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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史记译注-第1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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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至,以沛公为汉王。汉王赐勃爵为威武侯。从入汉中,拜为将军。还定三秦,至秦,赐食邑怀德①。攻槐里、好畤,最②。击赵贲、内史保于咸阳③,最。北攻漆。击章平姚卬军。西定汧。还下郿、频阳。围章邯废丘。破西丞④。击盗巴军,破之。攻上邽。东守峣关。转击项籍。攻曲逆⑤,最。还守敖仓,追项籍。籍已死,因东定楚地泗(川)'水'、东海郡,凡得二十二县。还守洛阳、栎阳,赐与颖(阳)'阴'侯共食钟离⑥。以将军从高帝击反者燕王臧荼,破之易下。所将卒当驰道为多⑦。赐爵列侯⑧,剖符世世勿绝⑨。食绛八千一百八十户⑩,号绛侯。
以将军从高帝击反韩王信于代(11),降下霍人。以前至武泉,击胡骑,破之武泉北。转攻韩信军铜鞮,破之。还降太原六城。击韩信胡骑晋阳下,破之,下晋阳。后击韩信军于硰石,破之,追北八十里(12)。还攻楼烦三城,因击胡骑平城下,所将卒当驰道为多。勃迁为太尉(13)。

①食邑:即封地。受封者在此征收税以生活之需,所以又称为“食邑”。②最:上等功。③保:人名。④西:地名。丞:县丞。⑤曲逆:地名。清梁玉绳《史记志疑》认为文字有误,《汉书》作“曲遇”是对的。⑥颍阴侯:即灌婴。⑦当:抵御敌人。驰道:古代供皇帝车马行驶的大道。⑧列侯:秦汉时设置的二十等爵位中最高的就是列侯。⑨符:古代朝廷传达命令或调兵遣将的凭证,剖分为二,朝廷与大臣或将宫各执其一。这里是说刘邦许诺周勃的爵位可以世代相传,双方剖分一符作为永久的凭证。⑩食绛:以绛县为食邑。(11)韩王信:战国韩国国王的后代,有时也简称韩信,与汉将韩信是两个人。关于他的事迹可参阅《韩信卢绾列传》。(12)追北:追击败逃的敌军。北:败逃。(13)迁:调动官职,多指升官。

击陈豨①,屠马邑②。所将卒斩豨将军乘马③。击韩信、陈豨、赵利军于楼烦,破之。得豨将宋最、雁门守圂④。因转攻得云中守遫⑤、丞相箕肆、将勋⑥。定雁门郡十七县,云中郡十二县。因复击豨灵丘,破之,斩豨,得豨丞相程纵、将军陈武、都尉高肆。定代郡九县。
燕王卢绾反⑦,勃以相国代樊哙将⑧,击下蓟,得绾大将抵、丞相偃、守陉、太尉弱、御史大无施⑨,屠浑都。破绾军上兰,复击破绾军沮阳。追至长城,定上谷十二县,右北平十六县,辽西、辽东二十九县,渔阳二十二县。最从高帝得相国一人⑩,丞相二人,将军、二千石各三人(11);别破军二,下城三,定郡五,县七十九,得丞相、大将各一人。

①关于陈豨的详情,可参阅《韩信卢绾列传》。②屠:屠城。攻破敌城后,烧毁建筑,屠杀军民。③乘马:人名。乘马,复姓。④圂:雁门郡守的名字。⑤遫:云中郡守的名字。⑥勋:将军的名字。⑦燕王卢绾反叛的详情,参阅《韩信卢绾列传》。⑧这句文字可能有误。按本篇所述及《陈丞相世家》《樊郦滕灌列传》所记,周勃这时是太尉不是相同。这时的相国是樊哙。⑨从“得绾大将抵”至此处,其中的抵、偃、陉、弱、施五个字都是人名。⑩最:总计。(11)二千石:指年俸是二千石这一等级的官吏。汉代以年俸粟米的数额分别官吏的等级,郡守、郡尉都属二千石这一等级。

