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印顺法师-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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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别住」·13 「摩那 」·14「出罪」∶结名「别住摩那 阿浮呵那毗尼摄」。以尸利耶娑犯僧残为缘起,其次解说∶「持律比丘与他出罪时,他语有罪亦知,无罪亦知。覆亦知,不覆亦知。发露亦知,不发露亦知。应与别住亦知,不应与别住亦知。如法与别住亦知,不如法与别住亦知。如法行波利婆沙亦知,不如法行波利婆沙亦知。中间有罪亦知,中间无罪亦知。夜断亦知,夜不断亦知。随顺行亦知,不随顺行亦知。应与摩那 亦知,不应与摩那 亦知。如法与摩那 亦知,不如法与摩那 亦知。究竟摩那 亦知,不究竟摩那 亦知。中间有罪亦知,中间无罪亦知。夜断亦知,夜不断亦知。随顺行亦知,不随顺行亦知。应与阿浮呵那亦知,不应与亦知。如法与阿浮呵那亦知,不如法与亦知。共覆亦知,不共覆亦知。无量覆亦知,(别覆亦知),毗舍遮脚亦知。或有罪合非夜合,或有夜合非罪合,或有罪合夜亦合,或有非罪合非夜合。本罪,中间罪」。「有罪」到「不发露」,是通於一切罪的。对於「有罪」,作了极广的论究(4)。「别住」以下,专约僧残罪的处分说。
D15「应不应羯磨」∶瞻波比丘的诤讼为缘起,而说非法不和合、非法和合、如法不和合 'P334' 、如法和合──四种羯磨。
E16「随顺已舍」∶「折伏」、「不共语」、「摈出」、「发喜」、「举」、「别住摩那 」──六种羯磨,随顺行五事或七事,然後解除羯磨。
F17「!2 逻!2 」∶二部众共诤举与不举,由中正的断事者来处分解决。
G18「异住」∶二部众共诤,僧破,仍应受供养,得受具足戒。
说一切有部的『毗尼摩得勒伽』,与「杂诵跋渠法」上列七段相当的,是∶ A6「羯磨」·7「羯磨事」┅┅16「所作事」B35「白」·36「白羯磨」·37「白二羯磨」·38「白四羯磨」C39「苦切羯磨」┅┅44「恶邪不除摈羯磨」D45「别住」┅┅49「别住等四功德」E51「戒聚」·52「犯聚」┅┅60「罪聚」F205「诤坏僧」G207「下意」·208「种种不共住」H208 「闼赖吒」
『毗尼摩得勒伽』的八类,项目杂而且多;「杂诵跋渠法」,较为简略。『毗尼摩得勒伽』 'P335' 的AB──二类,在「杂诵跋渠法」中,只是A类的二项。C类,与「杂诵跋渠法」的B类相合。DE──二类,与「杂诵跋渠法」的C类相合。F 类,就是「杂诵跋渠法」的G类。G类,合於「杂诵跋渠法」的E类。H类,与「杂诵跋渠法」的F 类相合。
『僧只律』「杂诵跋渠法」中,如上所列的部分,内容都与「羯磨」有关。虽有成为不同部类的倾向,而还是前後次第,意义关联的。所以,『五分律』除「别住」部分以外,总称之为「羯磨法」。这是依据古型的次第相连,意义相关而总立的,并非如或者所说,将不同的犍度,合而为一(5)。然「羯磨法」中,问题不一,再分为不同的犍度,从组织的严密来说,也确乎是必要的。本来都是「羯磨」,分编者沿用「羯磨」为一部分的名称。但部派间的意见不一,所以『铜 律』的「羯磨犍度」,与『根有律』的「羯磨事」,所指的部分内容,也就不能相合了。
