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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和谐与冲突-儒学与现代管理-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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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之贼。。。’”

在孔子看来,帝王将相,百官公卿,他们的价值不在于会骑在人民头上
作威作福,腐化享乐,也不在于养尊处优,用无形的等级来维系特权。一个
统治者之所以有价值,就在于他们能够为人民谋福利,能想到普通老百姓未
想到的事情,做到普通老百姓做不到的事情。他对人民是组织者,是管理者,
他可以调配好辖下的人力物力来安定社会,尽可能地造福于人民。就像《左
传》上说的那样:即征调徭役不违农时。《尚书·尧典》曰:“食哉唯时。”
即此意。惠民的统治者应当不违农时,在农闲时抽调谣役,做到“岁月日时
无易(错乱),”使其“百谷用成”(《尚书·洪范》)。让人民在保证生
产前提下服役,虽劳之而无怨:“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论语·尧
曰》)

重教,即重视礼教。上文所引的“信之”、“教之”即其事。信之,使
人民相信统治者,这是身教。教之,大概属于言教。儒家认为,人是有理性
的动物,社会应是有秩序的社会,人民应该在社会的秩序中过文明的生活。
教,正是帮助人民认识自己的理性、理解社会的秩序、明白文明的规范的必
要措施。孔子说:“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论语·阳货》)
孟子曰:“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
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
子·膝文公上》)荀子曰:“不富无以养民情,不教无以理民性。故家五亩
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立大学,设痒序,修六礼,
明七教,所以道(导)之也。《诗》曰:‘饮之食之,教之诲之。’王事具
矣。”(《荀子·大略》)人是有食色本性的动物,故首当足食、富之。但
是,人又是具有爱类、和群的社会性的高等动物,故需要教之诲之,让他们
在人格上自觉、在道德上自律。教,正是在“足食、富之”基础上,提高人
的个性修养,增强人的道德觉悟的积极措施。孔子出于“己欲立而立人,己
欲达而达人”的仁者情怀,主张积极施教,向人民晓谕事理。这样做,从积
极意义上讲,可以促成人们知礼知节、知规知矩,过合乎道义、合乎礼教的
文明生活;从消极意义讲,可以规劝人们遵纪守法、循规蹈矩,避免陷于刑
律。他反对那种“不教而杀”、“不戒视成”的愚民、惘民做法,尖锐指出:


“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论语·尧曰》)认为不教,这
无异于坑民、害民的恶政。孔子的这一思想可以用他自己的两句名言来概括: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可使,不可使”的
“使”,即“小人学道则易使”的“使”,“易使”是人民大众晓知“道”
之后。达到的遵纪守法、循规蹈矩的状态。孔子认为,如果人民知道规矩,
依礼而行,那就可以放手让他们去自由行使权利;如果还不知道规矩,不能
依礼而行,那就要开导他们,使其知道。这是“教之”的准确表述。

“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论语·尧曰》)认为不教,这
无异于坑民、害民的恶政。孔子的这一思想可以用他自己的两句名言来概括: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可使,不可使”的
“使”,即“小人学道则易使”的“使”,“易使”是人民大众晓知“道”
之后。达到的遵纪守法、循规蹈矩的状态。孔子认为,如果人民知道规矩,
依礼而行,那就可以放手让他们去自由行使权利;如果还不知道规矩,不能
依礼而行,那就要开导他们,使其知道。这是“教之”的准确表述。

“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论语·为政》)关于孔子的刑法思想,前已论述。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重生轻杀

重生轻杀

网开三面,用意在于克服苛察缴绕的做法,实行宽惠之政,让人民在宽
松自由的环境中生产、生活,避免动辄得咎,举足犯禁,民无所措手足。

在司法上与网开三面思想相一致的,是孔子提出了重生轻杀的慎刑主
张。他说:“古之听狱者,求所以生之;今之听狱者,求所以杀之。”(《尚
书大传》引孔子曰)这里指出“古”“今”两种截然不同的司法精神:“古”
者立足于无罪,设法让被告生存下来;“今”者立足于有罪,力图将被告送
上断头台。这两个侧重点、立足点不同,在具体办案中就会导致完全相反的
两种结果、前者可能巨网失吞舟,让犯人逍遥法外!后者又可能捕风捉影,
深文周纳,造成冤假错案。汉高祖杀功臣,明太祖兴大狱以及近世的“反右”
扩大化,“文革”大株连。。除了某些政治上的原因外,恐怕与最高统治者
疑人窃斧的心态,不无关系吧?而在“刑不上大夫”的周代社会,严刑峻法
的结果,自然是庶民遭殃了。故孔子出于礼教的一贯思想,提到慎刑、省刑
的主张,并认为省刑是本,繁刑是末。

