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2005年第4期-第6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虽然席勒既听不见也看不见,可还是最后一次握了握她的手);冷佳琳和医生站在床脚,不停地把烤热的枕头放到席勒脚下,希望能捂热他冰冷的双脚。
突然,像有一股潮水涌过席勒的面庞,他的头向后仰去,寂静像涟漪样一层层漫过他的脸,席勒的面容看上去好像进入了永恒的梦乡。
他终于未能信守自己的承诺,与冷家姊妹共同走完世间的旅程。他如此快速地离开了她们,以至于我这个后来人都产生了强烈的背信弃义的感觉,虽然,席勒并不能对自己的离开负责。
医生赫尔德尔是席勒家的老朋友,他参加了对席勒遗体的解剖。他告诉冷佳琳:“里面全烂了,这个人十年前就应当死了……即使席勒能从这次高烧中恢复过来,按肺部的情形,他也会随时危在旦夕,生命超不过半年。”
半年?也许有了这半年,席勒就可以完成他的悲剧《德米特乌斯》。席勒逝世之后,沃威封在他书桌上发现了《德米特乌斯》中人物马尔法(Marfa)的一段独白。这也是席勒——这个写作了一生的人——留给世界的最后的文字。
席勒之死,倾城魏玛。歌德后来在给柏林朋友蔡家福(Karl Friedrich Zelter)的信中说:“我觉得我失去的是自己。我失去了一个朋友,而他是我生命的一半呵!”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得到歌德哪怕是相近的评语。当天晚上,魏玛剧院全体演员拒绝登台,演出被迫取消。5月11日深夜,装着席勒遗体的棺材被十二个贵族男青年稳步肩出,下葬在雅可布墓园(Jakobs-Friedhof)。
那是个美丽的五月之夜,婉啭的夜莺呖呖歌唱,伴随着席勒入土为安。
2005年5月9日,正是席勒去世200周年。
这一年是德国巴登—符腾堡州的“席勒年”。也是世界的“席勒年”。
席勒的棺材首先安葬在一个地下墓室。虽然当时有很多人争相向冷莎露提供墓园,但冷莎露都未同意。因为友人贝克尔(Becker)和伯爵本策·施德瑙(Benzel-Sternau)曾许愿买一块地送她,让席勒今后能跟家人合葬。冷佳琳连名字都取好了,就叫“席勒林苑”(Schillerhain)。但德法战争破坏了这个计划。当魏玛一个新的墓园竣工时,冷莎露又想买一对相邻的墓穴,以便今后自己能与席勒合葬。这时的魏玛市长施瓦伯(Schwabe)——他是当年为席勒扛棺的十二青年之一——以市政府的名义准备在魏玛的一面山坡上腾出一块儿地来营造一个小型的“席勒林苑”。
计划进行过程中打开了席勒的棺材。因为保存棺材的墓室非常潮湿,席勒的遗体损坏严重。不过,经医生与解剖学家们的艰苦劳动,终于将席勒的遗骨基本还原。
魏玛大公曾想将托护了席勒天才大脑的头盖骨保存在大公图书馆,但这个想法遭到了席勒家人,包括冷家姊妹的强烈反对,当时的巴伐利亚国王也力劝魏玛大公,所以头盖骨最后还是与其它遗骨保存在一起。
与席勒同时重病的歌德却痊愈了,并比小他10岁的席勒整整多活了24年。他当时曾计划写一首长诗《席勒葬礼》,但没写成。直到席勒去世22年后,他才写成了这首诗。1827年9月16日,席勒骨殖被移入魏玛大公家族的地下陵墓,移骨期间歌德曾将席勒的头盖骨放在自己的案头单独相对数日,并写下长诗《席勒头盖骨观照》。
