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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凯恩斯-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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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故该列数每一项之值受剩余铜量之吸收速率之影响。再从该列数之每
一项中,减去当前补充成本以及从现在到该日每吨铜之利息成本,其中最大
数,即为一吨剩余铜之现值或使用者成本。
同样,设船只、工厂或机器有剩余时,则一船、一厂或一架机器之使用
者成本,乃等于该设备在剩余量可以预期吸收完毕之日之预期重置成本,减
去当前补充成本以及从今日到该日之利息成本。
以上乃假定当资本设备不堪再用时,即以原物替补。设替补者并非原物,
则计算现在所用设备之使用者成本时,须依据此设备不堪再用时,代之而起
的新设备之使用者成本;其数量视两种设备之比较效率而定。

读者想会注意到,设资本设备并非不合时宜,而只是暂时过剩,则实际
使用者成本与正常使用者成本(即设备并不过剩时之使用者成本)之差别,
须看过剩设备在什么时候可以预期吸收完毕这段时期之长短而定。故设资本
设备之年龄参差不齐,每年皆有一部分设备达到不堪再用之地步,则除非过
剩量异常庞大,否则边际使用者成本不会大跌。在一般性的经济衰颓时期,
边际使用者成本之大小,须看雇主们对不景气可以持续多久这一点作何预期
而有改变。故经济情况开始好转时,供给价格之提高,也许一部分即由于雇
主们修改其预测,以致边际使用者成本急剧增加。
有人说,设雇主们联合起来毁灭过剩设备,则除非把全部过剩设备都毁
灭,否则不会达到所求结果——提高价格。雇主们之意见则反是。但使用者
成本这一个概念可以说明:如果把剩余设备毁灭一半,则也许可以立刻把价
格提高;因为此种政策可以缩短过剩设备吸收完毕之时期,故可提高边际使
用者成本,因之增加当前供给价格。故雇主们心目中,似乎隐隐有使用者成
本这个观念存在,虽然他们并没有把这个观念明白说出来。
设补充成本甚重,则当资本设备有过剩时,边际使用者成本将甚低。又
当资本设备有剩余时,使用者成本及原秦成本之边际值,似不致于太超过其
平均值。设以上二条件皆满足,则过剩设备之存在,很容易使雇主们净赔,
也许净赔甚大。事实上并不是当过剩设备吸收完毕时,净赔即一跃而变为正
常利润;而是当过剩设备逐渐减少时,使用者成本逐渐增加,边际原素成本
与使用者成本之和,与平均原素成本与使用者成本之和,二者之差,亦逐渐
增加。

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第6 版第360 页)中,把一部分使用者成本,
用“设备之额外折旧”这一个名义,包括在直接成本之内。但他并没有指出,
这一项如何计算,其重要性又如何?皮古教授在《失业论》中明白假定:在
通常情形之下,边际产量所引起的资本设备之负投资可以忽视。他说(第42
页)“设产量不同,则设备之折旧以及职员之开支亦可随之而不同,但我们
忽视这些差异,因为一般说来,这些差异是次要的”。②在生产边际上,资本
设备之负投资为零,——这一个观念,实为近来许多经济理论所共有。但如
果想要说明,一厂之供给价格,到底是什么含义,问题便随之发生了。
由上所述,如果资本设备搁置不用,则此设备之维持费往往可以减低边
际使用者成本;一一当雇主们预期不景气可以持续很久时为尤然。但是,很
低的边际使用者成本,却并不是短时期必有的特征,而是(a)由于资本设备
之性质特殊,如果搁置不用,其维持费甚高;(b)由于该短时期不在均衡状
态,故资本设备很快趋于不合时宜,或过剩甚多。设有一大部分设备尚相当
新,则过剩之严重性更加剧。
设为原料品,则使用者成本之必须计及,乃人所共知;设一吨铜在今日
用完,明日便不能再用,故该吨铜留待明日使用所可能有的价值,必须计算
在边际成本之内。但铜只是一个特例而已,凡使用资本设备从事生产时,皆
有类似情形发生。把原料与固定资本严格划分,使用原料所引起的负投资必
须计及,但使用固定资本所引起的负投资则可忽略,一一这个假定与事实不
符,尤其是在正常情形之下。因为在正常情形之下,每年皆有若干设备,陈
旧不堪再用,必须重置;设备之使用,即所以缩短必须重置之日期。
使用者成本与补充成本这两个概念,有一个优点,即二者同样适用于运
用资本(Working capital)、流动资本(Iiquid capital)与固定资本(fixed
capital)。原料与固定资本之重要差别,不在于二者对使用者成本及补充成
本之感应性不同,而在于下列事实:即流动资本之收益只有一次,而固定资
本因为有持久性,只能逐渐用完,故其收益为一列数,此列数之各项,由各
期之使用者成本与所获利润构成之。
② 最先用的资本设备之使用者成本,未必与总产量无关(参阅下文);换句话说,在整个使用者成本曲线
上,使用者成本也许随总产量之改变而改变。
第七章 再论储蓄与投资之意义