勃为人木强敦厚①,高帝以为可属大事②。勃不好文学③,每召诸生说士④。东乡坐而责之⑤:“趣为我语⑥。”其椎少文如此⑦。
勃既定燕而归,高祖已崩矣,以列侯事孝惠帝。孝惠帝六年,置太尉官,以勃为太尉。十岁,高后崩。吕禄以赵王为汉上将军,吕产以吕王为汉相国,秉汉权⑧,欲危刘氏。勃为太尉,不得入军门。陈平为丞相,不得任事⑨。于是勃与平谋,卒诛诸吕而立孝文皇帝。其语在《吕氏》、《孝文》事中⑩。
文帝即立,以勃为右丞相,赐金五千斤,食邑万户。居月余,人或说勃曰:“君既诛诸吕,立代王(11),威震天下,而君受厚赏,处尊位,以宠(12),久之即祸及身矣。”勃惧,亦自危,乃谢请归相印(13)。上许之。岁余,丞相平卒,上复以勃为丞相。十余月,上曰:“前日吾诏列侯就国(14),或未能行,丞相吾所重,其率先之。”乃免相就国。

①木强:质朴刚强。②属:委托,托付。③文学:文,文辞、文章;学,学问。④说士:游说之士。⑤乡:同“向”。面向。⑥趣:通“促”。赶快。⑦椎:朴实。少文:缺少文采。⑧秉:掌握,把持。⑨任事:指处理政事。⑩《吕后》:指《吕太后本纪》。《孝文》:指《孝文本纪》。(11)立代王:拥立代王刘恒为皇帝。(12)以:这样。(13)谢:辞却。这里指辞职。(14)就国:前往封地。国,指封地。

岁余,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①,绛侯勃自畏恐诛,常被甲②,令家人持兵以见之。其后人有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③。廷尉下其事长安④,逮捕勃治之⑤。勃恐,不知置辞,吏稍侵辱之⑥。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⑦。曰“以公主为证”。公主者,孝文帝女也,勃太子胜之尚之⑧,故狱吏教引为证。勃之益封受赐,尽以予薄昭。及系急⑨,薄昭为言薄太后,太后亦以为无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帝⑩,曰:“绛侯绾皇帝玺(11),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邪(12)!”文帝既见绛侯狱辞,乃谢曰:“吏(事)方验而出之(13)。”于是使使持节赦绛侯(14),复爵邑。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绛侯复就国。孝文帝十一年卒,谥为武侯。子胜之代侯。六岁,尚公主,不相中(15),坐杀人(16),国除。绝一岁(17),文帝乃择绛侯勃子贤者河内守亚夫,封为条侯,续绛侯后。

①行县:郡守郡尉到各县巡视。行,巡行、巡视。②被:同“披”。③下:交给,交付。④长安:指长安负责刑狱的官员。⑤治:惩处,审理。⑥稍:逐渐地。⑦牍:木简。⑧尚:古代娶公主为妻称为尚,不能说娶。⑨系:拘囚,关押。⑩冒絮:头巾之类。提:投掷。(11)绾:挂。玺:皇帝的印章。(12)顾:反而。(13)验:查证。(14)节:证明代表皇帝的信物,又称“符节”。(15)相中:相合。(16)坐:因犯……罪。(17)绝:这里指爵位中断。

条侯亚夫自未侯为河内守时,许负相之,曰:“君后三岁而侯。侯八岁为将相。持国秉①,贵重矣,于人臣无两。其后九岁而君饿死。”亚夫笑曰:“臣之兄已代父侯矣,有如卒②,子当代,亚夫何说侯乎?然既已贵如负言,又何说饿死?指示我。”许负指其口曰:“有从理入口③,此饿死法也④。”居三岁,其兄绛侯胜之有罪,孝文帝择绛侯子贤者,皆推亚夫,乃封亚夫为条侯,续绛侯后。

