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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罗素 婚姻与道德-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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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解了一切文明的现代社会都是建立在父系家庭的基础之上,同时理解了女性的贞操也完全是为了父系家庭成为可能,那么重要的是要进一步考察是什么自然的冲动,使父系的家庭得以产生。弄清这个问题,决不像头脑简单、反应迟钝的人们所想象的那么简单。母亲对于如孩子的感情,是不难以被理解的,因为母亲和孩子间存在着一种肉体上的结,无论怎样,这个结也得以延续到断乳的时候。而父亲之于儿女们生理上的关系,则是假定的、间接的、推论的:这种关系之所以得以维持,是与对于妻子贞德的信任密切关联的,因此是由于心理的因素造成了这种关系,而非真正本能的因素在作用。如果人们认为父亲的情感一定是对他自己的孩子发生的话,那么至少,父亲与儿女的关系必如以上所述。但是,事实绝非如此。密克罗尼西亚人并不清楚人类是有父亲的,但是有如那些父亲们知道哪个是他们自己孩子的地方一样,密克罗尼西亚人中的父亲们也很喜欢自己的孩子,至少这种喜爱和上述地方一样。马林诺夫斯基所写关于左特罗布里安德群岛居民生活的书,在研究父系生活的心理学方面大放光彩。尤其是其中的三本书——《野蛮社会中的性与压抑》(Sex and Repression in Savage Society)、《原始心理状态中的父亲》(The Father in Primitive Psychology),(密克罗尼西亚西北部野蛮人的性生活》(The Sexual Life of Savages in North— West Melanesia)——对于我们理解父系的复杂情感,尤其不可缺少。事实上,有两个完全清晰的理由可以引起父亲对孩子的兴趣:他可以因为他相信那个孩子是他自己的而对那个孩子产生兴趣,也可以因为他知道那是他妻子的孩子因而产生兴趣。第二种情形只有在不知道父亲有传宗接代义务的地方才发生。
  左特罗布里安德群岛人不知道孩子有父亲的事实,又毫无疑问的由马林诺夫斯基确认了。譬如,他发现一个人外出航海一年多,当他返回时,发现他的妻子有了一个刚出生的孩子,他显得很高兴,全然不能领会欧洲人给他的暗示,因而不会怀疑他妻子的贞操。马氏还发现,一个养有优良种猪的男子,竟把所有的雄猪都阉割了,全然不懂这样会使他们的猪种退化。岛上人都认为神灵会踢给孩子并把他们塞进母亲的腹中。他们认为贞女是不能怀孕的,但是他们又想象处女膜构成了生理上的障碍,妨碍了神灵的活动。未婚男女过着一种完全自由恋爱的生活,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未婚的女子很少怀孕。更可奇怪的是,尽管依照当地的生活哲理,虽然他们的所作所为都不必对怀孕负任何责任,但一旦怀孕了,他们认为这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迟早一个女孩子会渐渐厌倦变化不定的生活而和人结婚。她走出家门,住在她丈夫的村子里,但是她和她的子女仍旧被算作她原来所在村子里的人。不能认为她的丈夫和其子女们有血缘上的关系,其家庭谱系只能根据女方追溯出来。别的地方由父亲执掌的管教孩子的那种权威,在特罗布里安德群岛,全被授予母舅了。但是,这里又出现了非常奇怪的复杂情形,兄弟姐妹之间被严厉禁止接近,以至在长大成人之后,兄弟姐妹之间绝不能容许在一起谈任何有关性的话题,不管这个话题与性有多少牵涉。因此,母舅们拥有管束孩子的绝对权威,但除了子女们离开母亲家中的时候,也很难得能见到这些孩子。这种令人称羡的制度是别处所无的,它使儿女们获得了亲情,而免受管束之苦。父亲和他的孩子们在一起杂耍,对他们亲近友善,但没有权利去责罚他们;母舅们虽有管教子女们的权利,但由于没有机会在一起,他们又没有当场监督的权利。