两年后,歌德追随席勒而去。他与席勒共同停柩于魏玛大公家族的地下陵墓。这两个铁哥们儿,至今依然并肩傲立天堂,指点宇宙,激扬文字,当初在地上追随他们的妻子亦不能侧身其间。歌德的妻子伍碧丝下葬在魏玛的雅可布墓园,而席勒的妻子冷莎露与他们的儿子恩斯特(Ernst)一起葬于波恩莱茵河畔的老墓园(Alter Friedhof)。
世界文学史公认,席勒的文学成就略比歌德少了几个百分点,所以无论在什么文学史上,他都被视为“歌德之后德国文学最伟大的作家”。但是,席勒至少有两个地方胜过歌德:他的老婆比歌德多百分之百。他的孩子比歌德多百分之四百。
席勒死前十分担心自己的妻儿受苦,而结果证明他的担心是没有理由的。魏玛大公夫人答应负责失怙孩子们的学业,并且慷慨地履行了自己的诺言。达贝格则每年为遗孀和孩子们提供不薄的年金。
席勒其实早该明白,从他遇见冷家姊妹开始,“席勒”这两个字就是她们最好的人寿保险。
我们的世界充满偶然。格林兄弟(Gebrueder Grimm)说:“偶然就是游离于我们理智和愿望之外的不可预知的事件”(Zufall ist das unberechenbare Geschehen, das sich unserer Vernunft und Absicht entzieht,语见《明镜》周刊2004年第33期106页)。
席勒去世157周年后的5月9日这一天凌晨,我偶然出生在地球另一端的中国,四川成都,罗家碾。
那时我不懂德语。
几天之前,我刚满43岁。
(2005年5月17日七稿于北京卧藏居)
人间惟有杜司勋
李国文
李国文新时期重要的现实主义作家,著有长篇小说《花园街五号》、短篇小说集《危楼纪事》、《没意思的故事》等。长篇小说《冬天里的春天》获首届茅盾文学奖。
杜司勋,即杜牧,晚唐诗人之翘楚。李商隐有一首七绝,这样写他:
高楼风雨感斯文,
短翼差池不及群。
刻意伤春复伤别,
人间惟有杜司勋。
(《杜司勋》)
唐代诗歌,经过了初唐的勃兴,盛唐的辉煌,中唐的赓续,到了晚期,已呈神疲力薄之势。若无杜牧、李商隐那令人眼目一新的格局,恐怕是很难画上圆满句号的。晚唐的这两位诗人,都很短命,可怜得很。
杜牧,公元803年生,852年死,活了49岁;李商隐更惨一点,公元812年生,858年死,活了46岁。他们都处于郁闷困顿中,愁病而逝。中国文人的命途多舛,生不逢时,这可算一对典型。
可在如此短促的生命周期里,他们却能给诗歌,给文学史,留下来长久不衰的精彩,实在是了不起的。在中国,凡读过点古文,念过点旧诗的知识分子,几乎不假思索,即能脱口而出这两人的诗句。为什么他们的作品,能够拥有千秋万代、持续相继的读者,道理很简单,因为,从他们心底流出来的诗,永远洋溢着鲜活的新意。惟其新,诗人也就伴随着读者长存下来。
作诗也许不难,创新为文学的生命,却是一件相当不易的事。鲁迅曾经感叹,他的旧体诗所以未能多作的原因,就在于前人已经把诗写尽了。一个“尽”字,道出创新者难以为继的苦衷。创新,遂成了文人的致命伤,困惑着一代又一代想写出点好东西,想写出点新东西的作家和诗人。
