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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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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一直很乖的东夷人也不知撒了什么臆症,突然侵入王畿。武乙为了集中力量对付离自己近的东夷人,被迫结盟于西北的周人,委任周人帮助自己安定西疆,并腾出手来压服了东夷人。然而周人则趁机开始在西北抢地盘,自我壮大。他们在周侯“季历”的领导下,以陕西岐山为根据地,灭了附近的程国,活捉了义渠首领,自此声威大振。季历为了表示他的军事行为是奉商王旨意行事的,就带了贡物来到商朝见武乙。据《诗经》说他是骑了马去的。武乙看见周侯势力虽然强大,但还肯臣服于商,非常高兴,出于安抚,便赏赐给季历三十里土地、美玉十双、良马十匹。
  我们知道,当时商王朝的疆域已经庞大到了其物质能力所允许的极限,超过这个限度,就没有实力去管控了。所以武乙要借助周国力量帮他管控西方。凭借着周侯季历的协助,武乙又亲自派出将领,终于平叛了西方闹了好多年的反叛方国们,商王朝恢复了稳定。不过,周国也从此成了商人无法拆除的一颗定时炸弹,尾大不掉,令商朝无可奈何。
  武乙的儿子文丁继位以后,为了解除周人的威胁,采取怀柔政策。周侯季历毫不客气,看看中央没动静,就征伐山西长治地区的余吾戎,余吾戎败而降周。周侯季历向文丁报捷(献上俘虏和战利品)。文丁嘉封季历为“牧师”,牧师有地方伯长的意思,专征伐权。文丁希望季牧师帮他安定边陲。季牧师于是又征始呼戎,始呼戎败而降周。过了几年,季历再次打败翳徒戎,把三个翳徒戎大头目送给文丁献捷。文丁看看季牧师越来越厉害,感觉不是好事,干脆突然下命囚禁季历,季历本来没有叛商的想法,一气之下就死在商都朝歌。古书说“文丁杀季历”,就是这回事。而季历的儿子就是大名鼎鼎的西伯姬昌,接班之后,昼夜磨牙,作磨着抱负商王朝,最终成为未来商朝的掘墓人。附带一句,周侯季历本来是老四,不该当周族掌门人,但是他的儿子姬昌是个神童,为了能让姬昌接班,老周侯就把位子给了季历。季历的大哥和二哥看看自己没戏了,就奔跑去了遥远的地方——江南的无锡,在那里开拓了后来的吴国。这是后话不提。
  文丁杀季历的作法没能阻止周人力量的发展,相反,周人与商朝的矛盾加深了。不过文丁铸了一个商朝最大的鼎也是世界最大的青铜器“司母戊大方鼎”献给他死去的母亲。文丁的继任者“帝乙”时代,东夷地区的“人方”发生叛乱,为了不至于东西受敌,就把文丁的一个幼女,生得美丽端庄,嫁给了西边的姬昌,向姬昌所代表的周人致歉,说我们一时没照顾好你老爹季牧师,使他死在我们那儿了,抱歉抱歉。《诗经》描述了这场隆重盛大的婚礼,还在渭水上用舟搭了一个浮桥迎接新人(绳索连起好多船横贯河上),诗中还创造了“天作之合”这个词。
商祖烈烈十三 
  在武丁死后约120年,武丁的六世孙、武乙的四世孙、文丁的孙子、帝乙的儿子——“坏蛋”商纣王同志在安阳隆重继位了,时间是公元前1075,已有五百年的商朝历史走到了尾声。不过商纣王没感觉到任何惶惑,恰恰相反,由于神权的跌落,王权在上升,纣王的庙号干脆是“帝辛”,他的爹爹庙号“帝乙”,都与上帝齐名。这是商朝两个唯独称帝的商王,号称天上人间的最高主宰。可惜也并没有带给他们的王朝什么好运气。从纣王的老爹开始,东夷和周人开始从东西两方向“寻衅”进攻,商王朝与方国历代积累的矛盾至纣时已尖锐到了无法挽救的地步。并且文丁时代连连遭受自然灾害,王畿地区的洹水“一日三绝”,商朝经济与国力日渐衰弱。曾经有人做过统计,每次改朝换代,总伴随着气候的大波动,不是有了酷热旱灾,就是气温骤低导致北方游牧部落南下侵袭,以寻找粮食、草和政权。