①秉:通“柄”。权力,权柄。②有如:如果。③从理:纵纹。从,通“纵”。④法。古代相术家称人的面相或骨相为法。

文帝之后六年①,匈奴大入边。乃以宗正刘礼为将军,军霸上;祝兹侯徐厉为将军②,军棘门;以河内守亚夫为将军,军细柳:以备胡。上自劳军。至霸上及棘门军,直驰入,将以下骑送迎。已而之细柳军,军士吏被甲,锐兵刃,彀弓弩③,持满④。天子先驱至,不得入。先驱曰:“天子且至!”军门都尉曰:“将军令曰‘军中闻将军令,不闻天子之诏’。”居无何,上至,又不得入。于是上乃使使持节诏将军:“吾欲入劳军。”亚夫乃传言开壁门⑤。壁门士吏谓从属车骑曰:“将军约⑥,军中不得驱驰。”于是天子乃按辔徐行⑦。至营,将军亚夫持兵揖曰:“介胄之士不拜⑧,请以军礼见。”天子为动,改容式车⑨。使人称谢:“皇帝敬劳将军。”成礼而去,既出军门,群臣皆惊。文帝曰:“嗟乎,此真将军矣!曩者霸上、棘门军⑩,若儿戏耳,其将固可袭而虏也。至于亚夫,可得而犯邪!”称善者久之。月余,三军皆罢,乃拜亚夫为中尉。
孝文且崩时,诫太子曰:“即有缓急(11),周亚夫真可任将兵。”文帝崩,拜亚夫为车骑将军。

①后六年:指文帝后元六年(前158)。②祝兹侯徐厉:清梁玉绳《史记志疑》认为应作“松兹侯徐悼”。③彀:把弓弩张开、张满。④持满:把弓弦拉满。⑤壁:营垒。⑥约:规约,规定。⑦按辔:控紧马缰绳。⑧介:甲。胄:头盔。⑨式:手扶车前横木表示敬意。式,同“轼”。⑩曩:以往,从前。(11)即:如果。缓急:危急。这里是偏义复合词。

孝景三年,吴楚反①。亚夫以中尉为太尉,东击吴楚。因自请上曰:“楚兵剽轻②,难与争锋,愿以梁委之③,绝其粮道,乃可制。”上许之。
太尉既会荥阳,吴方攻梁,梁急,请救。太尉引兵东北走昌邑,深壁而守④。梁日使使请太尉,太尉守便宜⑤,不肯往。梁上书言景帝,景帝使使诏救梁。太尉不奉诏,坚壁不出,而使轻骑兵弓高侯等绝吴楚兵后食道⑥。吴兵乏粮,饥,数欲挑战,终不出。夜,军中惊,内相攻击扰乱,至于太尉帐下。太尉终卧不起。顷之,复定。后吴奔壁东南陬⑦,太尉使备西北。已而其精兵果奔西北,不得入。吴兵既饿,乃引而去⑧。太尉出精兵追击,大破之。吴王濞弃其军,而与壮士数千人亡走,保于江南丹徒。汉兵因乘胜,遂尽虏之,降其后,购吴王千金⑨。月余,越人斩吴王头以告。凡相攻守三月,而吴楚破平。于是诸将乃以太尉计谋为是。由此梁孝王与太尉有郤⑩。

①吴楚反:以吴王濞为首的吴楚七国发动叛乱,后称“七国之乱”。这是汉初有名的政治事件,详情参见卷一百六《吴王濞列传》。②剽:强悍,勇猛。轻:轻捷。③委:抛弃。④深壁:加高营垒。⑤便宜:有利,适宜。⑥弓高侯:名韩颓当。食道:即粮道。⑦陬:角落。⑧引:退。⑨购吴王:悬赏捉拿吴王。⑩郤:裂痕,仇怨。

归,复置太尉官。五岁,迁为丞相,景帝甚重之。景帝废栗太子①,丞相固争之,不得。景帝由此疏之。而梁孝王每朝,常与太后言条侯之短。
窦太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景帝让曰:“始南皮、章武侯先帝不侯②,及臣即位乃侯之。信未得封也。”窦太后曰:“人主各以时行耳。自窦长君在时,竟不得侯,死后乃(封)其子彭祖顾得侯。吾甚恨之。帝趣侯信也!”景帝曰:“请得与丞相议之。”丞相议之,亚夫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景帝默然而止。
其后匈奴王'唯'徐卢等五人降③,景帝欲侯之以劝后④。丞相亚夫曰:“彼背其主降陛下,陛下侯之,则何以责人臣不守节者乎?”景帝曰:“丞相议不可用。”乃悉封'唯'徐卢等为列侯。亚夫因谢病。景帝中三年⑤,以病免相。

①景帝废栗太子事,说见卷十一《孝景本纪》和卷四十九《外戚世家》。②南皮:窦太后之兄窦长君死后,景帝封其子窦彭祖为南皮侯。章武侯:窦太后这弟窦广国被景帝封为章武侯。③唯徐卢:人名。五人:据卷十九《惠景间侯者年表》所记,景帝中元三年来降的匈奴为七人。④劝:勉励,鼓励。⑤中三年:即中元三年。

