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党人文集-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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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论有权以同样的尊严围绕着共同中心运行,但在实际上它们早已成了主要恒星的卫星。
密洛特神父说,如果希腊人的智慧能与他们的勇敢比拟的话,他们就会从必须更紧密地联合起来的经验中得到教训,并且会利用战胜波斯军队以后的和平进行这样的改革。代替这种明显政策的是,雅典和斯巴达由于他们获得的胜利和荣誉而扬扬得意,起初成了竞争者,后来又变成仇敌并且互相危害对方,其危害情况远比他们从薛西斯那里受到的危害严重。他们相互嫉妒,相互恐惧、相互仇恨,相互危害,结果进行了著名的伯罗奔尼撒战争;这场战争结果是挑起战争的雅典人的崩溃和被奴役。
作为一个软弱的政府,在不进行战争时常常由于内部不和而动摇,而这些不和必然引起外来的新祸患。佛西斯人犁翻了属于阿波罗寺院的一些圣地,安菲替温尼会议根据当时的迷信,向违犯圣规的人课以罚金。佛西斯人受到雅典和斯巴达的唆使,拒绝服从这个法令。忒拜人和其他城邦一起约定维护安菲替温尼会议的威信,为被亵渎的神灵报仇。由于忒拜等城邦比较软弱,而求助于马其顿的腓力,他在私下为这次斗争火上加油。腓力欣然抓住这个机会来实行他久已打算反对希腊自由的计划。他利用阴谋和贿赂把一些城邦的著名领袖拉到自己一伙的一边;借助于他们的势力和投票,他加入了安菲替温尼会议;又通过计谋和武力成了邦联的主人。
这就是这个有趣的组织所根据的谎谬原则所造成的结果。有一位希腊命运的公正评论者说,如果希腊是由一个比较严密的邦联联合起来,并且坚持团结,那么它就不致于受到马其顿的束缚;并且可能成为罗马推行大规模计划的障碍。
所谓亚该亚同盟,是另一个能为我们提供宝贵教训的希腊共和国的团体。
这里所说的同盟,要比前面一个例子密切得多,其组织也要高明得多。因而虽然不能避免同样的灾祸,但决不等于祸有应得。
组成这个同盟的城邦,保留它们的地方管辖权,任用各自的官员,享有充分的平等。各城邦派议员参加的元老院,有全权决定战争与和平,派遣和接待大使,订约和结盟,任命元首或所谓行政长官,这位元首指挥城邦的军队,通过十个议员的提议和赞同,不仅在元老院休会期间管理政府,而且在开会时还要担负审议各项问题的重任。根据最初的宪法,要有两名行政长官共同管理;但在试验后只用一名。
各城邦似乎全都采用同样的法律和习惯,同样的度量衡和同样的货币。但这个结果与联邦会议的权力有多大关系却不得而知。只能说在一定方式下各城邦被迫接受同样的法律和习惯。当菲罗彼蒙使拉栖第梦加入同盟时,取消了来客古士的制度和法律,而采纳了亚该亚的制度和法律。拉栖第梦原是安菲替温尼联邦的成员,这个邦联容许它充分行使自己的行政管理和法律。单是这个情况就能证明两种制度在本质上有着重大区别。
非常遗憾,这个奇妙的政治组织只留下这些不完全的记载。如果能查明其内部组织和正常活动情况,也许它能比我们所熟悉的任何类似的实验更能说明联邦政府的有关知识。
