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唯识三十论讲要-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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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一)
──二十年二月在厦门涌莲精舍讲──
此论是世亲菩萨造,三藏法师玄奘译。关于他们的历史,研究佛学的人,大概都是知道的,所以现在略去不谈。此论共计有三十颂──在印度四句为一颂,好比中国之诗,故此论是用一百二十句的五言句之所构成的。但唯识、另外有二十三颂而举其大数言之的二十论,及其余唯识义章等,拣别此唯识是三十颂论的一种,故名三十论。此论、无论字面和内容,所发挥者都在唯识,所以叫他做唯识论。佛典原来有经律论之三藏;此论不是经和律,而是摄在论藏中的论,故名曰论。
关于唯识之所以然的道理,原是在本论颂文中正要说明的,不过在未说明之先,应当把平常人对于唯识一名所生的误会和谬解,下一个明白的纠正。 'P691'
「识」: 通俗所云知识之识,心理学上知识与感情、意志等对举之识,皆不过识的一部分,不足以尽唯识之识义,而且相差甚远;虽哲学上「知识论」之识义,亦非唯识论所明广义的识。唯识论所明之识,如一个具有组织的国际世界。盖每个人或每个有情,他的精神界──即心界──不是简单的,是由很多的复杂分子组织成功的,所以他是国际的集团,不是孤立的个体;犹之乎现今的人群世界,是有许多的国家民族组织成功的样子。唯识的本身有八:譬如八个精神的王国,八识正是统治此八国之八王;故无论一个人或一个有情,必定各有他们的精神界统治之八识。但识为能统治之王,既有能统治之王,必有所统治之臣民,若没有臣民被王所统治,便不成其为王国的王了。故凡是精神王国,一定有能统治之王与所统治之臣民──心所在内。不但此也,此王国君臣所管领之海陆动植──根身器界,以及一切风俗、习惯、文化、法度、分限、部位──不相应行,乃至天空──法性等亦在内。故每个人或每个有情,他的国际组织之精神世界,确如一个总聚的大集团。识虽祗是各王国中的各王,然举 'P692' 王则全国乃全国际,无不统摄在内。
「唯」: 谓独或但。若照字义讲起来,则上头所说的广义之识既不能成立,盖既是独但有识,则识便不成王国的王,而王国的一切亦将无从安立。所以此唯识之「唯」,决不能仅在字面上看成独但之唯。此唯字的意思,即是说:凡宇宙一切所有,都不离识的关系和不出识的范围。若照这种意义说起来,则唯识云者,不过说识能统摄万法,而万法可归纳在识中罢了!至此,对于唯识字义之误会已解除,而唯识之正义亦以略明了。唯识说一切法不离于识,虽重在说明一切法是识变起的或随识转变的,然并不是否定一切法有存在的可能,不过说他们不离于识或依识所变耳。
唯识实是遍于万有诸法的,但为什么一定要把一切法都归纳到识上去?讲明唯识对于人生究竟有什么利益?兹试约略分言之:若了解万有诸法时时刻刻都不离识的影响和受识的变化,而识又即是各人的自心时,则各人便皆可以有解决现实界苦痛的能力。盖我们人类与一般的有情,对于这个现实世界──即宇宙自然,的确有许多不可 'P693' 避免的痛苦。就人类而言,明明就有三重的压迫:──自然,人为,个己。就自然界而言:有寒、热、风、雨、等种种的灾难,这是自然界所给我们的苦痛。再就人为界言之,其苦痛更多:如社会上之习惯束缚,人与人间的罪恶等。三、就个人的自身,又有饥渴、劳顿、病苦、死亡等。其它缺点尚多,若不明唯识,则便有如下四点的过患:
第一点:是悲观者流,看见这现实世界这许多的苦痛,彷佛都是固定而没有法子可以去改善,由是悲观厌世甚至自杀。第二点:是对于现实世界生了满足之想的人,由是便没有去谋所以改善进步之要求,而醉生梦死其中。第三点:有人以为在我们的现实世界之外,另外有个规定命运者,故向之乞怜哀求,因以产生神教去求神拜上帝。第四点:认我们自身之外,有一种势力使我们痛苦而向之争斗者,如古代之宗教有光明与黑闇争,现在唯物史观的学者之阶级斗争。亦是认定我们外边有些东西使我们苦痛,故极力向之争斗。 'P694'
以上四点,若以佛法眼光看来,都是与事实真理不相符合,而其办法亦绝对不当,不但不能令人生世界改善进步,将反由错误之结果而更增加痛苦。佛法为要使人离去如上诸种错误而获一解除痛苦的进善人生之道,故有说明他的必要──唯识。唯识对于宇宙人生,的确有很高很圆满的改善进步的说明,要知万法──苦痛亦在内── 都离不了识之关系,同时且多随识转变,而识又即是人人可以自觉自动的;则讲明了唯识,即没有什么不可解决的了。
以上明唯识名义及其宗旨的大略竟,以下解释论颂。