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省刑,本也!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未矣。”
(《汉书·刑法志》引)他又说,“有虞氏不赏不罚,夏后氏赏而不罚,殷
人则罚而不赏,周人则罚且赏罚,禁也;赏,使也。”(《太平御览》卷六
三三载《慎子》引孔子云)又说:“语曰,‘夏后氏不杀不刑,罚有罪而民
不轻死,死罚三千馔(重量,六两)。’”(《尚书大传》)这里所说的历
代赏罚情况不一定准确,但这表明了孔子崇尚轻刑慎罚的愿望。孔子希望现
实中从慎罚省刑开始,以此为本,以此为座右铭,日益减少用刑数量。最终
达到“有虞氏不赏不罚”的境界,实现其“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
刑措而不用,囹圄屡空,“四海之内无刑民”,“必也使无讼”的理想社会。


宽猛相济

宽猛相济

《左传》昭公二十年记云:郑子产死时,嘱咐继任的子大叔实行猛政,
大叔不忍,仍行宽政,结果郑国多盗,啸聚山林,抢人于萑苻之泽。大叔悔
之,兴兵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贼渐稀。孔子闻之曰:“善哉!”并发议
论说:“政宽则民慢(散慢无礼),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
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

“宽”,指放松统治,减轻控制,但如果不在礼教中进行,或者贯彻礼
教时有偏差,人民就会因不知规矩,不明禁忌而出现越礼犯法行为,这就是
“慢”。“猛”指雷厉风行,以法从事,这是惩治越礼犯法行为的补救措施。
若用单纯猛政来治民,刻削苛残,将使民不聊生,因此,当猛政足以纠偏时,
要不失时机地改施宽政,以便使人民得到休养生息。以宽养民,以刑纠偏,
礼法并用,这正是孔子刑罚思想在当时现实社会的灵活运用。

孔子不仅不废刑,而且明于法度,善用法度。孔子用法,不在于借助具
体条款来断理案件,《史记》说:“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
独有也。”(《孔子世家》)而在于他善于利用刑法那莫测高深的神圣威力,
形成一种先声夺人、荡涤污泥浊水的庞大气势,起到未申而法已严,不刑而
乱已禁的效果。

“唯名与器,不可假人”,刑法亦然。公元前 
513年,晋国铸刑鼎,将
范宣子制订的刑法铸在鼎上,公诸于世。孔子评议曰:“晋其亡呼?失其度
(秩序)矣。夫晋国将(当)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
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贼不臧(越位),所谓度也。。。
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注意)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
元序,何以为国?”在孔子看来,人民的权利就是执行,就是遵守统治者合
乎礼制的指导。贵族以及各级统治者的本钱,不仅仅是祖先遗传的爵禄和家
产,而且更重要的家当是他们握有平民无从知道的量刑定刑的刑法。他们有
人民做什么、怎样做的义务(即“导之以德,齐之以礼”),又有惩治不依


教,不行礼者的权威,礼,教人该做什么,怎样做,这有明文。但当违礼犯
禁后,定什么罪,量什么刑,却藏之于秘府,断之于宸衷,不能公开。晋国
公开了,该当何罪,该受何刑,条条款款,章章在鼎,贵族和统治者把老底
都交给了众人,还有何神秘和权威性可言?因此,孔子说,晋国的卿大夫失
去了自己的神圣职权,人民都知道了刑法的内容,统治者也就没了维护自己
地位和神威的资本,这就是没尽到职,就是失度,晋国也离灭亡不远了。

教,不行礼者的权威,礼,教人该做什么,怎样做,这有明文。但当违礼犯
禁后,定什么罪,量什么刑,却藏之于秘府,断之于宸衷,不能公开。晋国
公开了,该当何罪,该受何刑,条条款款,章章在鼎,贵族和统治者把老底
都交给了众人,还有何神秘和权威性可言?因此,孔子说,晋国的卿大夫失
去了自己的神圣职权,人民都知道了刑法的内容,统治者也就没了维护自己
地位和神威的资本,这就是没尽到职,就是失度,晋国也离灭亡不远了。

用不测之刑,行不测之赏,威重而民服,奸宄敛迹。相传鲁国有沈犹氏
者,早晨将羊灌饱了水以欺市人;有公慎氏者,娶妻而淫荡不止;有慎溃氏
者,奢侈骄佚;又有鲁之市场卖牛马者,多高抬物价。。,但一听说孔子将
当司寇,沈犹氏不敢朝起灌羊以水,公慎氏出其妻,慎溃氏越境而逃,鲁国
卖牛马的都不敢高抬物价,只以正价出售。。,这段记载最早见于《荀子·儒
效》,后来《史记》、《新序》都有类似的说法。如果其说不虚,当与孔子
一生提倡教化和主张行不测之刑有关。

