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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中国式王朝衰败的12条法则-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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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诬民惑世狱。这是清朝对于精神病患者的一大发明。精神病患者病发失控,言语不利,则以“诬民惑世”的罪名,而横遭刑戮。
  正所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堵住百姓的嘴,比堵住河流还要危险。汉朝路温舒的《尚德缓刑书》中说:“乌鸢之卵不毁,而后凤凰集;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也就是要让人民说话,统治者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不让老百姓发牢骚,以言定罪,大兴“莫谈国事”,用堵的办法来牵制思想,结果只会适得其反。
  王朝时代,大抵文字狱猖獗之后,国家肌体便病体羸弱,引起社会的大衰败。秦朝“焚书坑儒”,人们在恐怖气氛下惴惴其栗,英才丧尽,统治质量下降;宋朝的“莫须有”罪名,忠良扫荡殆尽,两朝尽受外辱之苦;明初大兴文字狱,朱元璋身后一片凄凉,皇太孙继位,国无柱石,致使燕王朱棣发动靖难,夺了江山。
  法则5:“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心向背是决定王朝兴衰的关键
  《孔子家语·五仪》云:“夫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所以载舟,亦能覆舟。”意思就是,君和民的关系如同舟和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可以拥戴君,也可以推翻君。这个比喻是帝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精辟警语,帝王们总是拿它来教育后来者要善待人民,注意民心向背,否则会被人民推翻。
  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是历代王朝盛衰兴亡演变史上颠扑不破的规律。贾谊在《过秦论》中说,秦实现统一,“元元之民冀得安其性命,莫不虚心而仰上”。即秦朝的统一是得到人民支持的。一统天下之后,他们渴望有一个安定的环境,恢复残破的社会经济。贾谊认为,假如秦始皇能够认识到“攻与守不同术”,顺应民心,就不会那么短命。秦朝不行仁政而亡,给汉帝国留下了深刻教训,汉初基本实行与民休息的政策。汉武帝时,士人徐乐认为“天下之患在乎土崩”,帝国最大的威胁来自农民起义所形成的“土崩之势”,要想长治久安,就要避免农民“不安其土”,把“土崩之势”扼杀在萌芽。王莽托古改制,大失民心,短暂而亡。隋炀帝重蹈秦辙,唐太宗在总结其教训时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
  “抚我则后,虐我则仇”,这是农民对统治者的态度。所谓抚,就是还能容忍的剥削;所谓虐,就是不可容忍的剥削。统治者注意这个限度,才有可能取得农民的妥协。
  帝国中晚期总伴有较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如秦之陈胜、吴广,西汉末年的绿林、赤眉,唐之黄巢,明之李自成、张献忠等。而这些农民军的主力几乎都是流民。什么是流民?流民就是衣食无着被迫流亡的人。当一个人的基本生存条件能得到满足时,起来与社会既成秩序作殊死对抗的可能是很少的。而王朝的中晚期有这么大的流民队伍出现,显然是有相当一部分民众的生计成了问题。这就是说,帝国做得过火了。
  法则6:修为无度,帝国领导人在统治过程中英明丧失
  传统的中国是一个“人治社会”,君主的好坏决定着他们执政的成败。
  历史呈现这样一个规律:凡是王朝的创立者总是一个有才华、有魄力的活动家,但是经过几代以后,在宫廷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其子孙后代,往往变得软弱无能、放荡不羁。如果被贤臣辅佐,天下就会大治;如果被小人包围,天下就会大乱。虽然有时候会出现一个强悍的统治者或者一个能干的、忠诚的大臣来设法阻挡这种堕落,但是总的趋向是朝下坡路走,直到成功的起义推翻王朝。
  怎样才算是英明呢?《左传》云:“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桀、纣罪人,其兴也忽焉。”意思是说,夏禹商汤这样的圣王在出现政治失误时每每责罚自己,国家因此兴旺昌盛;而夏桀商纣在出现政治失误时则归罪于人,政权于是迅速灭亡。帝国的盛衰兴亡,大多与帝王的“罪人”与“罪己”有关。隋炀帝“性不喜人谏”,竭诚进谏的大臣不是被杀,就是罢官,结果搞得“普天同怨,何止一人”。崇祯帝虽有回天之志,然而刚愎自用,临终竟留言:“臣为社稷忠臣,而未能保江山,臣之罪也!”


