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三之谜-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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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非常重视对劳动工资干部的培训工作。进北京后,他一再提议由全总主办工资干部训练班,向全总干部学校提出增设工资课程。1950年5月,为推行计件工资作准备,李立三提出举办技术定额测定法训练班。报经党中央批准,请来苏联工会中央理事会工资部副部长马基连柯来华,讲授技术定额测定法,由阎明复担任翻译。参加学习的57人,大多是有生产经验的技术工人、技术人员和工资干部。李立三亲自主持开学并讲话。他要求大家要努力学习,真正掌握技术定额测定这项科学方法,尽快成为这方面的专家。苏联专家讲授完课程后,带领学员到工厂实习,用秒表测定工人的操作程序和工时利用情况,为制定有技术根据的劳动定额提供了数据。这批学员回到各地后,又为企业培训了一批又一批的技术定额测定员。由于李立三的大力倡导,50年代全国国营企业实行计件工资的面达到40%以上,涌现出许多超定额劳动的先进生产者和劳动模范,大大地推进了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十分遗憾的是,到了“大跃进”,特别是在“十年动乱”期间,几乎所有的定额员,都被当做“管、卡、压”的执行者,而受到批判。
继技术定额测定法训练班之后,李立三又主持办了一期劳动工资训练班。他亲自写信给苏联总工会请专家来讲课。从1951年8月到12月,历时4个月,学员856人,课堂设在长安大戏院和青年艺术剧院,每次上课加上旁听生有上千人。训练班开学第一天,李立三上了第一课,题为《关于新民主主义时期工资政策的几个问题》。他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分析了资本主义工资与社会主义工资的本质区别,讲明了社会主义国民收入分配的理论、按劳取酬原则的意义,讲了党和国家的工资政策。李富春也到训练班讲话,要求参加学习的人回去带好徒弟,由800人发展到8000人、8万人。有了各方面的专家,中国的工业化才有希望,没有各方面的专家,就不可能发展工业。
这些学员回到各地,又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工资干部,他们中许多人后来成为劳动工资战线的领导骨干,不少人成了工资问题专家。
这些成就,无一不是凝聚着李立三大量心血的结晶。
十三、“行家里手”创办《工人日报》
在日常工作中,李立三总是由衷地尊重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中央领导的。在全总日常工作的重大问题上,无一不是按照中央的方针、政策,经过请示报告,得到中央的批准,才进行的。《工人日报》的创办即是典型一例。
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中共中央华北局把原北平市办的《新生报》接管过来,改名为《大众日报》。3月,李立三随中央机关从西柏坡进驻北平,主持全总机关工作后,为了加强对全国工会工作的指导,主动向中央写报告,请求把华北局的《大众日报》,改作全总的机关报。同年6月得到中央的批准。全总把报社接收过来后,许之祯、刘子久等同志提出,把《大众日报》改名为《工人日报》。意见反映到李立三那里,李立三认为,原来请示中央时,没有提出要改变报名的事,就不必改名了。否则,还要再向中央写报告,要求批准改名。可是没过几天,许之祯把由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的《工人日报》报头拿回来放在李立三的面前,他便哈哈大笑说,既然毛主席已写好了报头,就不用再请示了,当然改名为《工人日报》了。从这件小事可见他对毛主席、党中央的尊重。《工人日报》于1949年7月15日正式创刊。
李立三是办报的行家里手。早在1921年他留法勤工俭学时就创办过《华工周报》,1924年4月在上海创办过《上海工人周报》,1928年任党报《布尔塞维克》编辑委员会主任,30年代在苏联时期,也曾被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委派担任过《救国时报》的主编,亲自办过近三年的报纸。他十分重视一张报纸对于领导机关指导工作和反映群众呼声的重大作用。“做工人阶级喉舌,与劳动大众为友”,是李立三为《工人日报》确定的办报方针。
李立三反复强调《工人日报》的方向问题。他说,总的方向是带指导性的群众报纸。要办出群众报纸的特色,全总要善于利用报纸指导推动工作。与此同时,要多登群众来稿,解答工人提出的问题,当工人的顾问,替工人说话,反映工人的呼声,经过调查研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报纸在群众中的威信。转载新华社的文章,要改写成简明新闻,为工人能看得懂、看得方便着想。
在《工人日报》筹备创刊时,李立三曾经向毛主席汇报,《工人日报》要专门办给工人群众看时,毛主席说:“如果能真正办成这样,我就同意。”