  纣王的名字本来叫“受德”,他爹爹给他起的,觉得他继承了老爹的品德,所以叫“受德”。老百姓多数取“受”的谐音,管他叫做纣。如果搞来商纣王的DNA分析,一定发现他是个优质人种,难怪老爹喜欢。根据加拿大“安大略省博物馆”馆藏石刻记载,帅哥商纣王知识渊博,天资聪颖,并且力大无穷,能手格猛虎。甲骨文的“戏”字,由一支戈、一只老虎和一个凳子构成,说明斗老虎是商朝的时髦表演,纣王甚至亲自表演,好比西班牙的斗牛,甚至更血腥。这样的体育明星必然也是全国少女的偶像,难怪后来他跟妲己凑成英雄美女的一对儿。纣王天身手矫健,体魄俊美,是个帅哥,能“倒曳九牛,扶梁换住”——同时倒拉好几头公牛,托起屋梁,让人在下面换柱子,至于搬个大鼎之类,也不在话下(这一点,他和夏朝的亡国之君夏桀一样,夏桀也手拉铜钩,力擒母犀牛。)
  纣王不光武力好,也热爱学习,博闻广识,能诗会赋,口才绝佳,铁嘴钢牙,大臣都辩不过他,都不抵他聪明。不过,据说这种高智商的君主,往往看不起别人说话,所以一意孤行,把自己的大好江山给抖搂光了。所谓“智足以文过饰非,辨足以拒谏塞议”。后人形容隋炀帝也是这样。不过,这是对末代君主落井下石的偏见,连他们敏捷的才思都变成了缺点,难道鲁顿反倒是好的吗?面对商朝末年的烂摊子,鲁顿者岂不更要糟糕。后代学者总是对末代帝王过于苛刻!
  作为一个文武双全的优质人,纣王的坏名声主要来自他在刑杀方面的工作成效。刑杀是商朝的精神财富,计有砍头,活埋,肢解,去势,刖足,凿膑,割鼻,剜眼,拔牙,割舌,去耳,纹面等等(看得出来,那些负责行刑的人如今都投胎去了美容院)。刑杀中最厉害的就是脯、醢。纣王的三个首席大臣,一个被他脯了,一个被他醢了,一个被他关进监狱。脯,就是把活人做成肉干,像四川的老牛肉干儿;醢,是把活人剁成肉酱。那时候收拾一个人就像收拾一条鱼,刽子手都是厨师出身。
  事情的过程据司马迁说是这样的,鬼侯有个漂亮女儿,于是将其献给纣王。可偏偏这个女孩性冷淡,坚决不答应纣王的有理请求,抵力抗拒。纣王大为懊丧,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一怒之下杀了她。事后他虽然有些悔恨,但鉴于自己一贯正确,只好找了个罪名,把女孩的爹鬼侯给醢了,以免寻衅报复。醢是非常好吃的东西,就是请厨子把人肉晒干,切碎,加盐、加酒、加梅子(商朝人喜欢吃酸的),加酒曲,装入瓮中密封百日发酵,拿出来跟黄米饭一起吃,颇有香趣。鄂侯得知此事(鄂侯是鄂国的君长,后来鄂国搬迁去了湖北,所以湖北简称鄂),跑到殿上来愤怒地抗议,您怎么把人醢了!结果也被一并斩首,做成人肉干(脯)。西伯姬昌见两侯被害,私下里叹息了几声。没想到被崇侯虎听见了,向纣王打了小报告。西伯姬昌于是被逮捕,囚禁在羑里监狱,差点也进厨房。
  即便这事是真的,那纣王算不上多坏。其实,重刑杀一直是商王朝的传统特色,一组有趣的数据很能说明问题:从前武丁在位的五十九年间,使用人牲合计为五千四百一十八人;接下来的九十年间,用人牲是一千九百五十人;而纣王与其父亲的四十年间,用人牲仅七十五人,明显少于前代,可见商纣王对老百姓并不残暴。而且,把人醢了,即便在后来的大周朝乃至汉朝的刘邦也都这样干过,不算稀奇。并且我们说,鬼侯、西伯、鄂侯这三个苦主都是方国君长,纣王处罚杀掉他们,属于商王朝与周边方国的政治斗争,而政治斗争一贯是秋风扫落叶般残酷无情的。特别对鬼侯、西伯这样不老实的西部方国,征伐和处死他们是历代商王的政治工作,即使做成肉酱也不算什么残暴——武丁就经常把俘虏来的方国首领头壳锯开,在上面刻字。所谓纣王残暴,都是他的敌人在胜利后添加给他的罪名。