更值得注意的,是「杂诵跋渠法」的「别住摩那 阿浮呵那毗尼摄」一章。标举项目,仅有「别住、摩那 、出罪」(梵语阿浮呵那)──三事;而结说时,增列「毗尼摄」。在解说中,广说有罪、无罪,通於一切犯(五聚罪);然後专说僧残罪的处罚及出罪。在『毗尼摩得勒伽』中,「别住」(45)等以下,明「戒聚」、「犯聚」、「不犯聚」(51 52 53)等。『毗尼母经』,也是一样。「杂诵跋渠法」,是统合这二类了。在「犯」的处分中,僧残罪最为复杂。非详明有犯、无犯、轻犯、重犯┅┅一切犯相,是不可能如法处理的。所以「别住摩那 出罪」,与「 'P336' 犯不犯」、「轻犯重犯」等分别,从来就是相关联的。『毗尼摩得勒伽』,末了的「罪聚」,是罪(就是犯)的总摄。『毗尼母经』作「集犯」(6)。「杂诵跋渠法」的「毗尼摄」,就是「犯毗尼」的总摄。Samuccaya,应译为「集」,但也有译作「摄」的。「别住摩那 出罪」,与犯不犯等「集犯」,「摩得勒伽」的旧型,是相关联的;所以对有关僧残罪的处分──「别住摩那 出罪」,『铜 律』就称之为「集犍度」了。
Ⅱ「杂诵跋渠法」有52「毗尼」(断当事),这是对於波罗夷pa^ra^jika^、僧伽婆尸沙 sam!gha^vas/es!a── 僧残的违犯,所作的判决实例。上章曾说到∶这一部分,与『五分律』的「调伏法」相当。依此扩编而成为别部的,是『四分律』的「调部」,『十诵律』的「毗尼诵」(的一部分;毗尼诵是因此立名的)。『铜 律』改编在「经分别」Suttavibhan%ga 中。在波罗夷与僧残的戒条下,「分别犯不犯相」,而广举判决的实例(7)。从分量说,「杂诵跋渠法」的「毗尼」,与『五分律』的「调伏法」,最为简略。内容的多少出入,那是大众部与上座部的传诵不同了。「杂诵跋渠法」,本为犍度部分的母体,依此分出而成为犍度部分,如『五分律』立「调伏法」,可说是最合理的。
Ⅲ「杂诵跋渠法」有54「比丘尼法」,「比丘尼法」的集为一类,是很早的。在说一切有部中,还含摄在「杂诵」、「杂事」,没有分离独立。分别说系的『铜 律』、『四分律』、『五 'P337' 分律』,都分别成立为「比丘尼犍度」,或「比丘尼法」。上座部系的犍度部分,都有「比丘尼」的存在。然在上座部系的「摩得勒伽」──『十诵律』、『毗尼诵』、『毗尼摩得勒伽』、『毗尼母经』,都没有标举「比丘尼」项目,可说是很费解的!在「杂诵跋渠法」中,明确的证实了古型的「摩得勒伽」,是有「比丘尼法」的。这近於部派未分以前的古型;上座部系的「比丘尼犍度」,或「比丘尼法」,是据此而成立的。现存上座部系的「摩得勒伽」,没有「比丘尼」项目,如不是由於上座传统的轻视女性,那一定是脱落了。
上座部系的犍度部分,「羯磨犍度」(或称为法,或称为事)的含义不确定,「集犍度」的意义不明了;『五分律』的「调伏法」,各部的「比丘尼法」(或犍度),都从『僧只律』的「杂诵跋渠法」中,发见其渊源,与确定的意义。所以,「杂诵跋渠法」(及「威仪法」)为「摩得勒伽」,为犍度部分的母体,应该是无可怀疑的事。
『僧只律』的「杂诵跋渠法」与「威仪法」,为毗尼的摩得勒伽的大众部诵本。从杂多的项目中,渐类集为犍度部分的形态,但还没有分离为别部。现在来比对『僧只律』的「杂诵跋渠法」、「威仪法」,与上座部律(以『四分律』为代表)的关系。在比对中,说明某些部分已接近成立,或略具雏形,以论断为部派将分未分时代的犍度之母。
(『四分律』)一、「受戒犍度」∶『僧只律』的「杂诵跋渠法」,类集1 「受具(足)」 'P338' ·2 「不名受(具足)」·3「支满」(应与受具足)·4「不清净」(不得受具足),结为∶ 「是中清净如法名,名受具足」(8)。与「受戒犍度」相当,接近完成;地位也是在第一。