在上一章中,我们已对储蓄与投资二者下了定义;根据我们定义,二者
必然相等,因为从社会全体看来,二者只是同一事物之两面。但有若干当代
学人(包括写《货币论》时代的作者本人在内),对此二名词下了特殊定义,
依照他们定义,二者不一定相等。更有些人先假定二者也许不相等,但在讨
论之前,根本未对这两个名词下过定义。兹为使以上讨论与他人对此二名词
之讨论发生联系起见,乃将这两个名词之种种流行用法加以分类,也许有助
于读者。
据我所知,大家都同意,所谓储蓄是等于所得减消费。如果储蓄之意义
不是如此,一定非常不方便,而且容易引起误解。对于何谓消费支出这一点,
各家意见亦并无多大出入。故各家名词用法之所以不同,不出二途:或由于
投资一词之意义不同,或由于所得一词之意义不同。

先论投资。在通俗用法中,所谓投资,往往指一个私人或一个法人购买
一件新的或旧的资产。偶而投资一词,专指在证券市场上购买一件资产,不
过我们对购买房产、购买机器或购买一批制成品或半制品,都一样称为投资。
一般说来,所谓新投资(以别于再投资),是指从所得之中,购买一件资本
资产(capital asset)。如果我们把出售一件投资作为负投资,则我的定义
与通俗用法相符,因为旧有投资之交换,一定互相抵消。我们固然必须顾及
债务之产生与清偿(包括信用或货币数量之改变),但从社会全体而论,总
债权之增加或减少一定恰等于总债务之增加或减少,故在讨论总投资时,这
个因素已经互相抵消掉了。由此,如果通俗所谓所得相当于我之所谓净所得,
则通俗所谓总投资相当于我之所谓净投资,——净投资乃一切资本设备之净
增益;至于旧有设备之价值损失,凡属净所得之计算范围者,皆已扣除净尽。
投资之意义,既包括一切资本设备之增益,不论所增者是固定资本、运
用资本或流动资本;故除了投资与净投资之区别以外,如果投资之定义仍有
重大差异处,则必由于有人之所谓投资,并不包括一切资本设备之增益在内。
今以郝特雷氏为问。郝氏对流动资本之改变,即对未出售存货量之意外
的增加或减少,非常看重。他提出了一个投资之定义,把这种变动摈斥于投
资之外。在这种情形之下,所谓储蓄超过投资,实即未出售存货量之意外增
加,亦即流动资本之增加。郝氏未能使我服膺:何以应该着重这个因素。郝
特雷氏之说,把所有着重点都放在如何矫正不测之变这一点上,而忽视意中
(不论预测是否正确)之变。郝氏认为雇主在决定其生产规模时,今日产量
之所以与先一日不同,即参酌其未出售存货量之变动而定。设为消费品,则
未出售存货量之变动,对雇主所作决策,自然有重大影响。但是影响雇主之
决策者还有其他因素,我看不出有什么目的摈斥后者。故我宁愿着重于有效
需求之全部改变,而不仅仅着重干有效需求之局部改变一一即反映上期末出
售存货量之增减者。而且,设为固定资本,则未用能力(unused capacity)
之增加或减少,就影响生产决策这点而论,其效果与未出售存货量之增减相
当。我看不出郝特雷氏之法,如何处理这至少是同样重要的因素。
也许奥国学派所谓资本形成与资本消费,其意义与以上所谓投资与负投
资,或净投资与净负投资之意义不同。在某种情形之下,如果根据我们定义,
则资本设备之价值,显然并未减少,但在奥国学派看来,据说可以发生资本
消费。无论如何,我尚未发现有任何地方,把此二词之意义明白说明。例如,
生产时期延长时,即有资本形成之发生,——这一句话,实在并没有把我们
的知识推进多少。