李立三反复强调:办报要依靠群众,要靠工人通讯员。
早在1949年4月1日,李立三在北京市宣教联席会议上讲话中就指出:“通讯员的产生有两种办法。一是由工作组找文化水准高、政治上不反动的工人做通讯员。这办法不好,这样找到的通讯员很难得到群众的合作。二是在群众大会上对群众说明通讯工作是做什么的,再由群众选通讯员,工作组和工会也可将自己认为符合条件的人提出来,征求大家意见,看是否合适。这样选出来的通讯员不脱离群众,以后群众会自动供给他稿件,使工作能顺利进行。”
李立三强调指出,要下功夫花大力气培养大量的工人通讯员。《工人日报》的采访员(指专职记者),要与群众密切联系,指导和帮助工人通讯员,帮助他们改稿写稿。
1950年2月28日,全总发出《关于大家办〈工人日报〉的通知》,号召全国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共同办好《工人日报》。要求全国工会组织,均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工人日报》直接发生联系,经常给报纸写稿件供给各种材料,帮助《工人日报》组织和发展工人通讯员的工作。
《工人日报》的这些突出特点和优良传统,都是李立三亲自培育起来的。
李立三还要求报社对全总要“争取主动,电话要勤”。当时担任《工人日报》社社长和总编辑的陈用文同志在回忆中写道,我们常常在深夜向李立三请示问题,他总是不厌其烦,热情接应。
当年轰动全国的马恒昌小组竞赛的稿件,就是我在夜间向李立三汇报请示的。李立三反应敏捷,指示增加短评,立即在头版发表。报纸发表后,在全国迅速掀起了学赶马恒昌小组的竞赛热潮,对当时加速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因而受到刘少奇的赞扬,说马恒昌小组竞赛的经验是好的。
《工人日报》把宣传工人阶级的创造性劳动和先进人物的光辉思想视做重要使命。从创刊那一天起,它就让老英雄刘英源走上了版面。从此,对先进人物的报道成了《工人日报》最为夺目的篇章,一批批在共和国史册上闪光的被人民群众传颂的名字:刘英源、赵国有、李凤莲、甄荣典、马恒昌、李永、吴运铎、郝建秀、孟泰、王崇伦、时传祥、李瑞环、倪志福……或首先出现在《工人日报》上,或是最早由《工人日报》叫响,而后才走向全国,进入人民心目中的。
比如:1951年10月11日,中国的保尔·柯察金——吴运铎,就是应全国总工会之邀,在全总作了3个小时的报告,讲述了他是怎样从一个贫苦的孩子当上了煤矿工人,又是怎样从一个普通工人参加了新四军,为中国兵工事业做了力所能及的工作……这动人心弦的报告,引起与会者的极大兴趣和称颂。1951年10月26、27日《工人日报》第三版“文化宫”副刊,以题为《中国的保尔·柯察金——记中国兵工工人的旗帜吴运铎》刊出,及时地宣传了吴运铎的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多角度、全方位地传播了吴运铎的非凡业绩。中国的保尔,从此传遍中国。
《工人日报》通过报道一系列先进人物,用英雄的伟大人格和崇高行为,展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伟大形象,也为整个社会树立起了一座座民族精神丰碑。
《工人日报》作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机关报、中国工人阶级的喉舌,面向工人、宣传党的方针路线,动员职工群众为社会主义建设艰苦奋斗,维护职工权益、反映群众呼声、为工人讲话、替工人服务,发挥舆论监督,以它鲜明的群众性,博得了工人群众和全社会的信赖和赞誉。这是与李立三为《工人日报》确定的办报方针密不可分的。
1950年2月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出版《中国工人》月刊的通知,内容有工人运动的理论和政策专论,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决议、指示和通知,工会工作研究与经验介绍,各产业工会与地方工会的活动情况、工作报告、工人运动的通讯、统计资料、规章条例,国内外工人运动大事记等。
1950年12月24日全总常委会决定《中国工人》月刊编委由李立三、刘子久、陈希文等七人组成,李立三为主任,陈希文为副主任。同日还决定《工人日报》从1951年1月1日起扩大为4个版面。
第十一章
1。 再遭不白之冤后的冷宫岁月
正当李立三在身兼数职的重要岗位上,怀着愉快、感奋的心情,以最大的热忱和干劲,废寝忘食地工作的时候,一场横祸突然飞来。
在1951年12月13日至22日召开的全总党组扩大会议上,李立三遭到了严厉的批判,被指责在全总的工作中犯有以下错误:①在工会工作的根本方针问题上犯有狭隘经济主义的错误;②在工会和党的关系上犯有严重的工团主义错误;③在工作方法上犯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事务主义,甚至是家长制的错误等。“是严重的原则错误”,“表现了社会民主党的倾向”,“是完全反马克思主义的,是对于职工运动和我们党的事业极其有害的。”
难道真的是李立三又犯严重错误了吗?难道真的是李立三又走上了反马克思主义道路了吗?
