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三之谜-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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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问:“你的意见怎么办?”
康生阴险地说:“他回国,这不是放虎归山?这几年,我们没给他好气受,他对我们肯定是耿耿于怀。这个人,不是无能之辈,万一他将来东山再起,这对我们是很不利的。我的意见,不能让他回去。理由嘛,他对错误认识还不深刻,还没做到脱胎换骨、洗心革面。反正他的命运是在我们手里掌握着的。”
王明听了康生的意见,深思一阵表态说:“我也是这个意思,不但不让他走,还要让他检查,为什么要离开苏联?是不是逃避批评?”
1937年秋,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中央调王明、康生等回国。两人对如何处理李立三的问题始终放心不下。李立三是前任中共中央领导人,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在莫斯科这几年,王明没有让李立三安静过,万一他回国,必将后患无穷。“不能让他回国”是他俩的共同意见。就在11月他们动身回国前夕,一方面没有说明任何理由,宣布李立三必须继续留在莫斯科(使李立三回国的多年夙愿完全落空了),同时,又通知苏联保安机关,“李立三是个托派,这是一个危险人物。”他们还向共产国际诬告李立三在上海时“贪污三万美元”。
从此,李立三的行动开始受到苏联内务部人员的监视。就在王明、康生离开莫斯科后两个月,1938年2月23日李立三被逮捕入狱。
王明、康生复仇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苏联内务部强加在李立三头上“日本间谍”、“托洛茨基分子”、“恐怖集团首脑”一大串莫须有的罪名。罪名的全称是“以李立三为首的在莫斯科的中国人的反苏维埃的托洛茨基反革命特务组织”,说李立三是这个组织的负责人,任务是刺杀斯大林,执行推翻社会主义苏联的使命。
师哲在《我所知道的康生》一文中写道:“李立三就是王明和康生在共产国际活动后被逮捕下狱的,幸而未被处决。1938年王稼祥和任弼时同志先后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时,才逐渐审查了幸存而在押的中国同志,使他们重见天日,得以继续为革命贡献力量。对李立三的证明材料,就是我整理起草的,他于1939年获释出狱。”
王明与康生的“加害”,使远在异国孤立无援的李立三,在苏联的监狱里吃尽了苦头,险遭被处决的厄运。
在苏联军事法庭1939年5月11日对李立三的审判结论中写道:
罪名:反革命托洛茨基分子、特务恐怖在莫斯科的中国集团。
经审查确认:李立三于1930年作为中共政治局委员,在中国共产党内成立了托派反革命、反共产国际集团。名称:李立三路线。
集团目标:破坏中国革命主力军。
来苏联后,李立三与在莫斯科的中国托派分子:林德胜、李达克、特拉维金、克农斯以及其他人(所有这些人已被审判定罪),于1935年在莫斯科,在托派林德胜领导下,形成了托派、特务恐怖组织。李明(即李立三)加入了该集团。该集团直接受日本特务系统的领导。该团体进行了恐吓、杀害苏共、苏联国家政府和共产国际领导人。林德胜被捕后,李明成了该集团领导成员之一。
李立三在外国工人出版社校对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恐怖中心审判资料译文时,有意识地歪曲原文本意,导致译文出现反革命性质。
该集团领导成员特拉维金、李达克、克农斯已揭发李明是该集团成员。