自唐以降,一千多年,诗人何啻千万,所写的诗、词、歌、赋,数以亿计,还有什么没想到的?还有什么没写到的?还有什么未开垦的处女地,留给文学的后来者耕耘呢?鲁迅尽量不写,这就是智者的抉择了,与其露丑,不若藏拙。而不幸的是,时下很有一些自命风雅的同行,附庸风雅的官员,弄上两首顺口溜,打油诗,快板书,混充五言七律,绝句汉俳,这纯粹是有了把子年纪以后,还要穿开裆裤上街,露出不雅的臀部,存心不怕丢人的洋相百出了。
这就是中国人多,中国文人跟着也多的后遗症了。林子大,便什么鸟儿都会有了。一般来说,树林虽大,鸟儿颇多,大致也就以下这四类。自古以来,凡耍笔杆的,都逃不脱这样的区分:
一,把文学当成生命的;
二,把文学看成饭碗的;
三,拿文学当玩艺儿的;
四,专门以折磨文人为己任的。
第一类人,通常活得很苦,尤其想创新者,更苦;第二类人,大半活得很爽,只要拿起敲门砖,几乎都有成为阿里巴巴的可能,自然,脸皮要有一定的厚度,手臂要有一定的长度;第三类人,不管别人如何,总是能够自得其乐;而第四类人,别人开心他不开心,别人不开心他倒开心了,一副“天丧予”的面孔,最好是躲得远些为佳。
这就是既相生相克,也相辅相成的文学生物链。
但最奇怪,无论以上第二类文人搞的功利文学,第三类文人搞的挠痒文学,第四类文人搞的整人文学,统统都要标榜自己为百分百的正宗文学。惟恐人家不认账,不买账,便借助于权力,借助于金钱,偏要挤进文学史,偏要大家向他鞠躬如仪。这大概就是鲁迅所讽刺过的,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行径了。
近年来,我竭力龟缩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免得碰见这班人时,点头不是,不点头也不是的尴尬。
当然,各式各样的文人,自然也就有形形色色的文学,本是文坛的客观存在,大可不必讳言。拍马文学未必低,清高文学未必高,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你得了鱼,就不要再指望熊掌,你吃到熊掌,就不要再染指鱼。但文人是种很欲望的动物,鱼也想得,熊掌也想得者,大有人在。于是,就不停地写,拼命地写。但别忘了,声名的诱惑,功利的追求,从政的驱使,经营的用力,一个劲地投身于这种非文学的活动之中,就难免要有才智退化、想象干涸、情思衰竭、感觉迟钝的可能。提起笔来,也就只有蹈袭陈规、依样葫芦、驾轻就熟、因循守旧这条路可走。
于是,出现了当下文坛上的近二十年来目睹之怪现象:
一是写诗的人,比读诗的人多;
二是写小说的人,也快要比读小说的人多;
三是写评论的人,估计不久的将来,肯定会比写作品的人多。
这似乎有点危言耸听,但看到我的同行们,如此不在意文学的创新之道,如此不介意文学的生产过剩,如此津津有味地,乐此不疲地,像旧时磨坊里那些蒙着眼罩的牲口,一圈一圈绕着磨道,以一年千部左右长篇小说,数千篇中篇小说,数万篇短篇小说,以及恒河沙数的诗歌生产速度,为读者制造着“标准粉”式的精神食粮,不免有些杞人忧天起来。
我想,一个真正把文学当成生命的人,应该不会满足于这样的文学生产方法。
从古至今的文人,稍有点出息的,不愿落入窠臼,不愿重蹈前辙,不愿嚼别人嚼过的馍,不愿尾随他人走同一条路,是文人的本能,是文人的天性,也是文人的命根子啊!
