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7-经穴汇解-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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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从王氏。渊。千金。作泉。说既见。
消泺(甲乙)肩下臂外开腋斜。肘分下行。(甲乙)在分肉如蛇头者。(冈本)
按泺。大全。作沥。注证发微。作铄。医学纲目。作烁。分谓分肉也。下行。旧作下 。字
之误。注曰。一本无 字。聚英。医统。吴文炳。大成。无行字。此穴在开腋。斜则肘分肉下
行者。故今据千金。外台。次注。订之。开。发挥。类经。聚英。宝鉴。作间误。
x手太阳小肠及臂。凡十六穴。x
少泽(灵枢)一名小吉(甲乙)小指之端也。为井。(灵枢)去爪甲一分陷者中。(甲乙)外侧
。(千金)去爪甲角如韭叶。(入门)
前谷(灵枢)一名手太阳(千金)手外廉。本节前。陷者中也。为荥。(灵枢)小指外侧。(
按本节。谓手小指本节。承上文也。下同。千金曰。若心下急热痹。小肠内热小便赤黄。
刺手太阳治阳。手太阳。在手小指外侧。本节陷中。今为一名。又见奇穴部。
后溪(灵枢)手外侧。本节之后也。为 。(灵枢)陷者中。(甲乙)腕前起骨下。(明堂)横
纹尖上(大全)仰手握拳取之。(类经)
按溪。明堂。作溪。握掌外侧。腕前本节之后横纹尖。是也。
腕骨(灵枢)手外侧。腕骨之前。为原。(灵枢)起骨下陷者中。(甲乙)按腕骨者。掌臂相
处。又单称腕。又称腕中腕上者。皆同义。此穴在腕前。而名腕骨者以近腕也。犹鸠尾下五
名鸠尾横骨上寸余名横骨也。世人多取诸踝骨前。误也。欲取此穴。则先握掌向内以手小指外
侧。本节后。横纹头。尽处。取后溪随骨而上行腕前有小起骨。其前是腕骨穴也。凡言上下
者。向肩为上。向指头为下。故内经。去腕作上腕。又上廉穴。近肘。下廉穴。近腕。是上
下之辨也。凡言前后者。向指头为前。向肩为后故谓掌后腕后也。又前谷。在本节前。后溪
。在本节后是前后之义也。俗医。解起骨为踝骨。而不考上下前后字。只就踝骨前。上侧。
取此穴所以误也。灵枢。有外侧字。岂欺我哉。入门作掌后外侧。高骨下。不知而臆断。可
笑也。起骨。圣济。作锐骨。
阳谷(灵枢)锐骨之下。陷者中也。为经。(灵枢)手外侧。腕中(甲乙)
按锐骨。说已见。握
可见
上侧乎。大全。作手外侧骨踝下。骨踝。盖错置。而以锐骨为踝骨。不可从。
养老(甲乙)手太阳 。在手踝骨上一空。腕后一寸。陷者中。(甲乙)
按空。谓骨上之孔。故内经。有骨空论。其他如大迎。骨空。面 空。或四 第一空第二空
。可以见也。千金。并翼方。外台。作踝骨一空。在后一寸。在。盖腕字之误。发挥。类经。以下诸
书。与甲乙同。资生。作踝骨上空寸。盖脱字也。明堂。空作穴。无害。吴文炳。医统聚英。大
成作云。字误。世人取此穴于踝上一寸。不知千金。外台。有误字也。一穴失其所。三穴不
得真故历摸后溪。腕骨。阳谷。直随外侧上行。腕后一寸。正当踝骨外侧。自有一空。此养老
然后甲乙腕后一寸。踝骨上一空九字可读也。聚英。作踝骨前上。杜撰甚矣。内经。曰。手太阳
经。出踝中。亦可征焉。后读冈本氏所着。尽与予说同。
支正(灵枢)上腕五寸。内注少阴。(灵枢)去养老穴四寸。陷者中。(明堂)外廉。(类经)
按甲乙。上腕作肘后诸书从之。资生。少阴作少阳。误。
小海(灵枢)肘内大骨之外去端半寸。陷者中也。伸臂而得之。为合(灵枢)禁灸(甄权)
按经筋篇云。手太阳筋起小指之上。结于腕上循臂内。结于肘内锐骨之后。弹之应小指
