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中国通史第五卷-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上册)-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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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后期,出现了一些高门世家。他们之中有的是靠世代居高官,有的是世代儒门,又有具备两种资格的,既是高官,又是名儒。弘农杨家和汝南袁家,四世居三公位,而袁氏门生故吏,遍于天下,这是近代史家所常举的事例。但这种事例,在东汉后期毕竟还不多见。
三国两晋时期,世家大族和地方豪族的势力大为膨胀。曹操采取一些措施打击豪门大族的发展,但仍不能不依靠世家大族中的名士来作他的助手。曹操最得力的辅佐是荀彧,荀彧就是颖川的世家名门。荀彧向曹操引进的人,有荀攸、钟繇、陈群、司马懿、郗虑、杜袭、辛毗等十多人,多半是世家大族的名士。①曹操又用“唯才是举”的办法,任用一批有才能而不为乡里清议所取的人,但他仍不能不用那些来自世家名门的才能之士。
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制定九品官人之法。由各郡现任朝官的高门大姓品第本地人物。这就使高门大姓特别是现任朝官更易于垄断官位。西晋时就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晋书·刘毅传》)和“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即当途之昆弟”的局面。门阀世族逐渐形成。
九品官人之法或九品中正制度,保证了门阀世族的政治特权,有助于门阀世族的形成。但这实际上也是势不得已,当时门阀世族已在逐步形成,九品中正、九品官人之法则是使其在事实上的特权合法化、制度化。
东晋南朝前期,是门阀世族鼎盛的时期。北魏孝文帝采取汉化政策,也引进了南朝的门阀世族制度,在北方豪门大族的基础上,建立了北魏的门阀世族制。
门阀世族的特权身分东晋南北朝的门阀世族,凭借门资通过九品官人之法,占据了朝廷中的高级官位。《南齐书·褚渊、王俭传》论:“贵仕素资,皆由门庆;平流进取,坐至公卿。”门阀世族的子弟一出仕就作秘书郎、著作郎。《初学记》卷十二,《秘书郎》条载,“此职与著作郎,自置以来,多起家之选。在中朝或以才授,而江左多仕贵游,而梁世尤甚。当时谚曰:上车不落为著作,体中如何则秘书。”
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世族和庶族在法律上还没有不平等的条文规定,但事实上已是不平等的。南朝宋文帝元嘉年间,宰臣王弘和大臣讨论士庶在法律上的地位时,对在座的八座丞郎说:“同伍犯法,无士人不罪之科。然每有诘谪,辄有请诉。若垂恩宥,则法度不可行;依事纠责,则物以为苦怨。宜更为其制,使得忧苦之衷也。”(《宋书·王弘传》)王弘在总结讨论时又说:“寻律令既不分别士庶,又士人坐同伍罹滴者无处无之。多为时恩所有,故不尽亲谪耳。”王弘的话,说明当时法律上是不分士庶的,但事实上世族的特权是存在的。在这次讨论中,就反映出在一些大臣的心目中世族同庶族在法律上是不能平等的;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在执行法律时,也是不平等的。左丞江奥说,“士人犯盗赃不及弃世者,刑竞,自在赃汗淫盗之目,清议终身,经赦不原,当之者足以塞愆,闻之者足以鉴诫。若复雷同群小,谪以兵役,愚谓为苦。