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译注-第1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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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景皇帝子凡十三人为王,而母五人,同母者为宗亲。栗姬子曰荣、德、阏于①。程姬子日余、非、端。贾夫人子曰彭祖、胜。唐姬子曰发。王夫人儿姁子曰越、寄、乘、舜②。
①阏(è,遏)于:卷十七《汉兴以来诸候王年表》亦作此,《汉书·景十三王传》则作“阏”,无“于”字。②儿姁(xǔ,许):其人其事见卷四十九《外戚世家》。
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为河间王①。好儒学,被服造次必于儒者②。山东诸儒多从之游③。
二十六年卒,子共王不害立④。四年卒,子刚王基代立。十二年卒,子顷王授代立
①孝景帝前二年:孝景帝前元二年(前155)。用皇子:以皇子的身份。②被服:衣著服饰。一说比喻信仰思想。造次:言行举止。于:从。③山东:战国、秦、汉时通称崤山或华山以东为“山东”。游:交游,来往。④共:通“恭”,用于谥号。
临江哀王阏于,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为临江王。三年卒,无后,国除为郡。
临江闵王荣,以孝景前四年为皇太子①,四岁废,用故太子为临江王②。
四年,坐侵庙垣为宫③,上征荣。荣行,祖于江陵北门④。既已上车,轴折车废。江陵父老流涕窃言曰:“吾王不反矣⑤!”荣至,诣中尉府簿⑥。中尉郅都责讯王⑦,王恐,自杀。葬蓝田。燕数万衔土置冢上,百姓怜之。
荣最长,死无后,国除,地入于汉,为国郡。
①孝景帝前四年:孝景帝前元四年(前153)。②用故太子为临江王:以曾经作过太子的身份降为临江王。景帝废栗太子事详见卷十一《孝景本纪》。③坐:因……犯罪。 (ruán,阳平“软”):城郭旁或河边的空地,隙地。此指宗庙墙外的空地。④祖:出行时祭祀路神的迷信活动。⑤反:同“返”。⑥簿:文状、起诉书之类。此指对薄,即受审讯或质讯。⑦郅(zhì,至):姓。
右三国本王皆栗姬之子也①。
①本王:第一代国王。
鲁共王余,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淮阳王。二年,吴楚反破后①。以孝景前三年徙为鲁王②。好治宫室苑囿狗马。季年好音③,不喜辞辩。为人吃④。
二十六年卒,子光代为王。初好音舆马;晚节啬⑤,惟恐不足于财。
①吴楚反:吴、楚等七国反叛。事详见卷一百六《吴王濞列传》。②孝景前三年:孝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徙:改封。③季年:晚年。季;排行的末了。④吃:旧读jī,语言蹇涩不流畅。⑤啬:吝啬。
江都易王非,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汝南王。吴楚反时,非年十五,有材力,上书愿击吴。景帝赐非将军印,击吴。吴已破,二岁,徙为江都王,治吴故国,以军功赐天子旌旗。元光五年①,匈奴大入汉为贼,非上书愿击匈奴,上不许。非好气力,治宫观②,招四方豪桀③,骄奢甚。
①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元光,汉武帝第二个年号(前134—前129)。②观(guàn,贯):宫门前的双阙。此指宫殿。③豪桀:指地方上有权势、横霸一方的人。桀,通“杰”。