1938年6月,李立三在监狱中受到严刑拷打,面对种种非人的折磨,李立三经深思熟虑,先是违心地签署不真实的供词,但紧接着随后他又写出无数申诉材料,对在受到拷打时的供词全部加以否认,对强加在他头上的所有诬陷的罪名一一加以驳斥。
针对说他是“托派”的罪名,李立三申述道:“立三路线的确是与共产国际的路线相背而驰的,立三路线的一些思想和观点与托派的观点有所接近,但是,立三路线的政治立场与托洛茨基派的政治立场是不一致的。立三路线与托派不但没有组织上的联系,也没有政治上的联系。”
申诉材料写道:1925年和1928年他曾两次到过苏联。1926年在参加赤色国际工会会议后,共产国际原准备派他到西方某个国家去搞工人运动,为中共驻某个国家分局,以逃避中国国内反动派对他的追捕。李立三谢绝了共产国际为他作出的安排,坚持回到国内参加斗争。
他还写道:1934年和1935年他都在中苏边境的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工作,其任务是根据共产国际的派遣,在那里建立起一个秘密交通站,负责转运中共到苏联来往人员,架设因中共红军长征中断了与共产国际联系的联络电台。直到1935年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他被通知参加会议才回到莫斯科。
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后,中共代表团派他担任《救国时报》的总编。
李立三为什么要先提供伪证,后来又加以否认呢?据说,这是他当时运用的一种对付诬告陷害他的一种斗争策略。目的是为了引起更高级别军事法庭对他的案件的重视,由更高级别的法庭来审理他的案子。
据李立三夫人李莎说:1993年4月她在莫斯科原苏联内务部查阅李立三案件的档案时,内务部一名上校军官对李莎说,当时李立三运用这个斗争策略是很高明的。他说,在他看过的案卷中,当时只有两个人采取过这种斗争手法。除李立三外,另一个是共产国际的×××。最后的结果,他们两个人都获得了释放。李立三认为,只有提高审判级别,才有获释的希望。那位上校说,“这是成功的策略”。
关于“贪污”问题,1939年10月26日即李立三还在莫斯科的监牢中为自己写的辩护词中曾经写道:(共产国际干部局负责人)马尔特维诺夫在“证明材料”中写道:王明似乎讲过“当李明在江苏工作的时候,那里有9个月没有向党提交财政汇报,他至少贪污了3万美元,具体数目很难确定,因为钱都是李明自己经手的。”
李立三在自我辩护中反驳道:“我在为党工作的一生中,从未在江苏担任党的领导职务,只有在1930年8—9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担任过江苏行动委员会主席。既然我没有在江苏担任过工作,又怎么可能贪污江苏省委的经费呢?我对王明在中共代表团会议上的发言记忆犹新,当时他说:‘立三路线的时候,以罗迈为首的江苏省委有9个月时间没有提交财政汇报,当时的总开支不少于3万美元。其中有400美元有李明签字的收条,这笔钱究竟哪里去了,很难查清。’这些话为什么会说成这个样子?我自然不清楚。但事实证明,这无疑是歪曲。因为据我所记,立三路线期间,江苏省委每个月的经费总额只有3000美元,9个月来,省委总收入不超过3万美元,那么罗迈和我怎么可能贪污3万美元呢?3万美元对中国共产党来说,是相当大的一笔金额,假如我或罗迈果真犯有这类罪行,那么中共中央和共产国际执委会早就会追究这个问题的,可为什么从来没有人提出来呢?这个问题被歪曲得实在荒唐,真是一派谬论。
关于有我收条的400美元的问题,据我所记,这笔钱是转交给南京市委的,先是通过我交给准备去南京的中央特派员,再由他转给南京市委。由于这笔钱是首先交给我的,所以我就开了收条。
这个问题可以由王明、周恩来、罗迈等人作证。”
……
