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之旅-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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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只好偷偷摸摸的,只要能相互碰一下,捏一把,绝不放过机会。
渐渐地胆子大了,我开始约她出来,在田园咖啡厅,在台大医院前的草地上,我们解放了彼此的拘束,任那青春的烈火燃烧着饥渴的肉体。
她最可贵之处,最令我尊敬的是她严守着原则,绝不容许我有过分的行为。在那极度难堪的时候,我也曾埋怨过她,认为她很不体谅我。但是,看到她深邃的眸子中,也有着同样的痛苦,她也在灵肉之间交战,我这才感到真正的战栗。
为什么我不能控制自己?是不是她比我还要坚强?生理只是一种本存的,与生俱来的需求,如果连自己的生理现象都控制不了,还谈什么远大的抱负?当然,我们可能结婚,但也有多种其它的因素,让我们不能结成连理。我不能破坏她的清纯,那是一种美德,我既然崇拜、欣赏她,就应该尊重她。
不过她也有令我感到失望的地方,我常与人争论,只要是有关“道理”的主题,不到有个结论,永远不肯罢休。这是我唯一的目的,凌越一切之上。很不幸,不管我到哪里,遇到何种人物,他们都只是重复着别人的意见,而且一知半解,似通不通。
我坚信道理本身一定有一个基本结构,我们所看到的、所知道的只是事物的表象。如果不找到根本,谈来谈去都只是浮光掠影,得不到真貌。但限于我当时的观念尚很模糊,只知其有,却不知是什么。所以每当引起这种话端时,我就会追根究底,借着对方所说的理由,一再地反驳、质疑,一定要理出一个头绪来。
小妹最反对我那种咄咄逼人的态度,她认为我是出于好胜,喜欢强辩。我虽然一再解释自己的信念及立场,她不但不能接受,反而更令她厌恶。
有一次,记得是傍晚时分,我与老四正在争论一个道理。我们吵得人人不安,老四不服,我也不肯甘休。小妹先是劝我不要再说了,我刚好找到一个很坚强的基础,与其说我是在与老四辩论,不如说我正在整理自己的思绪,这种情况下,当然谁也挡不住我。
小妹一再地劝,我也一再地辩,最后她火了,大吼着说:
“你们两个都不要吵了,真无聊!”
“无聊?这是大道理呀。”我诧异她竟然没有听懂。
“什么大道理?都是胡说!”
我宛似冷水淋头,她竟会有这种看法?这样,我今生怎么跟她长相厮守呢?我可以放弃她,可以牺牲一切,但是在追求道理上,绝不愿稍退半步!
仔细分析之下,我骇然发现了一个早已知道、却不愿接受的事实--她并非我这条道路上的行客。一个对真理没有兴趣的路人,与动物有什么分别呢?人生道途上,难道只有肉体的生存、生活而已?
“道不同,不相为谋”!好吧,一切到此为止。我决定不再理她,也不再说话,闷闷地坐在一旁,准备找个理由离开。我决定与她一刀两段,她并没有错,错的是我们合不来,但我不能马上走,以免让她难堪。
不久她察觉了我的冷漠,故意找些话来挑逗我,而我只是唯唯诺诺,应付了事。她知道事态严重了,不顾家人的惊讶,紧紧地坐在我身边,轻声问我:
“是不是我伤害了你的自尊?”
“不是,我只是坚持我的原则。”
“原则?你的什么原则?”
“追求人生真理!”
“什么?”她的眸子睁得老大,一副想笑又笑不出来的窘态:“人生真理?”
我觉得她无法了解我,再不然是不愿了解我。否则,为什么这样简单的原则,她居然都不知道?