张介宾曰。结于肘下锐骨之后。小海之次。但于肘尖下两骨罅中。以指捺其筋。则酸麻。应
于小指之上。是其验也。伸。甲乙。作屈。去端。作肘端。外台。引甄权之说。作屈手向头而
取之。类经。吴文炳。大成。从之。明堂。聚英。医统。作少海。误。
卷之五
足部第九并图
属性:骨度篇曰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
三寸半
。内辅下廉以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 以下。至跗属长一
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长
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足长一尺二寸。广四
寸半。
r足部总图一p06…d22a23。bmpr
r足部总图二p06…d22a24。bmpr
x足太阴脾及股凡二十二穴x
隐白(素问)一名鬼垒(千金)一名鬼眼(医灯续焰)足大指端。内侧也。为井。(灵枢)爪甲
上。去端如韭叶。(素问)爪甲角(外台)禁灸(入门)
按明堂。载华佗穴。盖隐白也。详于奇穴部。千金。指作趾。下诸穴皆同。
太都(灵枢)本节之前下。陷者之中也。为荥。(灵枢)大指本节内侧。赤白肉际。(肘后)
按本节。谓大指本节。承上文也。前。旧作后。甲乙。千金。千金翼。外台。次注。资
生。
以下诸书。从之。医学纲目。独作本节之前是也。不然则太白。不应容核骨下。故今订之。
金鉴。作次节末。骨缝。非也肘后。侧下赤字。误作寸。今改订之。
太白(灵枢)核骨之下也。为 。(灵枢)内侧。陷者中。(甲乙)赤白肉际(类经)
按核。旧误作腕。经脉篇云。脾。足太阴之脉。起于大指之端。循指内侧白肉际。过核
骨后
甲乙。千金。千金翼。外台。次注。皆作核。故知腕字传写之误。今订之。核。梅核桃核之
核。
大指本节后。骨之如梅核者。是也。甲乙等。谓内踝前大骨。即然骨也。次注。解腕字。以
为内踝前者。不知其误也。发挥。流注条。作覆骨。注之曰。一作核骨。俗云。孤枵骨是
也
。孤枵骨踝骨别名。非核骨也。类经云。即大指本节后。内侧圆骨也。得之。甲乙。内侧下。
有核骨字。省之。
公孙(灵枢)去本节之后一寸。别走阳明。(灵枢)为原。(千金)
按本节之后一寸。近上侧逼骨。本节者。大指之本节也。入门。金鉴。作太白后一寸。
不是。
类经曰。内踝前陷中。正坐合足掌相对取之。千金。说源经者。不与本输篇同。未知其据。
暂记俟后日。
商丘(灵枢)内踝之下。陷者之中也。为经。(灵枢)内踝下微前(甲乙)前有中封。后有照
海。此穴居中。(神应)内踝下。有横纹如偃口形。(类经)三穴隔小筋。(增注)
按丘。入门。作 。金鉴。作邱。口。恐刀字。
三阴交(甲乙)一名承命。一名太阴。(千金)内踝上三寸。骨下陷者中。(甲乙)骨后筋前
。(入门)孕妇禁刺(类经)
按千金及千金翼。灸 卵法。作八寸误。千金曰。狂邪惊痫。灸承命穴。在内踝后。上
行三寸
动脉上。又曰。女人漏下。灸太阴名三阴交。千金翼云。太阴内踝上一名三阴交。又云针
足太阴穴。在内踝上一夫。一名三阴交。今并移入于别名。骨下谓 骨后也。肘后曰。踝尖上
三
寸。金鉴。从之非也。凡踝上踝下之属。皆除骨言之。资生曰。昔宋太子善医术。出苑逢
一
妊妇。太子诊曰。女。令徐文伯诊曰。一男一女针之。泻三阴交补合谷应针而落。果如文伯
言。外台引集验方曰。内踝上大脉。并四指是也。捷法之说。既见上。
漏谷(甲乙)一名太阴络。(资生)内踝上六寸。骨下。陷者中。(甲乙)禁灸(入门)
按谷。大全。作裕。络。千金。作胳。聚英。作经误。聚英。吴文炳。并大成。骨下作