符伍虽比屋邻居,至于士庶之际,实自天隔。舍藏之罪,无以相关。奴客与符伍交接,有所藏蔽,可以得知,是以罪及奴客。自是客身犯愆,非代郎主受罪也。如其无奴,则不应坐。”尚书王淮之说:“昔为山阴令,士人在伍,谓之押符。同伍有愆,得不及坐;士人有罪,符伍纠之。此非士庶殊制,寔使即刑当罪耳。。。于时行此,非唯一处。”(《宋书·王弘传》)。在法律上,同伍犯法无士人不罪之科;但事实上,士庶虽然同伍,士人在伍却谓之押符,同伍庶人有罪,士不及坐:士人有罪,符伍却要连坐。这不是山阴一处如此,其他地方也多如此。
南齐竟陵王萧子良说:“若罚典惟加贱下,辟书必蠲世族,惧非先王立理之本。”(《南齐书·竟陵王于良传》)。他反对罚典惟加贱下辟书必蠲① 参唐长孺《东汉末年的大姓名士》,见《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
世族,他认为这不是先王立理之本。他的反对说明,这些情况事实上是存在的。
士庶之际的界限,像隔着一层天,是非常森严的。两者之间的婚配是不允许的。南齐时,世族王源嫁女于富阳满氏。满氏虽自托高平旧族、曹魏大官满宠之后,然不为世族所承认。沈约就为此上奏,弹劾王源称:“王满连姻,寔骇物听,宜寘以明科,黜之流伍,使己污之族,永愧于昔辰。。。请以见事,免源所居官,禁锢终身。”(沈休文(约)《奏弹王源》,见《文选》卷四○)。
门阀世族的婚姻,完全依据门第的高低。王谢等世族高门的婚姻,多在他们这几家高门间婚配。(参看王伊同《五朝门第》下编第七章三节,“婚姻”)
士庶两个等级不但不通婚,而且不相交接。《宋书·张劭传附子敷传》载:“中书舍人秋当、周赳,并管要务,以敷同省名家,欲诣之。赳曰:“彼恐不相容接,不如勿往。当曰:吾等并已员外郎矣,何优不得共坐。敷宅设二坐,去壁三、四尺。二客就席,敷呼左右曰:移吾远客。赳等失色而去。”《宋书·蔡廓传附子兴宗传》载:“中书舍人王弘为太祖所爱遇,上谓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乃当判耳。殷、刘并杂,无所知也。若往诣球,可称旨就席。球举扇曰:若不得尔。弘还,依事启闻。帝曰:我便无如此何。”《南史·王球传》:“时中书舍人徐爰有宠于上,尝令球及殷景仁与之相知。球辞曰:士庶之别,国之章也。臣不敢奉诏。上改容谢焉。”王弘是刘宋开国元勋,未曾任中书舍人,他与王球是同宗弟兄。从《南史·王球传》看,王弘可能是徐爰之误。
从这几个故事看,门阀世族同庶族不相交接是很清楚的。
门阀世族、豪门大姓的人口荫附和土地兼并尽管三国两晋南北朝的世族有这样那样的特殊地位和身分,他们的经济基础还是很重要的,这就是他们的人口荫附和土地兼并。在这一点上,豪门大姓也有共同之处,但他们不具有世族的那些特权,他们同世族的身分就不同了。
门阀世族占有大量人口,也占有广大土地。西晋的王戎,“性好兴利,广收入八方田园水碓,周遍天下”(《晋书·王戎传》)。谢家,“谢混,仍世宰相,一门两封,田业十余处,僮仆千人”(《宋书·谢弘徽传》)。宋时的沈庆之,“有园舍在娄湖。沈庆之一夜携子孙徒居之。以宅还官,悉移亲戚中表于娄湖,列门同暄伞9憧镌爸担恐傅厥救嗽唬呵≡诖酥小I硐泶蠊宜馗缓瘢道弁蚪穑浊恕保ā端问椤ど蚯熘罚3N芳宜俚目琢榉安瞪豕恪S钟谟佬肆⑹芑厝铮降囟倭迩辏剑钟泄熬糯Α保ā端问椤た琢榉罚
田园之外,他们也与东晋的大土地所有者一样,封占山泽。如《宋书·羊玄保传》载:“山湖之禁,虽有旧科,民俗相因,替而不奉。熂山封水,保为家利。自顷以来,颓弛日甚。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至渔采之地,亦又如兹。”《宋书·蔡兴宗传》:“会稽多诸豪右,不遵王宪。。。封略山湖,妨民害治。”这些世族和豪门族的大土地所有,常是几代不衰的。东晋时一门两封,田业十余处的谢混家,刘宋时仍然“田畴垦辟,有加于旧”。到谢混之妻晋陵公主死时,仍是“资财巨万,园宅十余所。又会稽、吴兴、琅邪诸处,太傅司空琰时事业,奴僮犹有数百人”(《宋书·谢弘徽传》)。北朝高门大姓也都占有大量土地。如赵郡李显甫“集诸李数千家于殷州西山,开李鱼川方五六十里居之,显甫为其宗主”(《北史·李灵甫传》)。一般说来,北方未垦殖的荒地比较多,劳动人手比土地更重要。有了人,土地容易解决。所以争夺人口,在北方比在南方更突出。
