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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罗素 婚姻与道德-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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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    家庭与国家
  家庭虽然有生物学上的起源,然而在文明社会里,它却是法律制定的产物。法律对子婚姻作了规定,对于父母管辖子女的权利,法律上也有详细规定。假若没有结婚而生下子女,则该子女完全属于母亲,父亲没有任何权利。法律的本旨虽然在于维持家庭,但现代的法律却越来越趋向于干涉父母和子女间的关系,因此,法律变成了破坏家庭制度的重要因素之一,这实在是违背了立法者的初衷。这种情形的发生,是由于不良的父母对于子女的照顾不可靠,他们每每尽不到社会上通常认为的父母应尽的职责。不单是不良的父母,还有贫穷的父母,也必须靠国家的干预,他们的子女才不至于遭受不幸。19世纪初期,干涉儿童在工厂作工的提议受到了激烈的反对,反对的理由就是,这样就会削弱父母的责任。英国的法律虽然不像古罗马的法律那样允许父母用迅速而没有痛苦的办法将子女杀死,却允许父母用慢慢的劳作的痛苦使他们的子女劳累而死。父母、扉主和经济学者都拥护这种神圣的权利。但是,抽象的经济学上的道理终于激怒了社会的道德意识,工厂法也因而得以通过。第二步工作更为重要,就是开始实行强迫教育。这是对父母权利的一个严重的干涉。儿童除了节假日外,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得离家上学,去学习国家认为他们必须知道的东西,父母对此作何感想,在法律上是不发生丝毫效力的。因为学校的关系,国家控制儿童的权力渐渐扩充。纵使儿童的父母是基督教的科学家,国家也要管理儿童的健康,假如儿童的智力有什么缺陷,国家就把他们送到特别的学校去。要是儿童的营养不足,国家就补充他们的食物。假如父母无力给子女买鞋,国家也可以供应。要是儿童到学校时现出受父母虐待的迹象,父母多半要受刑事上的惩罚。从前,只要儿女还没成年,父母有权没收他们工作挣的钱,现在,虽然子女在实际上或许难以保存他们挣的钱,但是他们有保存这笔钱的权利,并且当遇到必须得保存的时候,他们就能够执行这种权利。在劳工阶级中,父母到今日仍然得以保留的少数权利中的一种权利,就是他们能灌输给他们的孩子邻近许多父母所共有的各种迷信。但在许多国家内,甚至于这种权利也取消了。
  这种国家代替父亲职权的事实,其发展没有明显的止境。国家所代行的家庭职责,多半是父亲方面的,而不是母亲方面的,因为国家对于儿童的服务,本来都是父亲必须得花钱做的。在中上层阶级中,这种过程尚未发生,因此,中上层阶级的父亲比起劳工阶级的父亲来,地位要重要些,他们的家庭也比劳工阶级的更为稳固。在认真实行社会主义的地方,如苏俄,从前为富家子弟设立的教育制度,现在都要废除,或者完全改变,这是他们认为的很重要并且非常必须的工作。这种事情,在英国很难实行。我曾经见过英国著名的社会主义者对于所有儿童都应该入初等小学的建议表示暴怒,他们惊叫道,“什么,我的孩子和贫民窟的孩子在一块儿吗?绝对不行!”真奇怪,他们竟不知道阶级的分化与教育制度的关系是多么密切。