控制中失控:历史前进中帝国在惆怅(3)


  法则7:防御过度或乏力,帝国在抵抗外患中走向式微
  翻开中国的历史,几乎每个朝代都有战争的记载,甚至有人戏称中国的历史是由战争堆积而成。
  对于外患,“华夷之辩”一直作为历代帝国的基本国策。“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尊王攘夷”,这是帝国统治阶层达成了共识的信仰。
  一旦蛮夷入侵,像秦皇汉武这样的雄主,自然无法容忍,秦汉帝国因此就屡次发动了对北方游牧民族的讨伐。但是穷兵黩武可以逞一时之快,遗患无穷。秦始皇无可奈何的匈奴再次扰乱西汉时,汉武帝远征导致西汉急剧中衰;唐玄宗的开拓边疆,坐大边帅,盛唐从此一蹶不振。
  宋帝国汲取前世地方割据教训,收天下精兵于京师,导致边疆空虚,外患不绝,最终亡于蒙元,开了国破夷族的先河。明帝国与宋朝相似,中后期民变与外患交织,双鬼扣门,江山终落他人之手。值得注意的是,宋明都是超级富裕的帝国,科技发达,军事实力极强。
  无论进攻还是防御,历代帝国留给历史的剪影都无一例外:在积极抵抗中走向国势式微。
  法则8:天灾人祸火上加油,帝国在储备赈济中加速度坠落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多灾之国。天灾人祸是导致王朝更迭的一个重要因素。据学者邓云特在《中国救荒史》中不完全统计,从秦汉到明清,各种灾难和歉饥就有5079年次。其中,水、旱灾最多,还有蝗、雹、风、疫、地震、霜雪奇寒等灾害。
  频繁的灾荒给帝国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尽管诸帝国在救灾过程中,都表现了一定的姿态,甚至不乏有塌实措施,但是帝国末年一旦遭遇天灾人祸,往往是致命性的打击。每次大范围的严重灾荒,随之而来的是饿殍遍野,流民涌动,“盗贼窃发”,直至扯旗造反,抢粮抗官。
  帝国发生的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几乎没有不同天灾人祸有关。秦朝末年,大雨成灾,道路不通,触发陈胜吴广起义。崇祯末年,华北西北六省特大旱灾,引发李自成所领导的农民大起义,最终导致明朝灭亡。
  法则9:宫廷乱政,帝国在后院灭火中失火
  理论上讲,后宫是无权干政的,开国帝王们也都竭力防范王后与宦官过问政事。但是在帝国的运行演变中,历史总喜欢违背开国大帝的初衷。朱元璋最讨厌阉党干政,但是明朝的宦官乱政偏偏最为汹涌。
  而很多史学家认为后宫作乱是一种“正常现象”。儿童皇帝和早死的皇帝都会没有子嗣,以致帝位常在空缺之中。从根本大法上说,没有太子,就会由皇太后及其外戚家实行摄政,因此,他们要从旁支挑选一个新皇帝,从而使“新枝发自新枝”。
  自然,他们会挑选一个年轻的皇帝,以便他们能延长自己的权力。同样自然地,如果皇帝长大成人,他不会满意摄政的影响,而会开始寻找同盟者。官僚们对他没有用处。他们要么被收买,要么屈从于外戚家的威势,而且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皇权的扩大是不符合官僚们的利益的。结果就是皇帝投向宦官的怀抱:他们往往成为他的惟一宠信者。当摄政被搬掉的时候,作为皇帝旨意的惟一解释者和执行者的宦官,便来填补了权力的真空。这样,宦官的统治被说成是妇人之治的不可避免的结果,而妇人之治又反过来被说成是男人系统虚弱的无可避免的结果。
  法则10:变革成恨,帝国在振衰起废中无力回天
  历来王朝中期都有危机出现,都有针对危机的改革,这类改革往往收到一定的效用,然而行之不久,或因遭反对而废罢,或者因种种原因而走了样。这样,王朝危机还是延续下去,原来的矛盾继续激化。到了王朝末世,终于引发了更严重的危机。