凡是注意到亚该亚事务的历史家们,似乎都看到了一种重要事实,那就是,无论在阿剌托斯改革同盟以后,或者在马其顿玩弄计谋解散同盟以前,其行政管理要比单独行使一切统治特权的任何城邦温和而公正得多,人民的暴力行为和叛乱活动也少得多。马勃雷神父在评论希腊时说:在其他各地都是如此动荡不定的民众政府,在亚该亚共和国的成员中并未引起骚乱,因为在那里这种政府受到了邦联的总权威和法律的制约。
然而,我们不能过于急促地作出结论说:党争在某种程度上并未搞乱个别城邦;更不能说在总的制度中应有的服从和融洽占有统治地位。在共和国的变迁和命运中充分表现出相反的情况。
当安菲替温尼联邦存在时,只包括次要城邦的亚该亚同盟,在希腊舞台上是微不足道的。当前者成为马其顿的牺牲品时,腓力和亚历山大的政策却使后者得到宽恕。然而,在这两个君主的继承人的治下,采用了一种不同的政策。在亚该亚人中间实施分裂政策。每个城邦受到引诱,只为自己打算;同盟解散了,某些城邦处于马其顿驻军的暴政之下。其他城邦则处于在本国混乱中出现的篡权者的治下。耻辱和压迫不久就激起他们对自由的热爱。少数城邦重新联合。其他城邦在找到机会杀死他们的暴君时,仿效了他们的榜样。同盟很快就包括了几乎整个伯罗奔尼撒半岛。马其顿看出这个同盟的进展,然而由于内部纠纷的阻挠,无法制止。整个希腊感染了这种热情,似乎准备联合为一个邦联,可是当时斯巴达和雅典对亚该亚日益增长的荣誉产生嫉妒和猜忌,从而给这个计划泼了致命的冷水。对马其顿权力的恐惧,诱使同盟企求与埃及和叙利亚国王结盟,他们作为亚历山大的继承人,就是马其顿王的对手。这个政策被斯巴达王克利奥墨尼所破坏,他被野心所驱,要在未受挑衅的情况下对其邻人亚该亚人发动进攻。斯巴达是马其顿的敌人,有足够势力来破坏埃及和叙利亚国王对同盟所作的保证。这使亚该亚人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要么向克利奥墨尼屈服,要么求助于以前的压迫者马其顿。最后采纳了后一种办法。希腊人的争夺往往给予有势力的邻人以干涉他们事务的好机会。一支马其顿军队很快出现了。克利奥墨尼人被打败了。亚该亚人不久就体验到(这是时常发生的事情),一个战胜的、强大的盟国,只不过是主子的别名罢了。亚该亚人的奴颜卑膝所能从马其顿那儿得到的只是容许他们行使自己的法律。当时马其顿王腓力实行苛政,不久就在希腊人中间引起新的联合。亚该亚虽然由于内部纠纷和它的成员之一迈锡尼的叛变而削弱,但仍与挨陀利亚人和雅典人联合起来,树起反抗的旗帜。亚该亚人虽然得到这样的支持,还是发现不能胜任这一事业,于是再次采用求助于外国军队援助的危险办法。被请求的罗马人热切地接受请求。腓力被征服了;马其顿失败了。同盟接着就发生新的危机。各成员之间发生了纠纷。这些都是罗马人促成的。卡里克?提斯和其他著名领袖,成为诱骗自己同胞的雇佣工具。为了更有效地助长不和与混乱,罗马人已经宣布整个希腊完全自由,那些相信罗马人的人对此深感惊奇。罗马人怀着同样阴险的企图,挑拨各成员脱离同盟,利用它们的自尊心,声称同盟侵犯了它们的主权。通过这些计谋,这个同盟——希腊的最后希望,古代自由的最后希望——土崩瓦解;并且引起了如此愚蠢的行为和精神涣散的状态,以致罗马军队轻而易举地完成了通过他们的计谋所搞起的破坏。亚该亚同盟分裂了,亚该亚人被套上了枷锁,至今仍在枷锁中呻吟。
我认为概述一下这部分重要的历史并非多余。一是因为它给予我们的教训不止一个,二是因为作为亚该亚政体概要的一种补充,它着重说明,联邦政体的趋势,与其说是走向首脑的专政,不如说是走向各成员之间的无政府状态。
普布利乌斯
《联邦党人文集》
汉密尔顿 杰伊 麦迪逊著
第十九篇 续前篇内容