骨下。金鉴。作夹骨。
地机(甲乙)一名脾舍。(甲乙)膝下五寸。(甲乙)膝内侧。辅骨下。陷中。伸足取之。(
明堂)
按甲乙曰。太阴 。别走上一寸。空在膝下五寸。刺腰篇曰。刺散脉。在膝前骨。肉分间
。络
外廉束脉。王冰注之曰。是地机。机。入门。作箕。盖以音通。辅。旧作转。资生同。传写之
误
。内辅骨至踝骨。一尺三寸。先取其中为六寸半。少下为漏谷。其下取中乃三阴交也。其六
寸五分中。除一寸半取地机。共着 骨。金鉴。作从漏谷上行五寸。在膝下五寸。内侧夹骨
陷中。非矣。从漏谷。上行则五寸半。
阴陵泉(灵枢)辅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为合。(灵枢)膝下内侧。(甲乙)与阳陵
泉内外相对。一曰。稍高一寸许(类经)禁灸(入门)
按灵枢曰。阴之陵泉。或无之字。阳陵泉亦同。伸而得之。言伸足而得之也。以指按辅
骨后
。旁骨而上则至辅骨下指自止者。此穴也。资生。作当曲膝取之。金鉴。作曲膝横纹头。
非也。
类经。聚英。作或曲膝。取之。废古书。一何至于此。冈本。以此穴为曲泉上。是曲膝之失
也。
血海(甲乙)一名百虫窠。(大全)膝膑上内廉。白肉际二寸半。(甲乙)骨后筋前(入门)陷
中(类经)
按外台。资生。发挥。半。作中。误。千金翼。圣济。作二寸。千金注。入门。大成。
作三寸。金鉴。作一寸。并非也。类经。作膝内辅上横入五分。拘矣。
箕门(甲乙)鱼腹上。越两筋间。动脉应手。太阴内市。(甲乙)阴股内。(资生)血海上六
寸。(入门)禁刺。(入门类经一说)
按越两筋。千金。无越两二字。千金翼。外台。无两字。又按外台。一作股上起筋间。
类经
。聚英。医统。从之。资生。发挥。大全。宝鉴。医统。吴文炳。亦作越筋间。越。起字
之讹
。字画相近而误宝鉴引灵枢曰。股上起筋间。是外台一说之祖。然今本无此语。甲乙曰太阴
内市千金。千金翼。外台。并作阴市内。盖字之讹。太阴内市。疑是入阴股内。暂记俟来哲。
今以资生系本注。
x足厥阴肝及股凡二十二穴x
大敦(灵枢)一名水泉(千金)一名大顺(医学正传)足大指之端。及三毛之中也。为井(灵
枢)爪甲上。与肉交者。(素问)去爪甲如韭叶。(甲乙)
按次注曰。爪甲角。非也。此穴取爪甲上。近三毛之中处是古来之说也。类经。载一说
曰。
内侧为隐白。外侧为大敦。聚英。医统。从之。非也。凡井穴。灵枢。有言内外侧又有不言之
。似不可混焉。甲乙。有灵枢所不言而言之者。乃古传不可废。唯此穴曰及三毛之中。又缪
刺篇云。三毛上。何取外侧。千金曰。足大指聚毛中。是也。又云。石淋。灸水泉。三十壮。
大敦是也。今为一名。又云。衄时痒痒。便灸足节理三毛中。十壮。剧者百壮。衄不止灸之
。并治阴卵肿盖指大敦。聚英。医统。作大指缝间。非也。
行间(灵枢)足大指间也。为荥(灵枢)动脉陷者中。(甲乙)大指次指。岐骨间。上下有筋
。前后有小骨尖。其穴正居陷中。(类经)
按大全。作大指外间。千金。外台。脉下有应手二字。
太冲(灵枢)行间上二寸。陷者之中也。为 。(灵枢)足大指本节后二寸。或曰。一寸五
分(甲乙)动脉应手。(次注)
按甲乙。载二说。诸书从之。考之其云自行间二寸。则带本节而言。云自本节后二寸。
则除
本节也。然则一寸五分之说。近是。今据灵枢。取行间穴上二寸。是矣。外台。作二寸半。
类经曰在足大指本节后。行间上二寸内间。有络亘连至地五会二寸。骨罅间。动脉应手陷中
。资生曰。诊太冲脉可决男子病死生。聚英。作诊病患太冲脉有无可以决死生。又注太溪曰
。
男子妇人病。有此脉则生。无则死。张介宾。注冲阳曰。仲景所谓趺阳也。按仲景趺阳者。
非穴名。指趺上动脉。太冲。冲阳。太溪。共所谓趺阳也。