此论的三十颂原是世亲菩萨造的,但后来经了护法等十大论师的解释,故有如次之分段:初二十四颂明唯识相,次一颂明唯识性,后五颂明唯识位。就二十四颂中,初一颂半略辨唯识相,次二十二颂半广辨唯识相。略明唯识相中,先假设问答以发端。外人问曰:若唯有识,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举颂答他:(2)(注二)
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彼依识所变。此能变唯三: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 'P695' 识。
此即外人对于唯识所生之误会也。此中的内外,是论主假设的,内是大乘佛教,外包小乘及世间一般的有识人等。问者的意思是这样的:既然说唯有识,为什么世间的及佛的圣教上又说有我有法呢?遂以颂答他。假、谓假托而说的,一切诸法并不是离了识另外有个我、有个法可以给我得到,不过是假托识之所变而叫做我和法而已。
假有二义:一、「无体随情假」,执有实我实法谬妄之情意而说的,实在是如龟毛兔角而毫没有体性的。二、「有体施设假」,这是有体的事实,这正是指的那不离识的关系而是识所变的,虽然用我或法的名义来施设假说,但仍不出识的范围,故不是妄情所执之无法,而是由依识所变之有体法,故名有体施设假。
但此中所云之我,与平常所说之我不同。此中所说之我乃是人格之义,金刚经上所说之我、人、众生、寿者,以及有情、庸人、贤人、圣人,推而上之连佛亦在 'P696' 内,故此我乃是人格的代名词。法,如世所云之物,广义之法如心理、生理、物理皆在法之范围之内,故法可概括一切「非人格」的东西。如佛学上地、水、火、风、色、声、香、味、触、法、眼、耳、鼻、舌、身、意等,都叫法。
转,有转变、转现二义。相,不是形相之相,这如科学、哲学之「概念」,即义的意思。如说物有物之概念,人有人之概念;又如说有人格之我时,即随其所说而转变其义相。又转相即显现之谓,因为说了我法,而我法即随之而显现,由思想言语而施设我法,由是转现我法之相。为要破除执着离识以外有实在我法的妄执,故举「彼依识所变」一句来喝破他!彼,即是上头之种种我法相。依,谓若我若法都是依识而变的,以下各颂中有很详细的解释,凡是有知觉或知识生起的时候,都有能知觉与所知觉之二面,在唯识论上说起来:能知觉的即是「见分」,所知觉的即是「相分」。谓依识所变见分,假说种种我而转成种种我相;依识所变相分,假说种种法而转成种种法相。而此能变之识,初即异熟,次即思量,后即了别境之三 'P697' ,了别境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六识,其名义待到下文解释。
今于略明识相后,以二十二行颂广辨唯识相──广明其义。此中略分三段:第一明三能变,第二正成唯识,第三广释妨难。第一又分三段:一、明初能变。颂文:
初阿赖耶赖,异熟,一切种,不可知执受处、了,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惟舍受,是无覆无记;触等亦如是。恒转如暴流,阿罗汉位舍。
此中共十句,两个半颂。阿赖耶,异熟,一切种,即是初能变识的三个专有名词。在三相中,阿赖耶属自相,论中说『摄持因果为自相故』,但又可名「本相」或「总相」。阿赖耶,翻译做「藏」,义如大藏经之藏或库藏之藏。据梵文,又可译处所之「处」;如喜马拉雅──赖耶──山亦梵音「雪处」之义,古名雪山,即以其为积雪之处故。藏有三义:一、「能藏」,如茶杯能盛茶,茶杯为能藏,而茶为所藏;此识亦复如是,能藏一切诸法种子,故一切种即为此识所藏。二、「所藏 'P698' 」,第八识所变起之根身器界,以及所现行的前七转识及一切诸法,皆以第八识为所藏。──注意:一切种虽不离第八识,然已是第八识中的能生万法功力,故言识的时候,读起来不能将识字略去,应读为一切种识,若单读一切种,则便不是能藏识而成所藏种了──。三、「执藏」,即我爱执藏,此正相当于处字意义,即我所执之处,故亦可名我爱执处。末那识中有我痴、我见、我慢、我爱,我爱执藏,即此识为末那之我爱所执藏也。总之,据自相言,名阿赖耶识。据果相言,名异熟识。据因相言,名一切种识。