二、「说戒犍度」∶与「说戒犍度」相当的,是31「布萨法」。结为∶「是名布萨法,与欲法,受欲法」(9);而结颂作∶「布萨及羯磨,与欲说清净」(10)。这是类集四、五项目,而总称「布萨法」的,内容相当完备。
三、「安居犍度」,四、「自恣犍度」∶「杂诵跋渠法」中,35「安居法」·36「自恣法」,与上面的「布萨法」,次第相连,与上座律部的次第相合。「安居法」与「自恣法」,比起上座部系的犍度来,要简略得多。
五、「皮革犍度」∶「杂诵跋渠法」66「革屣法」,以恕奴二十亿Sron!akot!ivim!s/a的故事为主。其他律部,有亿耳S/ron!a…kot!ikarn!a故事,『僧只律』编入「受具足法」。『毗尼摩得勒伽』,分173「皮」与174「革屣」为二项。『毗尼母经』也是这样(11)。『僧只律』也在「革屣法」外,别立83「皮法」。所以『毗尼母经』,直称为「革屣犍度」(12)。後来上座部系,类集「皮」与「革屣」为一,也就称为「皮革犍度」了。
六、「衣犍度」∶「杂诵跋渠法」40「衣法」的类集,近於「衣犍度」,但缺略粪扫衣部分。
七、「药犍度」∶「杂诵跋渠法」,有42「药法」,极简,与『五分律』的「药法」相近。 'P339' 饮食方面,「杂诵跋渠法」列举「粥法」等多法,散在多处,还没有类集为「食法」的形迹。『五分律』分为「药法」与「食法」,不是分一为二,而是「摩得勒伽」的旧形。平日的正常饮食,临时的药物救治──这二类,上座部系(除『五分律』)律,都合为「药犍度」。这意味著厌离情绪的强化,以饮食为不得已的救治了。
八、「迦 那衣犍度」∶「杂诵跋渠法」有37「迦 那衣法」·38「非迦 那衣法」·39「舍迦 那衣法」。这是摩得勒伽的原形,如『十诵律』「毗尼诵」作∶87「受」·88「不受」· 89「舍」,90「不舍」。「杂诵跋渠法」,还没有类集为一。据「摩得勒伽」,「迦 那衣法」在前,「衣法」的次第在後,与『铜 律』相合。
九、「拘 弥犍度」∶「杂诵跋渠法」17「他逻!2 」·18「异住」,与「拘 弥犍度」相当。二项简略而独立,还没有统合完成。
一0、「瞻波犍度」∶「杂诵跋渠法」15「应不应羯磨」,意义相合,但极为简略。
一一、「呵责犍度」∶「杂诵跋渠法」7 「折伏」·8「不共语」·9「摈出」·10「发欢喜」·11「举羯磨」∶列举事缘,比上座部律为详。被羯磨者,应怎样随顺行,然後解除,别属「随顺行舍」。这部分与「呵责犍度」相当,接近完成。
一二、「人犍度」∶「杂诵跋渠法」,12「别住」·13「摩那 」·14「出罪」,结名为∶ 'P340' 「别住摩那 阿浮呵那毗尼摄」(13)。与「人犍度」相当,但与「犯相」的广说相结合。
一三、「覆藏犍度」∶「杂诵跋渠法」16「随顺行舍」,通於「折伏」、「不语」、「摈出」、「发喜」、「举」、「别住摩那 」──六种。『毗尼摩得勒伽』的207「下意」·208「种种不共住」,与「杂诵跋渠法」相合。『四分律』的「覆藏犍度」,专约「别住」者说。上来五种犍度,在「杂诵跋渠」中,次第蝉联而来,虽一部分还没有具备犍度的规模,但确为五种犍度未分立前的形态。
一四、「遮犍度」∶上座部系的摩得勒伽,本有「止说戒」、「止自恣」──二项。遮说戒部分,在「杂诵跋渠法」的「布萨法」中(14)。遮布萨的事缘,『四分律』也是编入「说戒犍度」的(15)。从「杂诵跋渠法」去看,遮止说戒,没有成为一类的意义。
一五、「破僧犍度」∶在『僧只律』中,破僧的因缘,部分编在「波罗提木叉分别」 Pra^timoks!a…vibhan%ga的僧残第十戒中。「杂诵跋渠法」的24「异住」·95「破僧」,都与「破僧犍度」相当,但没有集成一类的形迹。
