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之旅-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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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吩咐我倒茶送水、收拾桌椅等善后事宜。
打牌有所谓的“抽头”,每次三十、五十元不等。第二天阿香来了,我再把头钱给她。如此这般,等因奉此,日子过得尚称平静。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头钱”应该是给辛苦侍候别人的人。既然工作的是我,为什么不该我得?我隐隐感觉到这种理论在我家行不通,但看看手中的四十块钱,那种诱惑力实在拒绝不了。说不定父亲不会知道,至少,我扣下一半,想来很难查出。
我只拿了二十元给阿香,过了一会,父亲一言不发,把我揍了一顿。
我知道是为了钱,壮着胆子说:
“这是我辛苦工作的钱,为什么不能拿?”
“你工作是应该的,我养你这样大,做点事也不甘愿?”父亲又打了我一棒。阿香过来把父亲拉开,说:
“老爷,不要生气了,二十元算什么嘛!”
“算什么?年纪这样小,就让他养成剥削别人的习惯,长大了还得了?这是品德及人格的问题,与钱多少毫不相干!快给我把钱拿出来。”
这种价值观是传统中国社会立身处事的标准,我知道父亲说得有理,但我从来没有零用钱,这二十元我已做了几十个难以取舍的计划。硬着头皮,我说:
“我把钱花了。”
“混帐!你不愁吃,不愁穿,还要什么钱?”
我一听到这句话,感到冤枉万分。我脱下上衣,拿给父亲,说:
“我的衣服破成了这个样子,比乞丐好不到那里,同学都笑我没爹没娘……”
那衣服破了无数个洞,都是用铁丝“缝”住的。铁丝见水就生锈,衣服上斑斑的暗红色,好似秋天的枫叶,飘了一地。
父亲见了,更是生气:
“你为什么不说?我又不是你的后父。”
“我怎么没说?每次说起,您老就骂我不爱惜衣服……”
“是呀!你看我的衣服,穿了好几年,有哪件像你这个样子?你不爱惜,就算给你买件铁的也没有用。”
我乘机又把眼镜取下,我的眼镜除了玻璃片还完整外,镜架上缠的是细铁丝,镜脚也是用粗铁丝取代的。父亲还要骂,阿香倒是眼圈红了,她说:
“这都是我不对,我从来没有注意过小少爷穿的是这样。老爷,您也别生气了,让我来想办法吧。”
那是考高中之前的暑假,不必再穿制服。她不知从何处弄来一些救济品,总算把我的护身铁甲丢进垃圾桶中。
进了高中不久,有一天父亲回家后脸色铁青,我照例去给他换拖鞋,提皮包。父亲理都不理我,冲进屋里,与阿香谈了一会。出来后,不问青红皂白,把我狠狠地揍了一顿,打得我莫名其妙。我还期望阿香来解围,但阿香始终在房里,没有出来。
打完了,父亲没有教训我,走了。第二天我正在做功课时,父亲又来揍我,说:
“你娘的狗东西,做功课装给我看!打死你。”
一连几个月,父亲见着我就骂,我若是开口,马上就拳下如雨。任何事都可以构成理由,甚至于不需要理由,就像冲着了太岁一般,万事不吉。打骂不说,父亲的眼中还带着一种恨毒的神色,彷佛我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令人心神俱颤。
古人曾说:“欲入人罪,何患无由”?可是总应该有个原因,比如说我做了什么天大的坏事,令父亲深痛恶绝,连向我解释都不齿。有什么事这般严重呢?我到底能做出什么坏事来呢?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糟糕的是父亲不开口,我又不能问,我不知道我所不知道的事。很可能我做了什么,但我却不知道是错事,更不知道后果如此严重,怎么办呢?
终日生活在恐惧中,风吹草动都令我心惊胆战。我并不是怕挨打,挨打其实是我练“气功”的良机,身体反倒越打越壮,骨头特硬。但父亲的神色让我感到自己是普天之下最不可原谅、罪该万死的恶棍,他越是不说,我越是不安。
有一天,父亲吩咐我中午请假回家,一进家门,志学已坐在客厅里。大家静静的吃完午饭,一副“山雨欲来”的情景。果然风起了,吃完饭,父亲突然对志学说:
“你带他去吧!”