  至于纣王和妲己的事,也是一段佳话。妲己来自商王畿以南有一个小国——有苏国(在今河南武陟),因地小人稀,出产不富,凑不齐贡赋,就把妲己送来顶数了。妲己成熟妩媚、风姿绰约,长得有点像李玟,英文名dada,外表性感丰满,又娇又艳,明眸皓齿,风情万种,很有浪漫的特质。
  。妲己一看纣王,也属于俊帅型的美男,有着精致完美的五官,高贵俊朗的气势,伟岸俊逸的身形,有点像周润发,全身上下在举手投足间散发着贵族气度。总之,你无法从他身上找到任何瑕疵!纣王的头上戴着王者的“雀屏冠”,冠型高耸,如孔雀开屏,上部张开宽幅近半米,用众多玉饰组合而成,好像一面太阳灶。纣王的耳环没有像后世那样穿在耳洞里,而是垂在玉冠下面直达耳际。纣王上身是交领的丝衣,丝绸是他的最爱,下身是商朝人常穿的“旗袍”,前后两片,两侧有缝。旗袍里面纣王光着大腿,小腿上用皮革裹了(绑腿),脚上是革制高统靴,平底无跟,靴头上翘,穿之而有练达英爽气概。
  妲己穿的则是平头丝履,站在堂下卓然不群,身上的丝衣和远古时代的几缕阳光,轻轻贴在她柔软而光滑的肩头。虽然被当作贡品退出,态度依然从容高雅不可撼动,仿佛见了龙虾也不迁就,在一霎间,把纣王彻底迷住了。
  “过来,你叫什么名字?”帝纣的嗓音突然低了八度。
  “禀告纣王,贱妾名叫妲己。”如同铃声一样清脆的声音,猛烈地拨动着帝纣的心弦。与此同时,有苏氏的使者偷偷地擦着他们脸上的汗珠,长长出了一口气。
  纣王让妲己走进,妲己脱掉小袜,款款举趾,走上席子,侧跪下来,给纣王倒酒。纣王斜眼看见她光着肥白的脚儿,猩红的脚趾甲,心神飘忽无定。纣王第一次真正地坠入爱河,体会到了难以言传的快乐。与妲己相比,后宫中的所有妃子都愚蠢粗俗得不值一提。“朕直到今天才知道,以往的人生其实全是虚度。”
  纣王嫌安阳地区可玩的地方少,历代祖先陵墓多,每隔几天就要忙住举行繁琐的祭祀,妨碍他和妲己浪漫,于是下令在商都以南一百多公里的朝歌(河南淇县)建造了观景用的鹿台,周长三里,高达近千尺,上面修了殿宇,从中可望云雨,简直是中国的金字塔。而更远的沙丘(河北平乡)他又造了一个很大的苑圃(古代动植物园),饲养珍禽异兽,并建立了酒池、肉林两个著名景点,也就是古书所说的“灌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奔其中”,这是大家都知道并且向往的。
  纣王经常带着妲己往来于朝歌鹿台和沙丘。这固然可以理解为纣王贪图享乐,也可见的出商王朝积累了五百多年的财富殷实。埃及法老大修金字塔和阿蒙神庙,纣王的大兴土木也是势出必然。须知,粮食是一种不可长期储藏的东西,粮食大丰收,国库充盈的时候,埃及的法老和中国的商王就开始动用脑筋了,他们用粮食做工资,招募大量人夫,去修建金字塔或者鹿台沙丘。把容易腐败无法保存的粮食,转化成耸立着的建筑。这是一种财富向另一种固定、恒久的财富的转化。
  看看埃及现在的旅游业,当地人还在享用着金字塔给他们带来的旅游财富,可见法老王的聪明。法老时代人们的劳动,饱含着远古的太阳能,一直传递消耗到了今天。
  纣开有了妲己以后,受妲己影响,也开始对流行乐感兴趣。他派音乐制作人“师涓”四处搜集乡间小调,把它们加工成风格轻快的新歌曲,以便给妲己出专辑。音乐配器是青铜的钟、铃、磬、钲等多种组合,为了演奏好这些复杂的乐器,制作人们还事先排练。不料,人们听到妲己的专辑之后,都皱起眉头,管这叫“靡靡之乐”。
