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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07中国通史第五卷-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上册)-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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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诘朝理事,日旰不休”。这招到讥讽。据说“自晋宋以来,宰相皆文义自逸,敬容独勤庶务,为世所嗤鄙”。不过另一方面此事也说明,在时代潮流包括徐勉等人示范作用的推动和影响下,像庐江何氏这样的高门也去精心钻研过去所最鄙视的吏事,则琅邪王氏入国子学,应秀才之举,转向高尚得多的经术、文学,自然顺理成章,毫不奇怪。当然,由于积习使然,上述变化多半还打有门阀制度的烙印。如入国学者,皆门地二品士族,寒门俊才只能入五馆;高门皆轻视孝廉,仅应秀才之举:同样是明经对策,国子生与五馆生的出仕,便有清浊、高低之别等。可是对高级士族纯凭门阀直接起家出仕的特权,毕竟是极大的冲击。
  这样,一方面门地二品士族的数量不断增加,而仕进特权却逐步减少,迫使高门不得不提高自己的文化索质,扩大知识领域,注意锻炼统治本领,不少人需入国学,应察举,开始凭个人学识,通过考试出仕。另一方面,寒人子弟于吏事、武功之外,渐趋经学文史之途,气质发生变化,不少人还通① 当时“文学”一词,兼指文章与学术。所以《梁书·文学传序》称:“今缀到沆等文兼学者。。为‘文学传’云”。《徐摛传》称梁武帝用人要求“文、学俱长,兼有行者”。均为文、学并举。② 徐摛后为新安太守,有治绩,是亦长于吏事之证。见《梁书》本传。
  过考试出仕,甚至跻身士族。
  南朝后期的这些特点,使得东晋以来士庶之间,特别是高门与寒人之间,在铨选制度上“实自天隔”的差距明显缩小。这正是门阀制度衰落的最重要标志。
  北朝后期北朝后期门阀制度的衰落,比南朝后期来得厉害,这是北朝后期门阀制度的特点决定的。
  这些特点主要有四:第一,这一门阀制度,是魏孝文帝借鉴东晋和南朝前期长期采用的门阀制度,在北方五胡十六国和北朝前期不很完备的门阀制度基础上,用诏令形式在全国范围推行的。根据以往各皇朝之经验教训,这一制度除有巩固北魏统治的作用外,同时还蕴藏着严重的弊端。所以门阀制度刚刚推行,大臣李冲、李彪、韩显宗等即予以批评、谏净,其用语之精炼、准确,论据说服力之强,可以说在东晋南朝从未见过。正因如此,魏孝文帝在坚持推行门阀制度的同时,也不得不松口说:“(寒人)必有高明卓然、出类拔萃者,朕亦不拘此制”,“若有其人,可起家为三公”,“苟有才能,何必拘族也”①。不管孝文帝的主观意图如何,在门阀制度刚刚推行,阻力还不小之时,便开了一个可以“不拘此制”的口子,又是出自孝文帝之口,这实际上已埋下了后来这一制度坚持不好和比较早地走向衰落的种子。孝文帝死后,宣武帝即位,大量重用寒人,甚至以“出自夷土,时望轻之”的高肇为宰相、三公,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孝文帝所开口子,恐怕也是他的重要依据。宣武帝、孝明帝以后,政治混乱,战争频仍,寒人兴起更多,这个口子自然越开越大。第二,这一门阀制度适用的对象,不但有汉族,而且有鲜卑族。其中汉族高门从未拥有东晋高门那种与皇权平起平坐的权力;也不象南朝高门,虽已丧失了左右皇权的优越地位,毕竟仍是皇权政治除皇族以外的另一主要依靠对象和统治基础。