  正如心理学家弗罗姆所说:“停滞不前、故步自封和倒退,简而言之,依赖于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这是一种很大的诱惑。人们害怕没有把握和不确定的事物,所以避免接近这些事物。”
  从大一统的帝国建立产生之日起,每一个朝代的开创者所制定的治国策略就成为祖宗之法,不允许任何继承者加以修正、调整和改良;而改革或者改良的行为成为国家的最高禁忌,触犯者从来没有好下场。王莽、王安石和张居正都是以儒家理想改造现实,却都在儒家群体的围攻之下惨遭失败。王莽身首离异,王安石败走金陵,张居正死后成大狱。
  不敢改革,缺乏改革;一旦改革又阻力重重,这就使得帝国在内外矛盾交侵时,注定大局危如累卵。
  法则11:夷族兴乱,帝国在民族融合中失衡
  儒家提倡“华夷之辨”,同时又主张“以夏变夷”,所谓“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且重点不在华夷之辨,而在以夏变夷。
  民族融合得力,落后的少数民族就会泯然于汉化的汪洋大海之中,帝国就会少去很多不稳定因素;民族融合不力,崛起的夷族就会趁机作乱,侵蚀中原。匈奴、鲜卑、羯、氐、羌就曾经趁乱进入中原,分别建立了十几个政权,史称“五胡十六国”。
  恩格斯说:“比较野蛮的征服者,在绝大多数时间,都不得不适应征服后存在较高的经济情况;他们为被征服者所同化,而且大部分甚至不得不采用被征服者的语言。”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也要注重民族融合才行。元朝实行严格的民族隔离政策,结果像风暴一样倏忽而去。
  法则12:地方坐大,帝国在加强中央集权中失控
  中央同地方势力能否均衡对国家的安危有着直接的影响。中央权力过分强大形成地方势力疲弱无法对抗外强;如地方势力过强,则会令地方独立倾向日益膨胀,最终同中央政府抗衡,严重损害中央权益,令野心家有机可乘。
  史学大家范文澜指出:“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阶级,其中包括贵族、文武官吏、地主、大商贾四种人,归根只是一个地主阶级。这四种人都含有割据性,只有在皇帝和他的朝廷坚强有力的时候,他们才拥护统一,成为中央集权的支持者。如果皇帝和他的朝廷力量衰弱了,他们便为扩大自己的利益,加紧割据活动,一直到统一被破坏。皇帝一方面要满足他们的要求,换取对朝廷的支持;一方面又要限制他们的过度活动,减轻对朝廷的损害。”
  纵观历史,真正能对帝国构成威胁的有三种势力:一是封王,历史上的削藩,就是因为此;一是豪强,汉帝国中衰正是豪强势力膨胀的结果,而其复兴又是凭借地方豪强的支持才得以实现;一是边帅,以唐朝最为典型,安史之乱发韧于藩将实力的坐大。
  梅朝荣


楔子


  史学家葛剑雄在其名作《统一与分裂》中感叹过,在世界历史上,中国并不是最古老的国家;在今天的世界上,中国也不是领土最大的国家;但是中国却在世界史上拥用独一无二的地位。因为,在今天世界上领土最大的几个国家中,中国是惟一拥有历史悠久的稳定疆域的国家。我们拥有一项举世无比的遗产——统一,历史悠久的统一:统一的国家、统一的文字、统一的纪年、统一的……,甚至统一的思想。
  这份伟大的遗产正是源自大秦,源自千古一帝秦始皇。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以一抵六,结束了混乱的战国闹剧,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统一帝国,自此揭开了王朝时代的扉页。