1939年7月,周恩来去莫斯科医治臂伤,这才得知李立三被苏联内务部逮捕的消息,他当即向苏联有关部门进行交涉:“你们这里关了一位叫李立三的同志?”他们查了名册后回答:“有这样一个人。是根据你们驻苏代表团的建议逮捕的。”周恩来激愤地说:“那是一桩冤案。李立三是有错误,那是事实,但说他是托派、坏人,这纯粹是诬陷。”这样,经过多次交涉,李立三才终于被释放出狱。
1939年11月4日,李立三出狱后,王明曾向苏共中央提出,要把李立三流放到荒凉的西伯利亚去,欲置李立三于死地。幸亏当时周恩来帮说话,李立三才得以留在莫斯科。但是李立三在莫斯科没有户口(当时苏联当局规定,凡坐过牢的人,户口必须迁出莫斯科100公里以外),没有了党籍,没有职务,没有正式的工作,不得不靠写文章、翻译文学作品挣些稿费维持生活。
这就是李立三得罪王明的可悲下场。
五、患难岁月中的甜蜜
李立三被苏联内务部逮捕时,他与丽扎正处在新婚的甜美之中。
雨果说得好:“人生是花,而爱便是花蜜。”
新婚给丽扎带来了无限的甜蜜。她在学校专心攻读法语,李明在主编《救国时报》,终日忙得不可开交,经常加班加点。在这个中苏合璧的家庭里,充溢着无比的幸福与欢乐。
当两个身着军服、荷枪实弹的人砸开李立三在“柳克斯”的房门,翻箱倒柜地进行搜查时,从酣梦中惊醒的丽扎吓得呆若木鸡。李立三在被带走前,穿了一套最旧的服装,摘下手上的瑞士表,镇静地对丽扎说:“丽扎,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党、对不起苏联人民的事情。我是清白无辜的。你去报告中共代表团。”
李立三被带走后,丽扎急促地敲开了隔壁房间的门,把李立三被捕和李立三被押走前留下的话向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临时负责人陈潭秋作了汇报。当天,“柳克斯”招待所的管理员就把丽扎——这个“人民敌人的老婆”从大楼赶了出来,勒令她搬到院内一间阴森、潮湿的小屋,同其他“犯人”的家属挤在一起。可是,那里已经有了七八个人,无立锥之地,她只得到母亲那里去住。
丽扎确信李立三是清白无辜的,第二天,她再次向中共代表团陈诉了李立三的冤情,向外国语学院团支部作了汇报。这位支部书记毫无吃惊之意,绷着脸说:“我们要抓紧审查你的问题,好好反省吧!”随之而来的是,党团干部反复与丽扎谈话,要求她与丈夫离婚,划清界限。但丽扎始终坚信不移,李明不是坏人。
团组织召开全院大会处理丽扎的问题,大礼堂挤得水泄不通。大会主持人向她发出严厉的警告:“你要慎重考虑,李明是人民的敌人,你是他的妻子,你的后果是可悲的,应该当机立断,马上同李明离婚,一刀两断,划清界限……”不管他们三番五次的警告,丽扎总是低着头,噙着泪,咬着牙,闭口不语。她暗暗自语:“李明不是敌人,是个好同志,我应该同情他,帮助他,绝不能落井下石,在他那受伤的心上再插一把刀……”最后,主持人追问她:“你是要你的‘特务’丈夫,还是要共青团团证?”丽扎一下子怔住了。她明白,在这严肃的讲台上,要么昧着良心与李明“划清界限”,要么忍受痛苦,离开共青团组织。泾渭分明,没有其他选择。她热爱革命、热爱共青团组织,当然不愿意离开她。但是,她同时也深深地爱着自己的丈夫。丽扎据理力争。她说,她和丈夫共同生活了两年,没有发现他有任何可以怀疑的地方。她坚信李明不是坏人,不是日本间谍和恐怖分子,而是一个优秀的革命者。她不能同李明离婚。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她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主席台前说到:“我相信党,也相信李明。在没有审查清楚李明的问题以前,我决不能说他的坏话。”她毅然决然地把共青团团证交给了负责人,愤愤地离开了会场。她一口气跑回家里,扑向母亲的怀抱,才让憋了半天的眼泪痛快地涌了出来。只有妈妈最理解女儿,她疼爱女儿,也喜爱李明。她能说什么呢?她只有长吁短叹,老泪纵横,频繁地在胸前划着十字——愿上帝保佑我们!