中封(灵枢)一名悬泉(千金)内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摇足而得之。为经。(灵枢)
斜行小脉上。(千金)贴足腕上大筋陷中。(类经)为原。(千金)
按一寸半。甲乙。千金。并翼方。外台。以下诸书。作一寸。与商丘混。今从古说。千
金杂
病论。次注。作一寸半。是也。摇足。甲乙以下。皆作仰足取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千金筋
极篇。作内踝前。筋里。宛宛中。瘿瘤篇。作两足趺上曲尺宛宛中。千金曰。为原说既见
。
蠡沟(灵枢)一名交仪(资生)去内踝五寸。别走少阳。(灵枢)陷者中。(明堂)
按诸书。作内踝上。仪。大全。作仪。千金曰。交仪。在内踝上五寸。不言蠡沟一名。
故从资生。
中都(甲乙)一名中 。(千金)一名太阴。(外台)厥阴 。内踝上七寸。 中。与少阴相
直。(甲乙)胫骨中。(外台)为经。(千金)
按与少阴相直。五字未详。少。恐太之误。以上二穴。取 骨中。外台。一作阴陵泉。
三阴交中间。
膝关(甲乙)犊鼻下二寸。陷者中。(甲乙)
按千金。千金翼。作三寸。非。类经。聚英。宝鉴。大成。吴文炳。作犊鼻下二寸旁。
千金曰。厥阴 。盖误。
曲泉(灵枢)辅骨之下。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为合。(灵枢)大筋上。小筋下。陷者
中。(甲乙)膝内屈纹头。(千金)
按辅骨。内辅骨也。
阴包(甲乙)一名阴胞(大全)膝上四寸。股内廉。两筋间。足厥阴别走。(甲乙)陷者中。
(明堂) 足取之。看膝内侧。必有槽者中。(类经)
按包。资生曰。明堂。作胞。今从徐凤为一名。别走。甲乙注曰。此处有缺。外
台。类经。同。
五里(甲乙)阴廉下。去气冲三寸。阴股中。动脉(甲乙)
按千金。千金翼。作阴廉下二寸。外台。作阴廉下二寸。去气冲三寸。未知孰是。阴廉
去气冲
二寸。则此穴在阴廉下一寸。恐字误。冈本。以为阴股横纹中亦可疑。刺禁论曰。刺阴股下
三寸。张注曰。五里穴也。
阴廉(甲乙)羊矢下。去气冲二寸。动脉中。(甲乙)阴股横纹中。(冈本)
按类经。金鉴。作羊矢下。斜里三分。直上。未详。类经。曰。羊矢在阴旁股内。约纹
缝中皮肉间。有核如羊矢。入门。载羊矢穴。详于奇穴部。
x足少阴肾及股。凡二十穴x
涌泉(灵枢)一名地冲(甲乙)足心也。为井(灵枢)足下中央之脉。(素问)取足心者。使之
跪。(素问)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甲乙)
按冲。聚英。作衢。足心脚掌中心也。肘后曰。灸蹶心。当拇指大聚筋上。六七壮。名
涌泉
。此说恐有讹。千金。作脚心大趾下大筋。又作足心下。当拇指大筋上。外台。所引甄权。
明堂。并作白肉际非。
然谷(灵枢)一名龙渊。(甲乙)一名然骨。(类经)然骨之下者也。为荥(灵枢)足内踝前。
起大骨下。陷者中。(甲乙)内踝前。直下二寸。(千金)
按渊。千金。作泉。说已见。素问曰。伤少阴之络。刺足内踝之下。然骨之前。又曰。
无积者。刺然骨之前。次注曰。然谷穴也。千金翼。聚英。作一寸。
太溪(灵枢)一名吕细。(类经)内踝之后。跟骨之上。陷者中也。为 。(灵枢)动脉。(
甲乙)内踝后五分。(类经)即原也。(类经)
按聚英曰。男子妇人病。有此脉则生。无则死。说已见。类经曰。原者。未知何据。
大钟(灵枢)当踝后。绕跟别走太阳。(灵枢)动脉。(次注)大骨上。两筋间。(聚英)
按甲乙。千金。外台。资生等。作足跟后冲中。次注。作内踝后街中。又作足跟后。聚
英
。吴文炳。大成。作踵中。按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