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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第3章

小说: 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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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和鱼一起煮着吃了。不过这种吃人的事只是偶然为之,大约为了方便夭亡的孩子灵魂转世。
  这些吃稻子的先民,他们的房子也星星火火地点缀在长江两岸,是一个个的鸟窝。他们以木桩做基础,上架板台,板台架空于地面。板台上立柱、作墙、盖顶,成为茅屋。栖息在木桩上的茅屋,也就是传说中“构木为巢”里,可以躲避禽兽,是“有巢氏”的时代了。不要小看这个巢,它最令人惊叹的在于,木桩之间是通过榫卯结构连接(就像现在的椅子那样,以方孔和方栓把两根木杠咬合一起)。在金属工具出现以前的石器时代,作出这种榫卯结构的巢无疑是空前奇迹。
  巢上面住人,下面堆放杂物,通风好,防潮,蚊虫飞上去的也少,是南方先民的理想居址。这也是“吊脚楼”的祖先——在现代川南、湘西和贵州一些山区美丽河畔常有。
  当夜色降临,天空暗蓝一片,大地无限寂静,只有一两个蛙声和远处的兽语。一位神农氏、有巢氏时代的先民,蹲在窝棚上,样子有点像看瓜的老头。当星光投向大地,只是无言闪烁,一切归于遗忘,你简直分不出这是古是今。
  七八千年前的一个早晨,闲暇无事的先民爬出坑屋晒太阳,太阳圆滚滚的,像一个二流子,冒着火焰。旁边,人工的狗尾巴草在安静地生长,绿意星星点点。这刚刚九点半,离这一天的消灭还有缓悠悠的好一段时间,是不是可以就这么晒着太阳,白呆一天。不是的,千万不要以为种了庄稼就傲气起来,事实上,神农时代的庄稼是不能太过指望的。一群大象在上面跑一跑,跳跳迪斯扣,庄稼就全完了,更别说水旱虫灾。
  所以,神农时代的男人白天依旧要干活,也就是打猎,使用的武器是弓箭,这比现代猎枪好,猎枪一响,打死一只,惊跑一群,弓箭就没有这个问题。郁郁苍苍的原野上奔跑着猛兽,男人们所留心的只是斑鹿、竹鼠、短尾兔这些小体积动物(人只能欺负这帮小个子家伙)。伴随着弓箭,竹矛也扔出去了,矛像一只渴血的毒蛇正扎在狐狸、羚羊或是貉、獾的肚子上。野兽挨了一矛,嗷嗷直叫,不会立死,反倒带着矛就跑。矛尾还有一种蝴蝶状的骨制品,是飞行的平衡器。矛尾巴后面还系个绳索,人拽着绳子,可以避免野兽不把矛还回来。这时候狗也出来了,闻着野兽受伤留下的血迹,一路追去。“臭”这个字,就是一个狗在追逐野兽(甲骨文),引申为“嗅”,闻着味儿追。
  对于捉到的野兽,首先割剥下兽皮,把血淋淋的皮子拉开,剔去鲜肉,再用木钉钉在草地上,等太阳来晒干它。干净的皮子可以用来包裹婴儿,或者铺在潮湿寒冷的地上当卧垫。肉则拿回家放进冰箱。古代冰箱就是井。井在那时不是喝水的,它只是一个井状的坑,里面适合贮藏东西,盖上盖,坏蛋就无法进去偷吃了,并且有狗看着呢。其实当时贼不多,狗也不抓贼,狗在远古时代的职责是拿耗子。狗的另一个职责是提供狗肉,很多出土的狗骨头都是碎的,说明人们敲碎了它,把这狗功臣吃了。
  而在等待庄稼生长的同时,女人们更没闲着,背起筐子出门采集野菜,比如蕨菜和野葱,这是比粮食、兽肉更可依赖的活命的东西,从而也给了女人更高的社会地位。女人们拎着削尖的木棒到处乱走,就像拣垃圾的那样。而木棒的功能跟丐帮的打狗棍一样多多。