立二十六年卒,子建立为王。七年自杀。淮南、衡山谋反时①,建颇闻其谋。自以为国近淮南,恐一日发,为所并,即阴作兵器,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载天子旗以出。易王死未葬,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②,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③。及淮南事发,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④。建恐,因使人多持金钱,事绝其狱⑤。而又信巫祝⑥,使人祷祠妄言。建又尽与其姊弟奸⑦。事既闻,汉公卿请捕治建。天子不忍,使大臣即讯王⑧。王服所犯,遂自杀。国除,地入于汉,为广陵郡。
①淮南、衡山谋反:淮南王刘安与衡山王刘赐谋反。事详见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②淖(nào,闹)姬:易王之妾。③服舍:守丧的房舍。④党与:朋党。⑤狱:官司。⑥巫祝:迷信职业者。巫,古代称能以舞降神的人;祠庙中司祭礼的人。⑦弟:妹妹。古代有时称妹妹为“弟”或“女弟”。⑧即:走近,去。
胶西于王端,以孝景前三年楚七国反破后,端用皇子为胶西王。端为人贼戾①,又阴痿②,一近妇人,病之数月。而有爱幸少年为郎。为郎者顷之与后宫乱,端禽灭之③,及杀其子母④。数犯上法,汉公卿数请诛端,天子为兄弟之故不忍⑤,而端所为滋甚。有司再请削其国⑥,去太半⑦。端心愠,遂为无訾省⑧。府库坏漏尽⑨,腐财物以巨万计,终不得收徙。令吏毋得收租赋。端皆去卫⑩,封其宫门,从一门出游。数变名姓,为布衣,之他郡国(11)。
①贼戾:残暴凶狠。②阴痿:阳痿病。③禽:同“擒”。下文“王因禽其宗族”之“禽”同此。④子母:儿子和母亲。⑤天子:指汉武帝。⑥再:两次。⑦太半:大半,过半。《集解》引韦昭曰:“凡数三分有二为太半,一为少半。”⑧訾(zǐ,子):通“赀”,计算,估量。⑨坏:倒塌。⑩去卫:撤除警卫人员。(11)之:往……,到……。
相、二千石往者①,奉汉法以治,端辄求其罪告之,无罪者诈药杀之②。所以设诈究变③,强足以距谏④,智足以饰非。相、二千石从王治,则汉绳以法⑤。故胶西小国,而所杀伤二千石甚众。
立四十七年,卒,竟无男代后,国除,地入于汉,为胶西郡。
①相:指诸候国国相。②诈:设诡计。③所以设诈: 设诡计的办法。④距:通“拒”。⑤绳:处治,治罪。
右三国本王皆程姬之子也。
赵王彭祖,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广川王。赵王遂反破后①,彭祖王广川。四年,徙为赵王。十五年,孝景帝崩。彭祖为人巧佞卑谄②,足恭而心刻深③。好法律,持诡辩以中人。彭祖多内宠姬及子孙。相、二千石欲奉汉法以治,则害于王家。是以每相、二千石至,彭祖衣皂布衣④,自行迎,除二千石舍⑤,多设疑事以作动之⑥,得二千石失言,中忌讳⑦,辄书之。二千石欲治者,则以此迫劫;不听,乃上书告,及污以奸利事。彭祖立五十余年,相、二千石无能满二岁,辄以罪去,大者死,小者刑,以故二千石莫敢治。而赵王擅权,使使即县为贾人榷会⑧,人多于国经租税⑨。以是赵王家多钱,然所赐姬诸子,亦尽子矣。彭祖取故江都易王宠姬王建所盗与奸淖姬者为姬,甚爱之。
①赵王遂反:赵王刘遂参加了吴楚七国叛乱。②巧佞卑谄:巧诈奸佞,卑下奉承。③刻深:刻薄阴毒。④皂布衣:黑布衣,服役者所穿的衣服。⑤除:清扫。⑥疑:惑乱。⑦中忌讳:触犯朝廷禁忌。⑧榷:专利专卖。会:指人物商旅会集之地。⑨经:正常,寻常。
彭祖不好治宫室、祥①,好为吏事②。上书愿督国中盗贼。常夜从走卒行徼邯郸中③。诸使过客以彭祖险陂④,莫敢留邯郸。
其太子丹与其女及同产姊奸⑤。与其客江充有郤。充告丹,丹以故废。赵更立太子。
①祥:敬鬼神以求福。②吏:下级官吏。③徼:巡察。④陂(bì币):不正,邪佞。⑤同产姊:刘丹同母姐姐。
中山靖王胜,以孝景前三年用皇子为中山王。十四年,孝景帝崩。胜为人乐酒好内①,在子枝属百二十余人②。常与兄赵王相非③,曰:“兄为王,专代吏治事。王者当日听音乐声色④。”赵王亦非之,曰:“中山王徙日淫,不佐天子拊循百姓⑤,何以称为藩臣!”
