。其实巴利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早在1967年,当马林诺夫斯基的私人日记在他去世后意外地以《一本地地道道的日记》出版时,就曾经在人类学界内外引起了轩然大波。这本日记真实地再现了马氏在田野中的厌倦感、对健康的焦虑和性爱的缺乏与孤寂,暴露了其对特罗布里恩德岛居民的厌恶与轻蔑,以及他并未如其所说的那样与欧洲人士完全隔离。在此之前,田野作业曾经以其严格的实证精神摧毁了古典人类学的摇椅,并确立了自己在人类学中的重要地位;田野工作者也以具有传奇经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人类学家形象,倍受公众的推崇与景仰。马氏《日记》出版后,田野作业理论一下子就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其合法性地位遭到强烈的质疑并成为争论的焦点;人类学家的形象也在公众中一落千丈。亲手创造的理论又因自己的日记而被推上审判台,这恐怕是马氏始料未及的,也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但是,对于巴利来说,这或许正是他产生上述想法的历史背景。
  然而,巴利还是像弹球机里的球一样被弹向了多瓦悠(Dowayo)人——一个在当地臭名昭著的北喀麦隆族群——开始了他充满愤怒、无奈和磨难的田野之旅。在两次修改申请计划书(包括补充“白痴般简单的细节资料”)获得了国内资助审查委员会的放行,并以饱受等待煎熬的代价得到喀麦隆的官方许可后,巴利总算是到达了喀麦隆。不过,此时离多瓦悠人依然遥远,拥挤缓慢的出关、小偷和妓女的骚扰、丛林驿车的走走停停,尤其是喀麦隆拖沓的办事作风,使田野的前奏过于冗长,结果是时间过了两个月,却连一个多瓦悠人都还没见过。至此,巴利原来的怀疑已似乎经得到了亲身经历的支持,他甚至有点后悔自己做出的决定:“我干嘛要研究多瓦悠人?”不过好在有教会的全力相助,巴利的田野作业才能够得以继续下去,这让他感到马林诺夫斯基的“可耻”,因为马氏曾经“呼吁人类学者从教会的阳台起身,走进部落做研究。”然而事实上,即使马氏自己也没有做到这一点。在巴利的田野作业过程中,教会对他的多方面帮助是自始至终的,如果没有教会的协助,他的研究绝不可能完成。对于初人田野的巴利而言,“教会不只是紧急支援站,更是绝对重要的庇护所。”正是用教会借来的钱,巴利才如愿地买到车,从而顺利抵达多瓦悠人的居住地——波利(Poli)。又一次领教了喀麦隆的官僚作风后,巴利便真正地置身于田野了。
  人类学者作为“职业陌生人”(profes…sional stranger)进入异文化的田野,首先要解决语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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