“去哪里?”我忍不住问。
“去哪里?去医院!”父亲没好气地说。
“去医院干什么?”我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
“干什么?看病!”
“看什么病?”我越搞越胡涂,明知要挨骂,也忍不住要问。
“看什么病?神经病!”
是骂我神经病呢?还是说我有了神经病?
“神经病?”
“神经病!”父亲答得斩钉截铁。
“我没有神经病呀!”我这才了解父亲的意思。
“就是因为你有神经病,所以你不知道你有神经病。”
我还能说什么?原来如此,我终于懂了!天天挨打是因为我有神经病!可是,我有神经病吗?我实在说不上来,说不定我真是有神经病,而自己不知道!满心懊恼下,默默不语的跟着志学到了台大医院。
那时的台大医院规模远不如今日,一进大门,只有左右两个挂号处。左边灯光明亮,是一般门诊,有两三个窗口,很多人在排队。右边则冷冷清清、阴阴暗暗的,只有一个小窗子,前面有人挂号,我们便排在他后面。
志学交游很广,朋友甚多。无巧不成书,这时对面走来一对夫妻,见到志学,立时亲热地打起招呼,随即关心地问道:
“怎么啦?来看病?”
志学苦笑了一下,说:
“不是我,是我这位亲戚。”
那位热心的太太看了我一眼,说:
“他身体很好呀,是什么病呢?”
志学一时语塞,连忙看看挂号窗口的牌子,我也跟着看。上面写的是:“花柳科、痲疯科、精神科”志学毫无选择,只好说:
“这个……精神科……”
我着实讨厌这位太太的啰嗦,便把眼睛一瞪,直直地望着她。她多半是被我那副精神病的症兆吓到了,忙拉着她那位不识相、还想问下去的先生,回头就走。
精神科在右侧的地下室,阴暗潮湿,里面等着看病的人无一不是稀奇古怪,有的手舞脚蹈;有的则仰首对天喃喃自语;有的龇牙裂嘴,其状可怖。他山之石可以攻错,我不禁怀疑自己在别人眼中是否也如此。
的确,如果一个人患了神经病,他多半不知道自己是神经病。我溜到厕所中,面对着镜子,仔细彻底地自我检查。表面上我一点都不像门诊室中的那些病人,可是当我模仿那些怪相时,自己也不禁怀疑,我和他们之间到底有多大的分别?
志学虽然就在我身边,我却不敢问他。他只是奉命而来,难道他分得出谁有神经病吗?话说回来,如果我真的有神经病,或许就可以不必上学了,父亲也会原谅我这个神经病儿子,对我好一点,也许还可以少挨些打骂。
在胡思乱想中,一位年轻的大夫叫我到一间小房中,他拿了一本涂满各种水墨、毫无规则的图画,要我说出看到什么。我看了半天,只是一团墨汁,什么都不像。但那位大夫坚持要我说,就算是胡说也行。
我觉得这个世界简直是疯了,父亲硬说我有神经病,平常又莫名其妙的打我骂我。现在碰到这个大夫,给我这本怪画,还强迫我胡说,到底是谁有神经病呢?
再一想,刚才不是想得很清楚吗?神经病又怎样?做人到这个地步,生不如死,还有什么好争的?你们既然要我胡说,好极了,我且胡说给你们听!
我连图都不看,脑中想到什么便说什么,说得又多又快。只可怜那位年轻的大夫,运笔如飞,连抄都来不及抄,不断地叫我说慢一点,怕遗漏了重要的线索!
说完了,如释重负,我开始相信自己的确有点神经。后来,又换了一个房间,有位年长的大夫,他坐在一盏灯的后面,把灯对准我。灯光直照着我的眼睛,我完全看不到他,就像对着一面光墙,弄得我心神不安。只听他问道:
“你知不知道为什么会来这里?”