  那些岛上的居民既认为孩子与他们母亲的丈夫没有血缘关系,却又觉得孩子们像他们母亲的丈夫而不像他们母亲的兄弟姐妹,这也真够奇怪的。如果表明某某兄弟姐妹相像,或某某母子相像,的确,这是极坏的不礼貌做法。即使这种相像达到酷似的程度,也要激烈地加以否认。根据马林诺夫斯基的说法,父亲所以喜爱他的孩子,是由于受了孩子们更像父亲而不像母亲的这种信念的激励。他发现,岛上居民的父子关系,通常要比文明人中的父子关系更为融洽和亲近。而且——这是可以被相信的——他没有发现有俄狄普斯情绪的征象。
  马林诺夫斯基虽然极尽其辩论的能事,但还是发现,要说服他那些岛上的朋友们相信的确有父系这么一回事,是完全不可能的。他们认为这是传教士们发明出来的愚蠢的故事。基督教是一种承认父统的宗教,它不能使那般认识不到父系存在的人们在情绪上或知识上明悉基督教教义。“上帝是父亲”的信念,恐怕有必要让位于“上帝是母舅”这种说法了。但这又没有表明任何正确的意思,因为父亲的身份意味着权力与爱情兼而得之,然而在密克罗尼西亚,母舅们只拥有权力而没有爱情,而父亲们又只有爱情而没有权力。人是上帝的孩子的观念,是不能灌输到特罗布里安德群岛上居民们的头脑中去的,因为他们从未想到过某个人是某个男性的孩子。所以,传教士们在继续宣讲他们的教义之前,首先将不得不处理这种哲理上的事实。人们可以从马林诺夫斯基的叙述中得出结论,如果传教士们的初步工作没有取得成效的话,是绝对不能继续他们的福音传布工作的。
  我想在这一点上马林诺夫斯基肯定是对的——他声称,如果一个人在其妻子怀孕和分娩的时候,始终在其妻子的身边,那么在孩子出生的时候,他会有一种本能的趋势,去喜欢自己的孩子,他并断言,这是父亲对孩子产生感情的基础。他说:“父亲对于孩子的感情,最初显得几乎完全缺乏生物学上的基础,其实是可以被证明深植于自然的天赋和有机体的需要之中的。”他认为,假如在妻子怀孕的时候,他并没有陪伴在身边,则他在起初不会有喜爱小孩的天性,不过,假如习俗和社会伦理要求他陪伴母亲和小孩,那么这种天性就会发展起来,就像他在妻子怀孕期间一直陪伴在侧所产生的天性一样。在所有重要的人类关系上,凡属符合人类需要的行为,如果凭借本能的强力尚不能企及的话,社会就要借助它的道德力量强制施行,在这些野蛮社会中也是如此。风俗责令母亲们的丈夫在孩子年幼的时候照料和保护他们,既然按照惯例,这种风俗切合人的本能习性,那么施行起来也就没有什么困难了。
  马林诺夫斯基所诉求的本能概念——用以解释密克罗尼西亚人中父亲对于孩子的亲近态度,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比他在书中这几页所举出的还要普遍些。我想,男人和女人都存在一种趋势,会倾向于亲近他或她所照料的任何孩子。即使在起初的情形下,只是因为习俗、惯例或工资使得一个成人照顾一个孩子,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具有照顾的事实,亲情就会滋长壮大。如果这个孩子是自己钟爱的女人所生,毫无疑问,这种亲情就会更加强固。由此我们不难明了为什么这些野蛮人对他妻子的儿女表现出如此之大的虔诚,并且这也可以视作文明人给予他们孩子亲情的一个重大因素。马林诺夫斯基声称——想找出理由去反驳他的观点是困难的——一切人类都必须经历特罗布里安德群岛现在所经历的阶段,因为在某个地方肯定有一段不承认父系的时期。凡是包括雄性在内的动物家庭,必有和这相似的基础,他们不可能是任何其它的基础。只是在人类社会,在父亲身份的事被人们知晓之后,父亲的情感才显出我们现在熟知的这个样子。
  
  