  当时树枝上也有很多财宝,大自然慷慨提供了李子、山丁、野樱桃、桃子,举起这个棒子就把它们打下来。用棍子在河边草丛里翻动,也是一件乐事,鸟被惊跑了,一下子出现几十板光灿灿的鸟蛋。还可以去掘蚂蚁的巢——土垒里的。蚂蚁蛋是高蛋白啊。
  遇上马蜂窝的时候,就在棍子栓上火把,举着烧死窝里的马蜂,再敲蜂窝下来,拿回家里吃。马蜂窝如果在树洞里,就用烟熏,熏死它们以后,再拿木棍挑它出来。如果是男女搭配,就更加干活不累,男的在前边吸引马蜂的攻击,后边就拎着棍子上去扎蜂窝。蜂蜜,是非常好的煮肉调料,以及古代的婴儿奶粉。另一种奶粉是植物块根(比如古代白薯——芋类),女孩们用“杵臼”把它捣成粉末,积累好几十斤面儿面儿,饿得时候,充水泡着吃。
  木耳、香菇以及野菜,都可以用棒子挖。但是很多野菜当即吃是有毒的,要带回家去,挤去叶汁或者晒干。在煮的时候不断换水,使苦味淡下去,最后裹在小米饭里吃。蘑菇营养价值最高,可惜通常有毒。毒蘑菇采集后容易变色,无毒蘑菇则不然。煮的时候罐里加入灯心草,如果灯心草变成青绿色,就证明蘑菇有毒。一旦误食了毒蘑,最好的办法是用手指按压喉咙把毒物吐出来,神农氏大约是这么做的。
三皇神迹五 
  在神农时代,坑屋和衣服得到了普及,一年春秋两季的概念被明确,人们农耕、采集、狩猎之余就闲着,玩最古老的玩具——陀螺,把它抽得嗡嗡直叫。据鲁迅回忆,当时还出现了“杭育杭育”派的文学家,扛木头时候唱的歌。
  人们有什么事就记在绳子上,大事打大结,小事打小结,掌握了这个,就算大学毕业。其它时间,据无政府主义者“庄子”先生报告,人们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母不知其父,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这是庄子向往的太平盛世。
  神农氏的先王盛世到底怎么好呢?——当时出土的动物骨头常有六十多种,说明那时吃的肉种比现在多多了,这是好处。然而吃肉啃骨头的吃相往往不好,生拉硬扯,粗嚼硬咬,导致牙床擦伤,牙根化脓坏死。人们普遍患上口腔疾患,主要表现为牙齿过早磨耗和脱落,许多人刚到四十岁,牙齿就已部分脱落,这时因为不懂得刷牙的恶果。植物淀粉一类的东西经常积存齿间,与口腔细菌作用,产生蛀牙。神农时代的一个17岁女孩,青春花季,在如今陕西临潼姜寨挖出来了,随身的骨珠项链(古代首饰)达8577枚珠子之多。可见这位女生家族条件比较优越,但她患有龋齿。牙疼不是病,疼起来真要命,当时三分之一的人患有疼得要命的牙病。
  七千年前的神农时代,除了牙疼以外,一天才只吃两顿饭。庄子知道这一点,恐怕也要不喜欢了。先民们大约在早上7点到9点,吃一顿早餐,叫大食,比较丰盛。下午3点至5点吃简单的午餐,叫小食。此后,太阳下山就睡觉了,跟现在的农村一样(当然,现在的农村也不这样了)。那时候甚至用不着点灯,也不需要专用的灯具。专用的灯具到了四千多年后的春秋战国时期,随着铁器的使用,生产效率提高,可干的事越来越多了,晚上也需要干活才行,所以就要点灯了,也才有了晚饭吃——每天吃到三餐。
  七千年前,吃饭少一顿倒没关系,但不能炒菜,因为炒菜需要传热比较快的铁锅,而当时没有铁,陶瓮传热慢,所以神农氏的肉只能煮,菜只好泡和腌。泡是把蔬菜置于瓮中密封浸泡,内加盐和作料,类似泡菜。腌和泡的区别是,腌不加水。有时候神农氏也吃煮菜。就是小米与菜、肉混在一个罐子里,架在火上煮,煮出来的糊糊,像猪吃的东西(不好意思)。还有一个麻烦事,煮东西的罐子必须专人搅动,防止糊底。搅得厉害了,手里的骨铲一不小心还把陶罐搅倒了,摔个几瓣,糊糊就也吃不上了。