在北朝,皇权政治的主要依靠对象和统治基础是包括皇族在内的全体鲜卑贵族。由于他们进入封建社会时间不久,没有门阀传统,门第观念不强,虽经孝文帝大力倡导,一般说真正重视的仍是当朝的官位和权势,而不是“冢中枯骨”。《魏书·恩幸茹皓传》:本县吏,得宣武帝宠幸,权势显赫。“为弟聘安丰王延明妹,延明耻非旧流,不许”。太傅、北海王详“劝强之云:欲觅官职,如何不与茹皓婚姻也”“延明乃从焉”。《魏书·侯刚传》,“本出寒微”,以善烹饪,孝明帝时位居侍中,“进爵为公”。“刚宠任既隆,江阳王继、尚书长孙稚皆以女妻其子。司空、任城王澄以其起由膳宰,颇窃侮之。。然公坐对集,敬遇不亏”。皇族和第一流鲜卑贵族尚且如此,社会风气可知。《周书·宣帝纪》宣政元年八月九条诏制,其中用人部分,除才学要求外,只说“伪齐七品已上,已敕收用,八品以下,爱及流外,若欲入仕,皆听预选,降二等授官”。一个字未及门第。这和南朝梁武帝即位之初下诏搜括“邦国旧族”入朝作官,显然不同。《文馆词林》卷六九一载隋初文帝敕举荐山东三十四州(原齐地)人才,说:“如有仕齐七品已上官,及州郡县乡望,(仕至)县功曹已上,不问在任下代,材于优① 见《资治通鉴》卷百四十建武三年。又《魏书·李彪传》。
  长,堪时事者,仰精选举之。纵未经仕宦,材望的然;虽乡望不高,人材卓异,悉在举限”。虽然提到了门望,但着重强调的是“材干”,而且官位仍先于门望。
  我们知道,南朝寒人虽位居三公,仍对高门企羡、敬重;而高门往往不因寒人握有权势,据有高位,而改变对之轻视的态度①,这在北朝便几乎看不到。与此相关连的一个问题是:东晋南朝需要继续两三代维持住一定的官位,方可更换门庭,由寒人升士族,或由次门升高门(参本书555 至561 页);而在北朝后期,尽管魏孝文帝典定姓族时,有三世官位的要求,可实际上寒人只要一代取得高官要职,一般就被视为盛门,即便汉族第一流高门也不拒绝与之联姻。如陇西李氏曾与佞幸、寒人,然位至录尚书事的穆提婆家联姻;范阳卢氏曾嫁女与出身西域商胡、位至录尚书事的和士开弟和士休;清河崔■也嫁孙女与出身寒人,但官爵达二、三品的陈元康之子①。《北齐书·白建传》:因善吏事,由小吏升至侍中、中书令(俱正三品),“诸子幼稚,俱为州郡主薄,新君(指州郡长官)选补,必先召辟,男婚女嫁,皆得胜流”。按州郡主簿在北朝是士族、高门充任之官②;婚嫁中的“胜流”虽不见得是一流高门,门阀较高总可以肯定。这表明,即便出身低微,只要有了官位权势,子弟便可像高门一样地“婚宦”。《魏书·李彪传》:“家世寒微”,后任高官,为子李志向吏部尚书郭祚“求官”,“祚仍以旧第处之。彪以位经常伯(散骑常侍),又兼尚书,谓祚应以贵游拔之,深用忿怨。。时论以此讥祚”。后任城王澄用李志为列曹行参军,“时称美之”。由此可见,1,早在魏孝文帝改革之初,就存在按“旧第”(原来出身)或“贵游”(当前官位)铨选的不同制度。从“时论以此讥祚”句,知后者占有优势。北齐白建的子弟像高门一样“婚宦”,沿袭的正是按“贵游”待遇之制。2。任城王澄用李志为高门起家官列曹行参军③,既是当时“按贵游拔之”制度占优势之一证,也再次表明鲜卑贵族重视的是当朝官位、权势。
  北朝后期这一门阀制度,可以说大体相当于曹魏、西晋初步形成的门阀制度与东晋以后确立了的门阀制度的混合体。一方面从北魏孝文帝以后评定了按血缘关系区别的汉族士族和鲜卑姓族;另一面依鲜卑习气,真正重视的仍是当前官位、权势——略相当于西晋刘毅所说的“势族”。如前所述,西晋“势族”一般说是东晋以后高级士族的前身,逐渐发展成为后者。而北朝后期是:许多出身低微的“势族”,与按血缘关系区分的士族、姓族并存。前者实际上起着瓦解门阀制的作用。因为这些“势族”,不论胡汉,多半靠吏干、武功起家,儒学传统和文化素质一般很差;特别是魏孝明帝以后又处在不断动乱之中,“势族”更迭频繁,很难发展成新的稳定的士族。相反,① 前者参见《南齐书·王敬则传》《陈显达传》。后者参《南史·王球传》、《张敷传》。甚至寒士位底显贵,仍被高门“侍枯骨见径”,见《南史·朱异传》。