                              第三章    父系的社会
  当生理学意义上的父系事实得以承认,一种非常新型的因素就进入了父方的感觉中,这种因素差不多到处都导致了父系社会的产生。父亲一旦认识到孩子——正如《圣经》所说的,是他的“种子”,他对于孩子的情感由于两个因素而变得更为强烈:其一是对权力的喜爱,其二是希望自己在死后生命能因孩子得以延续。一个人造就他的后代,在某种意义上就是造就他自身,孩子们的生命实际上就是自己生命的延长。他的宏伟抱负不会在坟墓中宣告终结,而是能够由于后代们的事业得以扩展和实现。譬如,当阿伯拉罕被告知,他的子嗣们将占据加南的时候,他将是何等地心满意足。在母系社会中,家庭的生活目标由于妇女们的能力而不得不受到限制,由于妇女们不能从事战争,母系家庭的生活目标自然要比父系家庭生活目标的要少得多。所以,人们一定会设想,父系身份的发现,使得人类社会更具竞争性,更富有活力,更有动力,也更加局促紧迫,而这一切在母系社会则不那么明显突出。除了这种有些臆断的情形之外,还有一种新的而且极为重要的理由,要求妻子们保持她们的贞操。在嫉妒之中,存在纯粹的本能因素,它不像大多数人想象的那么有力。在父系社会中,妒嫉所以极其强劲有力,是由于担心后嗣淆乱的假冒。这可以从以下的事实中得到验证,一个厌倦自己妻子的男人,会充满激情地专注于他的情妇,但当他发现妻子与别人有染,又发现了争夺自己情妇的情敌时,对于前一种情况,他的嫉妒心会更强。一个嫡生的孩子,是一个自我的延长,他对于孩子的亲情乃是自我主义的表现形式。从另一面说,如果这孩子非嫡生的,那么和这个孩子并无生物学意义上联系的父亲,就会陷入因蒙蔽而对孩子瞎操心的田地。因此,父亲身份的发现,导致了妇女的屈从,即妇女仅仅成为保持她们贞操的工具——这种屈从开始是肉体的,后来又变成精神的,这种状况在维多利亚时代达到了极致。由于妇女的屈从,在大部分文明社会,夫妻之间也就没有了真诚的友情;夫妇间的关系,一方面是彼此谦让的,一方面是忠于本分的。男子对自己所有的重大思想和目标守口如瓶,因为担心妻子知道了自己富有活力的思想,会导致她的背叛行为。在大多数文明社会里,妇女几乎被拒绝拥有外部世界和参与事务的经验。她们被人为地愚化而变得枯燥乏味。从柏拉图的谈话中,人们可以得出这样的印象,即伯拉图和他的朋友们都把男人视为真挚爱情的唯一的正当对象。当注意到一切他们感兴趣的事情都完全封锁于雅典那些体面的妇人这种情况时,人们就不会对柏拉图的这种观念感到惊讶了。同样的情形一直流行于晚近的中国,以及波斯诗歌最盛时代的波斯,还有许多其它的时代和地方。作为男女之间关系的爱情,因为要确定孩子一定是摘生的愿望,而遭到毁灭。并且不仅仅是爱情,就是妇女能够为文明所做的全部贡献,也因为同样的原因而受到了阻碍。
  经济的制度,自然会随着辩认子嗣的方法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在母系社会中,一个人是母舅们的继承者;在父系的社会中,一个人则是他父亲的继承人。在父系社会里的父子间关系,比较存在于母系社会中任何男性间的关系,都要紧密。因为就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人们自然而然地归之于父亲的那些职责,在母系社会中,被分解为父亲和母舅们共同承担的职责——即亲情和照顾来自于父亲,而权力和财富则来自于母舅们。所以,父系的家庭比较处于原始状态下的家庭,是一种具有更多合作关系的组织体,这是很清楚的。