  总吃菜粥,嘴里要淡出鸟来(李逵语),想吃点干的吗?人们在陶罐底子挖几个孔,里边装好米,坐在沸腾的另一个罐水上,用下边的蒸汽,去加热上边陶罐米,这也就是蒸了。蒸出的小米干饭,比较香,顶饱。这种设备后来做成了连体的,上下陶罐连在一起叫做“甑”。它可以蒸饭,也可以蒸鱼,蒸植物块茎(如古代白薯)。我们可以视此为饮食界的蒸汽革命,但神农氏没有悟出“瓦特的蒸汽机”从而制造古代火车!只怪当时没有金属,这是七千年前最郁闷的事,冶炼金属需要1000度的高温,当时的陶窑也就弄到800度,烧陶器还可以,金属就不行了。
  没有金属就有很多不方便,比如神农氏的手指甲长了,没有指甲刀,他就只能用牙去咬,或者到岩石上磨(跟老虎一样)。如果神农氏想做一个独木舟,他很难用石器把一根大树平掏空,而必须先在木头上烧火,烧掉一层,用石器刮掉一层木炭,再烧一层,再刮。烧大发了,就把整个“船”烧了。砍树也是这样。据民俗学家的报告,南美土人用石斧砍倒一颗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边砍边用火烧(而我们用铁斧砍伐,只须一小时)。由于砍树太麻烦了,当时的人死了就没有棺材,只用席子和树枝覆盖,放进方坑里最了不起坑顶加一个木头盖子覆盖着,这个盖子往往是原木拼成的,没有刨平,上边也不起坟头。不过小孩子好,小孩体积小,死了就放在陶器的瓮里埋着。
  如果一个喜欢喝茶的人,喜欢吃辣椒、喝酒、抽烟的人,跑到七千年前的先王时代去,那就等于自投死路。不过他也许能喝得酒,因为酒是起源于放馊了的饭,当时放馊了的饭倒满多的——因为没有冰箱,所以有非常原始的酒!而且米酒以外据说还有果酒,是猩猩酿造的。猩猩、猿猴这些家伙爱采山果,然后堆在什么地方,遇到适合的自然条件就发酵,成了酒。从前曾有人观察并记录到这种趣事。既然猩猩能做到,想来智商更高一点的先民们也不难发现这果酒的诀窍。
  原始酒很浑浊,里边掺着饭和果,怎么喝呢?考古出土的滤酒器给了我们答案。它就像一个茶壶,一头把“馊饭”倒进去,壶中间挡了个竖立的筛子,酒水就在另一头涌现汇聚了,可以倒出来喝。(在荒岛上可以学用之)。
  喝酒可以用陶制的碗,神农氏和他的哥们坐在地上抱着它,沉甸甸的,喝起来很不优美,所以大家使用轻便的木碗。然而木头容易糟烂,神农氏就给它涂上天然植物漆,是最原始的漆器。
三皇神迹六 
  七千年前神农时代的人,最大的苦端是讨不到老婆。包括神农氏本人,也没有媳妇。不过这样也好,他可以有很多“媳妇”——当时流行狂欢节,选定特别的好节气,比如春分,神农氏组织大家到郊外什么美地方,温泉边上,节日大狂欢。附近村落,认识和不认识的男男女女,在野外野炊。一些青春少年,从这里找到他们的野蛮女友。一帮男女吃饱喝足就脱掉衣服,坐在水潭里嬉戏,遇上互相中意的,就上岸去男欢女爱,着对野合。各对情侣虽近在咫尺,皆互不妨碍,各行其素,甚至可以互换伴侣。这就是石器时代的“郊外野合”,作为习俗不同程度地一直保存下来,直到今天在我国西南地区还看得见,与刚才的描述一般无二。
  欢乐谷(Happy Valley)的集体野合是远古先民在没有个体夫妻家庭时期的必然出路,世界各地都是如此,但是少儿切勿模仿!即便到了后来的大周朝,官方的《周礼》上还规定着这是全民活动,鼓励参加,地点往往选在桑林。古代的桑林,就是现代的红灯区。
  七千年前,除了欢乐谷是个好去处外,伟大的神农氏还专门创造了远古的“市”,即农贸市场,除了做买做卖,也是寻找异性partner的场所。这个传统至今没有变。譬如重庆的解放碑、台北的西门汀,既是逛街购物的地方,也是打望泡妞的处所。下面我们谈谈七千年前的人是怎么在农贸市场泡妞的。所不同的是,现代人在解放碑是男的泡女的,七千年前正好相反。