  现在各国的趋势,是国家继续不断地逐渐干涉劳工阶级的父亲的权力,同时,对于别的阶级却没有相同的干涉(苏俄除外),结果,弄得有钱人和穷人的情况大不相同。就穷的而论,家庭日见衰弱,而富人的家庭则没有发生类似的变化。我想,造成过去的国家干涉的那种对儿童的人道主义情感,将来肯定会继续下去,而且会造成逐渐加多的干涉,譬如,伦敦贫民区域的相当大比例的儿童,和美国北部工业城市中更多的儿童,都患有软骨病,这就是唤起公众行动的一个事实。不管这些儿童的父母怎样诚恳地想去做,总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因为这病需要改良食品、新鲜空气和充分的阳光,而这些条件都是他们不能提供的。听任儿童在他们生命的最初几年内身体衰弱,这不单耗费太大,并且也太残忍;假如我们对于卫生学和饮食有了更多的了解,就会有逐步增加的要求,希望不使儿童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自然,目前政治上对于一切这一类的提议,都有一种激烈的反对。伦敦各城区中富裕的家庭联合起来,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少做减轻穷人的疾病困苦的事。假如地方当局——如波布拉——采用真正有效的方法来减少婴儿的死亡,则他们就不免有牢狱之灾。不过,富人的反对,正在继续不断地被征服,穷人的健康,也正在继续不断地改进。因此,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期望,在最近的将来,国家对于劳工阶级的子女的照顾,不至于削弱,而且将扩展其作用。同时,父亲的作用将相应地减少。父亲在生物学上的作用,是保护年幼无助的子女,当国家代行了这种生物上的作用时,父亲就失掉了他存在的理由。因此,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社会必定有变成两个阶级的趋势,有钱的人将保存家庭的旧制,贫穷的将愈加期待国家履行传统上属于父亲的那些经济上的职责。
  更激烈的家庭的变化,曾在苏俄历史上实现。但是苏俄人口的80%是农民,这些农民的家庭仍旧像中世纪的西欧家庭一样稳固;由此看来,共产党人的理论似乎只能影响比较小些的城市的部分。结果,苏俄的情形与我们方才研究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形恰恰相反,即上层阶级抛弃了家庭,下层阶级却仍然保留着家庭。
  妇女渴求经济上的独立,这对于取消家庭中父亲的地位也是一种很大的力量。从前在政治上呐喊要求最为出力的妇女,都是未婚的,但这多半是暂时的现象。现在英国已婚的妇女所受的冤屈比未婚的更加严重。社会上对待结婚的女教师,完全和对待犯了公开的罪恶的教师一样。甚至于公家的妇科医生,如果是女的话,也必须是未婚的。这一切情形的动机,并不是因为已婚的妇女不适宜工作,也不是因为法律上有什么妨碍雇佣她们的规定;事实恰恰与此相反,不久以前英国曾通过一条法律,该法明白地规定,妇女不因结婚而丧失任何资格。已婚妇女不能就业的整个原因,是因为男性希望能保存经济上支配她们的地位。但妇女不见得就甘于永久屈服于这种暴虐之下。自然,要想找一个政党扶助她们,颇为困难,因为保守党人是爱家庭的,工党中人是爱做工的男子的。虽然如此,妇女既然占了选民的大多数,论理她们不会永远屈服,甘心居于落伍的地位。她们的要求若被承认,那在家庭方面,可以有很重大的影响。已婚妇女要想取得经济上的独立,有两种不同的方法。一种是婚后继续作她们婚前所从事的工作,要是这样做的话,她们就不得不把儿女委托给他人看管,因而育婴学校和公共托儿所将大大增加,逻辑上的结果是:母亲将和父亲一样,在儿童的心理上消失了她的一切重要性。第二种方法是:有小孩的妇女由国家给与相当的工资,使她们尽心尽力地抚养她们的子女。仅仅只是这样,当然还不够。还需要附带条件,使妇女在她们的子女稍为长大点的时候,能够回到她们原来的工作中去。这种方法有一种好处,它使妇女能够自己抚养自己的儿女,而不至于苦苦地依赖一个男子。并且这种办法可以使人们知道,从前生孩子仅仅是满足性欲的结果,现在却是存心去做的一种事业(这现象已经渐渐普遍),这种事业既然有利于国家,而不见得有利于父母,所以国家应该负担养育儿童的费用,而不应使父母承受严重的负担。最后这一点,在提倡家庭津贴的时候已经得到承认,不过,为儿童而设的报酬只应付给母亲一人,这道理却尚未得到一般人的承认。我想,我们可以推测,劳工阶级中妇女的势力会增加,将来会达到承认这个道理的程度,而且会规定在法律上的。