设所得之意义不同,则储蓄(等于所得减消费)之意义亦因之而不同;
兹进而讨论由于所得之定义不同,所引起的储蓄与投资之不相等。我自己在
《货币论》中对这些名词之用法,即是一例。我在上面(第六章第一节末段)
解释过了,《货币论》中所谓所得,与我现在所谓所得不同,因为在计算前
者时,我并不以实得利润作为雇主之所得,而用(某种意义的)“正常利润”
作为他们的所得。因之《货币论》中所谓储蓄超过投资,实在是指:在其当
前生产规模之下,雇主从资本设备之所有权上可以取得的利润,少于正常利
润。《货币论》中所谓储蓄超过投资之数扩大,意思是指:实际利润正在减
低,故雇主们有缩小其产量之动机。
我现在认为:就业量(亦即产量与真实所得)由雇主决定,雇主之动机,
乃在设法使其现在的及未来的利润成为最大量(雇主有某种设备,该设备有
某种寿命,雇主设法在此寿命年限之内,从该资本设备上取得最大报酬,使
用者成本即由是而定);可以使雇主利润成为最大量之就业量,则定于总需
求函数;后者则又定于雇主在种种假设之下,预料从消费及投资二者,可以
取得之收益(pro-ceeds)。在《货币论》中,所谓投资减储蓄(二者皆依
彼处所下定义)之差额改变,实指利润改变,但在该书中,我没有明白划分
预期结果与实得结果。①当时我认为,如果投资与储蓄之差额改变,则产量亦
随之改变,前者为后者之原动力。我现在的新说,虽然我自以为比较正确,
比较有启发性,实在只是旧说之自然演进。如果用我《货币论》中所用语言
表达,则我的新说是:设以前的就业量与产量为已知,又设雇主预期,投资
减储蓄之差额将增加,则雇主将增加其就业量与产量。旧说与新说都想指出,
就业量乃决定于雇主所预期的有效需求;《货币论》中所谓投资减储蓄之差
额扩大,亦即有效需求增加之一种指示。有了新说以后,再回首过去,觉得
当时那种说法非常纷乱,非常不完全。
依照罗伯森(D。H。Robertson)氏定义,则今日之所得等于昨日之消费
加昨日之投资,故彼所谓今日之储蓄,乃等于昨日之投资,再加昨日消费与
今日消费之差。故在他定义之下,所谓储蓄超过投资,在我的定义之下,就
是昨日之所得超过今日之所得。故他所谓储蓄超过投资,与我所谓所得正在
降低,意义完全一样;换句话说,他之所谓储蓄过多,恰等于我之所谓所得
降低。设今日之预期,常决定于昨日之实得结果,则今日之有效需求,将等
① 大于此数,如果雇主预期在未来某时,收入可以超过正常数,但此种情况又不 能维持长久,故不值得—
—或没有时间——生产新的资本设备。把每一个可能的未来 预期收入折为现值,其中最大者即等于当前的
使用者成本。
于昨日之所得。故罗伯森氏所用方法,虽然和我不同,但是我们二人,都想
区别所得与有效需求二者,①——在因果分析上,这是异常重要的区别。

现在我们要讨论另一个名词——强迫储蓄(forced saving),以及与之
相连的许多更空泛的观念。从这些观念中,可以发现什么明确意义吗?我在
《货币论》中,曾经提及这个名词之初期用法,并且认为这些用法,和我当
时所谓投资与储蓄之差别,有点接近。现在我不再敢确言,二者之接近性,
有没有象我当时设想那末大。无论如何,“强迫储蓄”以及近人(例如哈那
克教授或罗宾斯教授)所用类似名词,和我在《货币论》中所谓投资与储蓄
之差,并没有一定关系,——这一点我觉得很确定。虽然这些学人没有明白
说明其所用名词之意义,但是我们可以知道,他们所谓“强迫储蓄”,是由
于货币数量或银行信用之改变,所直接产生的一种现象,而且即以此种改变
之大小,来衡量强迫储蓄之多寡。
(a)当产量及就业量改变时,会引起所得(以工资单位衡量)改变;(b)
当工资单位改变时,会引起债务者与债权者之间所得之重分配,又会引起总
所得(以货币衡量)改变;(a)(b)二者都会改变储蓄量。货币数量之改
变,既可以影响利率,从而改变所得之数量与分配(以后将加说明),故货
币数量之改变,可以间接引起储蓄量之改变。不过此种储蓄量之改变,并不
较之由于其他环境之改变所引起者,更有“强迫”性。故除非我们用某种情
形下之储蓄量作为标准,否则我们没有方法,区别强迫储蓄与非强迫储蓄。
而且(我们以后会知道)当货币数量增减某数时,总储蓄量将增减若干,实
异常不定,还系乎许多其他因素。
故在没有规定一标准储蓄量以前,“强迫储蓄”没有意义。设我们以充
分就业状态下之储蓄量为标准(这似乎是合理的标准),则可下定义如下:
“如果实际储蓄量,大于长期均衡中充分就业状态下之储蓄量,则谓之有强
迫储蓄。”这个定义有意义,不过依照这个标准,则强迫的储蓄过度,将是
非常稀少,非常不稳固的现象,强迫的储蓄不足,倒是常态。
哈耶克教授在“强迫储蓄说之发展”①一文中,指出这是这个名词之本义。
“强迫储蓄”或“强迫节俭”
(forcedfrugality),原来是边沁(J。Bentham)之概念。边沁明白说
明,他先假定“各人都已就业,而且所就之业,对于社会最有利”。然后设
想:如果在这种状态之下,货币数量相对——相对于可以出售的商品数量而
言——增加,则将发生什么后果。①边沁指出,在这种情形之下,真实所得不
会增加,故过渡时期中之额外投资,将引起强迫节俭,“因而牺牲生活程度
(nationalfort),违反正义(nationaljustice)”。十九世纪学者,
凡讨论此问题者,心目中都有同样观念,虽然不一定明白说出。不过要把这
① 郝特雷先生指出,皮古教授所谓供给价格,实即边际劳力成本,见《经济》1934 年5 月号,第145 页。
郝特雷认为这点对于皮古教授之论证颇为不利。
① 我在该书中,认为雇主对利润之当前预期,乃决定于当前之实得利润。
① 参阅罗伯森:《储蓄和贮钱》(Saving and Hoarding),载《经济学杂志》,1993 年9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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