他这一问,就像一把刀陡然刺进我灵魂的深处,是那么赤裸裸的,那么无情。伪装的面具只是纸一般薄的自我安慰,纵使小心翼翼的不去碰它,也难保能支撑多久。经他这么一戳,我再也控制不住了,立时声泪俱下。
一口气如同决了堤的长江大河,我把家中所见、所知的情形,由母亲的过世、敏姐的跋扈、阿香的传奇以及我在学校的遭遇等等,一股脑像是洪水般的倾吐出来。那道光墙彷佛是张白色的光毯,静静地载着我,透过时光的窄门,回返到过去。我勇敢地揭开了尘封的疮疤,一一展开,彻底清洗。等我脑中一片空白,再也没有话说了以后,我问:
“大夫,我是不是真有精神病?”
那大夫冷静地说:
“你父亲才有精神病!”
苦与乐原是个人一己的主观认知,对某些人说来是痛苦的事,却很可能是另一个人快乐的泉源。实际上,人对一件事的经验,经常是苦乐交杂,两者不可能独立存在。不利的刺激引起身心自然的排斥,此种感觉即为痛苦,是人力求避免的。等到身心痛苦解除的那一剎,心理上所感受的冲击由不利的一端,化为有利的另一端,则为快乐。
从哲学及心理学上而言,痛苦的解除才是快乐。也就是说,痛苦与快乐原为一体的两面,互为因果。而且就如反作用力一般,两者的方向相反强度相等。痛苦越深,解除时所获得的快乐感觉越是强烈。只是有些痛苦经过长期累积,感受已经麻痹,日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人常无从认识其痛苦的本质罢了。
我长年埋藏在家庭不幸的阴影中,习惯于那种一成不变的模式,早已丧失了辨识的本能。身边的一切与真实的人生好象隔着一层浓雾,恍恍惚惚间感觉不到明确的棱线。好在我受过还珠楼主的洗礼,有着用不尽的幻想,很容易逃遁到虚无的他乡。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到,自己脆弱的心灵竟然牢牢地关闭在过去那冰湿寒凉的暗室里。当我从苦涩的记忆中,看到一个无助的身影,在环境的重压下,承受着难以名状的折磨。那时,与其说是悲恸,倒毋宁说是惊悸来得更为贴切。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偏爱悱恻缠绵的悲剧,因为在直觉上,“我”并没有身受其苦,但却将故事的情节与自我的经历溶合为一。我所感受的正是我熟悉的情绪,而由小说故事中接受的,却是变化曲折、多采多姿的人生。如此一来,既挑起了自我的情绪,又美化了个人的感受,遂有如醉如痴之感。
在这次的自白中,我是故事的主角,却又是旁观者,每一个封冻经年、以往不敢触摸的细节,都栩栩如生地飘扬在另一个时空!
待我全部倾吐完毕,有如看完了一本书,应有的激情反应,已经化为余烬,所以我能很冷静地探索内心中的真相。
使我感到惊悸的是,在看了那么多小说后,很难相信自己居然也在活生生的天伦悲剧中!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我能活到今天,为何不能面对明天呢?医生证明我一切正常,我就应该正常地活下去。
当我由桎梏中解脱出来后,渐渐感觉到有一股涓涓的快乐清泉,由无到有,开始流过我的血管。这种感受非常可怕,它使我认识到过去生活的痛苦,因而经常设法逃避回忆的折磨。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我对父亲的畏惧已经成为本能的反应,连心中一点不敬的念头,都会遭到良知的围剿。
另一方面,由于无尽痛苦的积累,使我在青少年那段岁月里,有任何一点小小的收获,都能在心灵上带来无上的冲击与快慰。就像个饥渴不堪的流浪汉,不论什么食物,只要进入口中,都觉得鲜美异常。
左邻宫家有十个孩子,最大的儿子滞留大陆。老二比我大三岁,老三与我同年,老四稍小,四个都是男孩子。再下去约每隔一年一个,第五和第六位是女孩,下面还有二男二女。妙的是他们从老三以下,二男二女,梅花间竹,对称工整。而且一个面貌酷似母亲,另一个则具有父亲的轮廓。
孩子多,声势自然就浩大,我们住的宿舍是木造的平房,连院落约有一百坪。地方虽然不很大,可是一到晚上,只要家长不在,电灯一关,室内加上室外,捉起迷藏来,十几个小萝葡头,就能吵得天翻地覆,那股兴奋刺激的活泼劲,真能令“佛跳墙”!