最后的结果是不言而喻的,丽扎被开除了团籍。当时,一些好心人劝丽扎及时脱身,找一个俄罗斯小伙子重新安排生活。可是,丽扎从她和他的相互了解和共同生活中,坚信李立三是革命同志,不是敌人。在李立三被捕以后,丽扎焦急不安,惦记着他的命运。在此千钧一发、危难之际,对一个远离他乡的外国人,除了她还有谁去关心他、拯救他呢?
在课余假日,她像迷失路途的羊羔,在漫山遍野呼唤;似失去伴侣的孤雁,在凄凉冰冷之夜哀鸣。当时,莫斯科新设立了许多牢房,她发疯似的去大海捞针,到处打探李明的下落。她去过布特尔斯克监狱、列沃尔托夫监狱、卢边卡监狱、罗捷斯特文卡监狱等等。每到一地都要排上几个小时的队,挨到窗口一问,得到的回答都是“没有”两个字。她情真意厚,忠贞不贰,日复一日,整整跑了半年时间,才在塔岗卡监狱找到了李明。她要求与他见面,由于他是“政治犯”,是不允许会见家属的。经丽扎多次恳求,最后才争取到允许她通过狱方,每月可以转交给他50卢布。
苏联有句著名的诗句:“爱情不只是夜里的并肩散步,更是风雨中的携手同行。”李立三被捕以后,家庭的负担全部压在丽扎那柔弱的肩上。她拼命的学习,保持全优成绩。因为,只要出现一个“良”,助学金就会被撤销。就是依靠学院每月发给她的250卢布助学金,维持家庭的生计。尽管经济很困难,她还是每月从中挤出50卢布,准时送到监狱看管人员手中。后来,李立三从监狱中释放出来,告诉丽扎,当他第一次接到她送去的50卢布,激动得大哭了一场。因为,在监狱中,伙食极坏,几乎见不到蔬菜。李立三就是靠丽扎送给他的钱,买来蔬菜和生活日用必需品,才得以活着从监狱里出来。他从丽扎的行动中感到无限的温暖,莫大的支持,从而更加增强了他的斗志。他没有沉默,坐以待毙,而是挺身而出,奋力抗争。他鼓足勇气,一次又一次地给斯大林和苏联内务部写信,给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写信,陈述自己的冤屈,为他自己更为中国共产党的清白辩护。
苏联内务部把李立三关进牢房,但又抓不住任何可以定罪的把柄。审讯室里总是重复着这样的对话:
你叫什么名字?
李立三,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
胡扯!你不叫李立三,也不是什么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委员。
你们搞错了吧!我的历史是清白的,我们党中央是了解我的。
你还是老实点,否则……
我再说一遍,我在党的面前是清白的,你们不能这样对待我。
……
“审讯”无法进行下去了,李立三被押回牢房。
为了从李立三那里搞到可以证明他是“反苏分子”、“人民的敌人”的材料,苏联内务部黔驴技穷,编演了一场戏:派了一个假囚犯进入牢房,与李立三呆在一起。那个人开始与李立三拉近乎,随后就故意破口大骂苏联共产党、大骂斯大林,企图引诱李立三上钩,跟着他发泄对苏共和斯大林的不满,以便于能抓到李立三反对苏联共产党和斯大林的“把柄”。没有料到,李立三并没有随波逐流,而是正言厉色地去制止他,并警告说:“不许你胡言乱语,对共产党和斯大林不能任意污辱!”李立三这种无比鲜明的立场,使那个假囚犯——特工人员,立即改变态度,紧紧地握住李立三的手,连声说道:“你真是好同志呀!”
李立三在国内参加和领导革命斗争中,在敌人的枪林弹雨面前,在白色恐怖的威胁下,从来没有胆怯过,他早已做好坐牢和被杀头的准备。但万万没有想到,他不曾被关进敌人的监牢,却被送进共产党人的铁窗。况且“罪名”又那么荒唐!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