异熟,原是据果而命名的,佛学言果有五种:即等流,异熟,增上,士用,离系等五果。前四为世间共果,后一为唯出世圣果。盖离系果最低限度,证入阿罗汉位始能获得此果,他是不与异生──凡夫──共有的。但在世间果上言,异熟果亦甚普遍,如有机之根身,无机之器界,其中一个一个的有情,一类一类的世界,俱可名之为异熟果。但此果不惟第八识有,即前六识亦有异熟果的性质,不过是异熟 'P699' 生,不是真异熟识罢了。故在此识的果上讲,可以云十之八九都是异熟性的果。不过第八识上的异熟果为最根本者,以内之根身、外之器界、乃至前六识之异熟生者,皆以第八识异熟为根本故。熟谓成熟,如生米煮成熟饭,此中有三义:一、「异时而熟」,如造因在前,得果在后,此果与因,在时间上有相当之距离。我们在果上看不到因,因上亦看不到果,因为如此,故常人误认得果为自然,以为一切诸法,皆是偶然凭空而来,在印度名自然外道。其实这些在佛学上讲起来,现在所生之果,都离不了先业之作因。有些果在因上可以明白看见的,乃属于士用果等者。二、「变异而熟」,成果之时,果异于因,因为从因至果,无论在空间上、时间上皆经了许多的变异──果不似因,因不似果。三、「异类而熟」,类为分类,在佛法用伦理学上的道德性,把一切诸法分为四种,即善、恶、无覆无记、有覆无记。此中有覆无记者,即是有染污法覆障之无记性。第八识性,是无染污法覆障的,故名无覆无记。不但第八异熟果是无记,凡一切的异熟果,俱属无记性摄。故因虽然有 'P700' 善、有恶,果虽然有好、有丑,但据果的自身上讲,仍是非善非恶之无记性。盖一切异熟果报之法,皆由先前业因之引起使之不得不然而成果,则果是机械式的被动者,他是不负任何善恶的责任。犹之乎一君国的君主,以强有力的势力设政治、法律来统治一个君国。其中一切土地、人民皆受他的势力而左右转移,由他的势力办得合宜,则人民富强光荣;由他的势力办得差错,则人民贫弱堕落。但在国土人民本身完全是机械的、被动的、不负责任的。八识的因果也是这样,由过去第六识上之思心所,造成强有力之业因,而感得现在之异熟果;此果完全由先业因所引使而成,所以说他是机械的、被动的、不负责任的非善非恶之无记性。
一切种,就表面上说,什么种生什么果──荳种生荳果,瓜种生瓜果,而此中所说之种,并不是这样有形可见之种,他是第八识中一种潜在的功能差别。故在成唯识论中名「功能差别」,即是由第八识中潜在之功能而生起万有诸法之差别,即名一切种。 'P701'
我爱执藏之阿赖耶识,到了阿罗汉位即可舍去;异熟识,至佛果时亦舍其无记之性,因佛果之初能变识完全是善性,故佛果不名为异熟;一切种,至佛果仍可名一切种识,因佛果具足一切无漏清净种故。
不可知执受处、了:以义读之,应当联贯上下文,读为不可知执受处,不可知了。反言之,即是执受处不可知,了不可知。执受处者,即相分──根身,种子,器界。──根身、种子深细,器界广大,三法在异生分上,俱不容易知道。但并非绝对不可知,至佛果大圆镜智现前,亦能照了无余。了,即能了别之见分。前说凡一切知识,有能知识与所知识之二部分,此了即能知识之见分,而所知识之相分即执受处也。
识为心王,而八识又都有他们的相应心所。这个初能变识的相应心所,共有五种:即遍行心所之触、作意、受、想、思──八识相应心所有五十一,留在第三能变中明──。遍行者,盖遍于各识及一切之谓也。触、谓接触,一切知识生起之时 'P702' ,都有他的所依之根,与所缘之境。根、境、识三法和合,互相随顺而有接触之事。作意、谓警觉之功用,盖正在接触之时,而有警觉俱时生起之事。受、谓领受,依触而生受。再从领受法上取其分齐,即为名言所依之想。于触、受、想中所起之冲动造作,即思,盖思即是心之「动」,不但自能主动,并能驱役其余心心所亦随之而动。此五种心所与心王和合生起,谋共同之作用,故曰: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
在感受上言之,受有五受:有苦、有乐、有忧、有喜、有舍。舍受者,盖非苦非乐、非忧非喜之中庸受也。此识在五受中唯有舍受,故曰唯舍受。
是无覆无记,以伦理学上善恶标准分类来讲,此识是无覆无记性所摄。非但心王是无记,即五种心所亦是无记性所摄,故曰:触等亦如是。
恒转如暴流,这是以喻来显。恒者,谓此识自异生直到成佛位止,中间之长时期,都是如同暴流之水,前后不断一类相续。恒,谓虽暴而流续不断。转,谓虽流 'P703' 而暴变靡常,剎那剎那,前头的暴流而非后头的暴流。又如接连之影片,影片虽然有一片一片,前头的人影非后头的人影,但总是一类相续,接连不断的前后相似。
阿罗汉有三种义,三义中最主要之一义为无生。无生者、即永不受此身以后的生死,即已无生命流之束缚也。舍,即舍去我爱执藏之名,因为到了阿罗汉的时候,已证我空真如,七识永远不执第八阿赖耶识为自我,即名为舍,非谓全舍第八识也。
今天讲第二能变,即第七识,在未解释以前,先出颂文:
次第二能变,是识名末那,依彼转,缘彼,思量为性相,四烦恼常俱:谓我痴、我见、并我慢、我爱,及余触等俱,有覆无记摄。随所生所系,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
这里共有三颂十二句,比前初能变多两句,以从上文所说的次第上讲下来,此名第二能变。若以八识分配上讲起来,则此名第七识。末那是音译,其义为「意」 'P704' ,即是意思的意。以前有人名之为染污意,以为末那完全是染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