  看来,似乎只是由于父系家庭制度才导致男人希望他们的新妇保持童贞。只要是母系制度存在的地方,年轻妇女和年轻男子一样,可以任意纵欲,但一当说服妇女们婚姻之外的性交行为是一种邪恶变成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的时候,纵欲就不再是可容忍的了。
  父亲们既已知晓他们的存在是事实,他们就继续在处处把这一点推向极致。人类的文明史,主要是一部父权渐渐衰落的历史,在大部分文明国家中,恰恰在开始历史记录之先,父权即已达到它的顶峰。祖先崇拜一直延续到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和日本,这似乎是早期文明都曾有过的普遍特征。父亲对于他的孩子有绝对的权威,这种权威扩展至许多事情中——例如在罗马,父亲对子女操有生杀之权。甚至在非常文明的地方,以及在许多国家,女儿和儿子没有父亲的同意即不能结婚,并且通常由他们的父亲决定他们应该和谁结婚。妇女一生中,没有这样一个时期,她可以在任何程度上独立地生存,她先要服从父亲的意志,后来又要服从丈夫的意志。与此同时一个年老的妇人可以在家庭中行使接近暴君的权威,她的儿子和她的儿媳与她生活在一起,她的媳妇要完全服从她。中国直到今日,仍可听说年轻已婚妇女由于不堪其公婆虐待而被迫自杀。这些在中国看到的现象,是直至最近时期前,遍及欧亚两洲所共有的普遍现象。当基督说他的来到是为了能让儿子反抗父亲、媳妇反抗公婆,他正是想到在远东仍然存在这样的家庭。在最初情形下,父亲们借助他们占优势的力量且已获得的权威,由于宗教而更为强固,这种情况,从大部分已经表现出的形态来看,可以被解释为上帝是站在政府方面的这一信念使然。祖先崇拜,或诸如此类的情况,流行甚广。我们已经明了,基督教的宗教教义,是满怀对父权思想的尊重的。君权统治和贵族政治的社会组织以及继承制度,处处都是以父权为基础的。在早期,经济的动因维系着这种制度。人们从《圣经》的创世纪中知道,人是多么希望有众多的子孙,以及当他们有众多子孙的时候,对他们是多么有利。儿子繁多的利益,犹如牛羊繁多的利益。那就是为什么在那个时代耶和华要求人们要增加繁衍的原因。
  但是随着文明的进步,经济的境况也在变化,因此曾在一个时期宗教用以劝诱人的自私自利的训诫,也渐渐令人生厌。罗马繁荣昌盛之后,富庶人家再也不能有大家庭了。此后罗马全盛时代的几个世纪中,不管道德家们如何劝诫,旧贵族的家庭只是不断地衰落。那时候道德家劝诫的苍白无力,一如今日。离婚容易且常见;上流社会中的妇女达到了和她们的男人差不多平等的地位,家长的权威一天比一天衰弱。这种进展,在许多方面类似于我们今天的情况,只是它被局限在上流社会里,那种富裕程度不足以由此获得利益的人,只能对此感到震惊。比较起我们今天的文明,古代的文明由于被局限于占人口很小一部分比重的人们中,而遭受折磨。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它在延续过程中不能稳固,并使它最终屈从于来自底层的迷信的强烈冲击。基督教和野蛮人的侵入,摧毁了希腊罗马的理想制度。当父系的制度存留下去的时候,甚至起初在它最有力量的时候,和罗马的贵族制度相比较,它不得不使自身适应于一种新的因素,即基督教关于性的观念以及发端于基督教的灵魂和救世教义的个人主义。没有一种基督教的社会,如同远东古代的文明,是如此坦率的生物学意义上的。并且,基督教社会的个人主义渐渐影响了奉教国的政治制度,而基督教通过不死的许诺降低了人们对传宗接代的兴趣,这种传宗接代比较以前的状况,是大大减弱了。今天人们的希望和抱负,与创世纪中人们的希望和抱负已完全不同了。他们宁愿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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