然而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家的问题是婆媳不和,婆婆认为经过多年的煎熬,好不容易熬成婆,理当手操家中生杀大权。而做媳妇的受了新时代的洗礼,憧憬着幸福的新式家庭,也没有理由放弃任何属于自己的权利。
这场两代争夺权利的战争,由大陆延伸到台湾,越演越烈,终至水火不容。宫伯伯是个孝子,起初一直保持中立,避免介入。但这事闹得太久了,最后,不由自主地,他也卷进了这场风暴。他一面劝老人家慈祥谦和些,不必争权揽势;另一方面又强力压制妻子,希望能遵守三从四德。
宫伯伯是辽宁籍旗人,身材削长,面容清秀,年轻时有“美男子”之称。他说话慢条斯理,冷静从容,从来不疾声厉色,与我父亲完全是两种典型。宫伯母是江南人,年轻时也曾倾倒不少众生。做了十个儿女的母亲后,身材已是臃肿不堪,脾气也暴躁非凡。尤其是她的嗓门奇锐,叫骂之声能使风云变色。
那种家庭悲剧着实令人难忘,对我而言又是另一种体验,在不同的屋顶下,缊酿着不同的问题。我原是羡慕他们家中欢乐的气氛而来,也曾试着把满腔的烦恼宣泄在欢笑中,然而现实永远是现实,不论人躲到哪里,都躲不过残酷的现实。
经常,正当我们在玩耍或者讨论功课、作业的时候,就会听到宫伯母一声暴喝、宫老太一阵嘶吼。余音还在耳中,大家的脸色就像掉落在地上的酒瓶,碎片和着水酒,飞溅四散,一个一个无助地,就此凝固在那一剎。
我很喜爱透明的物体,喜欢那种光色的流动,似是永恒而又变化无常。肥皂泡很能代表欢乐,不论我们多么努力的吹,也不论肥皂泡有多大,彩色有多鲜艳,它总是在飘逸绚烂、令人陶醉的当儿,突然之间,破掉了。
大概正因为这种不确定的感受,使我更能珍惜在宫家所得到的欢乐。爱屋及乌,他们家庭的遭遇,也就成为我心灵负担的一部分。
我很能体会宫伯伯的心情,矛盾痛苦成为他难以启口的包袱。再加上来台湾以后,事业很不顺心(记得他曾经出面检举一位表面德高望重,实际上却贪渎枉法的长官,但在权臣当道,官官相护的白色时代,他反而成了代罪羔羊)。在多方面的折磨下,我所见到的宫伯伯,已经是位沉默寡言,满腹心思的憔悴长者了。
宫老太还有一个女儿,也住在台北,本来议定与宫伯伯轮流,各奉养半年。但为了老太太,女儿的家庭也失和,闹得几乎要离婚,所以不得不把责任推到做儿子的身上来。
宫老太当时已年逾七十,身体健朗,耳聪目明,牙齿居然连一颗都没有松脱。她床下藏了不少零食,在几十只“鼠视耽耽”的小眼睛下,她抱着“众乐乐,不如独乐乐”的矜持,我从来没见她给小孙子们分享过一点一滴。她经常装得老态龙钟,穿著破烂,到处陈诉儿子女儿的不孝,以争取街坊邻里的同情。
最初这种诉求相当有效,也给宫家带来不少困扰。可是,日子一久,大家看透了宫老太太的为人,避之唯恐不及。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