①乐酒好内:好酒贪女色。②枝属:亲属。③非:指责。④声色:歌舞女色。⑤拊:抚慰,安抚。循:安慰,慰问。
立四十二年卒,子哀王昌立。一年卒,子昆侈代为中山王。
右二国本王皆贾夫人之子也。
长沙定王发,发之母唐姬,故程姬侍者。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辟①,不愿进,而饰侍者唐儿使夜进。上醉不知,以为程姬而幸之,遂有身②。已乃觉非程姬也。及生子,因命曰发。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长沙王。以其母微,无宠,故王卑湿贫国③。
立二十七年卒,子康王庸立。二十八年,卒,子鲋鮈立为长沙王④。
①辟:回避,此指妇人月事。②身:身孕。③卑:低。④鲋鮈:音“fùjū,付拘”。
右一国本王唐姬之子也。
广川惠王越,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为广川王①。
十二年卒,子齐立为王。齐有幸臣桑距。已而有罪,欲诛距,距亡,王因禽其宗族。距怨王,乃上书告王齐与同产奸。自是之后,王齐数上书告言汉公卿及幸臣所忠等。
①孝景中二年:孝景帝中元二年(前148)。
胶东康王寄,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为胶东王。二十八年卒。淮南王谋反时,寄微闻其事,私作楼车镞矢①,战守备,候淮南之起。及吏治淮南之事,辞出之②。寄于上最亲,意伤之③,发病而死,不敢置后,于是上(问)〔闻〕。寄有长子者名贤,母无宠;少子名庆,母爱幸,寄常欲立之④,为不次⑤,因有过,遂无言。上怜之,乃以贤为胶东王奉康王嗣,而封庆于故衡山地,为六安王。
胶东王贤立十四年卒,谥为哀王。子庆为王⑥。
六安王庆,以元狩二年用胶东康王子为六安王⑦。
①楼车:古代战车,上设望楼,用以瞭望敌军城堡或营垒中的虚实。②出:牵涉,暴露。③伤:内疚,哀痛。④常:通“尝”。⑤不次:不合次序。⑥庆:不宜与叔父同名,相承之误。《汉兴以来诸候王年表》和《汉书·景十三王传》都作“通平”,一本作“建”。⑦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元狩,汉武帝第四个年号(前122—前117)。
清河哀王乘,以孝景中三年用皇子为清河王。十二年卒,无后,国除,地入于汉,为清河郡。
常山宪王舜,以孝景中五年用皇子为常山王①。舜最亲,景帝少子,骄怠多淫,数犯禁,上常宽释之。立三十二年卒,太子勃代立为王。
初,宪王舜有所不爱姬生长男棁②。棁以母无宠故,亦不得幸于王。王后脩生太子勃。王内多③,所幸姬生子平、子商,王后希得幸。及宪王病甚,诸幸姬常侍病,故王后亦妒媢不常侍病④,辄归舍。医进药,太子勃不自尝药,又不宿留侍病。及王薨,王后、太子乃至。宪王雅不以长子棁为人数⑤,及薨,又不分与财物。郎或说太子、王后,令诸子与长子棁共分财物,太子、王后不听。太子代立,又不收恤棁⑥。棁怨王后、太子。汉使者视宪王丧,棁自言宪王病时,王后、太子不侍,及薨,六日出舍⑦,太子勃私奸,饮酒,博戏⑧,击筑⑨;与女子载驰,环城过市,入牢视囚。天子遣大行骞验王后及问王勃,请逮勃所与奸诸证左⑩,王又匿之。吏求捕勃大急,使人致击笞掠(11),擅出汉所疑囚者。有司请诛宪王后脩及王勃(12)。上以脩素无行(13),使棁陷之罪,勃无良师傅,不忍诛。有司请废王后脩;徙王勃以家属处房陵,上许之。
①孝景中五年:孝景帝中元五年(前145)。②棁音“zhuō,桌”。③内:姬妾。④妒媢:嫉妒。⑤雅:平素、向来。⑥收恤:收纳抚恤。⑦出舍:离开服丧的庐舍。⑧博:赌博。⑨筑:古代乐器名。⑩左:证据,证人。(11)掠:拷打。(12)有司:指有关官吏。古代设官分职,各有专司,因称官吏为“有司”。(13)无行:没好品行。
勃王数月,迁于房陵,国绝。月余,天子为最亲,乃诏有司曰:“常山宪王蚤夭①,后妾不和,适孽诬争②,陷于不义以灭国,朕甚闵焉。其封宪王子平三万户,为真定王;封子商三万户,为泗水王。”