  这里需要还原一个事实。传统的作史者在总结秦灭六国的历史意义时总是习惯说:“华夏文明从此进入了封建时代。”学者樊树志在其《国学十六讲》上指出,事实上,这是一种颠倒的说法。大秦建立,是封建时代的结束,而不是开始。
  所谓“封建”,其本意是“封邦建国”、“封建亲戚”。周朝一共“封建”七十一国,其中少数是异姓诸侯,多数是周王室的同姓(姬姓)诸侯,目的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即用同姓诸侯构筑一道屏障,来捍卫周天子的中央权威。
  欧洲中世纪有“feudalsystem”或“feudalism”,(feudal的本义是“封地的、领地的”),近代日本学者在翻译时,借用周朝的“封建”一词,译作封建制度、封建主义。于是“封建”的含义发生了异化,现今人们习以为常地说“封建社会”时,已经不再是“封建”的本意了。
  史学家吕思勉从“封建”的本意出发,在《中国制度史》中,把中国历史划分为三个时代:(一)部落时代,(二)封建时代,(三)郡县时代。今人习以为常的“封建社会”其实是吕思勉所指的郡县时代。
  易中天对此也有精辟的阐述。在《帝国的惆怅: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与人性》中,他认为秦始皇灭六国以后,就不“封建”了。因为中华大地上的国家状态,由“许多国家”变成了“一个国家”。原来那些各自独立分散的“国”和“家”,则变成了这个统一国家的“郡”和“县”。他进一步指出了郡县制和封建制的区别:第一,封建时代的国和家是封给诸侯和大夫的,土地和人民归诸侯和大夫所有,诸侯和大夫对他们的国和家拥有主权。郡县时代的郡和县却是统一王朝的,土地和人民归统一国家所有,郡守和县令对他们的郡和县决不拥有主权。第二,诸侯和大夫是世袭的,也是终身的,因为国或家原本就是他们的。郡守和县令则是任命的,也是流动的,因为郡和县原本不是他们的。第三,诸侯和诸侯,国与国,虽然也有等级(公侯伯子男),却相互独立,并不从属。郡和县与最高当局则是从属关系。县从属于郡,郡从属于朝廷,它们又都从属于皇帝。皇帝的命令朝廷要听,朝廷的命令郡县要听。皇帝是这个统一国家的国家元首和最高领袖,同时也是惟一的领袖。总之,这个时候的中国,可以说是“一个国家,一个主权,一个政府,一个领袖”。国家的象征不再是诸侯而是皇帝,国家的实体也不再是诸侯的封国,而是由皇帝统一起来的天下。这样一种制度,当然不好再叫“邦国制”,只能叫做“帝国制”。“所以秦灭六国,实在是一场革命。因为它彻底颠覆了旧制度,建立了一种新制度。”
  促诞这一新时代,可谓代价重重。尽管秦始皇一生殚精竭虑,他一心想递延千秋的秦王朝却只有15年寿命,像流星一闪,轰鸣而逝。秦始皇的严于律己从皇冠的设计可以反映出来。皇冠前后两端各缀珍珠12串。这些珠串在眼前脑后来回晃动,使他极不舒服,用意就在于提醒他必须具有端庄的仪态,不能轻浮造次。这也作为一个传统为后来者继承了下来。
  秦始皇的最大贡献是满足了当时社会的最紧迫需求:政治统一和经济、生活的标准化。这些成就凭借被史家称为“自杀政策”的残暴手段实现。这些政策的霸道,我们同样可以从一个细节管窥。在先秦时代,“朕”是第一人称代词。不分尊卑贵贱,人人都可以自称“朕”。秦嬴政统一天下后,规定:“天子自称曰朕。”从此,一般人不能自称“朕”了。


1、历史疲倦让秦王拣了个大便宜(1)


  在著名的《六国论》里,苏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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