然而,一时之间,我实在舍不下她,她的轻颦笑语始终萦绕心际。只是在我的理性世界中,她的光采却是一天一天地黯淡了。
我有个特点,就是能把理智与感情截然分开,或许心理学家认为这是双重人格,我则认为是“独立的理性”。对一般人而言,理性只是做事、思考时的一种态度和方法。而在与人相处时,由于人际间涉及感情,所以就把理性丢到一旁。
我则不然,无论对人对事,一定以理性的态度思考,发掘真相,追究原委。如果必须用感性才能处理的,我也能随性所之,但那只是暂时的。因为感情常常像是热带的风暴,突然而来,倏然而去,没有一定的模式可资遵循,也没有选择的余地。理性则是恒定的,今天如此,明天亦然,不论个人情绪的好坏,丝毫撼动不了理性的认知。
一般人活着,除了生存之外,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没有目标,则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后果,就没有了判断利害的根本条件,因而无所适从。有些人虽有目标,但却不够明确,和没有差不多。有些即使目标很明确,但又太短近了,利与害之间差距不大,虽想厘定清楚,却是非常困难。
生存只是造物者的目标,所有生理上的功能,都是用来达成人类和其它物种绵延不断的工具。亿万年来,除了人类以外,各种生物无不是默默地生存着,没有悲哀没有烦恼,只是依照原始的设计,忠实地执行不误。
或许是因为环境变化的需要,人类之演进异于其它生物,发展出了一种内在的心理感受,这种感受为主观个体所独具。因与他人有别,得不到共识,而“感到”了悲哀烦恼,以致于不安痛苦。这时,生存的力量就驱使着人,想方设法解脱自己的痛苦。
所谓“设法”就是由尝试而建立经验、扩展认知的一种人类特有的行为,也可以说是一种短程的目标。“解脱”则是一种境界,只有当事者才能体会到的一种内心感知世界。“自己的痛苦”,就是当事者感觉到的、需要摆脱掉的心理状况。
由这个过程来看,人类文明的发展,开始时纯粹是以“感性”的感受为出发点。日子久了,人们学会了利用身体器官所具有的特性,藉以沟通彼此内心的感受,进而有了共同的认知。既有共同的认知,经验逐渐累积成为客观的知识,个人经由知识与实际情况的印证,更能掌握环境变化时的生存目标。
当人类文明发展到相当程度后,人在不断的烦恼与不断地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难免期望有一种“永恒”性的解脱。有了这种长远的目标后,人类才体会到,一味地逃避痛苦与自我麻醉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是要去发掘、认知、了解问题。这就是所谓的“理性”,一种与感性本能截然相反,却与客观真实兼容的、永恒的“道理”(至少可以人的一生为期),以作为判断的立场。
以我和小妹为例,我爱她、需要她,没有她我就会烦恼痛苦。为了解决这种感性的需求,我必须迎合她、满足她。让她感到与我在一起,可以免于她的痛苦烦恼,因此她必然会需要我、爱我。
需要及爱都是基于个人感觉的利害关系,在心理形成的经验认知。
而每当我在迎合她、迁就她时,我就在忍受痛苦,如果那只是短暂的、一时的,当然问题不大。一旦超过了忍受的极限,心理及生理的刺激就会令意识失去控制。于是血流加速,肌肉紧张,一举一动都恢复到原始的兽性本能。
我的理性完全控制了感性,深知除非是能让她了解我的原则,否则我们之间永远会有争执、烦恼,总有一天感情决裂,以致不堪回首。
在当时,对这个所谓的原则,我自己尚在摸索中,虽然有种直觉的感受,却无法用言语说明。不到我有绝对的把握,能完全说服她之前,我们不会有理想的结果。至于目前的需要,只要不妨碍到对自己目标的探求,又何妨纵容一下感性,享受一番呢?
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在感性的立场,她是我的情人,我们同在一起浮沉。同时,在理性的另一度空间中,有个真正的主宰,正仔细地观察我们两个心灵及肉体所产生的七情六欲。对于她,我只能作各种假设,并根据结果来印证我的判断。但对自己,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实验室,我得以百分之一百地由体会进而了解自己。再更进一步,由她的反应及表现,我也能推及他人。
我不能否认曾充分利用了她的情感,我曾向她求婚,期赎前愆,可是却遭到拒绝。到今天,我依然拥有一份怀恋之情,在梦中,她还是一样的可爱,一样的激情,且更混合着一种幽幽的憾然。我们各有各的生活,各人尽着各人本分。
这种感情及理性全然独立的习惯养成后,使我能非常敏锐地观察各种事件的前因及后果,从而重新组织自己已然形成的观念,以致想法常常与众不同。
比如说,家庭只是个供不同个体共同生活的环境。如果彼此之间仅有感性的牵连,相处得好,当然对大家都有帮助。但是感性咸以自我为中心,在数个自我中,总难免有利害的冲突,仅靠无尽的自我控制互相忍受,总会到达极限的。
如果把家庭生活当作目的,那就不该应用理性,不要追究对错是非,只有互相容让迁就,把对方当作自己的一部分。用原谅自己的方式原谅对方,用对方的观念来处理自己的事务。彼此之间的相似性越大,交集的经验越多,冲突也就越少。
显然,我的目的不在家庭,除非找到志同道合的对象,我不适合结婚。至于儿女更与我的目标相反,他们会占据我的时间及精力,影响我努力的方向。
造物者设计生物之初,生存与传种是生物唯一的目标,随着生存的成功,便产生了生态间的互动。事到如今,地球上已爬满各式各样的动物,尤其是人类,几乎已达到了饱和点。在这种情况下,睿智的造物者又赐给人一种认知的觉悟,那就是为了生存,传种的本能必须遏止。如果继续盲目地生育不息,总有一天会演变到人食人的地步。
这就是我的理性观念,在当今知识普及的社会中,很多人都有这种体悟,所以能保持人口成长与生产成长的平衡,因而生存容易,社会安定。只是这种观念是环境压力下自然形成的,尚没有理论基础。
因此,结婚对我所代表的意义是为了解决生活所需,以利于我达成目的,至于传种完全不在考虑之列。而解决生活所需的方式很多,不一定就要结婚,完全以达成目标为前提。这种观念在中国封闭的社会上,无异于大逆不道的谬论。因为中国人的知识还只限于“求生的技术”,眼光还没有达到数十年或是数百年以后。
这段最难舍的激情,由青梅竹马的儿时,到正值婚姻的年龄,就此画下句点。然而,我却未能忘怀,只是将绚烂的彩霞,化为无尽的绮思,珍藏在感性的心底。
到四年级我只剩下五个学分,由于农场实习的两个学分要修一年,故此四上先修四个,四下只留一个农场实习。为了要赚点钱,我想找个既能利用时间,又可兼顾自己兴趣的工作。我想出版漫画刊物,画完了一集后,信心与日俱增。同时我发明了一种自己上“网眼”的简易方法,远比制版社做的更快更好,但由于没有本钱,必须找人合作。
有人介绍我一位姓陈的朋友,毕业于师大美术系,开了间小型的广告社。他看了我的作品后,很欣赏我的素描,但却极力反对我出版刊物。当时在台湾流行一句名言:要想害谁倾家荡产,最好劝他办杂志。在我说明自己的境况后,他很表同情,每当有多余的工作,他便拿些“描底”的事给我做。
那是个枯燥无味的工作,先把原型相片,依照格子放大画到看版上去。初时尚有挑战性,一等到能够掌握运用,我就想加以改良。追求效率及品质一直是我工作的基本态度,老陈的看法则不然,我们之间常常为此争辩不休。
有次画一个电影海报,我觉得画面太杂乱,看不出表现的主题,他说:
“你这个人!什么都要找个主题!别忘了,这只是生意,人家要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你别出点子!”