(汉密尔顿、麦迪逊)为《独立日报》撰写
致纽约州人民:
我在前一篇论文中引用的古代邦联的实例,并未用尽有关这个问题的实验教训的原始资料。目前某些现存的制度建立在同样原则的基础上,是特别值得注意的。首先就是日耳曼国家。
公元初,日耳曼被七个不同的国家占领,没有共同的领袖。其中之一法兰克人,在征服高鲁人之后建立了以法兰克命名的国家。九世纪,好战的君主查理曼率领常胜军队东征西讨,日耳曼成了其广大领土的一部分。在其儿子治下的帝国发生瓦解时,这一部分建成了一个独立自主的王国。查理曼及其后裔无论在名义上或实际上都具有皇权的尊严。但是主要诸侯的封地是世袭的,他们组成了查理曼并未废除的国会,逐渐摆脱了束缚,进而取得主权和独立。皇权的力量不足以约束这样强大的扈从,或保持帝国的统一和平静。各诸侯和各州郡之间进行着最猛烈的战争,带来了各种灾难。皇权不能维持公共秩序,逐渐衰退,一直到它几乎在无政府状态中趋于消灭。造成了从士瓦比亚最后一个皇帝之死到奥地利系统第一个皇帝即位之间的长时期的皇权中断状态。在十一世纪,皇帝掌有全权,在十五世纪,他们的权力不过是象征性的装饰品而已。
这个封建制度本身具有邦联的许多重要特征,而构成日耳曼帝国的联邦制度就是从这个制度中发展起来的。它的权力属于代表邦联成员的议会,属于作为行政长官的皇帝,可以否决议会的法令,而且也属于皇家会议和枢密院会议,这两个司法机关在有关帝国的争执或其成员之间发生的争执中,有最高审判权。
议会掌有下列权力:帝国的立法,宣战与媾和,结盟,决定征兵和征税的定额,建筑防御工事,规定货币,接收新成员,使不服从的成员服从王国的禁令,借此剥夺其自主权和领地的占有权。邦联各成员严禁加入不利于帝国的盟约,严禁未经皇帝或议会同意在相互通商中征收市场税和关税;严禁改变币值,侵犯他人权利,帮助或窝藏扰乱治安的人。对于任何违犯上述禁令的人,要下令予以禁止。议会议员作为议员而言,随时应由皇帝和议会审判;作为个人,则由枢密院会议和皇家会议审判。
皇帝的特权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向议会提出建议的特权,否决议会决议、任命大使、授与高贵头衔和称号、补充空缺的有选举皇帝权力的诸侯名额,创办大学,授予对帝国的州、郡无害的特权,等等;还有接收和使用国库岁入,以及全面关心公众安全的特权。有时候选帝侯为他组成一个议会。他以皇帝身份在帝国内没有领地,也没有支持自己的收入。但是他以其他资格得到的收入和领地,使他成为欧洲最有权势的君主之一。
从上述邦联代表和首脑的法定权力来看,自然会推论出它必然成为这类制度的一般特性的一个例外。没有会远离实际的事情。它所依据的基本原则是,帝国是君主的集体,议会是君主的代表,法律求助于君主,使帝国成为一具没有神?的躯壳,不能管理自己的成员,不能对付外来危险,内部经常动乱不定。
日耳曼的历史就是一部皇帝与诸侯和城邦之间的战争史,诸侯与城邦之间的战争史;强者横行,弱者受压的历史,外国侵犯和外国玩弄阴谋诡计的历史;对人力的征调和财富的征收置之不理或部分服从的历史;企图实行完全无效或伴随杀戳和破坏,包括无辜犯罪的强制征募的历史;也是一部普遍的无能、混乱和苦难的历史。在十六世纪,由于帝国的一部分站在皇帝一边,皇帝也同其他诸侯和城邦作战。在一次战役中,皇帝本人败走,几乎成了萨克逊选侯的俘虏。前普鲁士国王不止一次地与帝国的统治者为敌,而且往往胜过他。各成员之间的论战和战争是如此普遍,以致日耳曼的史书全是血淋淋的描写。在签订威斯特法利亚和约以前,一次三十年战争把日耳曼打得凋零荒芜。在那次战争中,帝国的一半站在皇帝一边,另一半站在敌对的瑞典一边。最后在外国的操纵下进行谈判,由外国参加的和约条款,成了日耳曼宪法的一个主要部分。