一六、「灭诤犍度」∶「杂诵跋渠法」,121「灭事」·122「灭诤事」,仅列举了「四诤事」,「七灭诤」的名目。「灭」与「诤事」,为「摩得勒伽」的项目,而又同时编入「波罗提木叉经」Pra^timoks!a…su^tra,为波罗提木叉的一部分。上座部系的诸律,「灭诤法」的分别, 'P341' 都编入与犍度相当的部分,而没有作为波罗提木叉的分别。仅有『十诵律』,在「波罗提木叉分别」,与犍度部分,都有七灭诤的分别,但不免重复了!『僧只律』在「杂诵跋渠法」中,没有分别;却在波逸提pa^tayantika的「发诤戒」中,广说「七灭诤」与「四诤事」(16),内容与「灭诤犍度」相当。『僧只律』与『十诵律』,与犍度相当部分的组织,是比较古的,而「灭诤法」的解说,却没有一致。可见「七灭诤」部分,起初是怎样的游移於「波罗提木叉分别」及「犍度」部分了!以「杂诵跋渠法」而论,是没有「灭诤犍度」的倾向的。
一七、「比丘尼犍度」∶「杂诵跋渠法」54「比丘尼法」,所集的部分,与「比丘尼犍度」相近;这是类集完成很早的部分。
一八、「法犍度」∶大概的说,与『僧只律』的「威仪法」相当。「摩得勒伽」,早就分为二类或三类,别立「威仪」──「行法」一类,但这是大概的分类,与犍度部分的「威仪犍度」(或称为法),是略有不同的。『毗尼摩得勒伽』,『毗尼母经』的第三部分;『僧只律』的「威仪法」,其中的一部分,如『僧只律』七跋渠中的三、四、七──三跋渠,在上座部系的犍度中,都是归入「杂犍度」的。所以『僧只律』的「威仪法」,是「摩得勒伽」的固有部分,并不等於分离出来的「威仪犍度」。
一九、「房舍犍度」∶「杂诵跋渠法」中,25「僧断事」·26「田地法」·27「僧房法」· 'P342' 28「营事法」·29「床褥法」·30「恭敬法」,次第相连,与「房舍犍度」相当。
二0、「杂犍度」∶『僧只律』有「杂诵」,这是项目众多,包括僧伽规制的大部分。在上座部系,犍度的分离别立过程中,「杂诵」是越来越小了。说一切有部的「杂诵」,还包含有「破僧」、「比丘尼」、「威仪」部分。等到这都分离独立,剩馀的琐细事项,成为名符其实的「杂事」──「小事犍度」了。现存的『僧只律』,「杂诵」还是众多项目的总汇,与「杂犍度」不同。
二一、「集法毗尼五百人」;二二、「七百集法毗尼」。「杂诵跋渠法」有97「五百比丘集法藏」;98「七百集法藏」,与之相当。这二部分,有关结集史实,早已集成。关於七百结集,当时的论诤,『僧只律』仅「受取金银」一事。上座系说,起诤虽仅是为了受取金银,而论诤共有十事。以『僧只律』所说而论,当时论诤主题,只是受取金银一事。「十事非法」,应为从七百结集起,到二部分裂──上座部成立的时代,僧伽内部所有诤论的总合。
总观上面所说,比对上座部的犍度部分,『僧只律』的情形是这样的∶1。接近完成的,有「受具足」、「布萨法」、「安居法」、「自恣法」、「衣法」、「别住摩那 阿浮呵那毗尼摄」、「毗尼法」、「比丘尼法」、「集法毗尼五百人」、「七百集法毗尼」──一0类。 2。粗具雏形的,有「革屣法」、「药法」、「应不应羯磨」、「随顺行舍」──四类。 'P343' 3。次第相连的,有「迦 那衣」(三项),「他逻!2 」与「异住」(二项──拘 弥),「折伏」┅┅ 「举羯磨」(五项──呵责),「僧断事」┅┅「恭敬法」「六项──房舍)──四类。 4。未曾考虑的,有「遮」、「破僧」,「灭诤」── 三类,『僧只律』的集成者,还没有意识到这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