  纣王和妲己不管这一套,他俩不喜欢主旋律的雅乐,嫌它沉闷。纣王说:“这些雅乐用在祭祀上,形式呆板,曲调简单,节拍缓慢,像叹气一样,谁听了谁跑。”为了逼着乐师们有所创新,纣王把他们关进“宾馆”,直到写出缠绵迷魂的流行乐才放出来。虽然被后来道貌岸然的儒者斥为“靡靡之音”,这些东西跟我们现代常听的“魔镜魔镜告诉我,男人到底要什么”没什么区别。所以纣王妲己给当时音乐史来了一次革新。
  Mirror; Mirror on the wall; who's the fairest of them all。纣王和妲己互相依偎着。在月朗星稀之刻,鹿台外面撒着清光如水,纣王和妲己俩人手里摇着荧光棒,欣赏着台上宫女们的曼声柔唱,感受着美人的飘摇起舞,一种梦幻般的韵致,使他俩通宵达旦,忘记身在何世。这只差“白乐天”那样的诗人为他们写个《长恨歌》什么的
  平心而论,纣王宠爱妲己,也算不上什么淫乱好色,比起从前武丁的六十几个媳妇,比起未来皇权社会的三宫六院,还来的惭愧呢。
6。蕨类战争之大周天子
大周天子 一 
  大周天子的先人,有一段离奇的诞生经验。
  公元前两千余年有一个姑娘叫姜嫄,她有一天觉得很空虚,就到郊外去玩,看见一只巨人脚印(也许是外星人留下的),她想上去比比,看看谁的脚丫子更大,就踩了上去,结果坏了,肚子里怀上了小孩。在这的故事表象背后,潜藏着远古女子经常包二爷的事实,所以常常指辨不出孩子爹是谁,因而编出巨人脚印故事。
  十二个月过去了(粗心的妈妈不但没记住孩子的爹是欢乐谷里的哪一位,而且连日子也数乱了),小孩生了下来。倒霉的妈妈还不想这么早就被孩子拴住,于是忍忍心,含着眼泪把小孩抛弃在大道上。让人难以想像的事情发生了,过路的牛马都惶恐地躲避,不敢踩这个非同寻常的小孩;转而把他丢到冰上去呢,又飞来一大群禽鸟,围着他跳忠字舞,百鸟朝凤似地。
  这个很难扔出手的小孩,不得不被他妈妈又拣回去了。
  这个飞禽走兽都为之投上庄严一票的孩子,长大以后有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后稷。我们说的“社稷”两个字,有一半就出自于他。“稷”在甲骨文里是一个人跪着抚摸禾苗的样子(甲骨文图象),标志着名字的主人对种地的喜爱。四千年前的一个小孩不跟着大伙去抓鱼、追野兔,而抚摸什么禾苗,其古怪和卓而不群,可以和比尔?盖茨从人人向往的哈佛大学退学自办公司媲美。
  那时的中国正归大圣人尧帝管理着。尧帝慧眼识聪,发现了后稷的特别才能。后稷种地,看似花哨,其实泽被万世,尧帝不知道它的未来价值有多大,但知道它一定很大,好比互联网的概念股,涨上去要吓杀人的。于是尧提拔后稷负责天下的农耕。尧帝说:“从前老百姓打猎,猎物时多时少,总是饥一顿饱一顿,有你后稷推动农业,才半饥半饱了。半饥半饱也是一种进步啊,总有一天,顿顿都饱,以致于要减肥了。种地是千秋万代的大事,你一定要拿出十二分的精力重视啊。”
  后稷省吃俭用,挤出宝贵的科研经费研究种地,终于培养出了稷(即黄米),是五谷之长,古代中国的细粮,祭祀中的指定用粮,现在山西人还在吃。稷是一种有叶的植物(这是废话),它起源于狗尾巴草,稷结出的籽就是粟,粟去掉皮壳,就是光鲜鲜黄灿灿的小米,这是夏商周三代最主要的粮食,但现在几乎没人吃它了。当初神农氏发明的就是这个,后稷加以改良优化,并且以后稷的名字来命名。或者说,是这个植物的名字命名了后稷。
  后稷还优化了麻。麻分公母,母的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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