  假使这样的法律得以通过,它在家庭道德上的影响如何,将视法律条文怎样起草而定。法律也许这样起草,假如儿童是私生的,则该儿童的母亲不能领抚养费;或者,法律也许规定,如果能证明她只要犯了一次通奸罪,则抚养费将发给她的丈夫而不发给她本人。假如法律是这样的话,那么,依门按户访问每个已婚的妇女,并且考察她的道德情况,将成为当地警察的职责。这种办法也许极有提高道德的效果,不过我怀疑那班被提高的妇女,是不是对此完全乐意。我想,不久人们就会要求当局停止警察的干涉。附带还将要求,即使是私生子的母亲也应当领受津贴。假如这事果真办到了,则劳动阶级中父亲的经济权力将完全消失,家庭的组织不久后或许将不再是双亲的,父亲不比猫狗中的父猫父狗更重要些。
  但是现在妇女常常有一种畏惧家庭生活的心理,结果,我想大多数的妇女宁愿能够继续她们婚前所做的工作,而不愿领取抚育她们儿女的报酬。将会有许许多多的妇女愿意离开自己的家庭,跑到托儿所去替别人看管小孩,因为那是专门职业的工作。但是我不以为,假如妇女有选择的余地,大多数作工的妇女们,在家领受看护自己儿女的报酬,和出外作工赚婚前所做的那种工作的工资,能有同样的快乐。但是,这完全是我个人的意见,我也没有什么可作断论的根据,已婚妇女势力的发展,在不远的将来,甚至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里,似乎都将使劳工阶级中的父亲或母亲(假如不是两者一齐的话)失去抚养小孩的功用。
  妇女反抗男子专权的运动,在纯粹的政治意义上,的确已经完成,但在它的更广的范围内,依然是处在幼稚的时期。这一运动的较远的影响将慢慢地发生。目前人们心目中妇女的情绪,仍然是男子的兴趣和情感的反射。你在男性小说家的作品中可读到,妇女哺乳她们的幼孩时,可以得到身体上的快感;但是你若问一下任何一位和你熟识的母亲,就会知道事实并不是如此;但是,在妇女得到选举权之前,男人从没有想到去探明这些道理。做母亲的情绪,男子觊觎已久,他们下意识地把这些情绪看作是他们统治的手段,结果,妇女在这方面真正的情感如何,必须花费大力气才能明了。不久以前,一般人都认为所有正派妇女的心中都是想要儿女而厌恶性的。就是现在,要是妇女坦白直说她们不想生子女,许多人仍会觉得惊骇。真的,自告奋勇愿意向这类女子大讲道理的,在男子中不能说是不普遍的。只要妇女居于臣服的地位,她们就不敢表露出真正的情绪,只能假装那种能讨得男子欢心的情绪。因此,从前人们认为是妇女对儿女的通常态度,我们不能就拿来作辩论的根据,因为假如妇女完全解放了,她们的情绪大概将与从前人们所想象的大为不同。我以为,至少就现在已有的文明而论,文明大有减少做母亲的情感的趋势。高等文明将来或许不能维持,除非给予妇女相当的生育孩子的报酬,使她们觉得那是一件赚钱的事业,不算枉费光阴。如果这个办法得到实行,自然妇女不需要全体、或者大多数都去执行这个职业,那时,生育子女也不过是很多职业中的一种,并且必须用彻底的专业知识去从事。不过,这些都是推想而已。其中唯一比较可靠的一点是,以后妇女势力的发展将产生很大的影响,打破父系的家庭,这种父系家庭是史前时期男子征服妇女的胜利的象征。