如果在危急关头这个国家由于自卫而需要更加团结时,它的情况就益发悲惨了。军事准备之前要讨论,由于嫉妒、傲慢、互不相容的意见以及主权机构的相互冲突的借口,引起了多次枯燥乏味的讨论,以致议会尚未作出安排,敌兵已经到达战场,在联邦军队作好准备,迎战以前,敌人已经退回冬营去了。
在和平时期认为必不可少的一小部分国家军队,维持得很差,薪给低下,有地区偏见,而且是由不正规的和不平均的国库税收来维持的。 在这些独立主体之间不可能维持秩序和主持公道,于是就产生这样的实验:把帝国分为九个或十个集团或地区,给它们指定一个核心组织,责成它们对失职或不服从的成员实施军法制裁。这种实验只更充分的表明这种政体的主要弊病。每个集团都是这个政治怪物的缺陷的缩影。它们不是不能执行其任务,就是利用内战中的劫掠和屠杀去执行。有时,所有集团都不履行职责,从而增加了他们已经开始矫正的弊病。
我们可以从托亚纳斯提供的例子来对这种军事高压办法作出某些判断。在士瓦比亚集团的一个自由皇城唐纳华绥里,圣克劳哀神父享有给他保留的某些豁免权。在某些公共场合行使这些特权时,该城居民就对他采用暴行。结果是帝国向该城下了禁令,巴伐利亚公爵虽然是另一集团的执政官,却被指派去执行这一禁令。不久他率领万人大军来到该城,并趁此机会照他开始时的秘密打算恢复一项早已过时的权利,借口是该地是人们从其祖先的领土肢解出去的,他以自己的名义占领了该城,解除了居民的武装,对他们加以惩罚,并且把这个城市并入他的领地。
也许有人会问:是什么东西如此长久地使这部失灵的机器没有完全变得支离破碎呢?明显的答案是:大多数成员很弱,它们不愿意听任外国强国的摆布;大多数主要成员同它们周围所有的强国比较起来也很软弱;皇帝从其分散的世袭领土上得到的庞大的势力;他有兴趣保持一种与其家族的尊严相联系、并使他成为欧洲第一个君主的制度。以上种种原因维持着一个脆弱的和不稳定的联盟;而主权本质中所有的那种令人讨厌的性质随着时间不断加强,阻止任何以适当巩固为基础的改革。也不能设想,如果这个困难能够克服,邻近强国会容忍发生一场能使帝国得到它有资格得到的力量和卓越地位的革命。国外早就认为这个政体由于事变而发生的变化同它们利害相关,并且多次流露出,他们的政策就是使这种政体的混乱和衰弱状态永远存在下去。
如果没有比较直接的例子,以波兰作为地方自治的政府来加以注意,也许并非不适当的。关于这种制度所造成的灾难,不可能提出任何更为惊人的证明了。由于既不能自治又不能自卫,波兰早就听任其强大邻国的摆布了 它的强邻最近对它的“恩典”却是减轻自己的三分之一人口和领土的负担。
瑞士各州的联合,并不相当于一个邦联,虽然有时把它作为这种制度的稳定性的例子而加以引证。各州没有共同的国库;即使在战争中也没有共同的军队;没有共同的货币;没有共同的法院;也没有主权国的任何其他共同的特征。各州是由下列原因联合在一起的:特殊的地理位置,各州本身弱小;对强大邻国的恐惧(以前曾受某一强大邻国的统治);人民的风俗习惯简单而相同,很少引起争执;共同关心自己的属地,他们为镇压暴动和叛乱需要互助,这种互助有明确规定、而且是经常需要和经常提供的;以及调解各州之间纷争所需要的某些经常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