①蚤:通“早”。②适(dí,敌):同“嫡”。正妻所生的儿子。有时也指正妻所生长子。孽:宗法制度下指家庭的旁支。
真定王平,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真定王①。
①元鼎四年:前113年。元鼎,汉武帝第五个年号(前116—前111)。
泗水思王商,以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泗水王。十一年卒,子哀王安世立。十一年卒,无子。于是上怜泗水王绝,乃立安世弟贺为泗水王。
右四国本王皆夫人儿姁子也。其后汉益封其支子为六安王、泗水王二国。凡儿姁子孙,于今为六安。
太史公曰:高祖时诸侯皆赋①,得自除内史以下②,汉独为置丞相③,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于天子。自吴楚反后,五宗王世,汉为置二个石,去“丞相”曰“相”,银印。诸侯独得食租税,夺之权④。其后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
①诸侯:指诸侯王。皆赋:封国内的一切田赋税收都归其所有。②除:任命,授职。③丞相:此指诸侯国相。④权:指管理政事的大权。
三王世家第三十
刘军 译注
【说明】本世家在写法上不同于其他诸篇世家:只载述关于孝武帝封立三个儿子刘闳、刘旦和刘胥的疏奏策文而不及三王行事。这是因为“燕齐之事,无足采者。然封立三王,天子恭让,群臣守义,文辞烂然,甚可观也”。
在世袭的封建社会,太子继承帝位、其他皇子分封为王是法定的常规。但孝武要封子为列侯,在群臣多次力谏的情况下,才同意封子为王。他这种“卑让自贬”的作法,在封建帝王中确属罕见。
孝武帝之所以要封子为列侯,大概鉴于皇子为王“奉承天子”、“尊宗庙重社稷”者少,扰乱朝纲谋反危国者多的历史教训。所以在封子为王时,又“各因子才力智能,及土地之刚柔,人民之轻重,为作策以申戒之”。皇子受封为王后的表现,恰恰与孝武帝的愿望相反:除齐王刘闳中年早夭,没有违背策意外,燕王刘旦、广陵王刘胥都私通叛党,阴谋造反,结果被迫自杀,封国被废除。孝武帝的雄才大略、高瞻远瞩由此可见一斑。
孝武帝共有六个儿子,为什么只有三王写入“世家”?这是因为赵婕妤所生弗陵后为昭帝,自然不应当列入世家。李夫人所生髆,受封于天汉四年,所以不见本“世家”。卫皇后所生戾太子,前因其为太子,自然不应当列入世家。后太子被废,作者不补出,是出于避讳的原因。
“大司马臣霍去病昌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承蒙陛下错爱,使我霍去病能在军中供职。本应专心思考边防事务,即使战死荒野也无法报答陛下,居然敢考虑他事来打扰陛下。我这样做,实在是因为看到陛下为天下事忧劳,因哀怜百姓忘了自己,减少了食膳音乐,裁减了郎员。皇子们赖天保佑,长大成人,已能行趋拜之礼,但至今未封号位设师傅官,陛下谦恭礼让,不怜悯骨肉之情,群臣私下都希望早日予以封号,但不敢越职进奏。我不胜犬马之心,昌死建言,希望陛下命有司,趁盛夏吉日早定皇子之位。希望陛下鉴察。霍去病昌死再拜进奏皇帝陛下。”三月乙亥日,御史臣霍光兼尚书令上奏未央宫。皇帝下诏道:“下交御史办理。”
元狩六年(前117)三月戊申朔日,乙亥,御史臣霍光兼尚书令、左右丞非,下批给御史的文书到达,说:“丞相臣庄青翟、御史大夫臣张汤、太常臣赵充、太行令臣李息、太子少傅并兼宗正职务臣任安昌死上奏:大司马霍去病上疏说:‘承蒙陛下错爱,使我霍去病能在军中供职。本应专心思考边防事务,即使战死在荒野也无法报答陛下,居然敢考虑他事来打扰陛下。我这样做,实在是因为看到陛下为天下事忧劳,因哀怜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