“如果我们画的效果好,主顾满意,你的生意不是更好吗?”
“你知道这主顾是谁吗?”
“不知道。”我以为他会提出什么大人物来。
“那就是了,你怎么知道他喜欢什么呢?”
“当然是喜欢好的。”
“他拿这个相片来,就已经认定了这是最好的,所以照着描就对了。”
“不一定,可能他找不到更好的。”
“那只是可能,我们不能凭‘可能’去做事。”
“世上好坏总有个原则吧?你是学艺术的,应该了解这些原则。”
“我了解原则有屁用?他不了解呀!”
“慢慢影响他,教育他,那不是你们学艺术者的责任吗?”
“老弟,我看你有点头脑不清,第一,这不是我们的责任。第二,我的客户很可能一辈子才来找我画一次,我怎么影响他?”
“怎么说这不是你们学艺术的责任?社会是一个整体,文化就是在互相影响之下形成的,这样才会有进步!”
“老弟,不是我说你,你实在天真得可爱,文化是自然形成的,能进步、不能进步要看整个社会。我们学艺术为的是要学一种技术维生,只是碰巧我选上了艺术,和你学农谋生没有什么分别。既然同是维持生存,钱混到手就好了,而且是越容易越好。像你这种想法,一辈子注定吃苦受罪。”
我首次理解到这种观念,他是对的,至少符合绝大多数人生存的模式。我所谈的是种理想,只是少数人所憧憬的。这些少数人往往是时代的“牺牲”者,他们的价值只有在身后才被肯定。我所知道的大艺术家,如梵谷、高更、塞尚、莫奈等,甚至生时就享盛名的米开朗基罗、达文西等,其创见在当时并未能为大众所接受。
他的看法完全符合我在学校所看到的种种现象,人人为了谋生,谋生当然是为己。在短视的眼光下,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他们就会变成那种人。他们无力去改变社会,也不期望改变什么,更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这个社会的一部分,更反对任何人的试图改变。
我甘于牺牲,并不是牺牲令我快乐,而是我过去的痛苦就建立在社会的这些观念上。每当别人被迫送上祭台时,我就感同身受,因为不希望自己再感到痛苦,就要奋起反对。然而,仅仅反对是行不通的,人会疲倦、衰老,总有一天会被打倒。只有努力寻求一个正确的方向,能提供社会大众更多的利益,才有希望。
我对艺术浅尝辄止,艺术似乎只能提供一点人生的装饰。在这个社会上,连这点装饰都是廉价的次级品。后来漫画也放弃了,没有钱出版是一个原因。更大的因素是在第一本画完以后,面对着第二本,我没有找到要画的题材。如果连第二本都找不到,一本一本地接下去,又何以为继?
在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我看了一部电影,片名已忘了,但该片强烈的振撼力,又开启了我的另一个新天地。
以往我看电影只为了欣赏,不论是音乐文学或艺术,我仅把它们当作窗口,透过它们,得以吸收人类生活轨迹的内涵。但是这一次,我看到了一个对“理想”的陈述,电影是描述英国战后“愤怒的一代”,对当时社会状态的不满,片中讨论了很多切身的人生课题,结果却没有提出答案。
这不正是今天的我吗?那么活生生的反映在银幕上,真实而具有说服力。大多数的观众似乎都有所体验。散场时,我看到不少隐藏在眼皮下的泪痕,和我的没有两样。
书本有它的长处,可以很细腻地描述一切细节,但却不如电影予人直接的振撼力。音乐和艺术各有其不同的范畴,若作为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