在理想上是“无讼”、“胜残去杀”,在现实中是省刑慎罚。

用德政来感化人民,用礼教来移风易俗。民俗敦厚,人心向善,减少犯
罪,减省刑罚。坚持不懈,长久努力,最后达到“刑措不用”的境界。着眼
点在爱民,在生民,在教民,而不是残民、杀民、虐民,但也不放弃刑罚,
姑息养奸。用礼、用教来积极预防,用刑用罚来纠敝补偏,这就是孔子灵活
的刑法思想,值得后人深思汲取。


“和为贵”思想的现代启示

“和为贵”思想的现代启示

《论语·八佾》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
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这段话清楚地表达出儒家对于君臣相待之道的基本
看法。君臣相待是基于一种相对的关系:君对臣要以礼相待,臣则以忠诚回
报。《论语·颜渊》:“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
子子。”君要做到君应当做的,臣要做到臣应当做的。“君使臣以礼,臣事
君以忠”,就是一种“君君、臣臣”的表现。

[第一弦如果君主不能以礼对待臣子而表现得“君不君”,为人臣者是
否亦可以对君主不忠诚而表现得“臣不臣”呢?]孟子在此提出肯定的回答。
《孟子·离娄》:“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
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君主如果把臣子当
做自己的手足一样地珍爱,则臣子也把君主当做自己的腹心一样地护持;君
主如果把臣子当做犬马一样地贱驱策,则臣子也把君主当做路人一样漠不关
心;君主如果把臣子当做土芥一样地践踏摧残,则臣子也把君主当做仇敌一
样地敌对痛恨。

[第二弦尊贤的范围]一般之尊贤,多只尊重少数杰出者。事实上,依
照周公“无求备于一人”的说法,我们应该要懂得看人的好处。杰出者在任
何组织都是少数,他们固然是应尊之贤。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安分守己的
人也是贤,也应被尊重,大多数肯做事的人都是应尊之贤。

[第三弦 如何对待闻达之前的“黑夜”]要成为贤相,必须具备客观
的条件。因此,儒者先要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增强自己的学识能力,以备
他日之用。在这个“潜龙勿用”的阶段,儒家主张默默地耕耘。在《论语》
中,孔子有许多话都是针对这点而说的。“子曰:不患人之不已知,患其不
能也。”“子曰: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子
曰: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

并非自己具备相当的道德修养及学识能力之后,就会立即受到重用。怀
才不遇,是很普遍的现象。孔子本人就是一个例子,他在这方面有深刻的体
验及感触:“子曰:莫我知也乎。子贡曰:何为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
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即使怀才不遇,孔子仍然劝人不
要急切、不要抱怨:“人不知而不温,不亦君于乎?”

[第四弦 如何面对出仕机会]一旦有出仕的机会时,也不可被喜悦冲
昏头。这时要克制自己,首先反省自己的能力是否真的足够。《论语·公冶
长》记载孔子要弟子漆雕开出仕,漆雕开以自己能力尚不够充实而未从孔子
之命,孔子反而表示欣慰。其次,面对出仕机会时,也要看是什么样的人在
用自己,要看他是否值得自己辅佐。《论语·雍也》:“季氏使闵子骞为费
宰。闵子骞曰:善为我辞焉,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换言之,在
出仕之前,一方面要衡量自己是否已有资格做个“贤臣”,另一方面要考虑
对方是不是值得辅佐的“明主”。由此可见,儒家在出仕之道上,表现得非
常谨慎。甚至在出仕之后,一旦发现所事非人,亦须随时弃官而去。《孟子·离
娄》:“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孟子·万
章》:“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孟子·公孙丑》:“有官
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


[第五弦 出仕为了什么]在出仕之际,最首要的事即在先弄清楚自己
为什么出仕。依照儒家的想法,当然是为了治国平天下而出仕,并不是为了
个人的功名利禄而出仕。《论语·卫灵公》:“子曰:事君,敬其事,而后
其食。”“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一个人若是为了私利而事
君。很容易患得患失,最后是无所不用其极。《论语·阳货》:“子曰:鄙
夫,可与事君也与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
无所不至矣。”一个人出仕之际,怀抱的目的不同,将会造成广泛的影响,
正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为了理想而出仕,不纯为事君或私利而出
仕。如此,凡事不必以君主之好恶或个人之利害来考量。简言之,即荀子所
谓的“从道不从君”。

[第五弦 出仕为了什么]在出仕之际,最首要的事即在先弄清楚自己
为什么出仕。依照儒家的想法,当然是为了治国平天下而出仕,并不是为了
个人的功名利禄而出仕。《论语·卫灵公》:“子曰:事君,敬其事,而后
其食。”“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一个人若是为了私利而事
君。很容易患得患失,最后是无所不用其极。《论语·阳货》:“子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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