  当时村落中的血缘关系是以母线为线索,女性主导着这个社会。农贸市场上汇聚着人们采集来的各种好东西:有卖鸟蛋、卖鱼的,都是物物交换,互通有无,调剂余缺。还有摆了地摊卖饮料的——正是个女孩!她把植物根茎泡水,卖给远路口渴的你。相逢不饮空归去,洞口桃花也笑人。而这时你是拎着打狗棍(尖木棒),背着一筐麻皮,走在农贸市场上。注意,你背筐的方法跟现在不一样,是用带子绷在前额,从两耳下伸到后背,拉着脊背上的筐(很多古人因此在头骨留下印痕)。如果你筐里的“大麻”比较好,拎着木棒的姿势也很酷,没准就能被这卖饮料的“野蛮女友”欣赏了。
  注意这大麻不是吸食的。大麻的叶子可以煮菜吃,麻籽可以煮粥吃,麻皮可以剥了作衣服穿。毒品大麻只是产自印度的某一变种。你把这些采集来的、浑身都是宝的大麻,交给这个女孩,换来她的饮料。
  这个女孩直勾勾地对你打望了一阵,觉得你这货色还不错,就冲你放电,要你的联系方法。但是你是个有骨气的男生,特别是你发现这个女孩牙齿有点暴,一笑就不好看了。于是你借故跑开,改到旁边卖古代衣服的摊子。她专卖兽皮料的衣服叫做裘——夏天毛朝外,正着穿,凉快,冬天毛朝里,反着穿,暖和。卖裘的女孩,手很巧,纤细的手指是你的最爱。为了避免乱法飞扬,她头顶上梳起一个螺壳样的乌髻,还有一只象牙梳固守着那里,象牙梳是五齿的,发明梳子的灵感来自五个手指。尽管如此,还是有些长发分成柔和的几咎,解散在她的肩头,以及两三根极细极长的辫子。
  当她觉得你符合她的style来的,你呢,也不讨厌她的相貌,然后你跟着这个女孩直接去她家——千万不要害羞,因为别人也是这么干的。路上你看见那个卖饮料的牙齿有点爆的女孩,后面也跟着一个帅哥呢,是她泡来的。
  到了女孩家里,你和她一起剥掉衣服——对不起,应该是剥掉大麻或者葛藤的皮,一起劳动。麻皮在水里泡上几天之后,皮就松散了。你用棍子槌击几下,麻丝就出来——这样一起干活比较好,在劳动中建立友谊。她再放进一些矿物质,使其脱胶,麻丝变得更麻利。接着,女孩把丝捏了出来。这些长长的麻线挂在她的脖子上,再利用陶制纺轮捻成线。纺轮只有两倍铜钱大,中间的小眼插着竹签,签子顶上系上她的麻丝。用手转动纺轮,利用纺轮在悬坠状态时旋转的重力和扭力,把几绺麻线拧成结实的一根长线——纺轮质量越大,坠力就越大,纺出的线就越细;纺轮质量越轻,纺出的线越粗——古人已经知道如何利用地球引力了。这个纺轮是当时的高科技产品,女孩的最爱,将来死后是要放在女坟里的。男孩坟里则放石斧,显示出男耕女织的分工。
  接下来的工作是织布——这只需你旁观。织布,说白了就是把麻线分成经线、纬线,相互垂直地排列起来,就是布了。把经线的一端固定在木架上,另一端系在她的腰际。纬线借助梭子,系在梭子尾巴上。女孩拿着梭子,在经线上穿梭编织,一上一下,布就织出来了。布比较稀疏,每平方厘米中约有经线10根,纬线26—28根,比现代农家布还稀疏。但是没关系,这毕竟是你们劳动的成果。如果你的这个“野蛮女友”天资聪颖,她还可以在穿梭编织纬线的时候,作出种种回纹、斜纹的暗花来,有些植物的块根捣烂可以流出各类颜色的汁,把布染成美丽颜色——矿物颜料也可以。
  七千年前的布,一根都没有保存下来,在一些出土陶器上发现了布纹的痕迹。这是制陶的时候,把布垫在了泥罐子下面,印上去的。
  有了布,后面就可以做衣服了,这就不用我教了。七千年前的女孩自会做衣服。如果你非要问她们,是怎么学会织布成衣的?她会说这也是神农氏的发明。不过那时候布的幅面很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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