顷之,景帝居禁中①,召条侯,赐食。独置大胾②,无切肉,又不置箸。条侯心不平,顾谓尚席取箸。景帝视而笑曰:“此不足君所乎③?”条侯免冠谢。上起,条侯因趋出。景帝以目送之,曰:“此怏怏者非少主臣少④!”
居无何,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盾五百被可以葬者⑤。取庸苦之⑥,不予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⑦,怒而上变告子,事连污条侯。书既闻上,上下吏。吏薄责条侯⑧,条侯不对。景帝骂之曰:“吾不用也⑨。”召诣廷尉⑩。廷尉责曰:“君侯欲反邪?”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邪?”吏曰:“君侯纵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初,吏捕条侯,条侯欲自杀,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国除。
绝一岁,景帝乃更封绛侯勃他子坚为平曲线,续绛侯后。十九年卒,谥为共侯。子建代侯,十三年,为太子太傅。坐酎金不善(11),元鼎五年(12),有罪,国除。(13)
条侯果饿死。死后,景帝乃封王信为盖侯。

①禁中:宫中。②胾(zì,自):大块的肉。③关于这句的含意,各家解说不同。一种意见认为是景帝对周亚夫的态度表示不满,另一种意见认为是景帝向周亚夫表示歉意。据上下文推敲,似以前一种意见较妥。④怏怏:不高兴的样子。少主:指新立的太子刘彻,即后来的汉武帝。⑤尚方:掌管制造和供应皇家用品的官署。被(pī,批):数量词。具,件。⑥取庸:搬运的雇工。庸,同“佣”。⑦县官:指天子。《索隐》解释说:“所以谓国家为县官者,《夏官》(《周礼》中的一篇)王畿内(天子领地之内)县即国都也。王者官天下,故曰县官也。”⑧簿:文书。⑨这句的含意各家理解不同。一种理解是不再用普通狱吏审理此案;另一种理解是明确宣布不再任用周亚夫为官以解除审案者的顾虑;还有一种理解是因周亚夫不回答审问,景帝怒而宣称:“用不着你再回答了。”三解都可通。⑩诣:到……去。(11)酎金:汉朝规定,诸侯每年应向朝廷进献助祭的黄金,即酎金。(12)元鼎:汉武帝的第五个年号,共六年(前116—前111)。(13)“坐酎金不善”至此数句可能文字有错乱。《汉书·周勃传》作:“坐酎金免官,后有罪,国除。”顾炎武在《日知录》卷二十七中认为:“当云‘元鼎五年,坐酎金不善,国除。’衍‘有罪’二字。”

太史公曰:绛侯周勃始为布衣时,鄙朴人也,才能不过凡庸。及从高祖定天下,在将相位,诸吕欲作乱,勃匡国家难①,复之乎正。虽伊尹、周公②,何以加哉!亚夫之用兵,持威重,执坚刃③,穰苴曷有加焉④!足已而不学,守节不逊⑤,终以穷困。悲夫!

①匡:挽救。②伊尹:其事迹参见卷三《殷本纪》。周公:其事迹详见卷三十三《鲁周公世家》。③坚刃:坚韧。④穰苴:其事迹详见卷六十四《司马穰苴列传》。曷:何,岂。⑤守节:谨守臣节。指反对废栗太子,反对封王信、唯徐卢等事。不逊:不恭顺,傲慢无礼。指让宴席官取箸,不回答审问等事。

梁孝王世家第二十八

刘军 译注

【说明】本篇虽以“梁孝王世家”名篇,实际载述孝文三王刘武、刘参、刘胜的行事。善举著以包之,是《史记》多见的一种写法。
汉王朝统治地位得以稳定之后,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必然要逐步消减同姓王的权势,这就决定了刘武家族衰败命运的必然性。但骄横也是其衰亡的重要原因。刘武依仗其母窦太后对他的溺爱、孝景帝对他的放纵,骄横恣睢。“出言跸,入言警”,因为未能继承帝位,怨恨并暗杀议臣十余人,以致险遭杀身之祸,最终忧郁而死。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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