当然,这是就南北双方的情况对比而言的,专就北方说,也不是没有土地争夺。北魏孝文帝均田制度实行以前,土地兼并的情况已出现了。《魏书·李安世传》就说在均田制实行前“民困饥流散,豪右多有占夺”。李安世的上疏说的更详细。他说:“州郡之民,或因年俭流移,弃卖田宅,漂居异乡,事涉数世,。。易生假冒。强宗豪族,肆其侵凌,远认魏晋之家,近引亲旧之验。。。争讼迁延,连纪不判。良畴委而不开,柔桑枯而不采。。。欲令家丰岁储,人给资用,岂可得乎?愚谓今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令细民获资生之利,豪右靡余地之盈。则无私之泽。乃播均于兆庶;如阜如山,可有积于比户矣。”北齐时,土地兼并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关东风俗传》载:“其时强弱相凌,恃势侵夺,富有连畛亘陌,贫无立锥之地”。“富饶之处,悉是豪家”,“编户之民,不得一垄”(《通典》卷二引)。
官府的户口争夺门阀世族和豪门的依附民是不交纳租税不服徭役的,其结果是多一户依附民,国家就少一户编户民。当然其时还有既不归国家编户,也不在世族或豪门家籍的流民,有时流民数量还很多,但这并不妨碍世家、豪门与官府间对劳动人手的争夺。从官府的立场上说,把依附民夺回来变为编户,这是对世族和豪门的尖锐斗争。
东晋南渡,流民过江者“多庇大姓以为客”。由于“编户虚耗”的问题异常突出,当时南方地方官的治绩之一就是查出豪族大姓私藏人口。如《晋书·颜含传》载:“(含)除吴郡太守。王导问含曰:卿今蒞名郡,政将何先?答曰:王师岁动,编户虚耗,南北权豪,竞招游食,国弊家丰,执事之忧。且当征之势门,使反田桑,数年之中,欲令户给人足。”又如山遐为余姚令,当时豪族多挟藏户口以为私附,山遐绳之以法,到县八旬,出口万余。王彪之为会稽内史,在郡八年,豪右敛迹,亡口归者三万余口。这些地方官吏都代表了朝廷的利益,与世族和豪门争夺人口。东晋南朝,实行过几次土断,其中最重要的一次是桓温主政下的晋哀帝兴宁二年三月的庚戌土断。所谓土断,就是把世族和豪门荫庇和挟藏下的依附民户夺回来编入郡县户籍。土断的实质,就是国家向世族和豪门争夺户口。
南朝对户口荫附打击得最严厉的是刘裕。《宋书·武帝纪中》:“晋自中兴以来,治纲大弛,权门并兼,强弱相凌,百姓流离,不得保其产业。桓玄颇欲厘改,竞不能行。公既作辅,大示轨则,豪强肃然,远近知禁。至是,会稽余姚虞亮复藏匿亡命千余人。公诛亮,免会稽年史司马休之。”晋、宋之际是南朝门阀世族势力升降的一个转折时期。东晋时期,门阀世族政治上有实权,而且还掌握兵权。王、谢、庾、桓四大家族都掌握政权和兵权。王敦以后,王氏已无人掌兵。庾氏在庾翼以后,后继无人。桓氏在荆楚势力最大,桓玄被刘裕消灭后,在荆州还挣扎过一段时间。谢氏顽强地抓住兵权不放,最后也被刘宋打垮。刘宋及以后,南朝的门阀世族在政治上、社会上、经济上都还有地位,但已没有兵权,而且政治上虽有地位,也少实权了。