由此,你不能不对唐代诗人这种创新的执着,“语不惊人死不休”(杜甫语)的一根筋的精神赞叹不已。他们总是希望创造出“今古未尝经道”(杜牧语)、“远去笔墨畦径间”(杜牧语)的新格局;总是努力开拓出“惟陈言之务去”(韩愈语)、“作不经人道语”之“一家言”(李贺语)的新境界。唐诗之所以为唐诗,就建立在这种不断更新的宏大气象上。
于是,我在想,唐诗由初唐的王杨卢骆,到盛唐的王维、孟浩然、李白、杜甫,到中唐的白居易、元稹、韩愈、李贺,进入公元九世纪中叶,当时的文学界,肯定也会有鲁迅写作时,这种受到被前人写尽,而不得不袖手的踟蹰,这真是没有办法的事。
犹如到果园去采摘,你兴冲冲地来了,可发现那些捷足先登者,已将最完好的,最甜美的,最具有市场价值的果实,席卷而去,只剩下残枝败叶,一片狼藉。际此地步,老兄,你将何以堪?这种无所适从,无从下手,无法收拾的局面,也是那个时期的杜牧、李商隐、许浑、张祜等晚唐诗人,所面临的现状。
唐诗有两个“李杜”,一为公元六世纪的李白与杜甫;一为公元九世纪的李商隐和杜牧。对后“李杜”而言,前“李杜”已经达到的高度,其不可企及之势,实在是难以逾越的巅峰。要想与他们比肩,必须要走出自己的路,必须要写出与他们的不同来,这才能拥有绝对属于自己的世界。你要当跟屁虫,永远也不会有出息。杜牧不会这么讲,但一定会这么想。
我是根据公元831年(文宗大和五年)十月中,杜牧为《李贺集》做的序,作出这样的判断。他在文章结尾如此写道,口气之大,令人咋舌:“贺生二十七年死矣,世皆曰:‘使贺且未死,少加以理,奴仆命《骚》可也!’”他对李贺的褒扬,也是对自己的期许。虽然,他在《献诗启》里说明他的创作原则:“苦心为诗,本求高绝,不务奇丽,不涉习俗,不今不古,处于中间。”但他的为人一生,也许很失败,为文一生,却是一位有大志向,有大抱负,决心崛起,不甘雌伏的文人。清人赵翼指出:“自中唐以后,律诗盛行,竞讲声病,故多音节和谐,风调圆美。杜牧之恐流于弱,特创豪宕波峭一派,以力矫时弊。此其一生命意所在也。”
《全唐诗序》说到杜牧,也认为他:“精思独悟,不屑为苟同者,皆能殚其才力所致,沿寻风雅,以卓然自成其家。又有甚者,宁为幽僻奇谲,杂出于变风变雅之外,而绝不致有蹈袭剽窃之弊,是则唐人深造极诣之能事也。”
所以,李商隐才有发自内心的“人间惟有杜司勋”的极高评价。要知道,文人称赞文人,同行叫好同行,不是虚头巴脑,不是顺水人情,不是当面点头,背后撇嘴,不是阿附谄谀,捧场讨好,而是由衷赞美,真心褒扬,是极少有的,因而也是极难得的。
这就印证南北朝时梁人萧子显在《南齐书·文学传论》所说过的金玉良言了:“若无新变,不能代雄。”这两句话,八个字,绝对是想在文学领域中,要干出些名堂来的人的座右铭。杜牧如此,他的朋友李商隐如此。你要想头角峥嵘,领时代之风骚,你要想独树一帜,引文学之新潮,那就必须有这种本领,在努力传承的同时,能够不断创新,在博采众长的同时,表现自我。幸好后一“李杜”,天降奇才,二十啷当年纪,果然创造出有别于前人的晚唐神采。
文学的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命运,有其相通相应的内在联系。如果说前者,其恢宏开阔的气势,似乎是盛唐如日中天的映照;那么后者,其精致、典雅、秀丽、婉曲,多少也是晚唐“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写真。文学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时期,大师联袂而至,满天星斗灿烂;一个时期,文人缺席失语,文学暗淡无光;这都是属于造物主的安排,并无必然的规律可寻。
然而,老天对唐诗颇为关照,真让人嫉妒。尽管,公元816年(宪宗元和十一年),李贺卒,819年(元和十四年),柳宗元卒,824年(穆宗长庆四年),韩愈卒,831年(文宗太和五年),元稹卒,842年(武宗会昌二年),刘禹锡卒,843年(会昌三年)贾岛卒,像秋风扫落叶一样,诗坛凋零,四顾苍茫,文事寂寥,一派凄凉。这时,谁也料想不到,杜牧和李商隐的出现,以枇杷晚翠的绚丽,以鲁殿灵光的晚唱,又重新将唐诗的圣火传递下去。
因此,返顾现实世界,新时期文学也已二十多年过去,上帝不开眼,不赏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