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1-07-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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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力新,就是该文中说的“正房住的创作室的支部书记贾克”的爱人,我读后十分气愤,认为这段文章对我纯属造谣中伤,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
我的丈夫贾克曾在中国戏剧家协会创作室担任过副主任,但从未担任过支部书记。
(二)
肃反时,贾克正在下面搞创作,没有参加运动,更没有参加过路翎的专案组工作,连批斗会都没参加过。另外,贾克搬到大二条四十九号院住时,路翎早被拘留,他合并到创作室的时间很短,路翎家住在细管胡同,与贾克从未同住一院,既无私交,也无恩怨,从来没跟路翎和他的家属个人之间有过任何接触。
(三)
当时,我是中央戏剧学院的中层领导干部,没跟贾克住在一起,一直是和我母亲及孩子住在中戏安宁里的宿舍内,只是星期六晚上回到创作室大二条宿舍,星期日下午就又回到安宁里了,从来也不从创作室宿舍去上班。
(四)
我在北京工作时,从不骑自行车,我从中戏安宁里宿舍到创作室宿舍往返都是抱着孩子乘坐十三路公共汽车,何况,当时我根本没有自行车。
(五)
那时,我才二十几岁,年轻力壮,又是在北京土生土长的,对北京冬季的气候很适应,不要说“入冬以后”,整个冬季我连棉衣都不用穿,只是到了数九寒天时,才穿上件厚呢子大衣,就更别说男人的蓝色军用老羊皮大衣了。连我在一九五○年参加中央少数民族访问团到西康省时,公家发给我的老羊皮军用大衣,到一九五一年回到北京后,也立即送给了别人。
以上事实,有中戏和创作室的同志及大二条四十九号的邻居们,均可做证。而杜高却无中生有地说:“看见贾克的爱人穿着路翎的蓝色皮大衣推着自行车去上班。”真是一派谎言。假若说我敢公然穿着路翎的蓝色皮大衣,在杜高面前走过,那当然不是什么秘密的事了,当时中戏和创作室的人都有目共睹。那么,杜高必须举出人证,证明我当时确实穿着路翎的蓝色皮大衣,否则就是栽赃陷害。
因为,杜高在该文中所说的不仅是“政治品质和道德风貌”的问题,而是非偷即抢或强行霸占,已构成刑事犯罪,绝非“一件小事”(肃反运动中又没有打砸抢一说)。所以,我不得不站出来说话,首先要澄清事实,讨个公道,还我清白。至于他提的那场肃清反革命运动,在党的十一届三中、五中全会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早已做了定论。揭露那场政治运动的所谓内幕,也无不可,但是,谈历史起码一点要实事求是,不能胡编乱造。
因为,该文中提到有关我的一事,纯属无中生有,造谣诬蔑。因此,杜高、李辉必须对这点负责,站出来公开更正、道歉,以挽回流传在社
会上所造成损害我名誉的恶劣影响。《书屋》杂志社作为媒体,传播了这些谣言,有责任将我的这篇郑重声明公之于众,以正视听。事实是不怕见阳光的,谎言必将受到谴责。
我将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公民名誉权,直至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致《书屋》编辑部的信
? 杜 高《书屋》编辑部:你们转来的贾克爱人的声明已收读。
我在与李辉的《问答》中提到的一九五五年冬季的一天早晨,我看见贾克爱人穿着路翎被捕时遗落下的那种大衣走出院子,是根据我的记忆。如果我当时看错了,那个人不是贾克爱人,我在这里向她赔礼道歉。
我想再补充说一点:剧作家贾克在反右运动结束后即调往太原,任山西省文化局副局长。和我提到的许多与我的案件有关的人一样,他后来在“文革”中也遭受了打击和磨难。一九七四年他领导创作的晋剧现代戏《三上桃峰》到北京演出,被江青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大毒草进行批判,成为当时文艺界的一个著名事件。
在一九五五年“肃反”运动中曾目睹了路翎被公安部抓走的情景,后来又负责监视我的那位小李,到了二十年后的一九七四年,他在文化部传达室上班时,又目睹了贾克被批斗的场面。
专此布复,并颂编祺
嵇 康
? 黄永厚 文画
汤武统一脑袋,周礼规定秩序,嵇康的非汤武争的是独立思考。这一条大家同意顾准一人够分。薄周礼却要争的是人格了。而他的“越名教、任自然”都是冲着主流来的。绝非某些人口里嚷嚷要回归自然,骨子里装满了汤武、行为又不出周礼那么闹着玩儿,人家可是搭着性命的啊。
苗条泥女
苗 条 泥 女? 田原 文十多年前,写了一篇短文:《不似真实,胜似真实》。事隔十来年,又想到这个问题。秃子做和尚——现成头脑,从这旧文抄录几段,偷懒,说我在“炒冷饭”,我也可以强辩:扬州炒饭,不是也很好吃吗?一笑。
“记得二十年前,柳成荫(注:无锡惠山泥人研究所工艺美术师)曾做了个小李逵送我,这个小小泥塑只有拇指那么大,但看来却轩宇非凡,神气逼人!许多画家为它喝彩,纷纷向他索取,以致不惜用自己的作品与他交换。为啥许多画家喜欢这个小李逵呢?看来是作者为了充分表达李逵的个性,运用了夸张、变形的手法,达到了完满的效果,因此引起大家的兴味!为什么在美术作品上(尤其在工艺美术作品上)人们喜欢夸张、变形的,而不大喜欢完完全全真实的作品呢?尤其是孩子们,特别喜欢‘夸张’、‘变形’了的人——孙悟空、猪八戒等。”
“把大的缩小为小汽车、小轮船的东西,严格说来,称它为‘模型’或许比较确当些,如同西药房橱窗里,陈列的那些死的公鸡、小鸟、兔子一样,完全是真的,这恐怕不能称为‘玩具’,只能称为‘标本’。在这方面,我们的老祖宗理解运用得较好。在文字的起源上,老祖宗似乎是位高超的工艺美术家。他把自然界的山、水、木、石、日、月、鱼、牛等,通过他们的极为简练的手法——变形、夸张,而达到形象突出,肯定可信的效果。老祖宗似乎是沿着这个手法,来搞文学艺术的。如诗歌中的描写可以写出‘白发三千丈’、‘黄河之水天上来’。如小说中描写,可以写出:‘头如笆斗,眼如铜铃’,‘上天入地,飞檐走壁’。写张飞可以喝断霸陵桥,能使水倒流来显示他的威力;写武松饮酒十八碗,而后打死猛虎来显示他的神勇;写窦娥问斩,可使六月降雪,斩后满腔热血喷上白练,来显示她被冤屈的倔强反抗形象。如戏曲中人物可以勾脸挂须,扑跳翻腾,鞭作马,桨作舟,景可道出,门可抓出。做配锣鼓,唱配丝竹。尤其是京戏中帝王将相的胡须,如同一块搓衣板。但是为了内容需要,为了表现气度,可把胡须加长到罕见的程度。如果真实的胡须,半尺来长,观众定不同意,这不是关公,而是崇公道。”
冷饭炒多了,就此打住。这个美女,是我设计的,头小,身也拉长,显得苗条,见者也不怪,你看如何?