  ① 分别见《北齐书》李玙传、冯子琮传、崔■传。
  ② 参见《魏书·卢玄附卢道侃传》、《魏书·李顺附李显进传》、《北齐书·崔暹传》、《隋书·韦世康传》。又《魏书·文苑袁跃附袁聿修传》:出身陈郡袁氏,父翻,位都官尚书,加抚军将军(从二品),乃朝廷显贵。聿修“九岁,州辟主簿”,与此处白建诸子“幼稚”而为州郡主簿,正相呼应。③ 据《魏书·李顺附李晔传》;《李宝附李德显传、李暖传》;《卢玄附卢义悰传》;《郑羲附郑士渊传》,诸人作为第一流高门,起家官均公府行参军,与李志起家官任城王澄(姑蕃王)的列曹行参军,俱为官品从七品上,地位、声望相等,见《魏书·官氏志》。
  他们的存在却排挤、压制了旧有的高门,尤其是汉族高门的仕进。南朝高门“平流进取,坐至公卿”,北朝很少见到,原因就在于此。如自魏宣武帝即位(500 年)至北周灭亡(581 年),八十年中,位宰相(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者,汉族第一流高门(卢、王、郑、两崔、两赵),只有清河崔亮于北魏时任尚书仆射一年,博陵崔遇与崔昂于北齐时分别任尚书仆射两年和三月①。而且这三人仕进、升迁靠的都是个人才干,并不是门阀特权。这和南朝后期王、谢两族至少形式上仍多为宰相,也很不同。
  由于在“宦”上门阀与官位难以一致。所以在“婚”上也就无法不作某些通融。《魏书·郑羲传》:“自灵太后预政,淫风稍行,及元叉擅权,公为奸秽。自此素族名家,遂多乱杂,法官不加纠治,婚宦无贬于世,有识咸以叹息矣。”
  总之,北朝后期不断更迭的“贵游”,往往凌驾于稳定的“旧第”之上,从而导致在“婚宦”上,与魏孝文帝改革时的指导思想和制度,存在相当距离。这既是门阀制度没有得到南朝那样高度发展之证明,也是门阀制度建立后,迅速走向衰落的征兆。
  当然,必须说明,以上是就朝廷官吏和地方长官而言,它们多由鲜卑族和较早投靠北魏的一部分汉族后代充任。至于州郡佐吏情况则有所不同。曲于从五胡十六国以来,各国统治者便依靠汉族士族控制地方,北魏皇朝建立后对他们依然极力拉拢(如献文帝时于郡国立学,“先尽高门,次及中第”,见《魏书·高允传》;孝文帝时,州郡举秀才、孝廉,“但检其门望”,见同上《韩显宗传》),所以北朝后期如就州郡长官辟除的佐吏(如州主簿、郡功曹等)而言,门阀影响还是很大的。试看诸第一流汉族高门位望稍差的各支,和二流以下汉族高门,应州郡辟除者颇多;以及现有北朝后期州郡佐吏的材料,多为士族子弟,便可知道①。《周书·苏绰传》:“自昔以来,州郡大吏,但取门资,多不择贤良”,反映的就是这一状况。不过因为它们在整个统治机构和制度中,不占重要地位,所以并不影响前述论断。
  第三,北朝后期在政权中占主导地位的鲜卑贵族,在重视官位、权势的同时,还十分重视军功。吏于。东晋南朝重文轻武,重学识轻吏事之风,在北朝一直缺乏社会基础,无法广泛流行。
  《魏书·良吏明亮传》:出身平原郡一般士族,由员外常待(五品上)
  越过从四品,升勇武将军(四品上),不愿。进曰:常侍是“第三清”,而勇武“其号至浊”,“且文武又殊,请更改授”。魏宣武帝答曰:“今依劳行赏,不论清浊。。。九流之内,人咸君子,虽文武号殊,佐治一也。卿何得独欲乖众,妄相清浊。”不许。明亮又说,南方未平,君主应不惜官爵,鼓励效死。宣武帝笑曰:卿欲为朕平南方,“非勇武莫可”,今辞“勇武”,是“自相矛盾”。终于没有改授。