历史是无情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时过近30年之后,1981年全总党组重新作出结论:1951年全总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的《结论》和《决议》都应撤销,恢复李立三同志的名誉。
然而,对于1951年对李立三进行的错误批判,人们过去只知道,当时的会议是由李富春主持,指责全总领导存在着“严重的错误和缺点”;在会议结束前,非会议代表又与工会无直接工作关系的陈伯达突然到会,以中央领导人代表的身份、理论权威的架势在会上发言,批判李立三“有政治理论原则的错误”,为会议定了调子。
现在人们才知道,根源还是来自毛泽东那里。这个问题说来话长。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两个重大问题上(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和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共中央内部出现了不同意见。其结局都是刘少奇的意见被否定,高岗的意见得到了毛泽东的肯定。
其中,在工运理论问题上,存在着以李立三、邓子恢和刘少奇为一方,同高岗、陈伯达为另一方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关于在国营企业内部是否存在公私矛盾,工会与行政是否具有不同的立场。
关于在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内部存在着公私矛盾以及要兼顾公私利益的思想,是李立三的一贯主张。
在这个问题上,邓子恢与李立三的意见基本是一致的。他进一步发挥了李立三的思想,明确提出了工会同行政在基本立场一致的前提下,存在不同的具体立场问题。
1950年7月19日,邓子恢在中南总工会筹委扩大会议上作报告,针对当时工会工作中已经出现严重脱离工人群众的情况,公营工厂中有些工会组织不重视维护工人群众的正当利益,放弃了自己应有的独立的主动的工作等问题,指出:在公营企业中,工会工作同志的立场与态度,应该与企业行政管理人员、政府工作人员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在“基本立场”是基本一致(即双方都是为国家,同时也是为了工人自己的利益服务)这样的前提下,彼此的岗位不同,任务不同,其“具体立场”又有所不同。他主张工会应该明确地站在工人阶级利益的立场,工会工作者说话办事、看问题、提问题、处理问题,都应该从这个立场出发。他指出工会之所以存在,主要就是为了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否则,工会就成为多余。工会不能脱离“代表工人的利益”、“保护工人群众日常切身利益”的基本任务,成为“厂方的附属机关”。当厂方的某些规定或措施对工人不利时,工会工作者就应该反映工人的意见,同厂方商量修改完善。
他还认为,工会的基本立场与具体立场也是一种辩证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工会既要代表工人阶级的局部利益,也要代表他们的整体利益。因此,工会要在照顾工人阶级局部利益和当前利益之后,再说服工人阶级照顾整体利益,不能只顾局部利益而不顾整体利益。
邓子恢于7月29日把他的这个意见以中南局关于中南总工会筹委扩大会情况的电报向中共中央和毛主席作了报告。7月30日,中南局机关报《长江日报》全文发表了邓子恢的报告。8月4日,中共中央向全国批转了邓子恢的这个报告。批语是由刘少奇写的,指出:“这个报告很好,特转发给你们参考。”“工会工作是目前我们党的主要工作之一,但各地党委对工会工作显然注意不够。望照子恢同志的做法,在最近三个月内认真地检讨一次工会工作并向中央作一次报告,以便加强各级党委对工会的注意,改善工会工作,是为至要。”这个批语稿经毛泽东、周恩来、朱德、任弼时、李立三圈阅后,连同邓子恢给中央的报告一起转发全国。
李立三很赞同邓子恢的观点。他认为,邓子恢的基本立场与具体立场的提法,是毛主席“公私兼顾”思想的具体运用。他解释说:“公私兼顾”有两方面的涵义:其一,对公营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利益或关系应该采取兼顾作用;其二,在公营企业中,应该将国家利益与工人利益兼顾起来。他认为,工会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应多代表个人利益、眼前利益,同时必须注意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所以工会必须贯彻“公私兼顾”的原则,在保护工人阶级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努力代表和维护本企业职工的日常利益。“如果工会不这样做,便会发生脱离群众的危险,丧失其为群众组织的作用,工会不能简单跟在行政后面,唯命是听”。李立三尖锐地指出:“为什么还要工会呢?就是群众需要工会。”“群众为什么要工会?工人认为工会能保护他们的利益。”
所以,就在中央批转邓子恢报告的同一天(8月4日),李立三要《工人日报》也登载了邓子恢《在中南总工会筹委扩大会议上的报告》。《工人日报》加按语指出:邓子恢在报告中提出的三个问题,不仅是中南地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需要学习和解决的问题,也是全国各地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是有关工会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理论问题。希望全国工会组织与工会干部认真学习这个报告,改进自己的工作。
全国总工会还专门发出文件,要求全国工会干部认真学习邓子恢的这个报告。
1个月以后,9月4日,《人民日报》全文转载了邓子恢这个报告。
这样邓子恢的这个观点,在全党领导干部和工会工作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