永嘉乱后,北方陷于混乱,大小坞堡主都拥兵自守。他们对于少数民族的统治,或依附或对抗,只要他们对少数民族统治者承认其领导,少数民族统治者对他们的存在是承认的。因而世族和豪门荫附人口的情况是一直存在而且发展着的。与此同时,官方对世族和豪门的户口争夺,一直是在发展着的。石勒时期,中原地区到处是坞堡组织。石勒在幽冀地区稍能立足之后,就“以幽冀渐平,始下州郡,阅实人户”(《晋书·石勒载记上》)。前燕慕容 时,也有一次对荫附户口进行的争夺。《晋书·慕容 载记》:“仆射悦绾言于 曰:太宰(指慕容评)政尚宽和,百姓多有隐附。。。今诸军营户三分共贯,风教陵弊,威纲不举。宜悉罢军封,以实天府之饶;肃明法令,以清四海。 纳之。绾既定制,朝野震,出户二十余万。”这次斗争是激烈的。慕容评对悦绾怀恨在心,不久就把他暗杀掉。南燕慕容德时,尚韦韩 上疏说:“百姓因秦晋之弊,迭相荫冒,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公避课役。。。今宜隐实黎萌,正其编贯,庶上可增皇朝理物之明,下益军国兵资之用。”慕容德采纳了韩 的建议,检查出来荫附户五万八千。当时南燕只有青齐之地,五万八千户这个数字也不算小了。
北魏三长制的建立,也是由“民多荫附”引起的。荫附者皆无官役,却要受地主的征敛。三长制正是官方争夺户口的手段。
北周武帝对荫附户口的禁令,很严厉。他制定的法律规定:“正长隐五户及丁以上及地顷以上,皆死。”(《隋书·刑法志》)
北周武帝是南北朝晚期强调君权集中的皇帝。他改府兵的军士为侍官,旨在加强军队和皇帝的关系。他对他弟弟齐王宪的侍读裴文举说:“近代以来,又有一弊,暂经隶属,便即礼若君臣。此乃乱世之权宜,非经国之治术。《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一人者,只据天子尔!虽陪侍齐公,不得即同君臣。”《北周书·齐王宪传》)周武帝所说的近代以来暂经隶属便即礼若君臣的一弊,实即魏晋以来发展起来的依附关系和由此而产生的封建依附意识。周武帝解释《诗经》“夙夜匪懈,以事一人”为“一人者止据天子”,正是封建君主对门阀世族分割权力的斗争。这是封建国家统一因素的孕育。从东汉开始形成的封建依附关系及有关的封建特权,经过三百多年的发展,至此开始走上了下坡路。建立在这基础之上的门阀世族也就随着走上了下坡路。
第二节寺院经济的兴盛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兴盛起来,寺院经济也跟着兴盛起来。由于佛教受到统治者的扶持,寺院经济拥有很大的特权。名寺大刹实际上也是门阀世族的一种特殊形式,不过他们不是世俗门阀,而是僧侣门阀。
佛教的传入佛教大约在西汉后期传入中国。汉武帝通西域,张骞曾在大夏看到蜀布、邛仗,说是来自身毒(印度)。这时,佛教是否也由印度传入西域,再由西域东传,史籍无考。汉哀帝时,博士弟子景卢受大月氏王使伊存授浮屠经。此事是可信的。①东汉末年,牟子《理惑论》有汉明帝永平中遣使往西域求法的记载。明帝时楚王英已经信佛,供养僧众。明帝的诏书中已说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说到退还楚王英的缣帛“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撰”(《后汉书·楚王英传》),对佛教已不陌生。
东汉末年,笮融在徐州一带修建佛寺。《三国志·吴志·刘繇传》载:“笮融者,丹阳人也。初聚众数百,往依徐州牧陶谦。谦使督广陵丹阳运漕。遂放纵擅杀,坐断三郡委输以自入。乃大起浮图祠,以铜为人,黄金涂身,衣以锦采。垂铜槃九重,下为重楼,阁道可容三千余人。悉读佛经,令界内及旁郡人有好佛者听受道,复以他役,以招致之。由此远近前后至者,五千余人户。每浴佛,多设酒饭,布席于路,经数十里。民人来观及就食且万人,费以巨亿计。”这是有关造像、立寺、受道,见于典籍的最早的记载。远近前后至者五千余人户,其中,可能是有出家为僧的。“复以他役”,这是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