  此事一方面说明,自孝文帝重定士族后,重文轻武,计较官位清浊之风,已在一部分汉人士族中传播,明亮就是一例;另一面通过宣武帝的回答,又可清楚看到,在鲜卑习气的支配下,加上平定南方之需要,君主的指导思想① 见万斯同:《魏将相大臣年表》、《北齐将相大臣年表》、《周公卿年表》。当然,汉族第一流高门任宰相、高官者少,还有其他原因,如皇族的排挤等,这里不论。
  ① 参见严耕望《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下编第四章“州府僚佐”又《唐书·柳冲传》北朝“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高门)不在选”。
  实际上仍非常重视军功。“文武号殊,佐治一也”的话,便是强证。影响所及,官分清浊之制实际上也有两种:一种以官品九品上下为界线。九品以上都算清官。如《魏书·源怀传》便将包括“守宰”(郡守、县令)在内九品以上官统称清流,而与“勋品以下”官对举。“勋品”亦作“流外勋品”,见《隋书·百官志中》。“勋品以下”大概就是《魏书·刘昶传》载魏孝文帝所提到,与“士人”之官对举的“小人之官”。《北史·元顺传》:为吏部尚书。宰相元雍欲用三公曹令史朱晖为廷尉评,元顺反对曰:“高祖。。创定九流,官方清浊。。而朱晖小人,身为省吏(时令史一般均流外官),何合为廷尉清官?”此证“小人”按制度只合为流外官。《魏书·任城玉澄传》称“门下录事”为“三清九流之官”。按门下录事,官品从八品上,位次与尚书都令史相侔,见《魏书·官氏志》。这更是九品以上官,不论官品高下,职掌烦杂与否,均清流官之证。上引宣武帝语“九流之内,人咸君子。。卿何得独欲乖众,妄相清浊”。批评明亮“妄相清浊”,实乃强词夺理。因为孝文帝定制,官品九品以上确分清浊,这就是我们看到的官制上另一种清浊,决非明亮妄分。如《魏书·儒林传序》魏孝明帝将立国学,“诏以三品已上及五品清官之子以充生选”。此证五品以下官当有清浊之分。不过宣武帝语的确反映了大量鲜卑贵族的看法,并不同意重文轻武的制度,强调的是“九流之内,人咸君子”,无所谓清浊。如果定要分清浊,也是按官位,以九品上下为界线。
  以上两种清浊。如就孝文帝定制言,由于模仿南朝,官分清浊本主要当指后者,即官品九品以上所分清浊。在南朝这样规定的原因是:充任九品以上官者,不但有高门,有次门,而且有官品虽入流,而门第尚未改变的寒人,要借官分清浊来区别士庶,以至区别士族中门阀之高下。而在北朝后期,由于社会特点(鲜卑族重当前官位、权势,寒人一成“贵游”,就可凌驾非贵游的旧族之上等),这一制度遭到抵制,真正流行的主要是前者,即以官品九品上下为界线所分清浊。后者在制度上虽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但远不能与南朝相比。
  关于重文轻武和九品以上官分清浊之制遭到抵制,试举一例:《资治通鉴》卷百四九天监十八年载:北魏孝明帝时,旧族清河张彝之第二子仲■上封事,“求铨削选格,排抑武人,不使豫清品”,招致鲜卑羽林、虎贲近千人,冲至张家诟骂、捶辱,彝及长子均死。对此,当权的胡太后不敢深究,相反,作了妥协,“因令武官得依资入选”。据上下文义,所谓“依资入选”,即根据军功入清官之选。
  这条材料表明:1。在此之前,孝文帝所行门阀制度,并未认真排抑武人,武人仍预清品,所以张仲■才会上封事,并引起极大震动。2。孝文帝其所以没有认真排抑武人,宣武帝其所以宣扬“文武号殊,佐治一也”,主要原因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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