  国家代行父职这件事,就西方社会已经实现的状况来看,总的来说是一大进步。它大大改良了社会的公共卫生和教育的普通水准,减少了虐待儿童的行为,而且使像大卫那一类倍受痛苦的事情不至于发生。尤其是因为家庭制度不良而产生的恶果可以得到预防,因而儿童身体的健康和智力的发展都将继续提高。但是,国家代替家庭,也有很严重的危险。父母通常都喜欢自己的孩子,不仅仅把他们当作是政治设计的要素;国家则不能有这种态度。在各种公共组织内实际和儿童接触的个人,譬如学校的教师,假如他们的工作不是太累,薪金不是很低,或许能够保留一些类似父母的那种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但是教师没有什么实际权力,权力是属于行政长官的。行政长官从来看不见生命在他们支配之下的儿童,并且因为他们属于行政一派的人(否则他们就不会得到他们现在的位置),他们或许特别容易不把人当作目的本身,而是当作制造某项东西的材料。并且,行政长官总是喜欢一律,一律便于统计和进行摆布。假如那是一种“对的”一律,那就是说,有了他们认为是合宜的许许多多人存在着。所以,交给各种公共组织去管理的儿童,多半是刻板划一的,而少数不合典型规定的儿童,不但要受他们同伴的迫害,而且要受当局的迫害。这就意味着许多大有希望的人将受到摧残,忍受痛苦,直到他们的精神完全崩溃为止。能够顺从当局意思的大多数儿童则将过于自信,喜欢迫害他人,而且一点也没有耐心去注意听新的观念。只要世界依然分化成许多互相抗争的军国主义国家,则公共组织代替父母教育儿童,实际上是增加所谓的爱国心,即只要国家觉得必要的话,各国的人民都愿意互相残杀,而没有丝毫的犹豫。无疑地,这种所谓的爱国心是文明在目前容易遭受的最严重的危险,任何增加这种爱国心的毒性的东西,比瘟疫和饥荒更加可怕。在现在,青年的忠心一分为二,一方面忠于父母,另一方面忠于国家。万一他们完全为国家尽忠,则这个世界将比现在更加残忍嗜杀,这实在是很恐怖的。因此,我觉得只要国际主义一天不能实行,则国家在教育儿童照顾儿童方面逐渐增加责任,这件事所带来的危险要远远超过它确切的好处。
  在另一方面,假如有个国际政府成立,能够以法律代替武力,解决国与国之间的冲突,则情形将完全不同。国际政府将下命令,不许疯狂式的国家主义渗入任何国家的教育课程中。国际政府将坚持,无论什么地方都应教导人们忠于这个世界最高政府,并且国际主义应该教得成为一种情感,以代替现在人们对于国旗的忠诚。这样,虽然过于一律的危险和过于严厉地惩罚反常行为的危险仍然存在,但是提倡战争的危险却可以免除了。的确,最高国家管理教育,可以积极地防止战争。我们的结论似乎是:如果国家是世界的国家,那么以国家替代父亲的职权,是文明上的一种利益,但是,假如国家只是民族的。军国主义的,则人类的文明将有增加战争的危险。现在,家庭衰败的速度很快,而国际主义的发展很慢,所以这种情形很值得忧虑。但是,这也并非就是绝望的,因为将来国际主义也许比现在发展得更要快些,幸而未来的事我们不能预言,因此,我们纵使不能期盼,也有权希望:将来的情形或许比现在好些。
  
  
                            第十六章    离婚
  在大多数年代内,在大多数国家里,因为某些原因,离婚都是允许的。人们从来没把离婚当作一夫一妻制家庭的替代物,只是因为特殊的理由,婚姻继续下去实在是不能再忍受的时候,人们才用离婚的办法来减轻痛苦。关于离婚的法律,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方表现得极为不同。现在美国一国之内,各州也各不相同,其差异可以从南卡罗来纳的极端不准离婚到内华达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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